莞与翔文-十七、野人山-陶林-都市言情-爱读网
十七、野人山
作者:陶林      更新:2016-01-12 09:25      字数:2423
    普罗米修斯悠悠转醒。他首先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那血腥带着膻气,让普罗米修斯一下子想到了后来人们祭献的牺牲。他侧过头,发现有一只死鹿与自己并非躺着。它的脊背挨着普罗米修斯的胳膊,使他感到有血液在散着余热,又粘又温。普罗米修斯无法确定那到底是自己的还是鹿的血。他睁大双眼向四周查看。四周是半拱状的嶙峋怪石,普罗米修斯的双脚所指的方向上还有个不规矩的圆洞,有不亮堂的光从洞口透来——毫无疑问,这是个山洞。

    普罗米修斯好奇心起,顾不得浑身的痛疼,一骨碌从地上站起来。因为他太高大,一站起来,额头就撞上了一块从拱顶上垂下来的岩石。普罗米修斯便弯下腰来,这时,他才看清楚这洞里不仅仅只有他和那只鹿。这里还有三四只兔子、一只角马、一只羚羊、一只野牛和一大堆野果子。普罗米修斯小心地在这片尸体和果物中向洞口走去。他的步伐惊跑了几只正在偷食野果子的老鼠,它们“吱吱”地叫唤,似乎一油未尽,于心不甘。在钻出洞口的时候,普罗米修斯又看到了一只趴在洞口外摆弄一只小老鼠的野猫。它两耳尖长,浑身灰黑,看到了普罗米修斯不但没有惊走,反而瞪大了一双黄灰色的大眼,竖起在前爪向他打招呼。它爪下的小老鼠乘机溜走。

    普罗米修斯并未留心那只猫,他对洞外的环境更感兴趣。原来洞外还是洞,一样是四处怪石嶙峋,但与刚才那个洞不同的是,这个洞更宽畅一些,也亮一些,不那么阴森森的。普罗米修斯可以挺直了腰,并凑近洞的四壁观望了,他看到石岩上竟刻画着种种奇特的图案。有一大群形似神族的生物正围着一只野牛;还有一串同样的生物正手拉着手围成一个大圈,他们似乎在翩翩起舞;另外石壁上还刻着各种各样的符号,有的像太阳,有的像月亮,还有的像山峦和群星。这里所有的图案都不是那么错综复杂的,相反,它们很简单,只是一些粗线条的叠加和连接,但普罗米修斯看得出来刻画这些图案的生物已经确认了自己在这世界中的存在。“真没想到缪斯会在我之前找到他们,我的孩子!”普罗米修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泪,他的内心在告诉自己:我终于找到了人啦!

    怀着一颗激动不已的心,普罗米修斯快步冲向洞口。他发现,那只野猫正极不友好地拦在那里。他并不介意,大步一跨就从猫的头顶越过。在走出洞口的一霎那,普罗米修斯听到身后冥冥中传来了一个沙哑的忠告:“别过这门槛,你会后悔的,我的朋友!”他好奇地向身后一瞧,竞空无一物,那只猫也无影无踪了。兴许它进内洞捉老鼠去了,他想。

    这洞外还是洞,更大更宽阔,犹如奥林波斯山上的众神之殿。普罗米修斯又仔细观察了这个外洞;它高高的顶部呈穹窿状,突兀着一块块或尖长或楞方的巨石,像冥间猛犬的牙齿;而脚下的地面却非常平坦,普罗米修斯双脚踏上去还感到十分柔软——原来这里铺着厚厚的一层土。便有杂草和藤萝从土中长出,越靠近洞口的地方长势越厚,好像为主洞口镶上半圈花边。普罗米修斯感到主洞口明亮的光芒正像一只金苹果那么地诱人,他便走向它。他脚下的地面变得更为柔软。这使他一惊,喘着粗气向后一退,再定睛细看:原来地面上还铺着厚厚的干草和兽皮!

    走出山洞的普罗米修斯首先将目光投向天空。天空一半是明朗的。太阳已西斜,宛如身陷泥淖,可怜的阿波罗正陷入层层暮霭的包围,所有的光芒都是从他尚未陷入的上半截身体里发出的。另半边天空则是黯淡的,汇集乌云的宙斯又重操旧业,他用厚厚的积雨云将东边的天际严严遮蔽,并不断用闪电的权杖驱赶着它们迅速西移,去吞没整个天宇。将目光从天空移向大地,普罗米修斯看到远处渐渐融入乌云的山峦、黑压压的一线森林和茫茫的草原。他走下隐匿山洞的那片高石台,绕过一块高耸在山洞一边的卵形巨石,沿着一条由扁平的长石铺就的小道走向山坡脚下。

    山脚下的情境一下子攫住了普罗米修斯的心,他终于见到了他一直在寻觅的生物,这是他冒死闯出神界的全部意义所在——他要找到人!此时,他们正聚集在山坡脚下的一块光秃秃的平地上分食一匹野马。普罗米修斯在距离他们很远的地方就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他看到他们有褐色的皮肤,扁平的面庞,细长的眼睛,厚厚的嘴唇和卷曲的褐发。他们都赤身裸体,并不高大的身体外罩着一层茸茸细毛。普罗米修斯不禁打量一下子自己:头发和胡须因为长时间未能剪理而变得极为蓬乱了;那件破烂不堪的长袍依然穿在身上,稍稍一动,上上下下的豁口都抖动不止,仿佛一棵风中的紫藤。又乱又脏都外表却让普罗米修斯自己倍感安心,他想,我与他们其实是本无区别的,他们就是依神之形创造出来的——不,他们应该比神更完美!

    那匹野马差不多被这群人分食光了。它的马头还算完好,但鲜血淋漓,上面粘满了灰色的鬃毛。马腹和马腿上的肉已七零八碎不像个样子了。弯长的肋骨朝天耸着,上面还粘连着不少的残皮碎肉,煞红鲜亮,像一朵怒放的波斯菊。马的五肝六腑都被拖出了腹腔之外,红绿黄褐,诸色分明,积在马尸左侧堆成了一小滩。那又粗又长蜿蜒曲折的一根是马肠,它随着漶漫的马血一起流淌了很远,散发着阵阵恶臭。有一个一点点高的小人正拖着它往外拽,她的双手沾满了马血和马粪。而其他人正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嚼着刚分到手的马肉。他们都远离马尸坐着,用粗石片切割肉块,每切成两指宽的肉条或者小指一般厚的肉片便径直放入口中咀嚼。咀嚼声很响亮,此起彼伏地,有如海涛。普罗米修斯用心数了数,这里一共有三十六个进食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看来这是个完整的部落了!

    那些野人们正专心致志地进食,他们根本没溜心去注意到食物以外的事。所以,他们谁也没发现普罗米修斯,谁也没注意到天外的乌云已汹涌而至,并吞没了大半个天空。光逐渐暗去,两只窥视着马尸的秃鹫因为要及早归巢而不耐烦了,它们一头降到了那个拖马肠的小人身前,“哇”一声怪叫,张开弯而尖的喙叼起马肠就飞。因为它们同时叼着了一根马肠,所以就在半空中争来争去,一直到没入黑暗的乌云中。那个小人被两只突如其来的秃鹫吓得屁滚尿流,就在那滩马血里翻身打滚哇哇大哭。那些聚精会神进食其他人并不肯去理会他。普罗米修斯也没去帮助他,他站在那路口上一动不动,内心充满了伤感与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