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棚漫笔-麻  雀-刘仁前--爱读网
麻  雀
作者:刘仁前      更新:2015-12-15 14:59      字数:838
    家乡一带,最易见,最多的鸟雀,便是麻雀。

    麻雀,小个头,黑眼敛,灰羽毛,相貌平常。未成年时,嘴角呈乳黄色。乡间清晨,便有麻雀跳跃在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叫声虽不大悦耳,尚属欢快。然,有时亦烦躁。

    麻雀的窝,随气候的不同,而迁徙。夏季,麻雀居高树丛间为多;冬季,则移到农家房檐之下,或是土场草堆之上。因而,乡里孩子逮麻雀,夏夜多用弹弓,——铁丝或树枝丫作架,拴上十来根橡皮筋,便成。电筒往树上一照,发现目标,举弓便打,冬夜则用鸟袋,——一只小袋子,铁丝做成圆形袋口,绑在一根长竹子的端头,折成弯状。袋内装些稻草。寻着麻雀窝巢,便将袋口对准洞口,往上一顶,窝里麻雀受了惊动,便往外溜,确好落入袋中。这时,拿袋则较关键,需贴近墙壁,慢慢下移,否则雀儿会飞。要是矮的屋檐,则可用人打高肩直捣雀窝。麻雀是个“斜马眼儿”,白天还可以,天一黑便不辩方向了。逮麻雀,多在夜间进行,就是欺负它夜间眼睛不行,易捉。若是前些天刚下了雪,地上、房上、树上,净是白茫茫的,白得逼人眼,那更是逮麻雀的好时机。

    乡民间,传说每年的年三十,便见不到麻雀了。说,麻雀是灶王爷的一匹马,年三十,灶王爷得上天言好事去,麻雀便是送灶王爷上天去了。到了年三十,平时叽叽喳喳的麻雀一下子无影无踪了,真的不易见到。不过,是否送灶王爷去了,那就无从查考了。看起来,尘世间并不曾因为麻雀送灶王爷上天说过好话,而对它尊敬起来。一度,曾将其定为“四害”中的一害,号召群起而灭之。乡村,刚落种的秧池边上,时常看到有别了彩布条子的绳子,或是“草把人”,用以对付麻雀,看护秧池的。一拽绳子,布条子便抖动起来,吓得麻雀不敢再往秧池上落。多亏有人发了善心,论证麻雀多以昆虫为食,方使麻雀摆脱万民齐打的困境。

    说起来,麻雀非十全十美,那倒是一定的。不过,用麻雀做菜,品位则颇高。“一只麻雀头喝三杯酒”,不免夸张,但说明麻雀是相当不错的。油炸麻雀,既酥,又香,野味十足。难怪,现时,城里小青年,背了猎枪下乡,打麻雀的多起来,想必是吃出麻雀的妙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