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子
作者:青蕊儿
正文
正文 第一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1)
    林花盛放,璎珞缤纷,绿意翠染,碧玉如汪。这是三月的初春,处处都是生机盎然,花香醉人;这是三月的北京,极目远眺,绿意深郁。今天是2014年3月18日,我和素日一样,在“处处闻啼鸟”的悦耳声中淡然醒来,我的生物钟非常忠诚,无论白天多累,次日早晨我依旧会精神十足地在这个时刻准时睁开眼睛。

    朱明朗曾不止一次的感叹,我都快赶上闹钟了,有我在,他从不怕上班迟到,但他也无比遗憾的表示,他工作是朝九晚五,有我在,他别想偷偷睡懒觉。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清澈明亮,如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拂我的全身,将我团团包围。

    站在高高的楼层,透过阔大的落地钢化玻璃窗,执一杯柠檬花茶,细细地品,静静地赏窗外的风景。流年匆匆,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各自奔赴属于人生的前方,每一天都在奋力修行。他们从事着不同的工作,不同的岗位,拿着不同的薪水,与形形色色的人打着不同的交道。他们有的是事业成功的高端人士,有的是行业风生云起、游刃如余的职场精英,有的是兢兢业业的小职员,有的是起早贪黑为生计奔波的农民工。无论是何种身份,高端也罢,蝼蚁也好,背后都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秘密,这秘密就是人生的历练和付出的不堪,任何光华背后都是暗礁重重,都是血和泪的交织。只有傻瓜般的苦燥坚持,你才能过上你想要的生活。明朗就是职场精英的成功典范。

    我是静好,想母亲给我取这个名字的时候,一定是取其张爱玲的“但愿现实安稳,岁月静好”。她希望她的女儿一生都安安稳稳,快快乐乐的走完她的人生路。可是生活却没有按照她期望的轨迹运转,三年前,我出了车祸,一条腿骨折,同时也失去了记忆。我对25岁以前的自己一点印象也没有,关于那个“我”,都是朱明朗在我纠缠不休、威逼利诱、梨花带泪等多种手段的不堪折磨下,才换来他的怜惜和惜字如金:陈静好,毕业于北大汉语言文学专业,自由职业者。

    我一直很苦恼,也很怀疑,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北大的高材生?怀疑自己在失忆之前从事的职业是什么?怀疑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是惊天地、泣鬼神还是如雨后的杭州西湖,碧波荡漾、色光潋滟,美如西施?

    我应该属于特别另类的吧!常自喻是一株“仙人掌”,在国人最心动、喜爱、膜拜的“梅”“兰”“竹”“菊”中,梅的清绝高雅、素瓣掩香,兰的次第吐芳、白玉碧叶,竹的人间长翠、瘦叶风骨,菊的孤标傲世,馨香馥郁,无不让人浮思联翩。

    可仙人掌与此都沾不上边,隔着遥远的距离,难登大雅之堂。它是农村院墙上长得一种花,沾土即生,遇水即活,是一种耐干旱、耐寂寞、耐贫瘠的花。它的叶像人的巴掌,长满了刺,之所以种在院墙上,为得是起到保家护院的作用,防小人,不防君子,就像城市里的人家在墙头上“栽”满玻璃渣一样。但我觉得前者更含蓄可爱朴实。特别是进入六、七月份,仙人掌的花期,黄的、白的、粉的,争相绽放,大朵大朵的云集在墙头,花瓣重重叠叠,就像唐朝女子簪在发间高耸的牡丹、芍药,唯美极了。

    总觉得自己跟仙人掌特别的有缘,似乎冥冥之中,仙人掌就像我的人生经历,在贫瘠中求得生存,终于修得正果,花开怒放,结出属于自己的果实。以前的自己应该生活的特别艰辛,不堪。如果真的如明朗所说的那样,我是北大的高材生,那我也算是结出自己的果实了。
正文 第一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2)
    对于我与朱明朗的关系,他说他是我的男友兼未婚夫,是我一辈子的依靠,他要用心爱我一生一世。说出这句承诺的时候,他的深情就像是要滴出水一样,柔的就如冬日里的那杯青梅酒,散发着酒的醇美和青梅的酸甜幽香。

    可是这暗香浮动对于我,并没有感动,我无动于衷,对他的深情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免役力,我知道他不是我的檀郎,我情感的天空不会为他打开一扇轩窗,让阳光将爱意折射。因为我对他没有那种心有灵犀的交融,没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悸然,没有那种四目相对时的**。我甚至有些抗拒他有意无意的抚摸,还有他充满爱意的昵称“乖”。聪明如他,如玉般清透,怎会不懂?所以他处处尊重我,与我始终保持着君子之交的距离。但是我却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细致入微的照顾,从未感到自责,因为是他在2011年的秋月撞伤了我,打乱我生活的轨迹,偏离人生的轨道。“活该,谁让他不长眼睛。”我腹诽,将目光投向阳台上一人多高的仙人掌,有两朵花已经悄然绽放,露出她美丽的妍颜,一朵粉色,一朵黄色,我似乎听到它绽放的声音,就像是二八怀春少女低头的那一抹温柔。虽说牡丹真国色,花开动京城,但太过于大富大贵,我还喜欢朴实无华的碧玉之美。

    “早安,静好,又在欣赏你的掌上明珠啊!”

    他纯净的声线不带一丝杂质,我喜欢这种声音,做播音也许更适合他。可他偏偏是乾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设计师,真是上天错爱,错得没天理,既让他帅到惨无人寰,又给了他让人魂牵梦萦的磁音,不见其面,只听声音就能让人念念不忘。

    我微微转过头,露出最美的笑容,将眼睛笑成弯弯的月牙,我看到朱明朗性感的眼睛中有瞬间的失神,继而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目光移开。

    “是,你看它都开花了,多美啊!”我忍不住发自肺俯的赞叹,内心的愉悦呼之欲出,“你瞧它的生命力多旺盛啊!不需要人做过多的照顾,不需要过多的养分,一个月只要浇一次水就行,特别是在干旱的沙漠地带,其他植物根本无法生长,只有它顶着阳光的炽热,耐着干渴,将根深深的扎入沙中,让生命重生,它顽强不屈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是的,仙人掌好养,是一种适合懒人养的花,不像那些名贵花种,水多了,根部腐烂,肥料不足,叶子发黄,一个冬天过去了,如果照顾不周,生命就走到头了。”

    “是,你说的对,很多花经不住冬天的考验,冻死了,倒是仙人掌不惧严寒酷暑,一如继往的生长,不卑不亢,关健是仙人掌浑身是宝,仙人掌的肉可以食用,有降血糖,降血脂、增强免役力,清热解毒的功效,外用可以消炎止痛,尤其是对流行性腮腺炎、乳腺炎、蛇咬伤有奇效。”遇到一个志同道和的人,难得的是和我的欣赏目光惊人的一致,我的内心更是乐开了花,就像是仙人掌一样,一朵接一朵的绽放,瞬间塞满了整个心房。

    “和你一样,浑身是宝。”他磁性的声音猝不及防的响起,打断我的侃侃而谈。

    “额……”我的仙人掌思路一下子被打乱了,头顶一片黑线,这那跟那呀!“我的仙人掌,别名凤尾竻、龙舌、平虑草、神仙掌、观音刺,不仅可以让人观赏,还是一种可以吃的中草药。”我在心里碎碎念道,这明朗表白也不捡个好时机,让我有个心理准备,每次都这样突然,想吓死我吗?

    短暂的凝滞之后,明朗打破了沉闷。

    “这么早啊!静好。”他对我温和的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薄荷的清香悠悠的传来,嗅入鼻中,微凉。

    “你也不迟啊!”

    “你继续欣赏,我去准备早餐。”

    他拍拍我的肩,轻轻离去。我将目光再次投向仙人掌,这株仙人掌是一年前我和明朗在小区散步时捡到的,只有一个完整的球掌,另一个是半个残掌,根部已经干透了。捡起来时,明朗还劝我丢掉,养不活,我执意不肯,用塑料袋拎回了家,随意地栽在花盆里,浇上了水,半个月后,它竟然长出两个嫩绿的小球茎,这意外让明朗吃惊地睁大眼睛,哑口无言,对我的掌上明珠再也不敢小觑。

    将纯净的目光投向窗外,继续欣赏天边的云卷云舒,看棉花云变幻无穷,万象更新。梦想有一天当自己垂垂老矣,可以日观初露,夜观星宿,即可推算过客的旦夕祸福,前生今世。明知是痴人做梦,但谁又对我作出规定,不允许我的小宇宙是天外来客呢?所以,我允许自己的疯狂,但绝不**。

    晨曦初露,一轮烈烈红日正从东方的地平线冉冉升起,朝霞像女孩子娇羞的脸,笑成一片绯红。红日在云层中穿行,有时被浓重的云遮住,有时露出了半个脸,可乌云最终遮不住太阳,瞬间光芒成丈。金色夺目的光普照神州大地,照破万里河山,也温暖我孤独清寂的心房。

    手捧自制的柠檬蜂蜜茶,细细的品,温热的茶水酸中带着甜,喝到胃里暖暖的,不仅可以滋润身体,补充水份,还可以排出体内毒素,是一款很好的养颜茶。

    每天,除了看书,我就是研究冲泡各式花茶,我会将玫瑰花、洛神花、柠檬片、怀菊花、茉莉花按不同的比例调配在一起,用开水冲泡在洁静透明的玻璃杯中,看花瓣在水中缓缓的绽开,就像女子初开最美的容颜。这是我一天中最放松、最开心的时刻,因为我给这些风干花儿新的生命,让它的美再一次得到重生。虽然这种方式有些残忍。
正文 第一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3)
    朱明朗对于我的小女儿情怀很是理解、支持,专门从茶社买来上好的花茶满足我的需求,更乐意与我一起泡茶、品茶。每当我们坐在茶案旁泡茶,我泡他看,谁也不说话,只有开水烧开的沽沽声和一室的暗香浮动。我能明显的感觉到他深情的目光在我身上一遍遍盘桓,凝视,就像是在聚精会神的欣赏一幅绝美的画。刚开始,我的手在他的注视下会有些颤抖,但随着时间的转移,一切都归于平淡,了于习惯,我会专心致志的泡茶,心安理得的品茶。他品他的,我泡我的,互不影响。

    “静好,吃早餐了。”

    他过来招呼我。

    “这么香啊!”我夸张的吸了吸鼻子,惊呼道。

    “用不着这么夸张吧!五谷豆浆、水煮鸡蛋、燕麦面包,烧青菜,都是家常的,又不是什么美味佳肴。”朱明朗对于我的“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的马屁”功夫不为所动,因为他知道我想要什么。

    早餐很合我的胃口,很清淡,但很有营养,还不会让人发胖。朱明朗细心地在面包上抹上一层薄薄的橄榄油递给我。“你极少吃肉,口味又清淡,我只能用这种办法让你补充体内的油水,既不会发胖,又对皮肤好。”他语气中含满爱怜和无可奈何,“你实在是太瘦了,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虐待你,真拿你没办法。”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谢谢你。”我发自内心的道谢,他真是一个细心的男人。

    “我们之间还用说谢谢吗?”他不满的看了我一眼,低下头用餐。

    我知趣的闭上嘴巴,极力将动作放至最轻。

    我用眼睛的余光扫到他在看我,嘴巴微微上扬。但很快又恢复严肃。我很是怀疑自己的眼睛,但我发誓我绝对没有看错。

    “在家乖乖的呆着,那儿也不许去,老老实实的看书,喝茶,等我回来,中午就给你做最喜欢吃的鱼香肉丝。”

    “嗯。”我点点头。

    “我去洗碗。”用完早餐后,我赶紧站了起来,讨好的说道。

    “照顾好自己的腿就行,厨房里的活不用你操心。”说完,他利索的收拾好碗筷,一会就听到水流的哗哗声和碗筷相碰发出的叮当声。

    “明朗,我是想说,我这样白吃白住不干活,我自己都感到很不好意思,要不……”我依在门边,结结巴巴,小心翼翼又心虚的想将自己的意思表达完整。

    “要不什么?”我话还没有说完,朱明朗迅速的转过身子,双目迸火,但极力压制,用失常的声音一字一句的说:“静好,你听着,这是我欠你的,你是我的女朋友、末婚妻,也是我将来的妻子,我要照顾你一辈子,你不用自责,能照顾你一辈子是我做梦都想得到的。”他高大的身子俯视着我,强大的气场让我无能为力,退而怯步。

    “可是……可是我有手,腿也恢复的差不多了,我能出去工作,我想去做编辑。”我紧紧靠住门,想给自己继续说下去的力量。

    “不行,我能养活的起你,你放心好了。”他尽力将声音放至最温柔。

    “可是……可是……”完了,思维断电,大脑短路,一片空白,我只好眼巴巴的看着他,双目含满祈求,无力的舔了舔发干的嘴唇。

    “乖,听话,去看书吧!”他把我扶进书房,让我在靠椅上坐了下来,又在背后贴心的放了一个肉粉色的羽绒棉贡缎提花靠垫,方便我休息时依靠,并从书架上取下于丹老师的《字解人生》递给我。
正文 第一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4)
    “静好,要放平心态,不要胡思乱想,安心看书写字就好。你看‘心态’的‘态’字,就是‘心放大一点’一切困难都不是困难,一切危机都会迎刃而解。”

    “嗯,我听你的。”他的意思我懂,他知道我对自己的失忆耿耿于怀,想拼命恢复记忆,也多次劝我不要强求,忘掉过去,重新开始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可是我不甘心,我一定要将自己的记忆找回来。

    将书房的门小心的关上,朱明朗静静地在门口停滞了片刻,他有一种强烈的无力感。二年多了,静好还是没有接受他,虽然她没有说,但她对他的若即若离、清寂的表情、疏离的眼神明确地传递给他一个信息:她抗拒他,她不相信他是她的未婚夫。就像刚才,她又一次想逃开。

    “小唯,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能接受我?”隔着房门,他轻轻地在心底问,“静好”是他给她起的名字,他自私的不想让她恢复记忆,想起过去那段无可名状的刺骨的痛,他想留住她一生一世。可是,她却从不放弃,一有时间就是寻药问典,读《黄帝内经》、《本草纲目》,试图恢复记忆。

    “中医认为记忆力减退大多是由心肾不交,痰淤互结或痰浊上扰,蒙蔽清窍导致的。远志性温,能宁心安神,散淤化痰;石菖蒲味辛,性温,能化湿开胃,开窍宁神;酸枣仁有养肝、安神、宁心的功效;**皮能解郁、治健忘症;草苁蓉又称不老草,含有丰富的CR超级激酶能修复弱智基因,增细胞活性;白芍中的芍药甙能增强冠脉流量和人体的免疫力、炒熟后有补血益气功效……”

    “如果是长时间看书,想改善脑部供血,可以在百会穴、风池穴两处穴位进行按摩。如果是感觉紧张心慌,可以在内关穴、神门穴进行按压。如果感觉头疼头晕,可以在合谷穴进行按压,常常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记忆力。”

    ……

    每当看到静好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企图从书中发现找回记记的方法时,朱明朗的心就像刀尖划过,生疼生疼的。现代的医学高科技不是不能帮她找回记忆,只是他不想。

    “小唯,忘掉过去,不好吗?忘记丁云开带给你的伤害不好吗?可是你却固执的要寻求记忆,当真相揭开后,你能忍受了那锥心的痛吗?你能顾及到我的感受吗?我宁愿以我身换取你身,方能将我的爱团团将你包围。”

    阳台上,朱明朗眺望北面的枫林小区,那是小唯母亲留给她的家。可是二年多了,他从来没有带小唯回去过,但每周他都会抽空过去,把房间打扫的窗明几净,不染一丝尘埃,和小唯在的时候一模一样。

    “明朗,该上班了。”久久听不到房间里的动静,静好以为朱明朗已经上班走了,打开房门走出,却看到他在阳台上发呆。“你怎么了?”

    “没事,想一个设计方案,我这就走,你要好好听话,等我回来。”他笃定的换上鞋,绅士的打开房门,从容离去。

    透过大大的落地玻璃,看着他驾驶着黑色奥迪悄无声息的驶出别墅区,静好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她寻找记忆之旅的一天又开始了,她欢喜雀跃的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缓的吐出,又给自己泡上一杯柠檬茶,然后坐在电脑前开始一天的工作。
正文 第二章 惊魂未定的寻忆之旅(1)
    陈静好怀着激动的心情坐在电脑前。平日里,只要朱明朗在家,他是绝不允许她接触这些高科技的产物的,为此,她没少抗议。说现在都21世纪,世界都地球村了,90后都步入婚姻了,20后都玩起了微博、刷起微信了,可是她呢,80后的小尾巴却OUT了,一天到晚闷在家里,与外界失去联系,对于日新月异的高科技更是懵懂不知,连三岁小孩都不如。而他每次面对她无休止的抱怨,面带微笑,静心倾听,等她说完,他就会慢悠悠的,字正腔圆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她只有吹胡子瞪眼睛的份。

    可是今天,他却因走的急,把平板笔记本掉家里了,这让她窃喜不异。

    她轻车熟路的打开电脑。他的电脑是加了密的,可是这难不到她,她输于他的生日,不对,电话号码不对,身份证后六位数还不对。她有些气馁,这个朱明朗实在是可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输入我的生日试试,这次再打不开,我可真是欲哭无泪了。”她悲哀的告诉自己,苦着脸。

    让她意外的是,解密了,是以她的生日设的密码。她的手心紧张的出了一层薄汗,对他的举动有那么一丝感动。他究竟有多么在乎她,才会将她的生日设置为密码?想起她对他的冷淡和不领情,她感到自责。“这个男人真是一个居家过日子的精品男人,可是对不起……”她沉重的闭上眼睛,将那丝自责深深埋葬,继续她的感情冰封——因为他不是她命定的恋人,绝对不是。

    “快,时间来不及了。”她听到内心那个小小的人儿在不停的催促她。她回过神,手忙脚乱地在电脑上忙碌起来,时间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宝贵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静好通过度娘很轻松的搜索到北大的网页,登录后,开始从2004年毕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名单中查询她的名字。一个一个……睁大眼睛,细细的查,可是姓陈的毕业生很多,唯独没有陈静好的名字,但是,在2008年的毕业生名单中,“陈小唯”这个名字让她心头像针刺了一下,就疼了那么一下,这一下让她笃信自己跟这个名字有一定的宿缘,似乎前生无数人唤过她这个名字,就算她不叫这个名字,也一定跟这个名字的主人有着许多前尘旧事。

    “小唯,陈小唯……”这个名字如此耳熟,她拼命回忆,就是想不起她什么时候认识这个女孩。她感到自己的头有些疼,特别是太阳穴的位置,隐隐的疼。“原来回忆是可以让自己受伤的。”她咧了一下嘴,小声的告诫自己,以后再也不做勉为其难的事,对人对已都不好。

    朱明朗行驶在前往公司的路上,就想起手提电脑遗忘在书房了,他暗叫一声“糟糕”,以静好的智商,破译他设置的电脑密码是轻而易举的事。他想掉回头去取,可看一下手腕上的表,时间来不及了,9点10分有一个设计方案高层论证会召开,他是总设计师,毋容质疑是必须参加的,这对于时间观念及强的他来说,绝不允许自己有任何理由和借口迟到。安排秘书去取,又不妥当,因为丁云开的关系,他们对静好不算陌生,稍有不慎就会露出破绽,当今社会,个个都是火眼金睛,何况是天子脚下的臣民,人人早就修炼成白骨精了。

    他暗自向上苍祈祷,祈祷静好无法破译他的密码。

    "江南山水"楼盘论证会如期举行,一切都是按照他预料的结果那样顺其自然的发展。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硕大的液晶屏幕上,以江南山水的画面缓缓晕开的水墨画诗意的拉开江南山水的神秘面纱。翔实的数字罗列、精僻的论点分析、缜密的结构布署、先进的设计理念、高端的市场定位,将山水、情怀、文化、韵味四大格调紧密的融合在一起,让北方这座城市沾染上江南浓郁的精致。朱明朗精益求精的规划方案再一次得到高层的认可和肯定,指日就会投入运行。公司上下一片喜气洋洋,总经理现场拍板决定中午举行庆功会,犒劳公司上下各级部门员工齐心协力、精诚所致的不懈努力。
正文 第二章 惊魂未定的寻忆之旅(2)
    “朱总,中午的庆功会上给你准备的致辞,你看一下吧!不合适的地方你指出来,我好修改。”秘书小张跟在他的身后说。

    “小张,我头有些疼,想去看一下医生,中午……中午的庆功宴,我就不参加了,你跟大伙解释一下,我一会就去向总经理请假。”他转身,疲惫地对她说。

    秘书张淼今年26岁,是个明事理,识大体的女孩子,最善于察言观色。三年多来,她一直担任他的秘书,是他的得力助手,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都能迅速领悟到,还有她孜孜不倦的敬业精神。很多次,他加班工作已经很晚了,只要他不走,她就永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他很多次劝过她:只要一过下班时间,你就是自由的,时间是任你支配的,你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生活和人生,比如和朋友唱唱歌、吃吃饭、散散步都行。

    可是她都摇摇头,固执的说这是秘书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只要上司不下班,她就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朱明朗不止一次在心里感叹,这个小姑娘还真不简单。两人就这样达成默契的上下级合作关系,也养成一种习惯。

    “刚才还好好的,现在……”小张神色担扰,眼睛里写满焦急,这焦急是发自内心的紧张,而非做作演戏。

    “没事的,休息一下就好,你去忙吧!”他用力地按了按太阳穴,勉强地露出疲惫的微笑,安慰着她。

    “那好吧!朱总,有事叫我。”在转身离去时,她又一次不忘叮嘱他,在她心里,他这个上司就是她的所有,她生命中永远无法逾越的情堑,纵然想他苍桑了容颜,但她仍然会在浓愁清浅中,守一世的流年芳华。他好她就好,他不好她亦不好,他是她人间的四月天,他若安好,乾坤永远是晴天,她的头顶永远不会有阴雨霏霏。

    张淼突然之间感到很疲惫,浑身无力。朱总到底是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谈笑间指点房产江山,运筹帷幄中悉在掌控之中,得体的职业装将他的身形更添几分神彩,在台下的她心里即欣喜又难过,欣喜的是自己能在工作的时间跟随着他度过一分一秒,可以一抬头,一侧眸,透过落地的钢化玻璃,欣赏他孜孜不倦工作的身影,难过的是自己没有机会永远陪伴他,一起慢慢变老,聊聊梦想,谈谈即将的远行。

    怎么突然一下子脸色苍白,神色焦急?是设计图纸出现问题了吗?还是论证会有纰漏?可是刚才的掌声,董事会的一致表决通过,足以证明他的设计,他的团队是完美的,是值得肯定的,是可以执行操作的。她百思不得其解。想起中午的庆功宴,她还得抓紧安排,就把这份担扰暂时甩在脑后。
正文 第二章 惊魂未定的寻忆之旅(3)
    朱明朗走进办公室,在沙发上稍坐片刻,然后快步走进洗手间,用冷水洗面,让脸色好看一些,对镜微笑,整理好仪容,这才向总经理办公室走去。

    绅士地敲门,在得到允许后,推门走了进去。

    "是明朗啊!快进来,坐,今天中午我一定要好好喝一杯,代表董事会给你庆功了,你果真是不负重望啊!每一次的设计都是完美无缺的,专业创造价值在你这里得到很好的诠释!"阔大的黄花梨办公桌后,一位长者笑容可掬地向年轻有为的后生赞不绝口。

    “张总,中午的庆功宴我就不去了。”

    “为什么不去?这庆功宴本身就是为你和你的团队备的,主角不去怎么能行?”张总毫不客气的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张总,多谢您的厚爱,我也很想参加,我知道一个团队缺少任何一个队员都是不完美的,只是身体有恙,真的很抱歉。”

    “明朗,身体那里不舒服?赶紧去医院看看,真不行就住院治疗,工作虽然重要,但身体永远排在第一位。”他紧张地问,他就去拨电话,“我给我的私人医生打电话,让他给你安排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给你做全面的检查。”

    “张总,我体息一下就好,这几天一直在熬夜加班,应该是没休息好的原因。”

    “这两天就在家里休息,也要到医院看医生做检查,及时给我打电话汇报情况。”他和蔼慈祥地望着他说。

    总经理张士磊年已五十,是个驰骋房地产疆场的风云人物。但从不居高临下,很少对下属疾言利色,特别的平易近人。

    “多谢张总抬爱,我会给你及时汇报的。”

    “赶紧回去休息吧!”

    朱明朗表示感谢,微笑着退出总经理办公室。迅速下楼,开车向家驶去。

    目送卓越的年轻人离去,他慈爱的眼神中那丝紧张才慢慢褪去,手指迅速地拨通越洋电话,向他的董事长做工作汇报。
正文 第三章 惊魂未定的寻忆之旅(4)
    太平洋的彼岸,一位威严的长者听到汇报后,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他有着和朱明朗一样的脸庞,只是岁月的打磨,让他的脸上挂着风霜,两鬓的几根花发昭示岁月的残忍。“这小子,有出息了……”他淡淡地说,目光凝视着办公桌上的照片,那是一张三口之家的幸福照,照片上是一对年轻的夫妇怀中抱着二岁多的男孩,甜蜜地微笑。转眼间,他们这对老鸟老了,而小鸟羽冀丰满,可以自由地在蓝天上翱翔了。

    “时饶,什么事值得你这么开心啊?”一位身着宝石蓝旗袍的中年美妇款款走了进来,虽年已五十,但看上去也就三十多岁,皮肤光洁白净,没有一丝皱纹。“来,喝茶,正宗地铁观音。”

    “还不是这个臭小子,刚才士磊兄打来电话,给我汇报工作,这小子有出息了。”

    听到这话,美妇的脸上也堆满了笑容,“只是,时饶,我急着抱孙子,一个太少,至少要三、四个,我都等不急了。”

    “素珍,你急什么呀!还怕你抱不上孙子,迟早的事嘛!再说,生孩子又不是你说了算。”

    “我这不是急啊!要是能多生几个就好了,那样人丁兴旺啊!我就可以开幼儿园了。”

    “得了,做你的春秋大梦吧!还幼儿园院长呢?国家政策允许不?两个就已经法外开恩了。”

    一席话犹如一盆冷水浇熄她心头的烈焰,“时饶,你说这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啥时候能放开啊?现在的年轻人也真不容易,二个人要养四个老人,有些家庭还需要养六个,这个房贷、车贷、孩子教育费用、养老、孩子成家费用、人情往来,日常生活开销,这帐都不敢算,越算越觉得这八零后压力真大。”

    “没办法,人活着都不容易,高学历相对而言还好找到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高中以下学历的只有吃苦力干活的份,屈指算来,人这一生,从出生到老去,一生都在支出,但挣钱的时间也就短短的三十多年啊!25岁以前是成长、求学阶段,25到60岁是创业的黄金时期,要积累足够多的财富,才能让生活保质保量,安享晚年,这谈何容?没有200万,你就别想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如果父母有退休金,能给孩子一定的积蓄,这日子还好一点,如果父母没有这种能力,全靠孩子一个人打拼,这日子过的真是艰难啊!”他品了一口铁观音,淡淡地说,语气中含着不忍,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她正在给客人泡功夫茶,神色清淡,但在他眼里,这抹清淡就跟这铁观音一样,滋味绵醇。

    “可不是嘛!”她力度适中的按摩着男人的肩膀,“还好,有你,才让我们母子衣食无忧。”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眉间目稍都含满幸福,身边的这个男人就是一座巍峨的大山,打下了一片房产的江山给她,还给了她一个优秀的儿子,有夫如此,此生何幸!就算是身在异国他乡,她从未感到孤独和不寂寞,他在,她亦在,他如不弃,她必将生死相依。
正文 第三章 惊魂未定的寻忆之旅(5)
    “人生就是一场投资,一场搏弈,福祸总是相依相随的,人生最好的规划也存在着无法预知的风险,一个人就算是家财万贯,坐拥半壁江山,,也可能在一夜之间一无所有,福裕与贫穷说到底也只是隔着一扇门的距离。”他想起自己1980年的时候在房产界掘的第一桶金,当初签合同时,如果不是他将合同在公证处公证,拍照留存,那么,做为股东之一的他可能就再也爬下起来了。

    当时他资金并不雄厚,于是在政界的一位朋友引荐下,在适当的场合,适当的时机,认识两位资金雄厚的生意人,三人无论是学识、见解、思想、对房产的远景规划都英雄相见略同,颇有相见恨晚之意。但当签合同的时候,其他两位股东找“资金回笼不到位”、“公司正在上市”等各种理借口拒绝支付运转资金,让他以第一股东的身份出面筹集资金,等资金到位后将投资款打到他的帐户上。至于利益分配他占四成、他们各占三成。

    那个年代似乎离了酒什么事都谈不成,他记得很清楚,那天他们三人和政界的一位朋友,四个人坐在建国饭店摆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共同为创业的成功干杯。

    他们喝的是国酒,二锅头,一斤下肚,他头晕脚轻,但大脑却很清醒,彼时的他才刚满30岁,与事免不了凭一腔热血就纸上画押。“为君之故,沉吟至今!”当在合同上签上自己名字的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被人设局了,浑身出了一身冷汗,但神色上依旧谈笑风声,不露声色,他故意大着舌头说:“咱们三个人从此都是穿着一条裤子的兄弟,这辈子谁他妈的别想骗了谁,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们一口吃的,来,为我们的成功干杯。”他用醉意朦胧的双眼看着对面的三个人,只见他们的神色相对中传递着一种信息,他喝醉了,这事成功了一半。

    他连喝了三杯,耍起了酒疯,一把拉住政界官员的手,“芳啊!我想死你了,这些年你到底去那儿了,怎么现在才出现?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啊!”

    “真没想到朱总还是一个痴情种,英雄到底是难过美人关啊!”

    “哈哈哈,时饶兄果真是一个风流才子啊……”这露骨的情意绵绵的表白让三位看客捧腹大笑,心里更是吃进了一颗定心丸。

    “芳子啊!这合同我可得收好,今后,我要凭着这张合同给你打下半壁江山,别看这只是薄薄的两张纸,其实是价值千斤,几个亿啊!”他语无伦次地说,"我要给你一个家,一个幸福的家,一个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等着我,芳子。"他紧紧里拿着手中的几张纸,将心中的怒火压下,目光中**迷离。
正文 第三章 惊魂未定的寻忆之旅(6)
    这时,司机小刘急步走了进来,“朱总,您喝多了,我送您回家,三位先生,失陪了。”

    “没事,赶紧送时饶兄回去,让他好好休息,别忘了煮一碗葛花醒酒汤给他喝啊!喝蜂蜜水也行,可以醒酒。”三个人也紧跟着走了出来,不忘关切地叮嘱,将戏演足。

    “一群王八蛋。”坐上车后,小刘驾车离开饭店,他一把解开脖子上的领带,冷静地骂道,目光中的怒火再也掩不住. 

    “朱总,你不是……”小刘大吃一惊,刚才明明醉得不省人事,拉着男人的手一个劲地说情话,这时,清醒的……

    “小刘,去律师事务所找张明。”张明是他的合作伙伴,法律系的高才生,毕业后,直接成立律师事务所,在京城那是律师界的头号人物。

    十几分钟,他拿着合同坐在张明的办公室,只见张明接过合同,认真地看上一遍,说:“时饶兄啊!你这合同签得风险太大了,会让你永远爬不起来的。”

    “他们这玩得是空手套白狼的游戏,还想一同吞并我的家产。”

    “是,这个合同本身就是含糊其词,合同标的很规范、双方责任却不明确认知,随意更改的可能性很大。”张明没有往下说,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是你聘请的律师,审定合同是我的工作职责。”他不忘提醒他。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是在酒桌上签的,我这个人性格急燥,这酒一上头,就热血沸腾了,幸好有你在,不算晚。”

    “是的,还不算晚,我们现在就去公证处公证,拍片存档案!”

    下午2点半,司法人员就合同进行公证,那两位股东一下子熄了气焰,从此销声匿迹了。朱时饶在张明的帮助下,与厦门的一位商贾合作,实现了共赢,成功掘得第一桶金,随后,公司又以滚雪球的步伐越滚越圆,他也迅速奠定房产第一人的位置。

    “你这老东西,永远离不开投资,永远用你商人的精明计算着人生的规划,你呀!就不能好好的休息休息,老了老了,还在规划着。”她嗔怪着他,对他充满心疼,内心的柔软永远为他一个人绽放。

    20岁嫁给他起,她就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平庸之人,他会给她一辈子的幸福,虽然那个时候他只是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包工头,而她是一个城市姑娘,遇见他的时候,她刚从学校回家,那年她十七岁。他是父亲请来修葺屋顶的,高高的个子,瘦长的体型,微黑的皮肤并不影响他的俊朗,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牙齿的洁白在阳光下耀眼。

    什么叫一见钟情?素珍算是体会到了。她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的他的动作,他搅拌水泥,他用瓦刀砌砖,均匀的铺好,额头的汗珠都来不及拂去,他就是那样专心致志,一丝不苟。直到手中的活全部干完,才满意地微笑,直起身子,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给,擦把汗。"她走上前去,将洁白的毛巾递上前去。

    他迎上她的眼睛,目光中掠过一丝慌乱,脸色微红。

    “谢谢。”他从她的手中接过毛巾,指尖颤抖,女孩青春的气息让他无法直视,他转过身子,弯下腰在水桶里洗起脸来,但他还是能感觉到女孩的目光一直在追随着他,让他极不自在。

    中午,他在她家吃饭,席间,她知道他是家中的长子,十八岁跟着叔叔进城务工,在工地干活,20岁开始领工人开辟自己的市场,目前已经走过三年。

    此后,素珍就经常来工地看他,给他带些吃的用的,工地不忙的时候,她就邀请他来家里做客,父母也很喜欢他。20岁,她嫁给了他,做了他的女人,拥有了自己的幸福。   
正文 第三章 惊魂未定的寻忆之旅(7)
    陈静好在电脑上查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她的名字,这才泄气。但也有意外收获。朱明朗每天都有一个在电脑上写日记的习惯,D盘中有一个文档,文件名是:最深最疼的记忆。不过也是加密的,她想破译。虽然这是不道德的,但为了找回记忆,她顾不上这些了,谁让他撞伤了她,让她失去记忆,偷窥他的**,那是他罪有应得。想到这些,她的罪恶感一下子消失了。

    这时她听到急匆匆上楼的脚步声,这脚步声她极其熟悉。“是明朗的”,她暗叫一声不好,迅速关上电脑,归位,快步端着茶杯在阳台上的藤椅上坐了下来,淡定的装着欣赏窗外的风景,一边品茶。可心里却七上八下,像小鹿一样乱蹦乱跳,她不希望她的所作所为被他发现,一旦发现,她以后再想偷用他的电脑,就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了。

    果不其然,朱明朗看到她披着逶迤齐腰的长发庸懒地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悠闲自的地一边品茶一边看风景,趿着草编拖鞋的脚还不老实的上下做着自创的足尖操,神情一下子放松了。

    “还没到下班时间,怎么回来的这么早?”绽出如雪纯净的笑容,笑出洁白琉璃的世界,笑出如花似玉的一世倾城,笑出暗香氤氤的满室盈辉,笑去随风而逝的万千烦恼。

    陈静好的这一笑再次让明朗失神,这一笑的明艳容光,让他惊艳不已,无法抗拒。就像是第一次她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时的笑容一样,他看到一朵白莲花在荷池里清寂独放,不染一丝尘埃。她的嫣然一笑摄人心魄,她的一笑让十四岁的青年永远铭记在心。没想到十多年过去了,她依然会保持如此纯美的笑颜。

    “论证会开的很圆满,结束的早,公司也没其它事,中午举行庆功宴,我想起……你一个人在家,怕你孤单,所以就找借口请假回来了。”他微笑,唇边含满暖意,他本来想说“我想你”,可这三个字到了嘴边,硬生生就变成了“我想起”。

    “对了,还有,早上我说过中午给你做鱼香肉丝的,我怎么会失约?特别是对你。”他加重了语气。

    这句话如果是说给其它女子,想来,那女子一定是心明眼亮,情似蜜甜、甘之若饴。可是于她却不是,她的内心充满失落和隐隐的怨恨。“如果,他晚回来一会,说不定我就会破译密码,说不定我就会从他的日记中找到我的记忆,那怕是只言片语,一丁点也好啊!”

    “你怎么了?”朱明朗的声音传来,打断她的埋怨,将她失神的眼神拉回凡尘现实中来。

    “没……没什么?”她面对着他,再次微笑,“今个冲的柠檬茶特别好喝,你要不要尝一口?”她举起茶杯,极力掩饰,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拖延时间。

    “当然。”他接过来,他看到她的反常。她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特别是茶杯,绝不与人共用,可是现在却……

    他没有点破,将心头的酸涩压进腹中,无论她做了什么,他都会原谅,何况她并没有错,错的是在对的时间,爱错了人,误付了一生的爱。

    “今天的茶似乎淡了点。”他品了一口,笑着说。

    “啊!不会吧!我刚泡的。”静好接过茶杯,啜饮了一口,“怎么没味啊!这么淡?”她这才想起,这杯柠檬茶都冲了四次了,这次是第五泡了。

    她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乱了阵脚。原本是掩饰,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她早已是马脚尽现,漏洞百出。而哈佛大学毕业的朱明朗怎会不知?怎会看不出?

    “你……你先坐这休息一下,我去给你重新沏一杯,这茶叶有问题。”她如赤兔般飞快逃进厨房,冲泡花茶。

    他没有拒绝,也不忍拒绝,她难得如些盛情,他更不能拂其美意,只有成人之美,何况留下她,只会让她更尴尬。

    “静好,你慢慢泡,我去看一下方案。”他隔空对她说。

    “好的。”她轻声应答,目送他走进书房。

    “时间差不多了吧!笔记本表面的温度应该凉透了吧!”她暗自祈祷他没有发现。“上天保佑,上天保佑……”
正文 第四章 半缘修道半缘君(1)
    朱明朗走进书房,用食指和中指轻轻触摸笔记本的表面,虽然已经摸不到温度,但天生对地表温度敏感的他还是从若有若无中捕捉到渐渐远去的信息。此时,他更加肯定她动过,她破解了他设置的密码,。这个结果他早就应该料到,要不然,她就不是北大的高材生了,电脑于她本就是轻车熟路。

    他微微苦笑,“静好,你这是何苦呢?”他并没有怪她,如果换作是他,他会比她更迫切想找回失去的记忆。

    “明朗,柠檬茶沏好了。”静好清凉的声音从门外响起,洗去他的烦燥。

    “就来。”他微笑着打开房门,走了出来。“辛苦了。”

    “应该的。”她嫣然一笑,“我一会不是还得吃你做的鱼香肉丝嘛!我们是公平的。”

    “我们这样比得上现吃现报了,好俗气啊!”他轻轻的点着她的额头,语气宠溺的就像是要滴出水。

    “痛……”她故作夸张的惊呼。看着他开心的笑容,她心里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原来他没有发现。”她在心里暗自庆幸。

    她眼中的窃喜一丝不落的悉数敛入他的眼帘,他的心头瞬间又是五味杂陈,就像是一块素帛再一次被人用手紧紧揪起,皱成一团。

    “只要她开心就好,如果这样。”想到这里,他一下子释怀了,还有什么比她的开心重要呢?

    “静好,坐在沙发上休息,看书、品茶、绣牡丹都行,我要去忙啊!安心等着吃午餐。”他亲昵的语气让她备感轻松、温暖。想起桐华的《半暖时光》,也许这也可以称得上是半暖了。

    她乖乖的借着他温柔的力度在沙发坐下来,一个人看书,安心地听明朗的安排,等着他犒劳她的胃。鱼香肉丝是她的最爱,除了蔬果。

    朱明朗凝视着她,她白净的皮肤、光洁饱满的额头像一块玲珑剔透的和田羊脂玉发出柔和的光泽,天然不带一丝雕饰。

    “相爱是两个人的天长地久,相思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桐华对“长相思”的诠释火爆网络,同样,他也备感震憾,心生悸动。

    “静好,就让我一个人的相思永远伴随着你吧!我不敢奢望与你能天长地久,只能抓住眼前的幸福,做我自己的地老天荒。”唇边的微笑若有若无,他转身悄然走进厨房,开始一个人的忙碌。

    静好屏气凝神,低着头用眼睛的余光看着他的脚尖离去,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她总感觉他今天怪怪的,似乎不开心,有难言之隐,但他不对她讲,她也不会问,这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单身男女必须遵守的生存法则。

    朱明朗用心的准备着午餐,做静好最爱吃的鱼香肉丝、清炖琏鱼、银耳山楂苹果汤、凉拌木耳。

    他要加倍珍惜与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正文 第四章 半缘修道半缘君(2)
    “叮咚、叮咚……”门铃响起,打破室内的宁静。

    “你继续忙,我去开门,月底了,肯定是收水电费的。”静好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边说边向门口走去。

    “钱包在我上衣口袋里,你看多少,直接取出来给他。”明朗一边忙一边叮嘱静好。

    静好打开门,一下子愣住了,“原来弄错了,不是收水电费的大叔。”她很是窘迫。

    “请问你找谁?”她微笑,丁香般的气质扑面而出。让门外的造访者意外的同时,压力也倍增.

    “你是……我是不是走错门了?”张淼怀疑自己的眼睛和值得让人交口称赞的记忆力。看看门牌号,就是这里。可是朱总是单身,怎么会有一个女子出现在这里?何况这个女子如此面熟,她似乎在那里见过。

    “静好,时间怎么这么久啊!费用是多少,直接给大叔不就行了。”朱明朗磁性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也悉数钻入张淼的耳中。

    “不是收费,好像是找你的。”静好扬声答着。

    “找我的?谁呀!”张淼听到他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朱总上午有些不舒服,我来看看,对不起,打扰了。”她将手中的果篮轻轻地放在地上,怆惶而逃,泪如纷飞的梨花。

    “哎……”静好想叫住她,可是她却头也不回。

    “走了。”静好遗憾且无能为力的摊摊手,耸着肩说,“挺漂亮的女孩子,可惜了。”她饶有兴趣的看他的反应。

    “乱说什么。”他力度适中地用手中指在她的头上敲了一下。

    “好疼啊!人家又没说错,干嘛这样使劲。”她不满的说。

    “让你吸取教训,长个记性,看你下次还敢不敢乱说。”

    提起地上的果篮,不用猜就知道是张淼,除了她,还能有谁如此熟悉他?知道他身体微恙,知道他的家庭住址。

    果不其然,一行娟秀的小字写在果篮的卡片上:朱总:祝心情愉快,身体早日康复。

    “单位的同事,我的秘书,上午我借口身体不舒服请的假,没有参加宴会,所以,她就过来看看。”他平静,用极淡的语气说。

    “噢,我应该想得到,是不是做你们这一行的身边的秘书都很漂亮,很有气质?一起出去也很养眼?”她极力将心里的不开心往下压,极力将语速放慢。

    高高的朱明朗俯视着她,她脸上掩饰的不开心和失落让他心里一阵阵悸动,原来她也会因为女人生气,原来她也会为他失落。他的内心充满甜蜜,像猛地吞下了一大口蜂蜜。

    “我只爱静好。”

    “什么?”陈静好一下子愣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直接的向她表白。三年来,虽多次暗示,但从来没有那一次像这一次如此**裸。

    “我只爱静好,这辈子只爱你一个。”朱明朗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手自然的环住她的纤腰。

    “你胡说什么?”陈静好的脸像天边的朝霞,深秋红似火的枫叶,如火如荼盛开的木棉花。她羞涩的拉开他的手,径直走到阳台上。

    朱明朗心里有些失落,但还是觉得希望在向他招手,最起码她会生气,说明她还是在乎他的,一辈子的时间还很长,他有足够的耐心和真诚来打动她,让她心甘情愿的接受他的爱,从此开始两个人的天长地久。
正文 第四章:半缘修道半缘君(3)
    “静好,吃饭了。”他步伐从容,动作娴熟的将饭菜端上鸡翅木餐桌,摆好碗筷,这才亲切的招呼她。

    他喜欢和静好在家里用餐,一方面是自已亲手劳作的香,另一面他很享受在这张餐桌前吃饭,因为这是静好亲自选购的,一眼就相中的。她说鸡翅木天然的纹路真的像极了鸡的翅膀、羽毛,还有木头本身散发出的香味让她很沉醉,用木贼草蘸水细细打磨出的细腻温润的手感也让她深深迷恋。于是,他毫不犹豫的买下,就算有一天静好离他而去,有她喜欢的这张餐桌陪着他,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

    “就来。”陈静好轻轻应道,她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举动实在是太任性了,太唐突了。她很后悔自己的卤莽,既然认定他不是她命定的恋人,不是她心心念念要等的那一个人,她有什么资格吃醋,又有什么资格阻止他交女朋友?就算是他违犯交通规则撞伤了她,二年多了,他对她悉心照料,再多的债也应该早已还清,再大的罪也该解脱了。她难道要他一辈子活在内疚自责中吗?他也老大不小了,事业早已是蒸蒸日上,极少有人撼动,是该步入婚姻,享受茑茑燕语的两人世界,三口之家的幸福生活了。

    “刚才……刚才,我实在是太任性了,对不起啊?”静好在餐桌前坐定后,开始她结结巴巴、无能为力、多此一举的解释。

    “什么刚才?什么对不起?什么你太任性了?我记性不好,没记住。”他微扬如墨的剑眉,熠熠生辉的星目深情的注视着她。

    “原来他都忘记了,原来他连他说得话也忘的一干二净了,原来一切都是逢场作戏,男人果真是信不得的。”她的心一点点往下沉,往下沉,似乎要坠入数九寒天的冰封湖底,似乎要跌进万仞之高的悬崖深渊。她紧紧的咬住嘴唇,让脸色变得不那么难看。

    “关于你刚才的所言所行我都忘记了,但我的承诺、我的表白至死不渝,它早已深深的刻进我的身体,烙进我的记忆中,我只爱静好。”朱明朗更加深情,温柔的语气就像是要揉出水一样。

    “啊!……”就像是一双有力的手将她从湖底使劲拽起,在悬崖的边缘生生的将她拦腰抱住。溺水的她再一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与死神擦肩而过。她感到眼睛有些发酸,有泪似乎要落下,迅速转过头,用衣袖轻轻拭去,“今天的柠檬放得太多,酸得我的泪就要落下来了。”她忙端起茶杯掩饰地喝了一小口,不想让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静好,接受我就那么难吗?”朱明朗在心底暗暗询问,“那下次就少放一点,泡茶的学问大着哪!谁也不是一天二天就出师的,何况你也不是专业的茶艺师,能泡出如此好喝的茶,足见你的好学和用心,已经很不简单了。”他安慰她说,化解她的耿耿于怀。

    “我也是无聊泡着玩的,反正闲着没事,这样可以让时间过得快一些。”陈静好笑逐颜开。

    “来,吃饭吧!再不吃饭菜都凉了。”他招呼道,体贴的给她盛饭,布菜。

    “真好吃!你的手艺真是越来越高超了,我真佩服你的母亲,把你造就的如此优秀。”静好一边吃一边不停的感叹,“我可真有口福。”

    “你可真不简单,现在会做饭的女人很少,大多都是上得了厅堂,下不得厨房,何况男人,会煮方便面就已让人刮目相看了,可你,不仅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突然看到朱明朗一动不动的盯着她,眼角上扬,脸上似笑非笑,“有你这样夸人的吗?你这是夸人还是损人啊?”他无奈地问。

    “我夸的不对吗?你不仅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啊?”静好自知失言,赶紧用手握住自己的嘴,将后面的“厨房”二字硬生生的咽进肚子里,“我学业不精,你大人大量,不要跟我这浅薄小女子计较,不过,我可是发自内心的,下次……”

    “下次再也不要把马屁拍到马蹄子上去,小心伤着自己。”朱明朗接过她的话题。

    “我肯定好好学习的,你放心,下一次绝对不会发生,不过,我很好奇,你是跟谁学的厨艺,你母亲吗?”

    “我母亲管理一家公司,很忙,常年出差,我很小的时候就是保姆在照顾我,我叫她许姨,算下来今年有76岁。我上初一的时候,她生病住院,没有办法照顾我,我和妈妈也不忍心将她辞退,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许姨对我们来说,早就是家中的一份子。于是,那段时间我就自己学作饭,一开始是煮方便面,后来按照许姨教我的方面蒸米饭,学炒菜,后来就迷上了做饭,只要放学回家,做完作业,我就帮许姨做饭。所以……”

    “所以,你就学会了做饭,出国后,就自己给自己做饭,学做西餐,到今天厨艺精进,中西餐样样都拿得出手,我可真佩服你。”静好抢过话头,一口气说完。

    “静好,我的词全被你抢光了,你的逻辑推理完全正确,你悟性实在是高,一点就透。”

    “这还用得着悟性嘛!人家本来就聪明嘛!再说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跟你这样爱因斯坦级的高智商天才海归生活在一起,再笨的鸟也学会飞了,何况是我——北大的高材生。”

    两个人在欢声笑语中愉快的结束了午餐。
正文 第五章 泪雨霖铃终不怨(1)
    失魂落魄、步伐趔趄、跌跌撞撞的张淼行走在林荫道上,大脑里一片空白。

    “他有女人,他有女人,他竟然有女人,两个人还生活在一起,我却天真的认为他单身就代表没有女人,我真是太傻太天真……”她喃喃自语。眼泪如**的流星雨般迅速滑落,却经不起一个愿望的许诺,“原来他是一个金屋藏娇的男人!”

    金色的阳光从高大的乔木**树茂盛翠绿、郁郁葱葱的枝叶间强烈的射出,砸伤了她的身子,也跌印在她失落的眉宇间。终究是错过,终究是梦难圆,终究是对的时间错过最爱的人,终究是万千心事终须化。

    抬头仰望**树,浅粉的**花细细绒绒,就像是女人埋在心头千丝万缕情思的牵挂,也像是恋人离别重逢时喜极而泣落下的点点珠泪。怒放的粉,雅致绝尘,遮盖过所有色彩斑阑的光华,不逊于江南的疏梅竹影,甚比于竹仗芒鞋、寄情于山山水水的陶公眼中的菊花美三分,因为菊花太清冷高寂,孤标傲世,而**是爱的化身,充满温润**的相思之情,两情谴倦之间,所有的不快都灰飞烟灭,云开雾散,只为那倾城一笑,便可烽火戏诸侯。

    在这条通往公司的林荫大道上,张淼曾多次幻想,有一天,她会和朱明朗相并而立,或手挽手安静地走过,或偎依着如参天大树的他,让时光定格,刻成一祯永不褪色的绝美画卷。

    可是一切……,旧日的往事一幕幕倏然而过,她第一次遇见他;第一次为他冲咖啡;第一次陪他到上海参加设计论证会;第一次他劝她下班了,让她早点回家,自由安排属于自己的时间;她因工作失误,无法在现场办公会上将设计图纸按既定的时间拿出,他却说这是他的责任,他想让图纸更完美,所以就临时做了修改。事后,他并没有责怪她,而是微笑着安慰她: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谁都有失误的时候,以后不要再发生了。

    他虽然没有责怪她,可是她却自责不已,不能原谅自己。自此,更加努力的工作,以回报他的原谅,以示感恩。所以,无论多晚,只在他不下班,她绝不下班。她会在他口渴时,及时送上温度适中的碧绿的龙井;会在他疲惫时,奉上口感温润的拿铁、蓝带……

    “原来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自演自导……”。低头看看手心的纹路,深深浅浅,刻进一个人一生行走的坎坷历程。特别是情感线,更是错综复杂,她究竟要受多么大的情感伤害?才能在冥冥之中找到终生的依靠?

    公司附近有一个大超市。路过时,张淼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来到蔬菜区,买了两根苦瓜,结完帐后,拎着向公司走去。

    因为惦记朱总的病情,中午宴会前她委婉地向公司领导及同事做完解释后,就先行离去,没想到看到的一幕差一点将她击倒。

    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她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啃苦瓜。她从小怕苦,对苦瓜而是望而却步,闻风而逃。

    “口苦能为偈,心清志方操。”,苦瓜是菜中君子,无论与什么样的蔬果配伍,都会保持各自的芳香和口感,绝不会串染。苦瓜也是一味良药,其味苦性寒,归心经,不仅可清心明目、清凉解渴,泻六经实火,还可益气生津、解除疲劳。同时,减肥功效卓著。可苦瓜不能生吃,那种难言无法用文字形容的苦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

    张淼像吃香蕉一样,和着泪水,慢慢地一点点吞下。与心上的伤,心中的苦相比,这点苦算得了什么呢!真是小巫见大巫。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一点点冲淡心中的苦。

    就这样吞下,就这样让自己的心静下来,就这样让自己的身体一点点恢复生机,再次来到繁华的红尘之中。他还是他的上司,她依然还是他的秘书。
正文 第五章 泪雨霖铃终不怨(2)
    下午上班,朱明朗一走进公司就先来到张淼的办公室,微笑着向她表示感谢。

    “小张,谢谢你来看我,我的身体没什么问题,让你担忧了。”他注视着她,目光平静。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又迅速的低头,极力用平时的正常语气,公事公办地说:“朱总,你实在是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的。”

    “你的眼睛怎么了?”虽然她只抬头看了他一眼,迅速移开,但一瞬,他就看到她红肿的眼睛,“是不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了,需要我帮忙吗?”他关切的问,语气如三月缓缓拂过的春风。

    “没事的,刚才去超市,眼睛里被风刮进了东西,所以……所以就使劲揉,揉得有些红,让朱总见笑了。”她的语气平淡中带着疏离。

    “噢,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朱明朗一下子放松了。

    “小张,明天上午要召开现场办公会,你尽快把相关资料再整理一下,拿给我。”

    “好的,一会就好,很快的。”

    目送朱明朗帅气俊朗的身影离去,张淼不争气的泪水再一次涌出,迅速拭去,到洗手间补个妆,涂上精致的玫瑰粉唇膏后,这才微笑着,迈着训练有素、从容的步伐走进办公室,从此以后,她要重新躲回自己的蜗牛壳里,不再做灰姑娘变成白雪公主的梦。

    陈静好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绣着十字绣——凤穿牡丹,以此打发时间。凤穿牡丹是汉族传统吉祥图案,在传说中,凤为百鸟之王,牡丹为花中之王,寓意富贵,象征美好、光明、幸福。

    静好第一次对《凤穿牡丹》心生向往时,是初二那年暑假,她读到宋词《琵琶语》时,心中就被牵引,她就一直琢磨,凤穿牡丹这个名字有何来历?这背后隐藏着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春帘轻挑,纱笼轻飘,粉黛无色,尤自娇俏,琵琶一曲道花语,难谢花痴葬花吟,自古红颜空多情,独步楼台遥对月,仍盼来年春相邀,凤穿牡丹犹可怜!”不用猜,又是一个寂寞深闺的怨妇,亦或是一个二八少女,一边绣着凤穿牡丹,一边想着远方的情郎,微月帘栊,依旧不肯停下飞针引线,生怕一停下来,思念就无休无止地疯长,无眠的寂寞时光催人清减!

    她沦陷了,任情感在凤穿牡丹的寓意中流淌。这幅十字绣是她身体康复出院一个星期后的一个周六,朱明朗用轮椅推着她,在王府井买的,和鸡翅木餐桌一样,也是她一眼相中的,从此开始一段邂逅之缘。

    可是她们的缘份实在是深深浅浅,兴致来时,绣上一会,反之束之高阁,不像古色古香、墨韵流动的唐诗宋词,一天不看,就茶饭不思。而绣“凤穿牡丹”,不仅要有宁静平和的心境,还有锲而不舍的恒心和毅力。纤细的手指捏着绣花针飞针走线,看似简单,却大有学问,居中错误偏差会造成绣片不能装裱,压线方向不一致会缺乏流动感,带线过紧会在绣片上留下窟隆。还有绣法,不仅有全针绣法、半针绣法、四分之一绣法、还有四分之三绣法,回针绣法,就连打个结,也要是法兰西结.

    看着精美的凤穿牡丹绣片,再想想纷繁复杂的绣法,静好只有暗自咂舌的份。但一想想漫长的时间,需要自个儿打发,于是重新拾起这段缘份。好在有朱明朗强有力的支持,他不止一次的对她说,作为北大的高材生,却被老少皆宜的十字绣难住了,他还真有点小看她。

    同时,他也安慰她,这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自娱自乐,如果绣好了,就送给他,他必将视若珍宝,找个好的装裱师装起来,挂在书房,天天观瞻膜拜欣赏;如果绣得不好,他同样视作心头之好,因为残缺的美其实也是一种美,就像断臂维纳斯女神就是榜样。

    朱明朗的一席话说得她热血沸腾,最重要的是她不想被他看轻。

    十字绣是种古老的名族刺绣,有着悠久深远的历史,最早起源于我国,当时十字绣只限于婚嫁时女方送给男方自己一针一线绣的鞋垫、荷包之类的小物件。随着十字锈的发展,流传到欧洲,继而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一项易学易懂的手工艺术。各国根据绣线、面料、颜色、材质的不同,形成风格迥异、自成一派的民族艺术魂宝。

    说到底,十字绣就是男女之间的定情物,就跟缨络一样,必不可少的。

    陈静好恨不得穿越清朝到江南学做绣娘,凭她左右逢圆、长袖善舞,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的功夫,她肯定能混上几个功夫好的绣娘做闺蜜,每个人绣上一点,十天半个月就完成了。

    望着三尺见方的绝美绣片,陈静好苦着脸,暗自叹气,这可真是自个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当初,美女老板好心推荐,建议她刚开始绣,就绣个钟表、福字,这些简单易绣的,可是她执意不听,只因贪恋“凤穿牡丹”的美,她要一年四季都留住它。她一下子想起朱明朗唇边令人费解的淡淡微笑和难以捉磨猜不透的眼神,终于明白,这本来就是他的一个小伎俩,有了繁杂的绣品,再加上她不认输的倔强,一方面能排遣寂寞,打发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拴住她往外跑的心,还有在寻找记忆过程中的郁郁寡欢。
正文 第五章 泪雨霖铃终不怨(3)
    朱明朗在阔大的办公桌后坐定后,先审签了几个文件,重新对规划图进行精细的一丝不苟的修改。他修长的手指有力地握着绘图铅笔,聚精会神的一笔一画做最后的测量。

    透过大大的玻璃窗,张淼的眼里再次升腾着雾气。从什么时候起,她就被他的这种儒雅的姿势叩开心门;从什么时候起,他的这种忘我的专注铭记她的心头:从什么时候起,他谦逊的态度中自然流露的王者风范深深让她无法从记忆中抹去。

    什么时候?似乎是初见,他带给她的怦然悸动,他是她见过的第一个如此干净整洁俊朗却不张扬的男子,他的彬彬有礼,他的言谈举止,他唇边的微笑,他磁性十足的男中音,还有他干净不带一丝杂质的声线……似乎是命中注定,他一下子俘获了她的心,她心甘情愿的坠入他的感情中。

    她做了他的秘书,初次听到这个决定,她欣喜若狂的同时,更多的是手足无措,忐忑不安,她怕自己辜负他的错爱,她怕自己无法跟上他工作的步伐,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无论对事对物对人,都力求至榛至善至纯至美。

    第一次去他办公室签文件,她紧张地手心满是汗,强迫自己冷静,训练有素的敲门,故作淡定的走进他的办公室。 他停下手中的工作,目光炯炯的注视着她,她一步一步向前迈,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她打了一个趔趄,滑倒在他的办公桌前。他快步绕过阔大的办公桌,用那双有力的大手迅速的将她扶起。

    “严重吗?”他担心又焦急,“这个文件不急的,你不用赶的那么紧,都怪我,催得急。”他很自责。

    “不是,……不是的,朱总,是我自己不小心。”她的脸在发烧,那一刻,她恨不得自己去死,如此羞愧难当。

    “我让司机送你去医院吧!”

    “不用,不用的,一点伤都没有。”她忍着痛,挤出难看的笑容,拒绝他的好意,“我能走的。”说完,拿着签好的文件,尽量迈着训练有素的步伐离去,她不能原谅自己失态。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一定要有端庄的优雅,像一株伫立山峰顶上的兰草,绝世独立;亦像一棵凌寒的梅花,冰风中吐蕊,却挡不住缕缕幽香。

    “为什么偏偏是这样,为什么偏偏是这样?”她慢慢走回自己的办公室,瑟瑟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碎玉滚珠般滑落。“只为周郎顾,时时误拂琴。”她不是后庭花园操琴的歌女,她不需要“误拂琴”啊!

    她在对自己的懊恼中一分一秒熬到下班,如人剔骨、如针锥心。

    就在她慌乱不安时,她听到了敲门声,迅速拂去泪花,对镜补妆,露出甜蜜的笑容。

    “请进。”

    门被轻轻的推开,朱明朗高大的身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小张,一起去用餐吧!”他的口气中带着与生俱来的无法拒绝。

    张淼傻傻的看着他,她怀疑自己的耳朵,肯定是听错了。

    “怎么了?你另有安排吗?”他轻轻的询问。

    “没……没有。”她使劲掐掐自己的手背,迅速恢复常态,“不是,朱总,你是我的上司,和我一个小秘书一起用餐,恐怕不合适吧!”她吞吞吐吐的说完,使劲咽下唾沫。

    “你多想了,你能不能晚一会回家?我今晚有一些规划要修改,明天就在开现场办公会了,需要你的协助。”他温文儒雅,唇边荡漾着三月的春风。

    春暖花开,春意盎然,春风拂面……这“春风”如何让人忍心拒绝。

    “好的,我马上收拾。”迅速将头发用紫色发带扎起,打量得体的衣着,这才安下心来,在她心中,这可是她和他的第一次单独用餐,怎可出差池?
正文 第五章 泪雨霖铃终不怨(4)
    于是,踩着他的脚步,小心冀冀地,屏息凝视,一步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张淼恨不得自己化作隐身人,可以自由自在地挽着男神的臂弯,偎依在他坚实的怀中,听他有力的心跳,恣意地享受明媚的阳光,欣赏旖旎美景。而他们也同样成了路人眼中的风景,装饰着别人眼睛。

    就这样恍惚地在西餐厅坐下,听爱尔兰**悱侧的轻音乐在耳边回荡,顺从地听上司朱明朗地安排,一份黑糊椒牛排、一份披萨、一份意大利面、一杯拿铁。

    “小张,咖啡就选拿铁吧!花式咖啡,有牛奶的醇香,提神又不影响睡眠,可以经常喝。”他轻轻地说。

    这“说”在她的眼中就是牵心的叮嘱,是一份踏实笃定的依靠,这个男人到底是她的一种殇,一种女儿心结的锁,要想结开,还需解铃人。她多想变成炎帝时代的九黎女子,自小就有一种法力,会养蛊,将情蛊虫神不知鬼不觉的投入咖啡杯,然后植进他的体内,深深地,让他一辈子爱着他,双宿双飞,不离不弃。

    他品的是蓝带,是她多次冲过的咖啡。他举手投足风度翩翩,就连品个咖啡也让人的眼睛死无藏身之地,帅到无法用言语描述。

    张淼能明显感到几束目光从不同的角度射来,如果是无影丘比特神箭,恐怕朱总的胸膛上早就是千疮百孔,就连手上,腿上也无一能幸免!

    因为有心事,她很少动钗子、刀子,倒是他神情自若地吃着,全然不在意将他紧紧包裹的目光,轻松地享受着美食。

    “小张,你怎么不吃啊?是不是不合你的口味?要不我们再换一种?”他体贴地询问。

    “不是……我……”不知如何回答,素日伶牙利齿的她,此时就像一个刚刚丫语学舌的幼儿,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她感觉脸在发烧,手心出了微汗,“不是的,现在都流行骨感美,我自然不能免俗。”她自黑,说完勉强挤出“自然”的微笑。

    “你胖吗?一点都不,还偏瘦,你们女孩子啊!动不动就减肥,节食、针灸、抽脂,什么苹果减肥法、鸡蛋减肥、咖啡减肥等等,方法是层出不穷,轮番上阵。到最后,肥是没减下,把自个儿身体却搞跨了,就算是减下去了,也是病恹恹,一脸菜色,像难民营走出来的。”他摇了摇头,“小张,健康是最美了,我希望我的团队每个人都健健康康,你更该如此,因为我很多工作都需要你的协作。

    这无疑是给她注射了大剂量的兴奋剂,一种无形的力量让她瞬间如醍醐灌顶,一种甜蜜油然而生。原来,他是如此在意她,原来她对他是那么的重要,原来她在他心中还是有一定的份量。

    她小口的吃着,低着头,不敢对视他和煦的目光,因为他的肯定,突然有了胃口,就这样吃完盘子中的食物。

    他绅士地帮她拉开椅子,她低着头跟着他走出西餐厅。回到办公室,再次开始投入紧张的工作中。
正文 第六章 我愿意为你守永世之殇(1)
    陈静好正在吃泡面,手机响了,“我愿意为你遮风挡雨,我愿意为你……”

    不用看,就知道是朱明朗,他的专属铃声,是他固执地为她投定的。陈静好不止一次地抗议“肉麻兮兮”,要换成王菲的“红豆”,空灵**、幽怨悱恻。

    可他死活不同意,说他只爱她一个人,许她三生三世,三生石上有他刻下的誓言,月老佛前有他许下的承诺,他要疼她一辈子。所以她不需要相思,不需要饱尝失恋的痛楚。除了不帮她找回记忆,这是他第一次狠心拒绝她,干脆利落。

    “吃饭了吗?静好。”他沉稳关切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吃了。”不知为什么,她现在有点害怕他的来电,虽然知道他是好意。

    “在外边吃,还是自己做的?”他继续询问。

    “我……”,她停滞数秒,“自己做的。”

    “今天很勤快啊!不错,值得嘉奖,”明朗的声音很轻快,“不过还得再接再厉,离贤妻良母还差一段距离。”

    “是,是,是……我会继续的。”静好隔着电话一个劲的点头,她恨不得现在就挂断电话,下一秒恐怕就要露马脚了,她在心里连连叫苦。

    “做的是什么呀!有没有给我剩点?”他继续不耻下问,兴致盎然。

    “哈哈,小女子做的饭超难吃,怕不合你这位大师的尊贵胃口,所以就没……”

    “你又在吃泡面吗?说过多少次了,那东西是垃圾,净是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组成的,对身体不好,特别是女人,影响气色,你咋就不听呢?没长脑子吗?……”迅速挂断电话,让耳边有片刻的宁静,静好的脸完全是一张苦瓜脸,“晚上,等着挨批吧!”不用直面朱明朗,她就能看到他生气的脸。

    须庚,铃声大作,她实在不想接起,可铃声却固执的一遍遍响着,“喂……”等着他的雷霆之怒,谁知这次他的声音却出奇的温柔平静,“静好,别吃了,扔掉,以后也不要再吃了,今天是我疏忽了,没有赶回去给你做饭,我忙完就迅速回家,做鸡蛋面给你。”他的声音如丝如缕地传进她的耳膜,她的泪瞬间滑落,再铁实心肠的女人,都会被“今天是我疏忽了”感动,收起锋利的刺。

    “静好,你要是饿了,吃点水果先垫垫肚子,我一会就完工了。”他继续叮嘱,不放心。

    “好,我不吃,我吃香蕉。”静好用肯定的语气说。

    “听话,这样才乖。”听了静好的答复,他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才放下心来。
正文 第六章 我愿意为你守永世之殇(2)
    挂断电话,静好盯着那幅凤穿牡丹精美绣片,泪水漱漱滑落。难道上辈子他们真的有过约定吗?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在三生石上刻过誓言吗?

    她朦胧的眼前恍然出现这样一幅画面,碧绿荆裙的女子看着白衣素衫的男子,相看俨然。

    “青莲,等我。”

    “永恒,我不会忘记你的。”

    泪眼中,他乘船而去,她在细雨中落泪,绎动的目光死死地投向他离去的方向,挥动的手帕永远定格在恋人的眼中。

    那对男女像貌虽不明朗,却像极了他和她。

    “难道我穿越了吗?难道这就是轮回吗?”感觉心中有一腔热血在涌动,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提笔在稿子上随性地写下一首散文诗——《轮回》

    轮   回

    也许,千年前,

    我是普陀山上一株灵芝仙草,而你是佛前玉树临风的鹤童。

    你每日挚净瓶而来,

    为我播洒甘露,汲取日月精华。

    天长日久,灵性尽现,可幻化人形。

    你深夜造访,与我漫步月下山花。

    也许,几百年前,

    我是江南一名采莲女子,划木舟穿行在藕花深处,

    而你是泛舟西湖的官宦少爷,素衣白衫,玉笛在侧。

    一曲《高山流水》划破长空,

    我寻天籁而来,

    碧绿荆裙,翠玉木钗,长发逶迤。

    你唤我青莲,玉佩相赠,我低眉含笑,自知无缘。

    也许前世,

    我们共同修行在一所山中禅院,清寂静谧。

    你擅长作画写诗,而我潜心修佛,

    相信前世今生,相信六道轮回。

    于是,错过,一次次擦肩,

    注定,不敢回首人寰处,茫茫杳无。

    轮回,

    我从盛唐的娥眉宫装来到前清的蒙古草原,

    从英姿飒爽到民国碧玉,

    着旗袍、拭梅妆、点绛唇。

    寻觅中等,一生为我青黛画眉的男子。

    可是,轮回中错过,

    情殇,迟暮中老去。

    今生,遇见,电光石火;

    心动,情定,海枯石烂。

    三生石上,有你刻下的誓言,

    月老佛前,有你许下的承诺。

    如有来生,你许我一世,我是青莲,你是永恒。

    你要抓紧我的手,做你一辈子的丫头,

    用心去疼。

    “永恒,难道我真的是青莲吗?”她喃喃自语,她爱穿碧色衣服,爱戴翠玉耳环,用水晶钗子挽发,喜欢将头发随意地披着,“青莲,我们竟如此相似?”

    她感觉累了,眼皮打架,于是就靠在沙发上休息。

    又是一场梦翩僦而来。在盛世大唐的梦回中,一位着华服宫装的美貌女子端坐在贵妃塌上绣着一方锦囊,眉目中都是幸福,那图案就是凤穿牡丹。

    突然待女慌慌张张地进来禀报,“兵部士郎,征西大将军战死疆场,马革裹尸……”

    手中的锦囊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绣花针刺进中指。

    “公主,你流血了,青儿给你包扎。”

    “不用……”她冷冷地拒绝,碎玉滚珠。

    “李郎,我们到底是错过了,你终究是辜负了我……”一口鲜血涌上喉中,从口中喷出,在波斯进贡的地毯上嫣红一片。

    弯腰拾起锦囊,有血一滴滴落在牡丹图案上,生动灵活。

    “传御医,传御医,公主玉体有恙……”殿内一片慌乱。

    几位御医匆匆赶到,诊脉、扎针……豆大的汗珠从头上滚落,互相对视的目光中充满无奈。

    诚慌诚恐的跪下,“恕臣无回天之力,公主殁了。”

    “是谁把这个消息告知公主的?”一身龙袍的皇上龙颜大怒,这是他最疼爱的小公主——碧莲,才十六岁。

    “奴俾该死,奴俾该死,……”小青跪在地上,“请陛下恕罪。”

    “狗奴才,殉葬。”

    侍卫上前将小青拖走,“李将军,你可知道青儿也爱你,爱你很深很深,我随你去了,是青儿的容幸……”她的脸上挂满幸福,有一种解脱的轻松,“公主,对不起,明知道不该把消息传达给你,可是谁让我们爱上同一个男人,你占据了他的全部,多少次,我陪着你去见他,他的眼中只有你,看我不看我一眼,所以,我恨你。”
正文 第六章 我愿意为你守永世之殇(3)
    画面急转,民国初年,精致的绣楼上,一位身穿碧色立领、掐腰旗袍的女子正在对镜用青黛点眉,今天她画的是远山黛,立体柔和如卓文君的望远山。眉间用淡粉色的水粉细细的勾画出一朵娇艳盛开的梅花,然后用粉紫色口红轻轻地涂在小巧的嘴唇上。

    “青青,收拾好了吧!张公子在前厅等着你出去游玩呢!快点跟姑姑走。”随着声音传来,门被推开了,一位身子微微发福的中年妇女走了进来。

    “大姑,你怎么来了?”女子浅笑,淡淡的寒暄,语气中带着疏离,不用问,就知道又是来说媒的。

    看着身后面带微笑的父母,她微微施礼:“阿爸、阿妈早。”

    “青青,听大姑的话,出去走走,一天到晚闷在家里,会憋出病的。”母亲和颜悦色地劝道。

    “女儿呀!现在不比过去了,世风变了,阿爸不是老古董,也不是老封建,支持你和朋友出去散心游玩啊!今天天气也好,阳光也好,见见太阳对身体有好处,快去吧!”身穿长衫的中年男子面带微笑,这个女儿从小让他给宠坏了,说了多少门亲事,就是不满意,不是学问不高就是相貌差,不是秉性不悦就是气味不相投,他很是头疼。

    “张公子?是哪一家的?”她微颦眉,细细思索。

    “还有哪个张公子,不就是……”

    “大姑啊!你说得是屠夫状元吗?”女子掩着嘴冷笑,目光凌厉,“我就那么嫁不出去吗?要嫁给一个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杀猪的。”

    “青青,话不可说得这么难听,”中年妇女面露不悦,这张公子可是许了她很多媒金,铁定心要娶青青,明知道两个人不合适,可钱实在是个好东西,她看着就眼馋。这不,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愣是说动了大哥大嫂同意这门心事,她一定要促进这门心事,要不煮熟的鸭子就又飞了。

    “现在杀猪可是一门技术活,别看张公子长的胖,那是一副忠厚像啊!不会出去花天酒地,让你一个人独守空房,再说了,杀猪不是需要力气嘛,所以人就得吃胖点,你要是过门啊!包你吃香的喝辣的,穿好的,什么乔其纱、苏绣、湘绣……等等,各种各样面料的旗袍你随便选,随便做,银钱随便花……”

    “出去,出去,要嫁你女儿嫁,香兰可是和我同岁,这么好的条件还是留给你女儿吧!”女子冷冷地下逐客令。

    “你别不识好歹,真是狗肉不上桌。”中年妇女气呼呼地甩着手帕,扭着屁股走了,“大哥、大嫂,她就是做一辈子的老姑娘我也不会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哎,你这丫头啊!让娘怎么说你?”

    “由她去吧!她的终身大事我们管不了。”

    父母离去后,她关好房门,上好门栓,再次在梳妆台前坐下,端祥着镜子中的自己,“李郎,你什么时候来为我画眉?青青一直等着你。”她碎碎念道,有泪盈盈滑落。

    她最喜描眉,什么鸳鸯眉、小山眉、三峰眉、垂珠眉、涵烟眉、拂烟眉等,她都一一尝试,每当描眉,她都在想是李郎为她细细点眉,想在桃花开得难舍难分的时节,他们遽然相遇,从此白首不分离,就像《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和柳梦梅。

    汤显祖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而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这个女子就是性情中人,一个对爱情寄于一往情深的女人。

    长发逶迤,环佩叮咚,她披着一件戏服,甩水袖,呓呓呀呀地唱起:“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没乱里春情难遣,蓦地里怀人幽怨。则为俺生小婵娟,拣名门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得远。俺得睡情谁见?刚索要因循腼腆,想幽梦谁边,和春光暗流转。迁延,这衷怀哪处言?淹煎,泼残生,除问天。”

    ……

    在这场梦里,她又一次做了一回太守之女杜丽娘。

    就这样等下去,父母、姐妹、亲朋、邻居很多人陆续地离去,到另一个世界轮回转世,她也青丝变白,容颜不在,可目光依然清明。

    在一个春日的早晨,院子里的那两株桃花开得绚烂,在春天华丽的枝头,就像人的心,开得难舍难收。

    她缓缓走过去,眯着眼睛细细观赏,“李郎,桃花又开了,你怎么还不来啊!是不是把我忘记了,那就等来世吧!来世我们一定相守,永远不分开,就像这桃花,我们的感情也开得难舍难分。”

    说完,她感到累了,在竹椅上坐下来,她看到云端之上有一白衣男子在向她招手,“青青,我在这里。”

    “李郎,我来了。”

    人生的渡口,在红尘的千里之外,他们终于相遇了,不再错过。
正文 第六章 我愿意为你守永世之殇(4)
    朱明朗回到家中的时候已近九点,找开房门,他看到陈静好抱着凤穿牡丹的绣片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脸上挂着泪水。

    “小唯,小唯,我是你梦里的四分之三吗?”他从卧室拿出薄被轻轻盖在她身上,用洁静修长的手指指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泪水。

    这时,他看到茶案上她刚写的诗——轮回。

    一字一句的读完,提笔写下:静好,六道轮回,车水马龙,我曾在细雨蒙蒙的江南与你走失,今生今世,我一定不会再辜负你,你是青莲,我是永恒,我要抓紧你的手,让你做我一辈子的丫头,用生命来疼。静好,我输不起时间,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住进你的心里?什么时候才能让我成为你梦中的四分之三?”

    在冗长的梦里,陈静好被肚子里的馋虫叫醒,吸了吸鼻子,是她最爱吃的鸡蛋面的味道,不用睁眼,她就知道是他回来了,在厨房里忙碌。

    “醒了。”浑厚磁性的声音传进耳膜,“小懒虫,起来吃饭。”他爱怜地捏了捏她小巧的鼻子,看着她睫毛上下微动,他就知道她被美食叫醒。

    “真讨厌。”她迅速地躲开。

    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朱明朗的心碎的七零八落,瞬间遭遇风霜的打击,他转身走进厨房,盛面,平复受伤的心情。

    陈静好坐正身子,“好香啊!”使劲吸了吸鼻子,用夸张的声音说道。

    “快吃吧!别饿坏了。”朱明朗把碗放在茶案上,“我去处理一些工作,吃完后,碗放在这就行,我一会过来洗。”说完,快步离开。

    “谢谢你了。”

    甜美的声音像溢出来的蜜,可对他而言就是一把杀猪刀,生生的把他的心切的支离破碎,他们之间竟如此生疏,如此有距离。他知道,是她在刻意制造距离,拒绝他走进她的生活。

    目光落在纸张上,陈静好终于发现朱明朗在她的诗后写下的哪段文字。她的心疼的像一块布一样被狠狠的揪起。他的心她不是不懂,可是她无法背叛自己的心,他不是她要等的那一个人,他不是。

    再次肯定告诉自己,起身来到书房,折叠收起,藏在她随手写字的硬面笔记中,“明朗,对不起,谢谢你如此爱我,谢谢你带给我的温暖,可是,对不起,我无法爱上你,你一定会遇到心仪的女子,占据你心中的位置,这首诗,这段话就让我们尘封起来了,永远不揭开。”

    朱明朗独坐在书桌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为自己疗伤。

    三年前的那一幕再一次在脑海中演绎,每一次都让他痛彻心扉,每一次都让他恨不得将自己的心生生挖出,来弥补自己的过失;每一次都恨不得让自己来替代小唯承受锥心的刺骨之痛,恨不得是小唯开车撞伤他。

    可是,不是,命运之神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人生的渡口,他们的重逢却是这样一幅场面,需要用鲜艳的血来装饰,像玫瑰花一样在地面上盛开,只是碾碎成泥,红的刺眼,红的心碎……
正文 第七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1)
    2011年初夏的一个早晨,晨曦初露,朝霞婵娟,像少女的脸娇羞地轻轻探出。路边草木茂盛,石榴繁华似火,鸟鸣声不绝于声,到处都是勃勃生机,让人心思荡漾。

    朱明朗驾车行驶在前往单位的林荫大道上,惬意地欣赏路边的风景,这是他回国的第三个月,有一个新的设计方案昨夜在他的脑海中形成雏形,所以,他特意起了个大早,想早一点到单位简单绘制出来。

    路上的行人不多,上班高峰期还没有来临。车子缓缓行驶。

    “砰——”的一声,重物撞击的声音传来,他赶紧踩下刹车。

    一刹,他看到一个白色的物体高高的抛起,又从车前像纸片一样缓缓滑落,倒在车前的地面上。

    他的心像被千把利刃穿膛而过,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为什么他会如此心痛?

    快速打开车门,跨步下车,嫣红的血迹迅速地在地面上蔓延开来,像玫瑰花一样嫣然开来,当看到那抹白色,他一下子愣住了。

    “小唯?”他从十六岁起,深深植进他记忆深处的女孩,他们竟然用这种方式重逢了。

    他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别怕,小唯,我们马上去医院,没事的。”他拦腰轻轻地将她抱在怀里,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急驰而去。

    “不怪你,怪我,责任在我,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在她昏迷前的一刻,她露出笑脸,一字一句吃力地将话说完。

    “小唯,不要再说了,积蓄力量,医院马上就到。”

    打电话联系医院,让秘书协助将工作重新做了安排……这些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医院很快就到了,医护人员抬担架早早地在门口等着,小唯很快被送进手术室。

    朱明朗在手术门前守着,隔着一道门,却觉得隔着很远很远的距离。

    她就这样突然出现,再次打破他的生活,他的心智。其实,他应该庆幸,庆幸茫然红尘中,他还能再次遇见她,还能再次重逢。只是这种代价太过残忍。

    十三年前的那一幕再次像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中放映,并没有因为时间冲淡模糊,反之,历久弥新。
正文 第七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2)
    那是1999年的秋天,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同学们都坐在教室里等着老师发新书。

    很快,班主任领着一位女孩走了进来。

    “同学们,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从今天起,她就是我们集体中的一份子,现在请新同学给我们做一个自我介绍。”

    新同学站在讲台上,一袭荷叶花边的白色裙子,皮肤像白色的瓷器一样发出细腻的光泽。

    “大家好,我是小唯,大小的小,唯一的唯,从今天起我和同学们就要共同生活在一起,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迅速地融进这个友爱的大集体,共同学习,共同向前。”她落落大方的气质,谦虚的自我介绍,博得掌声一片。

    “哇,小唯的头发好长啊,都快到膝盖了。”

    “小唯长的可真漂亮。”

    “小唯,我们以后直接叫你长辫子姑娘得了,很符合你啊!

    ……课间,同学们围着小唯七嘴八舌的谈论着。

    于朱明朗而言,小唯就像一颗饱满的种子,种在他的心底,生根发芽。她就像一株雨中的荷花,缓缓地盛开在他的心头眉间。那乌黑茂密的长发,那白色的衣裙,那微笑时月牙似的眼睛,像小玉米一样整齐的牙齿……深深地烙在他的记忆里,从此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

    他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两人还结成了一对一帮扶的对子。学习上你追我赶,生活上他对她照顾有加,比如打扫卫生时,他会抢着拖地,倒垃圾,只让她擦黑板,整理教室图书室。

    他们的学习不差上下,每次考试,排名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也就是一分,两分之差。老师对他们更是青睐有加,时不时开小灶给他们补课。

    就这样度过二年的高中生活,高二那年暑假,他随父母移居国外,在那里以优异的成绩叩开哈佛大学的重门,成为天子娇子,主攻建筑。

    就这样错过,他还没有来得及给她表白,让她等他,两人就失去了联系。他是心痛的,她想来也是心生不舍的,可是还是选择离别,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就这样,青葱岁月的记忆被深深封尘。人生的渡口,注定盛开着一朵叫“将离”的花,开的绚烂,开的淋漓尽致,开的如火如荼,却又开得让人心神俱碎、泪眼纷飞,离愁难解。

    “小唯,我们还会遇见吗?”大洋的彼岸,学习之余,他会隔空一遍遍的询问小唯,他相信如果她心里有他,她一定会感觉到他如骨的相思,感觉到一个男人的深深关注。

    于是,奋发学习,一定要学成归国,他们一定会再次相逢,这是他学习的动力,生活的目标。

    手术室的门这时被打开了,他快步迎了上去。

    “医生,她怎么样?”他急切焦虑的询问。

    “右腿骨折,手术很顺利,卧床休息三个月,只是病人的头部受到撞击,有可能会失去记忆。”医生凝视着他的眼睛,咬字清晰的说完。

    失去记忆,他知道将意味着什么,他和她之间所有的过去一笔勾销,一片空白。

    “医生,还能恢复吗?”

    “这个还真的不好说,病人的意志、外界的诱因等等,是不确定,不过,经常跟她交流过去的人和事,对记忆恢复还是大有帮助的。”

    “谢谢你医生。”

    小唯被推进VIP病房,静静地在白色的床上躺着,左手臂上扎着吊针,透明的液体一滴滴输进她纤细的血管。

    他轻轻地托起她的右手,纤细的手腕上戴着一串星月菩提的手串。

    她是信佛的,他知道,上学的时候她的言谈举止中就带着一种禅意,比如相信前生今世,相信轮回,相信宿命,相信人不行善,就必将受到上天的惩罚,对生命有很强的敬畏。所以她从不出言不逊,更不伤害小动物,如果发现有人捕鸟、虐待小动物,她就会毫不犹豫的走上去,勇敢的制止,那怕遭遇冷眼、讽刺、呵斥也毫不退缩。

    朱明朗将她的手贴在脸上,一片冰凉,他感到有泪从眼眶溢出,他的相思终于落地,从现在起,他就要悉心照顾她了,就算她永远不能恢复记忆,他还是要疼她一辈子。

    从她随身携带的淡紫色坤包里,他从硬面的工作笔记中看到这样一副照片,笑如夏花之灿烂的小唯依偎在一个年轻的男子怀里,满脸的幸福和娇羞。这个男子他认识,另一个团队的领导者,总设计师丁云开。

    一个月前的单位聚会中的那一幕再一次在脑海中映现。那是一次单位的庆功会,他的团队和丁云开的团队恰好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觥筹交错之际,有下属问到:“丁总,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吃喜糖啊?”

    “国庆节。”丁云开去淡风轻地答到。

    他是欣赏他的,用男人的眼光,丁云开也是相当出类拔粹一等一的男人,可是这个世界无论那一个角落都存在着硝烟,存在着竞争,存在着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血腥局面,虽血不见刃,但早已已血流成河。为了生存,他优秀,而他必须更优秀。

    就像他和他,其实早已是硝烟弥漫,战火四起,就像这次庆功会,丁云开的设计再一次被高层否定,而他却是这次庆功会的胜者。

    将一杯薄酒吞下,朱明朗知道他们不可能成为交心的朋友,注定是敌人。丁云开虽然表现的一脸轻松,但他知道其实他早已是压力山大,只是不想将颓废的一面暴露。而他朱明朗何曾不是。其实在这场战争中,并没有永远的胜者,也没有永远的败者,只是命运的安排,让他们一次次交锋。

    透过璀璨流金的灯光,朱明朗从丁云开射过来的平和目光中读到了锋利,看到了炮火。

    “准嫂子叫小唯,一家知名电台文艺节目的主持人兼编辑,主持晚间节目,那节目情感细腻,情节跌宕,音乐**,那声音真叫一个甜蜜,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棉花糖,软软柔柔的,我建议在坐的兄弟姐妹都去听一听……”售楼小姐花雨倩的声音像碎玉一样传来,一点点钻进他的耳膜。

    当听到“小唯”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他顿时石化了,“难道是她吗?难道真的是她吗?是那个住在他心里的小唯吗?如果是,他们岂不是又错过了。”

    那一晚聚餐他只是应付了事,并没有品尝太多的美食,心情也变得忧郁,他很想向丁云开求证,可是不能,那是他的末婚妻,他有什么资格询问,除了自讨没趣,还会给小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回到家中,神智恍惚的他倒了一杯红酒,一饮而尽。十三年前,那位白衣少女再一次翩迁而来,再一次走进他的梦中。

    “小唯,不要走,不要走……”梦中,她渐行渐远,他拼命想抓住她的裙裾,可是,还是无能为力,她绝尘而去。

    没想到,下属们谈论的准嫂子,丁总设计师的未婚妻真的是她,是他念念不忘的小唯。命运的渡口,他们就这样电与光的重逢了。
正文 第八章 纸醉金迷
    第八章 纸醉金迷***

    乾坤房地产开发公司十八楼总设计师办公室,一身休闲西服的丁云开神色凝重,目光阴沉,嘴唇因为焦灼不安而出现干裂。从早上六点钟到现在十一点,近五个小时过去了,他滴水未尽,而小唯也整整失踪了五个小时,手机无法接通,家门紧锁,单位同事也没有见到她的踪影,她就这样消失了,彻底地消失了,连一个给他赎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而他,又有什么资格博取她的原谅。

    昨晚的那一幕再一次罪恶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畜生。”他狠狠地骂自己。

    那位叫朱明朗的海归,进驻公司团队已有三个月了,是他的竞争对手,每一次论证会上,董事会都会让他们各自拿出一份设计方案,进行高层规划设计论证。这其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博弈,是一场各自实力的较量,关系着生死存亡。他已经二次输给他了,昨晚临时召开的工作会上,董事会虽没有明确表态,但依然对朱明朗的设计青睐有加。这也意味着他在总公司的位置岌岌可危。想着国庆节即将到来的婚期,他越发苦恼。他不敢保证自己能给心爱的女人——小唯一生的幸福。

    晚上,他在加班,想在设计方案中融进一步新的元素,增加胜算的筹码。天色渐晚,有心无力的他却找不到合适的出口。于是,决定到离家不远的酒巴喝上几杯,借酒消愁。

    酒吧灯色昏暗迤迷,妖绕生姿,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场所,是一个*****的高发地。丁云开在一杯一杯的白兰地中醉了。朦胧的醉眼中,一个妖绕的红裙女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波浪中长发,身上洒着香奈儿,让男人沉迷的味道袅袅钻进他的鼻孔。

    “雨倩,是你啊!”他认出了她,隶属于他的团队,售楼小姐花雨倩。

    “丁总,是我。”她微笑,洁白的牙齿在灯光下发出幽蓝的光。

    “你怎么在这里?”

    “我看到丁总一个人来这里品酒,不放心,所以……”她停顿,低下头,尔后又抬头,轻轻拂过面前的几缕碎发,“因为不放心,所以担心,就一直坐在外面等着,我的心事想丁总一定明白,我一直深深地爱着你啊!”

    “雨倩,你糊涂了,我是有未婚妻了。”他颓废地笑,“可是我现在却不知道拿什么给她幸福。”

    “丁总,我知道,可是我爱你,我对你的爱远远比她的多,我可以为你付出我的生命,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这辈子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女人。”她语气哽咽,泪光闪闪。

    她的一席表白击中他心脏的柔软处。他探出手去,用食指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清泪。她一把抓住他的手,将他修长的手指紧紧地贴在她的脸上。

    “云开,我要做你的女人,哪怕一次,一生无悔。”

    “雨倩,傻丫头,你知道我给不了你幸福的,为什么还要这样执迷呢?”

    “我愿意,至于幸福并不重要,关健是我曾经拥有过。”她果断地打断他的话,用情意绵绵的眼神深深地注视着他,目不转睛,就像是要将面前的这个男人融进血肉之躯,刻进骨子中,与生命共存亡。

    “你就是一个傻丫头。”他情动,体内如火在燃烧,年轻男人的荷尔蒙本来就是满满的,而现在就要爆棚,特别是面对一个娇绕多姿,以身相许,像飞蛾一样义无反顾地扑向蜡烛的女性,他不是圣人,他无法做到坐怀不乱。

    生理的正常反应在酒精的刺激下,越来越难以自制,他用动情的目光也一动不动地回应着她的深情,她在他灼灼目光的注视上脸色越来越绯红,呼吸越来越急促,她的身体也无法克制地情动,整个身体都在紧张地颤抖。

    四目双对,单身男女的**交织在目光中快速地流动。“还等什么!**一刻值千金。”她目光暗示。“这个女人真是傻的可爱,明明知道我就要结婚了,还一往情深,我怎能辜负她一片痴情呢?今晚就满足她。”

    心知肚明,电光石火,不用再做无谓地寒喧,故作高姿态的矜持,抛开虚伪的面纱,**相对,此时,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丁总,她也不再是身份卑微的售楼小姐,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她就是他忠实的爱慕者。

    “云开,我们回家吗?”她轻轻地问,语气怯怯。

    “好,回家,如此难得的**,不可错过。”他意味深长地挑逗,前戏的**还是必须。

    果然,她脸更是驼红一片,如三月的桃花,云霞满山。

    走出酒吧的大门,他一把将她抱在怀中,深深地吻上她**的唇,酒精的味道随着他舌尖的探索也进入她的嗓间,更让她销魂。她身体紧紧地绷着,任凭这个男人肆意地掠夺。这一吻吻的天旋地转,丁云开数年的压抑在这一刻得到了释放。

    她扶着他回到他的家中,两具滚烫炽热的**就直接纠缠在一起,在沙发上,在客厅厚厚的地毯上,一条珊瑚绒毛毯为他们铺开了战场。

    热烈的亲吻,霸道的索取,有力的进入,韵律的跳动……活色生香的******,所有的不快一扫而光。

    “云开,我爱你,一生一世。”香汗淋漓的花雨倩娇声喘喘,人比花瘦。

    “我也是,雨倩。”用手指抚摸着她光滑的肌肤,平坦的小腹,饱满的浑圆,丁云开彻底被感动了。她让他享受到男人****的快乐,身为王者强烈的征服感。不像小唯,非得固执的等到婚后,才能落红。很多次,特别是心情极度压抑时,他很想通过**来缓解,可是她每次都严厉拒绝,他也只有忍着。有时候,他就怀疑,她到底爱不爱他,如果爱他,他们相恋了四年,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怎么还这样保守?

    从云端上飞落,归于平静,两具**拥抱着沉沉睡去。

    “啊……”随着门被推开,一声尖叫划破长空,也将他们从梦中惊醒。

    “小唯……”他迅速起身,用衣服裹住**,“小唯,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我不听,我不听,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小唯满脸苍白,一步步向后倒退,看到地上光着身子的女人和男人,刚才还紧紧的缠在一起,像藤一样,谁也离不谁,女人的头枕着男人的肚子,男人的手摸着女人高耸的**。

    “这还需要解释吗?”

    丁云开无能为力,不知道该如何才能将自己洗干净。

    “小唯,我错了,只一次,就这一次,以后不会再有了……”

    她转身,像旋风般离去。他穿好衣服,没有去追她,他知道他们之间回不去,小唯是不会原谅他的。

    “云开,是我不好,对不起。”穿好衣服的花雨倩像小猫一样坐在他的身边,轻轻地说,“我也不想这样,可是谁让我爱上你啊!”花雨倩不愧是演戏高手,瞬间,泪水从脸上汩汩滑过。

    “不是你的错,谁这辈子不可能只爱上一个人,是我自制力太差。”丁云开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沉默良久。

    “我们该怎么办?”花雨倩心里暗自窃喜,这一幕远远超过她预料设计的范围。

    她一直都暗恋着丁云开,整整四年,很多次都想向他表白,可是知道他有心爱的女朋友,偶遇**的戏她排演了很多遍,可是都没有机会成功上演,这次终于成功了,甚至更出彩。她灰姑娘就要当上白雪公主了。

    “时间不早了,你先回去上班吧!我一会再去。”

    “好的。”迈着轻轻的步子往单位走去,花雨倩的心就像是长上一对彩色的翅膀轻快地飞扬,心情更是雨后水洗过的碧空,一尘不染,生活就是雨后的彩虹,充满七彩光茫。

    在一楼售楼部,想起丁云开强壮的怀抱,娴熟的**技巧,丰富的工作能力,她就情不自禁地嘴角上扬,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她终于就要成功上位了。

    “倩姐,今天遇到什么喜事,这么开心?”小云走过来问道。

    “哪有啊!”她佯装淡定地否认。

    “满脸桃花,还说没有?”长她四岁的苏锐接过话题说,“走桃花运了吧!姐可是过来人,哪里看不出。”

    “不跟你们说了,我忙去。”说完,娇羞地快步离去。
正文 第九章 亿万光年的遥远(1)
    拨通丁云开的电话,朱明朗在电话中告知是他撞伤了小唯,手术做的很成功,现在在医院里输液,三个月才能出院。

    接到朱明朗的电话,丁云开一直悬在空中的心像一块大石头重重地落地了,小唯有着落了。虽然痛得让他粉身碎骨,虽然痛的让他欲死不能,可是他必须接受现实,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造成的,他才是罪魁祸首。

    心神不宁的他来到医院,看到病床上沉睡的小唯,他很想上前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一遍遍呼唤着她的名字,可是不能,仅仅隔着不到一米的距离,可是却隔着亿万光年的遥远,他到底是失去了她。

    “她怎么样?”良久,他出声问道,声音吵哑。

    “医生说手术很成功,腿部不会留下后遗症,但是有可能会失忆。”

    “什么?失忆?”丁云开吃惊地睁大眼睛。

    “是,因为撞到了头部,云开,对不起,知道你们国庆节要结婚,可没想却成了这样,我车速并不快,她突然从路那边跑了出来,就……”

    “别说了,不是你的错,错在我。”丁云开自责不已。

    “失忆也好,忘掉痛苦是她解脱最好的方法,”丁云开选择面对现实,“你认识小唯?”他疑惑的问。

    “是,我们是初中同学,初二时,她转到我们学校读书,后来她去了北大,我就移居美国,读了哈佛,没想过十多年过去,我们还能重逢,只是这样的遇见过于残忍,我不想这样,早知是这样,我宁愿一辈子都不遇见她。”

    “你很喜欢小唯吧!”男人的直觉告诉他,面前这个男子爱小唯一点都不比自己的少,他和小唯之间应该是有故事发生,曾经。

    “是,很爱很爱,从十四岁起就一直暗恋到今天,我回国很大程度上说是为了寻找她。”朱明朗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小唯的爱,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深深地凝视着熟睡中的小唯,满目的怜惜。

    “谢谢你爱她,朱总,你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小唯以后就交给你了,我不配照顾她,这张银行卡上的五万元,留给小唯。”他拿出一张黑金卡,愧疚地表达自己对她的歉意。

    “不用,我会视小唯为珍宝,一辈子都会对她不离不弃,就算是她失去记忆,我依旧会用心照顾她,不忘初心。”朱明朗深情地望着小唯,字正腔圆地说。

    “只是,我很奇怪,小唯是一个很淡定沉稳的女孩子,究竟发生了什么,才让她如此慌乱?”朱明朗疑惑不解地询问。

    “唉,都是我的错……”丁云开艰难的开口,目光不安地移向窗外,久久不愿提起。

    朱明朗从他的神情中似乎明白什么,没有继续追问。
正文 第九章 亿万光年的遥远(2)
    三天后,朱明朗回到公司,得知丁云开两天前辞职了,去了上海,一起辞职的还有花雨倩,和他一起去了上海。

    坊间有很多传闻,有人说是花雨倩打败女主播,**成功上位;有人说,女主播另结新欢,丁云开负气离去;也有人说朱总设计理念超前、风格别拘一格,远远战胜了丁云开,以至无颜再在公司立足发展……

    面对各种各样的传闻,朱明朗心中五味杂陈,诚然有很多辞职的理由,“女主播另结新欢”是他所不能接受的。只有他知道女主播现在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睁着迷茫的双眼,拖着打着石膏的残腿,神情冷漠疏离。醒来时,只是将目光投向窗外,看树叶在风中摇动,有小鸟在枝叶间跳舞、唱歌,会露出难得的笑容,只是那笑中含满苦涩。

    于是,他召开工作会,吩咐自己的团队,丁云开辞职一事就此告一段落,谁也不准议论,特别是“女主播另结新欢”更属禁言,有损女孩子的尊严与形象,谁要是再敢捕风捉影、妄加评论,请自行离开。

    谣言就这样慢慢平静了。

    时间如流水转瞬即逝,三个月迅速划过,只是一个季节的换转。失忆的小唯渐渐接受朱明朗的解释,过去对她而言就是一张洁白的纸,是一片空白。而她是陈静好,毕业于北京大学,自由职业工作者,朱明朗是她的未婚夫,是他误伤了她。

    三个月来,除了丁云开,只有一位优雅的中年女子,在一个午后,匆匆地赶到医院,看望熟睡中的静好。

    那天,静好的电话突兀地响起,他有些紧张,也有些期待。紧张的是怕是一些三姑六婆的八卦电话,期待的是这个电话是静好的亲人打来的。

    “喂,请问是那位?”

    “请问这是小唯的电话吗?’电话那端好听的声音传来,只是隐约中带着清冷。

    “是,请问你是那位?”

    “你不是丁云开,你是那位?小唯在那里?让她接电话.”那端清冷的声音变得更加凌厉。

    “对不起,是我撞伤了小唯,她在医院.”他满含歉意地说。

    “什么,小唯受伤了?她怎么会受伤了?她现在在那家医院,我现在就过去.”

    朱明朗告诉医院的名字,房间号后,电话就干净利落地挂断。半个小时后,这位中年女子赶进病房,静好正在沉睡。

    看到他的那一刻,她明显愣了一下,他也愣住了,原来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阿姨。

    “怎么回事?小唯怎么会受伤呢?”她原本愤怒的神色慢慢地趋于缓和。

    朱明朗简单地叙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许久,她才一字一句地说:“丁云开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并不看好他,但你值得托付。”她爱恋地抚了抚静好的脸颊,淡淡地说:“小唯这孩子命苦,好好珍惜这段缘分吧!”

    依依不舍地离去,她取下她手腕上的菩提子手串,“我拿走留个念想,你们经济上如果有困难就打电话给我,我直接转帐给你,”她叮嘱道:“小唯的营养一定要跟得上,这样有才助于骨骼的愈和。”

    “阿姨,您放心,小唯就是我的唯一,我会像珍惜我的命一样珍惜她。”

    她平静地看着他,就像是审视他的内心,透过他的眼睛看到他灵魂是否高洁,人品是否靠得住,良住,才缓缓地说:“但愿你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你说得每一个字。”

    说完,深深地凝视着小唯数分,这才离去。
正文 第十章 曾经苍海难为水(1)
    “我的家人呢?”一个斜阳的午后,静好注视窗外迟暮的阳光,淡淡的问,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情,一切随遇而安,颇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淡然、无为。

    而朱明朗从她的语气、神情中捕捉到,她其实并不完全相信他的解释,可是她无能为力,失忆是谁也无法更改的事实,她真的好想找回曾经的记忆,现在的自己面对一片空白的大脑要有多不甘就有多不甘,要有多无力就有多无力。

    “你父亲很早就离开了,你是伯母一手含辛茹苦带大的,可惜她老人家三年前就……”朱明朗欲言又止,不忍说出。他自私的不愿意告诉她,她还有一个弟弟,在服兵役,他怕她知道后,就打破对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依赖,“小唯,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了,这么说,我就是一个孤女,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亲朋好友……”静好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无神的眼眶中溢出,让朱明朗如锥刺心,不忍直视。

    他上前,一把将她单薄盈弱的身子抱在怀里,她在怀里不停地抽泣,“静好,不是的,不是的,你有很多好朋友,很多好姐妹,你还有我,我是你终生的依靠啊!是你母亲亲手把你交给我的,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来生来世还要牵紧你的手,用我的生命来疼你,三生石上我早已刻下承诺,永远爱静好。”他情真意切的表白让失去希翼的静好寻到了一丝安慰,面前的这个男人是不会伤害她的,更不会算计她,她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身上也无利可图,她于他应该没有多大利用价值。

    想到此,静好逐渐平静下来,拼命克制住自己漱漱而落的泪水,轻轻的推开他,拉开30厘米的距离。朱明朗的心一点点一点点往下沉,原来,她并不相信他说的话,只是无奈的接受事实,内心该是多么的不甘啊!

    “我累了,想休息一会。”就这样沉默了大约二分钟,静好低着头,盯着自己瘦的发白的手指,轻轻的说出这句话,对他是一张逐客令。

    “那好,你先休息吧!公司还有一些事要处理,我先回公司一趟,家里我还煲着乌鸡汤,忙完了一并带过来。”他微笑着说,神情温柔平静,内心的疼早就深深地刻进骨子里。

    “嗯。”静好没有看他,将脸伏在薄薄的被子上,点点头,脸上的泪水再一次逆流成河。她是一个女孩子,是一个感情丰富的女性,就像他说的那样,是一个文字工作者。她的情感是多么的细腻、圆润,一朵花、一棵草、一朵云彩、一个相依相伴的牵手,都可以让她感动的泪流满面。朝夕相处中,明朗的从容、入微的细致、关切的目光、深情的话语,她不是没有感动,不是没有心跳的悸动,可是,她却不由自主地排斥他,那是从心灵深处来自的排斥,他不是她的未婚夫,这一点毋庸质疑,她从来都相信自己敏感的知觉,她是一个有慧根的女子。

    静静的看着她,带着丝丝悲哀,但这悲哀迅速被他的理智埋藏在心之一隅,“静好,我们还年轻,我有的是时间,让你爱上我。”朱明朗在心中暗自告诉那位要强的女子,隔空交流。

    “静好,我给你削个苹果吧!”脚步如灌了钻一样,重得抬不起来,他舍不得离开,他愿意永远陪着她。

    “不用。”她干脆利落的拒绝,不给他一丝劝说的机会。

    “那我去去就来。”他故作轻快,轻轻的拉开虚掩的门,轻轻的走出,轻轻的关上,怀着一颗沉重的心伤感离去,一个人独自抚摸内心的刀伤,为什么会这么痛?为什么会这么痛? 

    听到他脚步声渐行渐远。静好抬起头来,打量着洁白的房间,目光迷茫流离,窗外阳光灿烂,而她的心却滴水成冰。

    “兰叶春葳蕤,桂花秋皎洁,欣欣此生意,自尔为佳节。”窗台的那株兰花开了,细长碧绿呈柳叶形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莹亮的光泽,如同仙女腰间的飘带,洁白的花苞更是蕊如明珠,小巧玲珑,蓓蕾初绽,有两朵花已经绽放,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彰显着它倔强不屈的生命力。

    “花尚且如此,可我呢?无根无踪,还不如一株花,一棵草,我到底是谁?”她默默地问自己,任泪水如河水一样缓缓流淌。

    四周一片寂静,无人能告诉她答案,只有空气中弥漫的消毒水的味道若有若无。

    “母亲,您在哪里?”她喃喃自语。轻轻地抬起自己瘦瘦的胳膊,看青色的血管因频繁输液布满细小的针孔,她并不觉得疼,如果这样可以帮她找回记忆,她不在乎多扎几针,皮肉之痛算不了什么。

    她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抬起的胳膊,总觉得洁白皓腕上曾经有什么物件陪伴着她,也许是佛珠,也许是玉镯,也许是玛瑙……它们陪着她度过无数个流年,可是现在都离开了,连同记忆,心中徒生无限伤感。她还能感应到这物件一定是母亲留给她的,带着母亲的气息,带着母亲美好的祝福。这时,似乎有声音在脑海里响起,是一个女子的声音,玉润柔滑,从容。“若菩提子为数珠者,或用掐念,或但手持,数诵一遍,其福无量。”

    她知道是她,是她的母亲。

    “母亲,您到底在那里?”她很想继续捕捉到更多的信息,可是声音转瞬即逝,连一点余音都没有留下。

    她苦思觅想,可还是找不到自己丢失的记忆。感觉自己的头在隐隐做疼,这才尽力让自己平静,控制自己的思想,不去猜想。

    安静的躺下去,闭上眼睛,让眼泪静静的滑过,自己受伤的右腿远远没有恢复,她只有无奈的接受这位叫朱明朗男人的照顾,因为是他撞伤了她,才造成骨折,失去记忆。
正文 第十章 曾经苍海难为水(2)
    忙完公司的业务,朱明朗急忙赶回家中,电饭煲里的乌鸡汤早已煲好,房间中弥漫着诱人的肉香。择洗少许香菜、细葱,切好放进保温桶中,盛上鸡汤,更是色泽俱全,让人胃口大开。他满意的笑了。带着静好最爱吃的芝麻酥饼,这才收拾停当开车向医院驶去,想静好应该醒了,肯定饿了。

    家离医院距离很近,几分钟就到了。

    “静好,我回来了。”他轻轻的敲门,一边说一边推开门,脸上浮着微笑。

    “嗯,辛苦了,公司的事忙完了?”她强颜欢笑,礼节性的询问。他如此细微入致的照顾,她是领情的。

    “嗯,忙完了,你饿了吧!赶紧趁热吃。”他一边说一边打开保温盒,动作娴熟的拿出碗筷,准备盛汤。

    “谢谢你,我给你添麻烦了。”静好看着他为她忙碌,很是不忍。

    朱明朗的手颤抖了一下,旋即恢复镇静,“静好,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是你的未婚夫,照顾你是我份内的事,应该的,你怎么跟我说谢谢?如此客气,会很生分的。”

    “我……”静好无言以对。

    “仅此一次,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谢谢了,能照顾你是我的幸福。”

    朱明朗的情深意重再一次让她感动,徒生不忍。

    没有太多的交流,他看着她吃饭,等她吃好后,他再吃剩下的,洗涮干净后,体贴的打来温水,递上松软的毛巾,看她洁面洗手,这一切他做得极其自然,如行云流水。

    “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可惜我们有缘无份,明朗,对不起。”她在心里默默跟他对话。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幕色沉落,周围渐渐归于平静,朱明朗坐在床前的椅子上给静好读书。唐诗宋词,美文,哲理名言,小说,他信手拈来。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意念都如森林中的小鹿,迷乱的跳跃与奔跑,这纷乱的念头固然值得担扰,总还不偏离人的道路,一旦我们的意念顺道轨道往偏斜的道路如火车开去,出发的时候,好像没有什么,走远了,就难以回头。所以,向前走的时候,每天反省一下,看看自我意念的轨道是多么重要呀!”朱明朗的声音低沉浑厚,磁性不带一丝杂质,将林清玄先生的《心的菩提》清静淡泊的意境读的如木三分,含蓄内敛,读出林先生悲悯情怀的菩提之心。

    ……

    特别是新文化的先驱、艺术家、教育家、思想家、律宗第十一代世祖弘一法师李叔同的红尘恋,最让静好唏嘘感怀。他和生于19世纪的扶桑女子雪子的异国之恋深深的感动着她。

    雪子温良谦恭,有着宁静炽热的美,和所有二八年华的女儿一样,在豆蔻年华里,无数次的许下最纯真的爱情梦想,像一只青鸟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守候。苍天是眷顾她的,那一年,慈悲的佛祖让她于万万人之中遇到了他,那个叫李叔同的男人。四目相对,她爱上了他,爱上了他那双洞悉人生的睿智眼神,爱上他淡定从容唇边的微笑,他是她的人间四月。她就这样爱上,爱的倾心掏肺,爱的一往情深,他比她大很多,在故国家园里也有妻儿老小,可她依旧爱了。

    这个天才的男人音乐、诗词歌赋、篆刻、书法、绘画、表演样样精通。和那个年代所有怀着满腔热血却报国无门的青年一样,他追随教育家蔡元培,想闯出一条救国救难的康庄大道。然而,不幸的是遭人迫害的蔡元培被当局通缉,他也在劫难逃。无是,无奈之下东渡日本,学习西洋油画和剧本创作。彼此,他是她家的房客,她是他的画模,日夜在同一屋檐下相遇。

    相遇、注定、电光石火,她入了他的画,他入了她的心,在沉默的丹青和跳动的音符中,她炽热的爱温暖了一颗在异乡漂泊孤独的心。六年的相依相伴,让他们度过了一生中最静美的爱情时光。但他不是刘禅,无法做到乐不思蜀,在他的世界里,家落国衰的痛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他一定要报效祖国。

    怀着一颗游子的士子之心,带着满腔赤诚,辛亥革命胜利后,他回来了,填词《满江红》,为共和欢呼,主编《太平洋报》,倡导先进的思想和崭新的文化。

    有爱不觉天涯远。她也来了,告别富士山的樱花,告别家乡的父母姐妹,像一粒尘埃卑微的站在他的身后,因为爱,所以尊重他的选择,愿意忍受漫长的寂寞与孤独,只为那一纸“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然而军伐割据的残酷现实让他不得不在关闭报社后移师江浙。她亦步亦趋,他就是她的家,他就是她的天,他在那里, 她就在那里,他是她一生的幸福和快乐。

    他在教堂里教书育人,培养一代画家丰子恺、一代音乐家刘质平等驰名中外的文化名人。他仰慕佛法宏大,终于在某一日,循入空门,法号弘一,抛弃红尘紫陌。从此一心向佛,普度众生。

    爱情是自私的,她爱他、敬他,可她的内心却没有强大到可以淡然的目送爱情离去。她追到他剃度修行的地方。于是,一个清晨的西子湖畔,两舟相向,一段碎心的对话就这样缓缓展开。

    她唤他:“叔同——”

    他驳她:“请叫我弘一。”

    “弘一法师,请告诉我什么是爱?”

    他回她:“爱就是慈悲。”

    不过是一个转身的距离,从此红尘相隔,她的爱,她的哀,她的痛,她的泪, 从此就为这段有爱不觉天涯远的爱情画上一个悲伤的句号。他到底是辜负了她。

    放弃了尘世之爱,菩提树下他的人生达到了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可是那一场菩提树下红尘恋只化作他圆寂前写下的四个字:“悲欣交集”。

    静好想,他应该是爱她的,爱她朦胧的泪水,爱她如花的容貌,爱她的谦恭良善……可是他对她的小爱,怎可于天下苍生的大爱相比呢?他到底是欠她的。

    ……

    夜晚的这段时光是朱明朗最乐意享受的时光,甘之若饴。工作不快、生活的忙碌,身心的疲惫……都会随着文字,随着这种交流一扫而光。

    而静好也是最开心的,她会露出会心的微笑,而不再是勉强。偶尔的对视也是平静的,对他就是最大的幸福。

    夜色渐晚,他就在对面的床上和衣而睡,而她枕着他的读书声也甜甜进入梦想。有了文字的陪伴,她不再寂寞,对他也有了笑脸,不再心生排斥。
正文 第十一章 比翼连枝当日愿(1)
    岁月滑动的声音,就像鸟儿飞翔的翅膀,亦像百花悄然绽放,猝无声息。三个月转瞬即过,只是一个季节的嬗变,从初夏步入秋天,陈静好顺服的听从朱明朗的安排,像宠物一样乖乖地跟他回到了他的家,那个窗明几净,面朝碧波的高档住宅区。透过落地玻璃,就可以看到微波漾漾,人影绰绰,像一幅画一样的美伦美焕的醉人景色。

    失忆的陈静好温柔乖巧,她深知自己的处境,寄人篱下,就不能张扬,任性,疾言厉色,咄咄逼人。于是收起不甘、像刺猬一样拔掉锐刺,与这个房子的主人平安无事的和睦相处。每天他除了上班,就是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日常生活,她冰冷的心也在一点点融化。

    万物凋零,霜寒将红泥掩盖,这是一个周六的早晨,有阳光从帘缝里摄足而来,在乳白的地板上留下绰绰的斑驳,也给整洁的房间里增添几份融融的暖意和温馨。

    用完早餐,朱明朗把陈静好推到阳台上一边喝花茶一边沉赏风景。自己则有条不紊在打扫卫生。

    很快收拾妥当,抬头看静好,却发现她痴痴的望着窗外。于是,微笑,这才发现忙于工作,这周没有推她出去散散心。一边自责自己的疏忽一边走过去,轻声的说:“静好,今天阳光不错,我推你出去走走吧!”

    “你今天不忙吗?会不会耽误你工作?”她望着他,难掩眉眼间的兴奋和快乐。

    “不忙,手边的工作昨天都已处理好了,周末的时间是我的私人时间,自由支配。”面对她的彬彬有礼,他多么希望她能任性一些,让他抽时间陪陪她,可是她从不。他若不提出,她绝不开口,就算是他提出,她还要再三询问是否影响他工作,占用他的时间。

    对其他人而言,他的时间是宝贵的,于她,再忙他也能挤出时间,可是她从不,永远都是礼节周到,恪守本份,用女孩的矜持,得体,维持着他们之间的关系,让风花雪月永远都是月白风清。

    “谢谢你,给你添麻烦了。”她唇角微扬,笑出弯弯的弧度。

    “哪有啊!你别忘了,我是你终生的依靠,我们的命运早就紧紧的连在一起,分不开的。”说话的同时,他拿出一条珊瑚绒毯子体贴的盖在她的腿上,“就在院子里走走吧!”他轻声询问。

    “好的,不远去。”她快乐的声音带给他透身的轻松,原来,她才是他洗去疲惫的灵丹妙药。

    轻轻的推她出门,漫步在曲径通幽的小路,已是深秋,空气中带着微凉,梧桐树的叶子已经泛黄,有风吹过,像枯叶蝶一样在风中翩翩起舞;“霜叶红于二月花”,枫叶红的似火在不断的燃烧,将激情在秋天传递;四季常青的丹桂倔强的伫立着,金灿灿的桂花在枝头含笑,零零碎碎掩映在苍翠葱郁的枝叶间;高大的女贞树厚实的叶子经过一场雨洗更加欲滴,饱满的果实一串串沉甸甸的挂在树枝上,向人彰显秋的丰硕。

    路过一家庭院,角落处种着几棵丝瓜,叶子已经变黄腐烂,可是,几朵白色的杭菊从蓬乱的枯枝败叶中勇敢的探出头来,绽放素颜,将孤标傲世淋漓深绎,这让静好想起“坚韧”一词。坚:硬,牢固的意思,从字形上看就是将两根木桩埋进土里,夯实不动摇;韧:柔软而结实,不容易断裂。她的理解是:一个人光有坚强勇敢的精神是远远不够的,还在懂得迂回,该圆则圆,该方则方,原则问题,绝不动摇,这也许就是外圆内方的人生吧!

    看着傲然的菊花,再对比自己的处境,陈静好似乎从中领悟了很多,多日阴霾的心情一扫而光,变得云淡风轻。
正文 第十一章 比翼连枝当日愿(2)
    “静好,想什么呢?”

    磁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将她的思路拉回。

    “没有,没有。”她极力掩饰,“只是看到菊花,想起陶公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是啊!那种悠然自得,怡情自乐的生活很让我羡慕,心向往之,有时候,我就在想,静好,等我们老了,我们也到江南小镇去,买一处房子,自已耕种,自己打扫,自给自足。清晨爬上高山颠顶,欣赏自然的旖旎风光,看野花野草自由自在的生长,听鸟声清脆;午后共同读一本书,感受书中的人生哲理,让精神食粮滋润我们的灵魂;晚上,就在桂花树下喝青梅酒,品花茶,聊人生过往,直到月朗星稀,露水清凉。你的眼中写满智慧,我的眼中蓄满亮光,让我们的心回归自然,回归本性,不再伪装,不再迎合他人,不再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轻松的度过余生,好吗?”想到老年慢活的生活,朱明朗的脸上写满憧憬。

    陈静好一阵脸红心跳,对朱明朗心生怜惜,这个男人究竟到底有多爱她,竟然为他们的后半生提前做好规划。有泪涌出眼眶,她拼命地逼回去,将头微微仰起。

    “张姐,你这副观音送子绣工可真好啊!差不多快完了吧!”

    “是啊!最多一个星期,我们家信佛,我家那个老头子催得紧,说绣好了,装裱好,挂客厅。”清亮的女中音传进她的耳膜,“老妹,你那清明上河图也快绣好了吧!”

    “早着呢!我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着了,绣几针,忘记了,就晾一边去,这十字绣得静心,耐得住性子,像我这种急性子,还真是难为我了,我家那老头子就说,等你绣成,我头发胡子都全白了,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从右边的亭台长廊里传来。吸引住他们的目光。

    “十字绣是一门传统文化,很值得学习,”朱明朗看似无意的说,“既能怡情又能锻炼性子,静好,你要不要试一试?”他询问。

    “既然是一门传统文化,是国粹,大家都在绣,,我也很想试试呢!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你能耐住性子吗?不会像那位大姐说的,绣一幅《清明上河图》让我等到头发胡子都白了吧!”

    “你太小瞧人了吧!肯定不会,我自律性很强,很会克制自己呢!再说,我是那种急脾气的人嘛!”陈静好的倔强又冒了出来。

    “那好,我们现在就去王府井买绣片。”
正文 第十二章 开启绣娘的生活模式
    于是,朱明朗小心的把静好抱到副驾驶位置上坐好,系上安全带,满心惬意驱车前往王府井。在店主的推荐上,钟表、佛字、观音画像、梅兰竹菊均不入陈静好的眼,唯独那副《凤穿牡丹》,国色天香,傲群芳。

    “静好,这幅太难绣,绣工太复杂,换一幅简单的吧!”朱明朗难掩嘴角腻润如玉的微笑,温柔可亲很谦谦君子的劝道。

    “不,我不换,我就要这副,你是不是不舍得花钱啊?”陈静好的语气中带着任性,还有一丝撒娇。

    “老板,有几幅啊?我全要了。”

    “一共十幅,都装起来吗?”年轻的女老板微笑着看着他们问,在她眼里,这一对情侣就是在赌气,她很乐于成人之美,转身就去打包。

    “不,不要全打包啊!一幅就够了,”陈静好急忙阻止,嗔怪地看了朱明朗一眼,“你干嘛!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随口一说。”

    “静好,你听着,为你花再多的钱我都心甘情愿。”他俯下身子,轻轻地在她耳边说。

    “好了,赶紧结帐,我要急着回家做绣娘呢!”朱明朗的话再一次在她的心上击垮一层防线,带给她一阵悸动。

    在掌握一系列的绣工针法后,两人兴高采烈的回到家中,陈静好的绣娘生活正式拉开帷幄,绕有兴致的沉浸在凤穿牡丹的十字绣中。二年多时光过去了,在朱明朗的望眼欲穿中,一米见方的凤穿牡丹才勉强绣了一半。

    无奈地注视着精美的绣片,静好暗自连连叫苦,碎碎念道:“我这绣娘生涯什么时候才能到头了,都怪自已,什么样的脚穿什么样的鞋,逞什么强啊!”

    可是一想到朱明朗的眼神,想着他唇边充满“玩味”的微笑,她又为自己打气鼓劲,一定要拿下绣片,不能让朱某人小看自己。

    下午下班后,朱明朗提着新鲜的柠檬趋步赶到家中。

    “静好,我回来了。”他温柔的招呼道,这家对他而言是一种致命吸引,只要一走进家门,亦或离家愈近,他的心里就格外的安定,笃实、宁和、心静。因为有她在,一切都是四月春光灿烂,他的天空不会有阴云,更不会下雨,他不会让她成为他的蒹葭苍苍,走过他有霜的八月。

    “回来了,今天……”静好放下手中的绣片,从阳台上走了过来。今天他下班的时间似乎晚了一些,刚才她突然有点不安,这“不安”连她自己都感到讶异,从什么时候起,她对他有这种感觉的,是牵挂吗?还是害怕他有一天会突然离去?似乎从上次见到那位漂亮的造访者那一刻起,她突然发现自己很在乎他,她已习惯她的生活中有他。就像今天的晚归,如果是在以前,她压根儿不在意,反之觉得很自由,很放松,可今天,却心境不同。

    睿智的朱明朗一下子从她脸上细微变化的神情中捕捉到信息,她在责怪他回晚了,内心有一股甜蜜像潮水一样涌出,涩涩的。

    “静好,是这样的,我去了一下超市,今早整理冰箱的时候发现柠檬片不多了,这两天工作上的事多,我怕没时间去茶社,耽搁你喝茶,所以……就回来晚了。”

    看着他手中提着的新鲜柠檬,那种不安一扫而散。“辛苦你了。”一抹绯红爬上白净的脸颊,“我去泡茶。”一把接过他手中的柠檬,静好速速向厨房走去。

    “下午,你在忙什么?”他温和的问。

    “继续绣娘生活。”平息慌乱的心情,静好淡淡的回答,但唇边的微笑泄露心底的甜蜜。

    “快绣完了吧!”

    “明知故问。”端着两杯自制的蜂蜜柠檬茶,她递给他一杯,“给,哪有那么快,我的水准你又不是不清楚。”她白了他一眼。

    他哭笑不得,当初不让她买这么复杂的,她偏要买,固执的不得了,还嘲笑他不舍得给她花钱。

    “不过,朱某人,我一定要绣好的,不要小看我。”她斩钉截铁,掷地有声,示威的同时不忘给自己立志。

    “肯定能绣好,静好是谁呀!什么事都难不住,加油。”他为她助威,“不过速度要快呀!别让我等到胡子头发都白了。”

    “放心吧!我会加班加点的。”静好白了他一眼,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是她处事的风格。

    “乖,我去准备晚餐,绣片先别绣了,对眼睛不好,歇着吧!等着吃饭。”他细心地嘱托她,将手中的柠檬茶喝完,“这茶就是好喝。”说完,还不忘拍了拍她的肩,满意离去。

    透过钢化玻璃,看着他在干净整洁的厨房里一丝不苟用心地准备着她爱吃的菜,一丝甜蜜涌上心头,她知道他是爱她的,用心在呵护。“胭脂水粉,能爱不能给。”这句歌词倏然响在她的脑海里,禁不住一阵怅然,“我们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不可能相交的。”静好暗暗告诉自己,“岁月静好,但愿能现实安稳吧!他永远都是我的大哥哥,只能陪我走一程,剩下的路还得自己一个人走。
正文 第十三章 匆匆流年中的前尘旧事
    张淼静静地抱着膝盖一个人蜷缩在沙发上,不再流泪,这一天,她似乎把一辈子的泪都流干了,脸上的皮肤干绷酸痛,她无声地苦笑,又错了。

    她想起自己的第一个上司——丁云开,他也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她也曾动过做他妻子的念头,可她最终输给了雨倩,不是她的容貌比她逊色,不是她的口才比她差,而是她的脸皮实在太嫩,不会用心计,脱衣绝技,将**成功上位。而雨倩做到了,成功将丁云开降伏,跪拜在石榴裙下,打败了年轻貌美、气质脱俗的“准夫人”——电台名主播。

    “电台名主播?”她打了一个激灵,脑子里一副图像渐渐变得清晰。

    那是四年前一个春日的午后,周末,她去商场购物,偶遇丁云开和他的未婚妻。

    “丁总,你好!”她微笑嫣然,毕恭毕敬地问候,脊梁因紧张挺得笔直。

    他似乎看出了她的紧张,温和地说:“小张,我们是朋友,这里不是公司,没有上下级,叫我名字就行。”

    “不敢。”她低低回答。

    “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末婚妻——小唯,小唯,这是我的得力秘书——张淼。”特别是说到‘得力秘书’时,丁云开将语气压重几分,以示对她的重视。

    “你好,张淼。”落落大方的名主播莞尔一笑,大大的眼睛笑成弯弯的月牙。

    “你好,我早就听说过丁总的末婚妻是北大的才女,电台名主播,你主持的文艺节目我每期都收听,只是没有机会拜访你,今日总算见到真神本尊了,跟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张淼搜藏刮肚,恨不得将赞美之词全部用在名主播身上。

    “云开,你这秘书可真会说话呀!我汗颜,真的愧不敢当。”小唯淡淡地笑,诚恳地说。

    望着面前这位有着精致的妆容、得体的衣着、从容的笑容的女子,张淼知道自己输定了,心里的念头也死掉了,就此收起“非份之想”,能在他身边工作也好,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寒喧几句后,就此告别。那天,张淼仿照她的着装风格在商场买了几套时装,有立领复古的中袖、有白衣碎花点缀的长裙、有修身的风衣……她要学习她的品味,模仿她的举止,做到神似。

    一直笃定深信不疑的认为他们会结婚,可在她调离他的部门,配合现任上司朱明朗工作三个月后的一天,突然公司内部传来消息:丁云开与名主播分手,移情售楼员雨倩。三天后,两人双双辞职,到上海发展。

    中间发生了什么,她不甚清楚,只是隐隐约约从小道消息中得知,雨倩和丁云开发生了***,那一刻,她在心中对他升起了几份歧视和不屑,原来他也不到如此,守着高品位的女主播,却觊觎人尽可夫的贱女人。对雨倩,她还是有所了解的,品行不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心机婊。为了抢业绩,什么手段都使得上,男朋友更是走马观灯的换,虽然售楼部她的业绩是最高的,收入也是最高的,但公司人员却对她不屑一顾,手段卑劣的人到那都是见不得光的。“奉献身体”这种事她做得出来。至于女主播踢走丁云开之类的消息,她压根不信。

    “是她,原来是她,她怎么会在这里?她怎么会出现在他的家里?她不是出国了吗?”她想起了她,肯定了她的身份,她的唇边浮起了微笑,瞬间斗志昂扬,这次她不能再拱手相让了,像上次一样输掉自己的幸福,她要用心计打败她。“明朗,你是我的,谁也不能把你抢走。”

    她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快步走进浴室,泡上加入玫瑰精油的热水澡,她要一扫阴霾,神情气爽的出现在他的面前,要有着得体的衣着,精致的妆容,甜蜜的微笑,做一个举手投足都散发着迷人气息的高品味的女子。

    在落地的穿衣服镜前,她仔细地打量着自己,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肤,齐肩的烟花烫,似乎哪一点都不比名主播差,唯一不足的就是脸上有雀斑、眼睛不够大、胸不够丰满。

    “没关系,先天不足,后来弥补,医学的高科技有的是办法。”张淼微笑着对自己说,“张淼,不出数日,你一定会越来越漂亮、高贵,一定要让朱明朗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男人都是**的,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一只贪吃的猫。”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想起前几天看到的报纸,《女人**便是慧》,记录的是京城一位医学教授孜孜不倦创造美、改变美的人生经历,她用纤细的柔手化腐朽为神奇,让每一位前来寻美的女性完成蝶变的梦想,通过微整形收获自己的健康、自信和爱情。

    “对,就去找这位女教授,我一定要蜕变成蝶。”打定主意,她再一次面对自己妍然一笑,“我一定要带着最美的笑容去开启自己美好的人生。”
正文 第十四章 狼烟四起的岁月静好(1)
    只是短短时光,也就一个月光景,张淼忍受皮肉之苦和伤筋动骨之痛后,终于破茧成蝶。重生后的她从内到外女神范自然流露,强大的气场让男人着迷,女人嫉妒。皮肤晶莹剔透,白净无瑕,嫩的就像能掐出水;S形曲线更是美如雕塑一般,减一分则瘦,多一分则胖;大大的眼睛睫毛微翘,顾目流盼间风情万种;细心打理的波浪卷长发,用水钻发卡或高挽或自然披散,游刃有余地在职场丽人、文艺女神之间如鱼得水的完成角色转换,这份悄然而来的变化一切都是那样的相得益彰。

    “张秘书,你现在真的是越来越迷人,气质越来越好。”

    “身材越来越棒了,皮肤保养的可真好,颜值爆表啊!”

    ……

    在周围不绝于耳的赞扬声中,张淼的心就像盛开的牡丹,国色天香,也像踩在松软的棉花云之上,飘然如仙,只待心仪之人将目光永驻,幸福只是唾手可及。

    对于张淼的变化,朱明朗悉收眼底,在对她有几分欣赏的同时,多了几份怜惜。她的心事他不是不懂,可是他的眼里、心里只有“静好”,再光华的女子对他而言视如无睹,就算是静好永远失忆,就算是静好找回记忆后离他而去,她也永远是他心头唯一的好,一枚鲜红的朱砂痣。

    对张淼无声胜有声的暗示,除了工作上的业务,他采取了疏离冷漠的方式,甚至办公室的卫生,自已也亲历亲为。

    朱明朗的疏远让颇有心计的张淼一下子敏感的捕捉到了。她陷入苦恼之中。无数个午夜,面对镜子中那张精雕细刻的脸,她扪心自问:我到底那点不如那个女主播,她瘦我比她还瘦啊!她白我比她还白啊!为什么朱总对她一心一意,却对我如此疏远?

    嫉妒的火苗因为得不到而快速滋长,她恨,恨这位女主播,为什么能俘获丁云开的心,也能让朱明朗一心一意地爱着她?她要寻找机会,像猎豹一样嗜血如狂,她一定要得到朱明朗,就算是得不到,也不能让那个贱人幸福。

    静好依旧沉浸在自己寻找记忆之路上,全然不知幸福的城外早已有狼烟升起,如果说以前只是远远窥视,而今则是虎视眈眈。朱明朗要有多强大的自制力才能抵挡女色的重重**,灯红酒绿、霓影飘缈、莺莺燕语……他坚决地关上心门,使劲地将体内的亢奋压下。每次宴会之后,他都找各种理由、借口迅速离开,谢绝各种各样的派对,怕在酒精的催情下,体内的荷尔蒙暴涨。

    这些并不是最难应付的,最难应付的是热情的总经理夫人,三天两头把她的亲戚、闺密的女儿介绍给他,这紧锣密布的相亲会让他疲于奔命,头大如斗。

    每天带着疲惫走进家门,只要一看到静好纯净的脸,淡淡的笑,一切都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他就走进厨房,带着满心的愉悦做她爱吃的饭菜,静好注视的目光让他踏实,心安。
正文 第十四章狼烟四起的岁月静好(2)
    “静好,我们结婚吧!”带着几分醉意,朱明朗隔着餐桌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深情地说。

    这是他第二次如此郑重的向她求婚。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将目光移向杯中暗香浮动的葡萄酒上,殷红的液体和女人的心一样,深藏着女人的幻想、伤感、记忆,甜蜜和泪水。狠心地将眼中的泪逼回去,用极淡地语气说:“明朗,你喝多了。”

    “不,我没有喝多,我是真心的,静好,我已经年近而立,你要让我等到什么时候?你让我怎样做才可以嫁给我?”

    “你可以找一个女朋友,随时都可以结婚,我也随时可以离开。”狠下心来,她不能给他半分的希望,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说这话的时候,她听到自己的心像玻璃杯子一样,‘啪’的一声碎了一地。

    他看着她,瞳孔一下子缩小了,眼中的火焰也渐渐的熄灭了,目光由炽热变得冷静,静好的一席话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诗情画意的表白击碎了,他的心痛的没有一点知觉,无法呼吸。

    就这样看着她,看她一点点伪装的坚强变得慌乱,变得手足无措,第一次他用如此严厉的眼神逼视着她,“静好,你太不懂我的心了,你辜负了我。”他默默的告诉自己。

    “第一次他用这样的凛冽的眼神看我,我想逃,可我要逃到那里?他的眼神看得我心慌,我竟如此心虚?我是不是太不知好歹了?这么优秀的男人要娶我,我却一口回绝,说出的话还毫不留情,我真该死。”静好后悔的在心里早就把自己骂了很多遍,她像一个犯错的孩子,挺着脊背,直着身子坐在餐桌前,等待他暴风骤雨的声讨。

    可是没有,许久,他淡淡的说:“你是忘不了他吗?”

    “谁?”她抬起头问。

    他惨笑不语。

    她一下子明白了,她苦苦寻求的答案马上就要揭晓了。

    “丁云开。”

    “丁云开?这个名字咋如此耳熟?”静好皱着眉头想。

    “怎么会不耳熟呢?你心心念念的不是他吗?”他站起来,绕着餐桌,来到她的面前,将她一把拉了起来,一字一句的说:“静好,我哪点比不上他,是我能力差还是个子底,还是长得丑?为什么你忘不了他,就是不愿意接受我?你知道吗?他跟别的女人**,早就背叛了你,你这个大傻瓜,还忘不了他,可我读书时,从第一眼看到你就爱上了你,你知道吗?”

    静好摇摇头:“明朗,你在胡说八道,我们以前不认识的,是你撞了我之后,才认识的,你认错人了。”

    “不,小唯,我不会认错人的,永远不会,就算再过若干年,我还是能一眼认出你,你印在我的心上,谁也抹不掉。”

    “小唯,这个名字也好耳熟。”静好感觉自己的头就要炸掉了,头疼欲裂,“小唯”,这个多次在梦里,被一个女人唤过多次的名字,再一次从朱明朗的口中说起,她感觉如此混乱。

    “你是说我叫小唯吗?”

    “是,你是北大中文系的小唯,静好是我给你起的名字,我希望你忘记过去,只记得我,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可是,你执意要寻找记忆,我答应你,帮你寻找记忆。”

    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寻找记忆的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她哽咽着说:“明朗,谢谢你。”情不自禁地将头靠在他的怀里,无声的流泪。

    他抱着她,轻轻地抱着,慢慢加重力度,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抱她,等她记忆恢复后,她也许就会永远的离开他。

    他俯下身子,深深地嗅着她的发香,熏衣草的味道,“静好,我爱你,永远。”他轻轻呓语,面对自己如此卑微的爱,淡淡苦笑。

    “明朗,对不起。”她哽咽着说,“我懂你,谢谢你的爱。”

    轻轻地推开他温暖的怀抱,“我累了,想去休息,记得你说得话啊!”找了一个借口,逃开。

    “嗯,晚安,静好,不,小唯。”他改口。

    “我喜欢你叫我静好。”她笑着对他说。

    “好,晚安静好。”他的眼中再次闪出亮光。

    “这就对了,晚安,明朗。”

    说完,快步走进卧室。

    看着她离开。他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他完全可以在国外发展,可是为了小唯,他执意回国,就是为了娶她,苍天有眼,让他轻而易举地找到她,可就是不嫁给他。

    “静好,你要我等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你才能嫁给我?”他喃喃自语。

    夜是如此的漫长,也是如此的短暂。只隔着几公分的一道墙,就生生的将他们隔开,这看似很近的距离却隔着一道无情的天河,他在这端深情遥望,她在那边若即若离的无语。这折磨锥心刺骨,生生地将他对她的爱一点点削弱。

    “静好!我爱你!”静谧的夜,看着手机上静好坐在窗前读书的照片,他再一次情不自禁地吐露心中的爱,再一次有酸涩的微笑浮上唇角,“这样也好,在你失去记忆的这段时间中,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时光,最珍贵的财福,当有一天你离我而去,永远的不再相见,守着这段回忆对我也是幸福的。”将手机放在胸口上,就像将静好轻轻地拥在怀中,闭上眼睛,享受这短短的幸福。
正文 第十五章 久违的家(1)
    阳光真好,风和日丽,当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前高大的梧桐树在阳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的时候,怀着内心的激动,静好安静斯文地吃完朱明朗精心准备的早餐后,他带着她开启寻找记忆之旅。

    “静好,我们出发吧!”他侧过身,对坐在后排的静好温情地说,目光清亮,唇边的微笑笑落一车的阳光。

    “嗯!出发吧。”她拼命压抑内心像小兔子一样就要蹦出来的激动,平和地说。

    “静好,能不能找回记忆全靠你的造化了,明朗,是福是祸也全靠你的造化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稳稳地发动车,向静好的家驶去。

    只是十多分钟,车子就稳稳地驶到静好居住的楼层。

    “到了,下车吧!”看着静好吃惊的样子,他又一次笑了。

    “我的家就在这里?这么近?”她吃惊地问,环视四周,是有一股亲切感向她袭来。

    “是,就这么近,离我们家就隔着几段路,步行也就二十分钟。”

    走先她一步走出车门,娴熟地为她拉开车门,“走吧!去你的家里看看,认识认识路。”他牵起她因激动、讶异而颤抖的手,将发愣的她拉下车。

    她乖乖地任他牵着,藏在他身后,高大伟岸的他带给她平生最足的踏实,他就是她溺水时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踩着他的脚印一步步前行,她感觉自己就要窒息,她失去的记忆就要揭开面纱,里面究竟是什么样的故事等待着她?她的男友是不是如朱明朗说得那样背叛了她?她的父母又在那里?她还有其他姐妹吗?

    太多的疑问让她头疼,深呼吸,将问题甩到爪哇国去,走一步看一步。

    “你怎么了?”朱明朗转过身子问,他感知到她的异样。

    “没怎么,挺好的。”静好挤出满脸的笑容,掩饰自己的尴尬,“明朗,你的背上长有眼睛吗?”她碎碎地在心里念道。

    “很激动吧!”他边走边问。

    她没有回答,装作没有听见。

    电梯在五楼暂停,他牵着她的手在五楼的一个门前停了下来。

    “这就是你的家,给,这是钥匙。”

    望着洁净掌心中的那串钥匙,她却不敢接,更不敢打开房门,她不知里面是什么状况在等着她,只能慌乱地望着他,不知所措。求助的目光让他不忍。

    “进去看看吧!”他熟练的打开房门,牵着她的手走进房间,随手把门关上,弯腰从鞋架上拿出一双女式软拖鞋,“静好,换上鞋子,舒服。”

    静好听话地遵从。

    房间不大,洁静温馨,一尘不染。

    “这房间里怎么这样干净?有人天天来打扫吗?还是有人住了?”静好百思不得其解。

    “我每周都会过来两次,简单打理一下。”

    “你……你亲自打扫?”他的话让她再一次感动。

    “你喜欢干净,我不希望你的房间太脏乱,灰土土的,没有人气。”他云淡风轻地说,“不过,房间里的摆投我分毫末动,保持原样,只是给花浇浇水,拖拖地,抹抹桌子。”

    “明朗,你不必这样。”她哽咽着说,内心早已岿然坍塌,逆流成河。
正文 第十五章 久违的家(2)
    当走进家门,看着洁净的地面、一尘不染的家具、青翠疯长的法国兰花、彩艳的孔雀翠、郁郁葱葱的绿萝从花架上高高地垂到地面,吃惊意外之余,再听到他的答复,她早已明白他的心,“这个男人该有多么爱她才会如此有耐心的待她,两年多来,他该来回奔波多少次,

    才能让她的房间洁净如新?无尘埃?”

    带着内心的感动,她凭着感觉走进卧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8寸照片,镶嵌在一个水晶镜框里,端端正正地摆放在书桌的左上角。那是一张她和另一个男人的合照,照片上的她一袭梅紫长裙,额头光洁,眼神清亮,唇角微扬,而他白色衫衣,深色长裤,从身后两臂环着她的瘦腰,将爱意定格在时光中。

    “是他,就是他。”她呆呆地凝视着他,这个男人对她而言是如此的熟悉、亲近,他的样子也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她的梦中,她可以感知他一直在叫一个女孩的名字“小唯。”原来,她就是小唯,小唯也就是她。

    有泪盈盈落下,再也无法控制,思念就是一种穿肠毒药。“他现在在那里?”她没有转过身子,背对着他问。

    “他原来和我在一个公司,两年前去了上海。”

    “ 他为什么去上海?为什么不带我去?”她继续问。

    “这你得问他,你们之间的恩怨纠缠我怎么会知道呢?”压抑着内心的愤怒,他尽最大的力气做到平和,但心却生疼,这一刻终于来了,老天,你何其残酷?每次来打扫卫生,看着这张照片,他多想撕下来扔进垃圾箱,或者直接烧掉,化为灰烬,销声匿迹。可一想到,这也许对静好恢复记忆有帮助,他就克制住内心的冲动。

    “丁云开,你就是我的克星,工作上咱俩是对手,平分秋色,感情上也是对手,不过孰赢孰输还未见分晓?”他暗自打气。

    走进书房,静好的目光被两张老照片吸引,一张是一个穿旗袍的女子静静地品茶,目光悠长,一张是她和她的合影,她依在她的怀中,幸福地笑,可是她的笑容却带着寂寞。

    “这是我的母亲。”

    “是,这是伯母。”

    “我的妈妈现在在哪里?”

    “伯母六年前已经去世了,你要节哀。”

    她闭上眼睛,这个结局她早就知道,明朗也不止一次地说过,所以她能坚强地接受。

    “我的妈妈长得真漂亮。”细细地端详着母亲,她幸福地赞叹。

    “是,伯母特别漂亮,是一个很有学问的女人,我父亲……”他将溜到嘴边的话猛然打住。

    “你父亲?我母亲认识你父亲吗?”静好吃惊地问。

    “没,他们怎么会认识呢?我是说,我父亲最喜欢有文化、有品位的女人,伯母这样的女子是最能吸引人的。”他欲盖弥彰地解释到。

    他怎会不知道,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见过这张照片,在父亲珍藏的一本书中,他无意间翻到,悄然放回原位。已晓人事的他懂得,那是父亲最爱的女人的照片,要不不会如此珍藏。后来有几次,他无意中发现,父亲总是望着那本书静静地坐着。

    他不声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照片上的女子带给他的亲切感,那么的熟悉,直觉得在那里见过,似曾相似。他多次寻觅,把所见过的女人全都搜寻个遍,可就是找不到。直到再次遇见静好,才知道原来这种熟悉感是静好带给她的。她们长得特别的像。

    静好在书桌前坐了下来,望着那台笔记本电脑,心里如口渴的人一样,只能望梅止渴,碍于他在场,无奈地暗自将念头压下,将目光再次移到照片上来。

    母亲在淡淡的微笑,眉宇间写着如烟的轻愁,寂廖的目光中写着不甘无奈,这不甘在那汪无奈中是如此的让人心碎。只是一张照片而已,静好已经捕捉到母亲的痛苦,可这痛苦到底是什么,她不知道。

    “母亲,您走过什么样的一生呢?怎会如此痛愁?”她在心里碎念,如果母亲在天之灵有知,她一定会听到女儿的呼唤。

    “我父亲呢?”她满怀渴望的问,母亲走了,还有父亲呢?总不至于也不知所踪吧!

    明朗不语,似乎在故意吊她的胃口,其实不是,他只是不知道如何告诉她,让她面对一个**不如的父亲。

    “你不会不知道吧!还是不想说?”静好试探性的问。

    只好顺着台阶下,将语气放置平和:“静好,我真的不知道,当时你在医院,我只联系到云开,是他告诉我伯母去世了,至于你父亲的情况他也不清楚,我就更不清楚了。”

    “是这样啊!”静好拖长声音,目光也暗淡下去,化作天边最不起眼的星辰,那种对父亲的希翼再一次落空了。

    “我们走吧!”想起明朗还要工作,静好站起来,环顾房间,恋恋不舍地催促。

    “好的,我10点半还要开一个讨论会。”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时间近10时。

    牵着她的手走出房间,带着不忍和浓浓的爱意,他多想就这样一直牵下去,走至地老天荒,走至白发苍苍,他不要她像她的母亲凌薇那样痛苦终生,他不要像她的父亲一样做一个浪子,靠女人生活,他要一辈子挚爱她,取次花从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可是他怕,他怕静好有一天会像她的母亲离开他的父亲朱明饶那样决绝,不拖泥带水,不藕断丝连,连一丝希望都不给他。

    静好想将她的手从他的手中挣脱,可是他握的愈紧,并低下头用略带责备的目光注视她几秒,她只好低下头,乖乖地任他牵着,一步步往前走。

    拉开车门,小心地扶她坐好后,他才坐到驾驶位置上,稳稳地发动车,向家驶去。她注视着他,他的侧颜很俊雅,如他的名字一样,清晰的棱角,刀削般的五官,只是微微扬起的唇角让他整个人散发出淡淡的柔和,不似工作时那般冷冽,严肃。

    “是不是很帅?不舍得将目光移开?”他的声音突然响起,让静好一下子躁红了脸。

    "自恋狂。"迅速将目光移向窗外,小声的嘟囔着,这人难不成是从火星移民来的吗?敏感度如此高?

    “静好还是在意我的。”朱明朗心情愉悦的如路边盛开的木棉花。到达小区楼下,又温情脉脉地将静好送上楼,这才开车向公司驶去。

    透过阔大的玻璃,静好忍不住张望,只见黑色的牧马人绝尘而去,“对不起!明朗。”一个男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对一个女人好,他的好让她承受不起,如磐石一样。

    从随身携带的普拉达红色手提包里小心翼翼里拿出她和丁云开的照片,她静静地坐在藤椅上努力回忆那段青涩的时光。

    这是她和丁云开在北京大学门前的合照,照片上,她靠在他的怀里,甜蜜地笑,洁白的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他也笑着,目光中写满浓浓的爱意,笑落一地的金色阳光。

    “云开,就是你,你就是我要托付终生的人,可是你现在在那里?怎么离我而去呢?你是遇到困境了吗?如果没有,你是不会离开我的。”她将照片贴在胸前,在她眼中,这已不仅仅是一张照片,而是有生命的物体,它会跟她交流,同喜同悲共呼吸。

    带着甜蜜,任情感缓缓流淌宣泄,灵魂的交流让她找到心的寄托,一切有云开在,他们还会重逢的。
正文 第十六章 一弦一柱思华年(1)
    整洁高档的办公桌后,明朗做好手中的工作,确保万物一失后,就静静地坐着,他陷入回忆中。

    那是十三年前的秋日的一个下午,窗外下着蒙蒙的细雨,做完功课,他活动一下酸疼疲惫的身体。“功课全做完了,得找点事做做,要不太无聊。”他自言自语。

    “该做点什么呢?窗外下着雨,打篮球肯定不行,去同学家玩也不妥,对,就到父亲的书房找本书看。”

    听父亲说,他祖上也称得上是一个书香门第之家,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在朝为官,他爷爷的爷爷是前清秀才,继承祖上的荣光。后来到了他爷爷那一代,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家道也渐渐败落。到了父亲这一代,只能自己靠双手创造财福,再也无法受到祖宗的庇护,到他这里,朱家家风就是把求学继续发扬光大,将书香传递,这样才能对得起祖上的福德。父亲最支持他读书,从记事起,他就在父亲的书房穿行无阻。书架上的书任他选择。

    这天下午,他和往常一样,轻轻推开房门,因为这个点父亲只要不出差,都在公司。可是这个下午,他无意间撞破了父亲的秘密。父亲站着窗前,手中持着一张照片,仔细的端祥,口中还自言自语:“薇,你还好吗?我的号码一直没变,可是你怎么就不给我打个电话呢?让我听听你的声音也好啊?你这是何苦呢?你难道不知道这辈子你是我最爱的女人吗?……”

    他轻轻的拉上门,悄无声息的离去,回到自己的房间。和父亲一样陷入对一个女孩的回忆中,她有一个和父亲手中的女人一样名字“小唯”,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他就无法遏止的喜欢上了,不知道是喜欢这个名字还是这个女孩,反正她总是在他的梦中出现。

    她是初二那年,从小城市转来的学生。那是初夏的一天,第一节上课铃刚刚敲响,班主任王老师就领着她走进教室。用一如继住的语气对同学们说:“今天咱们班将加入一个新同学,希望大家都伸出友爱之手,热情的帮助她,明朗,你是班长,新同学初来,需要一段适应的过程,有啥困难,你照应着,小唯,做个自我介绍吧!”

    身穿白色娃娃领连衣裙的她轻轻地鞠躬,轻轻地介绍,“我姓陈,名小唯,今年十四岁,请大家给予帮助,让我尽快融入这个友爱的班集体,让我在友爱中快乐地成长,成绩也能飞跃,不拖班级后腿,班级如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当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从女孩的口中吐中,素日不苟言笑的王老师脸上早已堆满了笑容,同学们更是掌声雷动,而朱明朗却大脑一片空白,他只知道她叫小唯,他只知道他喜欢上她,那种青涩的感情从这一刻起疯长,虽莫名但他笃定。

    在同学们羡慕的目光,小唯在他身边静静地坐了下来,从落座的那一瞬,有一股百合香从她身上袭来,不知道是从她的麻花辫中散发出来的还是衣服上带的。总之,带着百合香的小唯成了他心中永远的唯一。连紧张枯燥的学习生活也如白驹过隙,愉快地飞速而过。

    第一次月考,小唯的成绩证明她在自谦,一直稳坐第一名的他以半分之差落在她后面,小唯第一,他第二。

    同学们吃惊的眼珠子就要掉了下来,可是他却心生欢喜,他愿意永远落后于她,就算是并列第一,他也愿意自已的名字排在她后面,这样站在领讲台上的他每次就可以和她并排而立,这一瞬间的欣喜对他来说犹如珍宝。但他还是从54双眼睛中捕捉到一股箭一样投过来的光线,这目光不仅有嫉妒还有怨恨。他知道是她——班里公认的班花张含钰,老师同学眼中的宠儿,不仅人漂亮,学习出色,每次考试明朗第一,她稳坐第二,同学们都戏称他们是一对“金童玉女”,每当同学课间戏称是,含钰只是微红着脸,含羞的飘了他一脸,赶紧将头深深地埋进臂弯。可是小唯的加入打破这种一成不变的规则。

    小唯应该也感觉到了。明朗想,因为他细心地捕捉到她额头微皱,这种目光带给她不舒服,但是蹙眉迅速澜开,波澜不惊,只是将目光朝那个角落望去,若有所思。他也抬头望,只见含钰扭着身子,不去看他们。

    小唯简直是银河系排来的天使,老师恨不得在她的每一项作业上都批满大红的“优”字,恨不得每堂课都提问她,就算是偶尔的迟到,老师也不责备,只是轻轻询问迟到的原因,提醒下次注意。小唯也给这个班级带来诸多的荣誉。考试优异、作文获奖、主持人比赛夺冠……可以这样说,只要她参加的比赛,夺冠非她莫属。

    只是她头上的光环越多,含钰的嫉恨就越深。不只是他感觉到了,她也感觉到了,同学们也是心知肚明,只是二人没有针锋相对,但硝烟弥漫。
正文 第十六章 一弦一柱思华年(2)
    期中考试,小唯照旧第一,他第二,在同学们赞美声中,含钰的声音像利箭一样射来,“小唯,你这乡下人目光也太尖锐了吧!高清,超高清。”

    小唯只是用平和的目光望了她一眼,低下头继续看书。

    他站起来,责备的对她说:“含钰,没有证据不要乱说,小唯的成绩是她努力的结果,如果你有本事,尽可以是竞争,不要阴阳怪气的嘲讽。”

    “就是。”

    “嫉妒心这么强,小唯是从三线城市转来的,怎么成乡下人了?”

    ……

    在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含钰涨红着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你是哑巴吗?不懂得反击吗”?他略带责备轻轻地说。

    “不值得,同学关系何必搞得如此紧张?”她酸涩地一笑,不以为然地说。

    “你这样,她只会更加变本加厉的对你,以后更嚣张。”

    “她很善良,对同学们都很好,不会为难我的,她的心情我理解,是我来的不是时候。”

    “你呀!你把她想得这么好,让我怎样保护你?”他脱口而出,话说出去的瞬间,他愣住了。

    小唯也吃惊的看着他,面色绯红。

    他感觉自己呼吸就要窒息,这是在表白吗?他第一次对女孩子情不自禁地说出这句话。

    还是小唯云淡风轻地化解尴尬,“谢谢你的关照!”

    “这是老师交待过的,应该的。”

    上课铃响了,一切都平静下来,教室里只剩下老师抑扬顿挫的讲课声和同学们沙沙的写字声。可他心潮起伏,总感觉要发生什么。

    果然,第三节课下课后,张含钰隔空喊话,“乡下的,你母亲不会是**吧!要不怎么能把你这个土包子送进这么好的学校?”

    整个教室一下子安静下来,静得似乎能听到每一个人的呼吸声,这一刻的宁静带来的压抑足以让人窒息。

    小唯定定的看着她,脸色苍白,紧紧地咬着嘴唇,拳头紧握,如果说以前可以退让,可是今天却不能再退了,因为含钰不仅辱骂了她,更是对自己的母亲进行人格攻击,触犯了她的底线。

    明朗吃惊数秒后,一下子明白过来。

    “含钰,胡说什么,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同学之间的矛盾怎能拉扯到父母身上,还不快道歉?”他使劲向她使眼色,想将火焰扑灭, 小唯急促的呼吸声已经在告诉他,她的忍耐是有限的。

    “怎么了,金童,你心疼她了吗?如果她不作弊,成绩能那么优异吗?如果她母亲是良家女子,能将她送进这所市直中学读书吗?……”含钰刻薄的语言像机关枪一样叭叭的射了出来。

    还没有等众人明白过来,只见小唯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左右开工煽了她两巴掌。清脆的声音再一次将空气凝滞。

    “你听着,我母亲不是**,她经营一家茶舍,我来这个学校读书,是苏姨给我转的学籍关系,她一手办理的,今天给你一个教训,如果你以后再敢攻击我母亲的话,就不是这样简单了。”

    “你敢打我,我让你走着瞧。”说着,张含钰就拎着书包跑出教室。

    小唯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趴在桌子上哭个不停。

    几分钟后,班主任走进教室,了解情况后,拍拍小唯的肩,以示安慰。这件事张含钰做得实在是太过份了,就算是她成绩再优异,也不能如此嚣张。

    这天的天气很好,云淡日丽。下午,小唯在一个中年女子的陪伴下来到学校上课,将小唯送进教室后,转身去了办公楼。晚到的明朗只看到一个穿淡青色旗袍瘦削的背影。

    “小唯,伯母好漂亮了。”

    “好有气质,你们长得可真像啊!”

    “伯母好年轻呀,高高的挽起的头发总是让我想起电视里的女主角,唯美。”

    ……

    同学们的赞叹声让小唯再次羞红了脸,“我妈哪有那么漂亮,是旗袍漂亮。”

    有其母必有其女,朱明朗在心里暗叹,小唯的母亲一定出身于书香门第之家,饱读诗书,气质娴静,小唯也是在她的熏陶下,如百合花一样淡雅纯洁。

    这次的事件不了了之。只是从此以后,张含钰不再刁难小唯,二人形同陌路,青春期的孩子个个执拗,谁也不肯退让,在固守的原则中,维系着属于自己的“面子”。
正文 第十七章 望帝chunxin托杜娟
    绝没有窥探之意,绝没有想探求父亲**的欲望。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清朗晚上,在征得父亲同意后,他去书房找一本书来读。

    “爸爸,我想去你您的书柜子里找一本书来读,可以吗?”父亲正坐在茶台旁和母亲一起品铁观音,这袅袅茶香满室四溢。

    “这孩子今天怎么变得如此有涵养、内秀?你从小到大去我的书房读书,哪一天经过我允许?哪一天不是畅通无阻?看来明朗长大了。”父亲意味深长地说。

    “时饶,你还真别说,这一个多月,明朗就跟换个人似的,本来就讲究,现在衣服更是洁静,对人说话也很平和有礼貌,连我们居委会的那帮老太太前天都还在夸他呢?……”在母亲亲切娇宠的慈爱声中,他落荒而逃。

    站在父亲的书房,他努力让自己的心情趋于平静,努力让自己的脸尽快退烧,是谁该变了他,他心知肚明。这份朦胧纯真的爱让他蜕变,完成质的飞跃,这份朦胧的爱也让他在短短的时光中,由青涩变成熟,变得越来越有胆当。

    鬼使神差,他将自己的目光移到那本陆羽所著的《茶经》,此时他的耳边响起一个女孩有力的辩驳声音:“我母亲经营一家茶社……”

    小心翼翼地抽出,轻轻的打开,一个女人静坐品茶的照片赫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一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将他包围,这是一张老照片,表面有些发黄,照片中的女子很年轻漂亮,穿着精致的素白镶金水滴领旗袍,高高绾起的长发,眉宇的清愁,特别是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总觉得在哪里见过,水汪汪的似乎会说话。不用猜,就知道这是父亲心爱的女人。他迅速的将书和照片放回原位,快速逃回自己的房间。

    静静地躺在床上,他在脑海里四下搜罗,企图搜索到这位女子,可是像放映机一样,来回过了十几遍都没有半丝头绪。他确定自己没有见过她。学习的繁忙让他迅速将此事淡忘,每天和小唯你争我赶、争论探讨是他最快乐的时光,明明自己已经知道的答案,他都故作不知,非得让小唯一遍一遍的讲,直到小唯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怎么这么笨呢?”他才恍然大悟,噢,原来这道题是这样做的啊!

    较量的几次后,聪明的小唯终于发现了秘密,一次放学后,和往日一样,他们比赛把试卷做完,小唯问:“每次你是不是都故意输给我啊?其实哪些题你都会,你就是装作不会。”

    “什么装的呀!那些题我压根不会。”他否认,极力拿出最坦诚的目光。

    “那你给别的同学讲时,条理清晰,转眼到了我这,却头脑晕沌,找不到一点头绪,不是装的是什么。”小唯肯定地说。

    “没有啊!”他狡黠地继续装傻。

    “那好吧!姑且相信你。”小唯用眼光飘了飘他,那目光明显写着不相信,这时,她眉头皱了一下。

    “怎么了?”

    “没事,我肚子疼。”

    “很厉害吗?我们现在去医院。”他神色更紧张。

    “没事,你先走吧!”小唯坐在座位上,尴尬的对他说。

    “不行,一起走,我送你回家。”

    “真的不用,你快走吧!”

    “不行,老师交待让我照顾你的,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向她老人家交待,她还不批死我,走吧!”他去拉她的胳膊,想把她从座位上拉起来。

    “真的不用,你快走吧!要是晚了,你爸爸妈妈会着急的。”她又一次推辞到。

    见她一次次推辞,纹丝不动,他一下子明白了。从身上脱下校服,对她说:“系在腰上。”

    小唯一下子羞红了脸,恨不得钻进地缝。

    “没事,你站起来。”

    她乖乖地站起来,他细心地将校服系在他的腰间,又将书椅搬进卫生间,冲洗干净,擦过后放在书桌下。

    “一会就干了,走吧!”他平静地微笑着说。

    “谢谢你。”她感激地说。

    “应该的,像这种突发情况每个女孩都会经历,你不必介意的。”他宽慰她说:“快走吧!要不学校就关门了。”

    他们一前一后走出教室,小唯腰间的校服就像一只蝴蝶在有节奏地舞动。

    小唯就住在学校附近,十几分钟后,他们在一间雅致精小的“茶趣”店前站住。

    “我的家到了,校服洗洗再给你吧!”她低低地对他说。

    “不用,又没脏。”

    小唯小心地解下,还给了他。

    “下午见。”他骑着单车快速向家骑去,心里幸福的就像踩在棉花云上,他记下了这个特殊的日子,在这几天内,他都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由帮她,比如打开水、扫地……,两人在心照不宣中愉快地度过每一天。“金童玉女”这个宝贵的称号正式落在他俩的头上,同学们认可,老师默许。情感就这样像草原上的草一样疯长。

    原以为可以一直读下去,读完初中,上高中,直到一起考入同一所大学。

    高二那年夏天,他们以并列第一的优异成绩升入高三。在他心中充满美好憧憬时,父亲在一个下午突然对他说:“明朗,你要到国外读书,手续已经给你办好了,你的目标是哈佛。”

    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他懵懂了半天,才明白过来,这是要和小唯分开了,父亲的决定从来是不会更改的。

    “为什么要到国外读书呢?”他问,“我觉得国内挺好的,我可以考北大、清华。”

    “爸爸将公司总部设在美国,我们全家都要移民美国,所以你也得去。”父亲平和中带着威严,“你的考试成绩美国的那所学校也很认可,现在是暑假,正好抓住这个机会好好练练口语,过两天我们就走。”话音刚落,就疾步走进书房,随着门咣当关上,明朗想留下来的希望也如美丽的泡泡一样破灭了。

    他抬头将目光投向窗外,阳光灿烂,白花花的耀眼,这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前那棵高大的梧桐,在阳台、客厅、地面上留下斑驳细碎的光影,有风掠过,枝叶摇动,舞姿曼妙,让人心旷神怡,这个午后,原本是一副祥和温馨灵动的丹青画。可是他的心就像掉进了寒冰洞里,那样的寒冷,那样的僵硬,那样的冰冻,就连血液就停止了流动,凝固成冰。难道他和小唯的缘份就这样嘎然而止了吗?难道属于他们的光华流离再也不复存在了吗?难道苍天就这样生生隔断青涩的爱情吗?难道懵懂的火花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熄灭了吗?

    “不,不,不,小唯,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的,无论无涯海角我都要找到你。”一个坚定的信念在他的脑子里映现,“对,小唯,我要见她,我不能就这样走,我要让她知道她是我永远的唯一。”

    他恍然惊醒,快步跑出家门,骑上单车就像小唯家飞奔而去。快,快,再快一步,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飞翔,灵魂在空中飘移。当在黑色渡金的“茶趣”门前站定,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推开厚厚的钢化玻璃门,他走了进去。也许还不到上客的时间,店里冷冷清清,只有一些花花草草在旺盛的生长着。一个穿着白裙子的瘦削女子在笔记本前忙碌着,手指飞舞。见他进来,就停了下来。

    “喝茶吗?绿茶、红茶、还是……”她声音平和地问,略带清冷,神情孤傲。

    “不,我不是来喝茶的,请问小唯在吗?”她很年轻,长长的头发随意地披着,他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这难道是小唯的母亲吗?怎么跟小唯长的一点不像。”他的心中充满疑问。

    “你是小唯的同学吧!她回家了,开学才来。”

    “你是伯母吗?”听到她的回答,他的心再次掉进寒冰洞里,“小唯,我们再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了吗?”

    “不是,我是她苏姨,她和她母亲一起回去了,我暂时帮她照顾小店,你找小唯有事吗?”

    “没有,”他欲言又止。

    “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我转告小唯。”

    她的目光一下子看透他的心事,他急切的表情在告诉她,他有要紧的事告诉小唯。

    “阿姨,请转告小唯,我要到美国读书了,有机会回国我一定回来找她。”他一字一句郑重的说,神情凝重。

    “你是明朗吧!”

    “你知道我?”他很吃惊地问。

    “小唯回来说过,她的同桌叫明朗,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祝你学业有成。”

    “谢谢阿姨,再见。”

    拖着沉重的脚步,推着单车向家走去,他和小唯就这样分别了。

    一周后,他和父母坐上飞往美国的飞机,离开祖国,开始他的求学之旅。乱云飞渡,当飞机沿着轨迹在空中翱翔,留下一道长长的尾巴,就像银河系划下的光亮,也像流星瞬间滑过天际。他的心带着难忍的不舍,将脸贴着凉凉的机壁,任泪水轻轻滑落,他在心中狂喊:“小唯,小唯,你在那里?飞机会从你的家乡滑过吗?当你抬头看天空的时候,你会看到这架飞机吗?你会知道我就是其中的一名乘客吗?”此时的小唯也许是在窗前读书,也许是在写字,也许是和同伴一起开心的侃侃……但是他希望,有那么一刹,她会想起他,无论是白天,还是寂静的夜晚,只要她心里有他就足够,那怕时间短如昙花盛开,那怕时间如陨石滑落。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这高高的上空与地面从此两两相隔,虽然是在同一个地球,虽然共同沐浴阳光,呼吸空气,但总归是不一样的。

    “明朗,你怎么了?”母亲慈爱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没事,没事的。”他快速擦去眼泪,云淡风轻地说。

    “孩子,一切都会习惯的。”母亲爱怜的拍拍他的肩,她理解他。

    望着自己的母亲——素珍,他想起那个女子,那个穿着素雅旗袍的女子,那个父亲珍藏在书中的老照片。她慢慢的变得鲜活,从照片中走了出来,走到他的面前,与另一个女子合二为一,虽然他只看到那个女子的背影,但他知道是小唯的母亲。他感到头就要分裂了,疼的厉害。

    “明朗,你不舒服?”发现儿子脸色苍白,对面坐着的父亲朱时饶赶紧探过手来,抚着他的额头。

    “不烧,小珍,给他服用一片茶苯海明片,一会就好了,这是人体缺氧的正常反应。”

    服过药后,明朗靠着母亲,沉沉睡去。
正文 第十八章 欲寄彩笺兼尺素(1)
    二天后的凌晨,明朗和父母一起踏上美国的土地,在这里,他度过了高三、大学的人生生涯,十年就这样如白驹过溪,转瞬即逝。

    从美国最古老的大学哈佛大学毕业后,他先在父亲的公司历炼两年,然后辞别父母,执意归国,他发誓一定要事业有成,一定要找到小唯,他要实现自己的承诺,给她一个家,让爱有依有归宿。

    那是一个深秋的早晨,周末,窗外的阳光很好,如他的心情一样明媚灿烂。

    父亲正坐在窗前喝茶,来国外十年了,喝茶这个习惯一直都伴随着他,已经早已成为他生命的一命分,倒是咖啡,怎么也喝不惯,就算是喝酒,也要选国酒。他最爱喝的是铁观音、乌龙茶,品茶的时光应该是他最愉悦的时刻,如果不是看文件,他还会一边品茶一边来上几句京剧,手指在腿上有节奏地打着节拍,唱的也是有板有眼。唱到动情处,还会情不自禁地落下几滴眼泪。

    母亲在看电视,懒懒的坐在沙发上,发福的身子深深地陷了进去,怀里抱着一只棕色的泰迪,目不转睛的盯着液晶屏,电视里播放着“高大上,白福美”充斥着的肥皂剧,原本一句话就可以说清的意思,可是偏偏来个慢动作,非的纠缠不清,有些穿帮镜头让人不忍直视,可是母亲却看得不亦乐乎,沉浸其中,泪水涟涟。

    明朗无奈的摇摇头,很多时候他想劝母亲多看看书,多出去走走,那怕健身、赏花花草草也好,足以陶冶情操,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母亲也真够可怜的,父亲一去公司、他去学校后,家里除了保姆就是这只狗在陪着她,陪着她度过漫长的一天。特别是父亲出差,有时十天半月,有时一两个月,只有这只狗陪着她度过寂冷的长夜。可是他不知道是母亲不懂还是装傻,女人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精彩,才能与事业有成的丈夫并驾齐驱。这是一个人情冷漠的年代,极端的浮澡,美国又是一个相当开放、色情文化充斥的国家,**、离婚、包**、养**早已是一种流行。

    他想起在杂志上看到一段话,这段话直白、残酷、血淋淋地说出感情的需求本质,“稳定而美好的情侣关系的内核往往只是简间直白的供求关系罢了。我们常常思考我们想要得到什么,而往往忽略我们可以给出什么。不要指往任何法律契约或道德良知能维系情感。一切‘失衡’的结果都是‘失去’,然而,失衡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结果,因此,对你最好的福,是让自己升值,让情感升值。”

    明朗将其引申为:一个人的气质是与生俱来,难以改变,唯有读书可以改变,古代精于相法者,就曾说过读书可以变换骨相。对男人而言,读书可以开阔眼界,博纳胸怀,而对女人,读书是最好的升值驻颜术,读书不是为了炫耀,不是为了猎奇,更不是为了打发人生,读书是让我们迷茫时不再彷徨无措。这是一种信仰,只有有信仰的人生才是值得过的人生,才是活下去的理由。你读过的书,走过的路,写过的字,都会在你的身上刻下烙印,这就是气质,提升内在的同时,也要注意仪容仪表,只有这样,内外兼修,才能做到美于外,魅于内。

    “爸,妈,我想回国内发展。”他站在父亲面前。

    “什么?你要回国发展?”母亲吃惊地转过身子,瞪大眼珠子。

    “是的,我想回国发展。”明朗笃定回答,目光坚疑执著。

    “好端端的,回什么国呀,你爸爸退休后,你直接接管公司多好,这孩子,瞎折腾。”母亲的言语中充斥着不满。

    “妈,我已在父亲公司锻炼两年了,应该出去扩展自己的事业,我不能老是在你们的呵护下成长,男人如果不经历风雨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男子汉的,再说,父亲身体硬朗,有足够的精力管理公司事务。”朱明朗不为所动。

    “那你在美国找份工作也行啊?”

    “真男子自当为国效力,我虽在美国,但十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我的祖国,我的家乡,为国家做出一份贡献是我的向往,也是我人生的目标。”落地有声的表白将他的赤子之心坦露无疑。

    “好,爸爸支持你,明朗,你回国发展吧!”父亲站了起来,欣慰地望着他,和蔼的说:“真不愧是我朱时饶的孩子,果真有傲骨更有傲气。”说完使劲地拍拍他。

    “素珍,明朗长大了,这倔性跟我年轻时一模一样,随他吧!咱们只能支持,不能拉后腿。”

    “这孩子说走就走,我不是舍不得嘛!”母亲哽咽着说。

    “妈,怕什么呀!这一来一回坐飞机也就两天,再说,网络这么发达,只要有时间,我们可以视频聊天,我的生活,一举一动您都可以看到,有啥可担心的!”明朗走过去,抱着母亲轻声安慰。

    “那明朗,你回国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别说一个,十个都行。”

    “我得抱孙子。”母亲娇嗔地说。

    父亲在那边哈哈大笑。

    “老头子,你笑什么,我这是正经话,明朗不能为了工作耽误终身大事,我这闲得发慌,早就盼着抱一个大胖孙子,不,两个,三个都行。”

    “妈,你这个打算太早了吧!我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咋能让您抱孙子,这不得一步步来吧!”母亲的话臊得他红了脸。

    “我不管,我就要抱孙子,你得一边工作一边找对像,要高学历,家世好,模样好的女孩……”素珍扳着指头如数家珍,列举自己准儿媳妇的标准。

    “爸爸,你听听,我妈这标准简直是在让我找仙女,不在三界之内,您老人家让我哪里找去?”明朗哭笑不得。

    “明朗,这也是我的标准,只有良好的基因遗传,我的孙子才会更强大优秀。”父亲站在基因学角度,和母亲出奇的一致。

    明朗生无可恋地望着二老,摇摇头,无奈地说:“遵命接旨,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容小的好好寻找,找一个您们满意的儿媳妇,早点让您们抱孙子。”

    “这还差不多,回国去吧!”听了儿子的话,母亲破涕为笑,“明朗,记住你的承诺。”
正文 第十八章 欲寄彩笺兼尺素(2)
    窗外,夜的羽翼笼罩四野,深沉中藏着**。夜生活在这份夜色的掩盖下,活色生香地进行着。午夜十二点,对于美国来说,一切比白天更加自由奔放。白天,人们还要为生计劳碌,而夜里,是放松自我,惬意生活的最佳时档。不管是呼朋唤友的聚餐还是欣赏旎红风光,亦或是***,无时无刻、随时随地都可以激情上演。

    对于中国而言,这是白昼,“三更灯火五更鸡”,多少有志热血的炎黄子孙早已在读书、在工作、在所向披靡,小唯肯定也在其中。

    隔着厚厚的消音玻璃,这高科技的产物将噪音这个隐身人迅速地消灭,明朗的房间是静寂无声。在这个静谥地深夜,在黑暗中,他用手指在心头描摩她的模样。那十四岁的样子永远定格在他的心上,永远也忘不掉。他记得她素洁脱俗的荷叶白裙,记得她乌黑发亮的长麻花辫,记得她第一次好朋友光临时的惊惶失措,记得他让她用校服遮挡时的羞涩和感激……所有所有的记忆如排山倒海般向他压来,这种如云般幸福再次将他包围,朦胧中的小唯再次变得清晰,那眉眼如画向他贴来,渐渐逼进,触手可及,可就是摸不住。“小唯,我爱你,你是我永远的唯一。”他再一次表白,“我们很快就可以重逢的。”

    冥冥之中,自有神灵主宰着芸芸众生,苍天有爱,让他们再次重逢,将情缘再续。回国后,他先将工作安定,然后利用休息的时间开始寻找老同学,故地重游。

    他凭着记忆先来到小唯原来住的地方,发现早已是物是人非,“茶趣”早已改头换面,不复存在。于是,他去拜访班主任,年过花早的王老师听说他要来,早早地就等在办公室。

    “明朗,你回来了,你这孩子呀!”王老师泪花闪闪,激动的说不出话来,闻讯而来的老师们也挤满了办公室。

    “是明朗,这孩子越发英俊了,那时成绩永远保持第一,多勤奋好学呀!”年轻的英语老师而今也鬓染白霜。

    ……

    昔日年轻的老师而今也是白鬓微霜,老态尽现。岁月真是一把残酷的杀猪刀,让流年去一点点吞食老师年轻时的英姿勃发,唯一不变的是,当看到自己的学生长大后成为栋梁之材,那眼中的自豪、骄傲掩都掩不住,双目炯炯有神,容光焕发,似乎再次回到往昔。

    老师们你一言,我一语,陷入回忆中,明朗压根没有说话的机会。

    “谢谢老师还记得我。”明朗也激动的热泪盈眶。

    “在国外还习惯吗?干什么工作?你这孩子,到现在我们都还念念不忘,每次给学生开会,都要提到你,对,还有小唯,学习也很棒的,就是那个半路转来的女孩子。”王老师爱昵的捶了他两拳。

    “我回来一个月,在乾坤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总投计师,小唯在做什么?”他按奈住呼之欲出的激动心情,故作淡定的问。

    “小唯学习可努力了,每次考试都保持第一,后来考上北大,现在干记者,至于,在那家媒体,我也不清楚。这孩子命苦,母亲身体不好,高三哪年,一直在老家看病,听小唯说,她和一位阿姨生活地一起,阿姨很忙,经常出差,她就一个人生活,再后来,听说她母亲去世了。”提起小唯,王老师再次泪水涟涟,她疼极了她。“那时,只要天气不好,我就将她留校,跟着我吃饭,我不放心她回家。如果你在,把她交给你我最放心。”

    王老师的一席话让他再一次心神荡漾,他知道老师不是那意思,但是老师也是认可他的,如果他和小唯一直在一起,老师应该很开心。

    “老师,你有她的电话吗?”

    “她只给我打过几次电话,没有留手机号,要不,你把你的电话给我,她再给我打电话,我让她找你。”

    “好的,这样也挺好。”

    辞别老师,他的心情更加愉悦,“小唯,我们马上就要见面了。”但一想到小唯母亲早逝,他还是心痛,他恼恨自己不在她身边,替她分担,也感叹红颜薄命,小唯的母亲那样精致典雅,怎么会走的那么早?

    一切都是命里注定,半年后,他就遇见了小唯,只是这次重逢让他触目惊心,肝肠寸断,小唯的失忆让他自责揪心,她不认识他,压根不记得他,不记得旧事种种,他只有重新开始,赢取她的爱。
正文 第十九章 沧海月明珠有泪
    这是一个午后,云淡日丽,灿烂的阳光透过玻璃冉冉移动,小唯坐在阳台上绣《凤穿牡丹》,这片猴年马月才能绣成的十字绣如今在她的眼中并不是没有归期。她决定用最短的时间将它绣完,只因见到母亲的照片,她是那样的沉静,她的母亲;她是那样的委婉,她的母亲;她是那样的落寞,她的母亲。隔着那张老照片,她甚至可以体会到她的寂寞和悲伤。如若心有依靠,她不会早逝,去另一个世界寻求心的安宁;如若爱有归宿,她的目光不会那样悲伤。

    她让她想起三毛,想起她的《万水千山总是情》,想起她和荷西的爱情,如果真的如文字中描写的那么美,三毛不会在45岁时,用丝袜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个女人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在文字世界中最美的生命,该是如何的绝望,就像溺水的人抓不住一根稻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点点,一点点与死神牵手。

    黑白老照片上的三毛,长发高绾,额头高而光滑,眼神洁净又藏着伤感,大大的,像珠片一样的民族耳环、颈饰,并没有增添她的豪放、野性,相反,更添望断天涯的伤感,那寂寥的目光不忍直视。“爱情是一味毒药,它足以吞噬一个人的心志。”小唯碎碎念道,她想起明朗,她对他何尝不是一种折磨。他眼中的爱意和失望,她不是不懂,可是她心有所属,不会背叛自己的心和爱人。

    就这样让自己耐着性子,绣那片精美华丽的绣片,直到阳光西移,黄而绯红的光线给万物罩上一层闪闪的华衣。晃了晃酸涨的手臂,活动活动腿脚,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时间,“哟,都四点了,照这样的速度,不出十天就可以绣完。”她洋洋得意地对自己说,“只要有恒心,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明朗怎么还没回来?中午,只打了一个电话说忙,走不开,我得去看看他。”

    打定主意,她就锁好房门,到单位去找他,她知道地址,明朗带她去过几次,离家不远,穿几条街就到了。

    刚刚坐上电梯,就碰到楼下的张姐,“静好,你去那呀?明朗没有陪你?”

    “张姐,他今天说单位有事,忙,没回来,我想去看看他。”

    “是这样啊!正好顺路,我儿子在那条街上读书,我和你一起去,开车。”

    “不用了,张姐,我走路过去就行。”

    “客气什么,自己人,孩子作业不会,我不是经常麻烦你给他讲解嘛!”

    “那麻烦你了。”

    “你呀!”张姐娇嗔地怪她,“对了,静好,明天上午,我做麦烧,我让龙龙给你送点啊!尝尝我的手艺。”

    “张姐,真的不用,都已经吃过好多次了,每次口味都不同,我和明朗都赞不绝口呢!比饭店做的都好吃。”

    “哎呀!瞎做的,我们南方人就好做这个,就跟你们北方的面食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一点也不麻烦。”张姐更是笑的像开了的娇艳的花,“我们这家庭主妇,跟你们这些文化人不一样,一天就是做家务,洗洗涮涮,接送孩子上下学,其他的啥也不会。”

    “做家务比上班累多了,张姐,你真不容易,既带孩子,还得伺候老人,里里外外一把手。”

    ……

    说话间,车已经驶到乾坤房地产设计公司的楼下。张姐稳稳地停好车,“静好,一会来接你吧!”

    “不用了,张姐,我坐明朗的车回去。”

    “也好,秀恩爱吧!明朗宠你就像宠自己的孩子。”

    “额……”静好瞬间无语,面对伶牙利齿的张姐,她还真是无言以对,只好红着个脸。

    “都多大的人了,还跟小女孩一样,不好意思,赶紧去吧!”张姐一边打趣一边催促。

    “好的。”目送张姐开车离去,静好也快步向公司走去,明朗的办公室在二楼,她熟门熟路。

    “同志,请问你找谁?”年轻帅气的门卫青年有礼貌的拦住了她。

    “我找明朗。”

    “有约吗?朱总很忙。”

    “我知道,我是他朋友,他不会不见我的。”

    “请稍候,我给朱总打个电话。”

    “嗯。”

    “请问如何称呼你?”

    “陈静好!”

    电话接通,得到允许,门卫放行。静好迈着轻快的步伐快步上楼,一天不见,她想他了,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明朗”走到门口,她没有敲门,而是一边呼唤他的名字一边推开门。

    阔大的办公桌后,朱明朗正在忙碌地写着什么,他一边写一边对身旁的张淼说:“这个设计方案这边修整一下,其他没问题,明天论证会就开了,不能出现一点瑕疵。”

    他的专注浑然没有发现张淼的身子与他贴的很近,微微的低头就像是碰到他英俊的脸,这副画面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恋人间的耳鬓厮磨,亲昵的表现。

    静好愣愣地站着,呆如木鸡。

    “好的,朱总,你放心吧!一定完成。”说完,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款款离去,脸上带着娇羞的微笑,当她走过静好的身边,有意无意地停顿几秒,熟悉的绿萼梅味道吸进她的鼻腔。

    “她怎么会有?她的微笑怎么看上去那么诡异?她是在告诉我什么吗?”静好的大脑在飞速运转。

    “静好,你怎么突然过来了?叫你几声都没听到?”明朗和蔼心疼地拉着她的手。

    “放开我。”她厉声叫道。

    “怎么了?跟谁生气了?我中午实在是忙着制图,真的走不开,静好,对不住啊!”他连连道歉。

    “你没有错,是我错了,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打扰你们了。”静好突然间泪流满面,第一次知道自己竟如此在乎他,她有一种小时候手中的棒棒糖被同伴抢走的无助感。

    “静好,你胡说什么呀!”听了静好的话,明朗气笑了,“她是我的秘书,我们只是工作关系,你可别乱点鸳鸯谱,月下老人是会怪罪的。”他捏了捏她小巧的鼻子。

    “如果清白如水,那你们干嘛那样亲蜜啊!”听了他的话,静好破涕为笑,认识到自己刚才实在是太敏感了。

    “没有啊!完全是工作关系,”明朗一下子明白过来了,“行,以后她来汇报工作就站在我桌子对面,这下总行了吧!”

    “好吧!姑且相信你。”

    “静好,我的未婚妻只有你一个,那天咱们把结婚证领了,省得我心心念念,牵肠挂肚,连睡个安稳觉都不能。”借此机会,他再次向她表白。

    “我肚子饿了,我要回家喂肚子。”静好急忙转移话题。

    “你呀!总是这样。”说着爱昵地点了点她的头,“走吧!想吃什么,给你做。”

    看着他们一前一后的离去,张淼就要崩溃了,明明制造的误会瞬时间土崩瓦解,没想到三言两语就可以烟消云散。她洒上同一牌子的香水,穿上和她相似的衣着,言谈举止甚至都刻意地模仿她,就连朱总都连连赏示,说她身上带着一股熟悉感,至于什么熟悉感,他一时半会说不清。但是她心知肚明。

    “陈小唯,你的命凭什么那么好?丁云开宠着你,朱明朗也宠着你,你就是他们的心头肉,但是在我看来就是红颜祸水,狐狸精,让男人为你神魂颠倒,为你粉身碎骨。这一次,你别想如意得逞,我得不到,你也休想得到。”她恨恨地骂道,爱极了,就是恨无尽,被恨迷住了双眼的她眼睛里放着凶狠的狼光。
正文 第二十章 明月不谙离恨苦
    静好任由朱明朗牵着手,溺爱地把她送到车上,然后稳稳地驾车前行,这行云流水的动作一气呵成,他的笃定,他的沉稳再一次让她心动。

    “你……”一句话突然要从口中蹦出来,女秘书如花的容妍从她的眼前一闪而过。

    “怎么了?静好,今天说话怎么有些吞吞吐吐?”

    “明朗,你实话告诉我,你是不是给许多女孩开过车?是不是有过很多女朋友?”话脱口而出,这话里带着明显的醋意。

    沉默,短暂的沉默。陈静好从话音落地的那一刻就后悔了。她低着头,咬着手指头,等待那个答案。

    “小唯,你怎么可以这样问我?”心像是被刀刺了一样,鲜血崩涌,这句话如梗在喉,但是愣是咽了回去,他不会说出来,如果说出来,他就不是朱明朗了,静好再怎样伤害他,她永远是他掌心唯一的宝。

    空气沉闷压抑,就在静好尴尬至极地时候,明朗亲切纯净的声线恰到好处的响起。“静好,你听着,我只有你一个女朋友,只为你一个女孩子开过车,我的副驾驶位置永远只为你一个人保留。”

    如此郑重的答案让静好的眼泪再一次无声的流了下来。傻子都能听出这段话背后的意义,这是明朗再对她又一次表白。睿智的明朗为了缓解窒息的气氛,就打开了广播。林忆莲**的声音透过空气扑进他们的耳膜,“为爱我受冷风吹……”

    这首歌是多么的契合他们的距离啊!这让原本窒息的气氛再一次笼罩悲壮的色彩。

    “啪”的一声,明朗关闭了电台广播,车子里一下子又陷入了安静,静的似乎能听到两个人的呼吸声。“静好,晚上想吃些什么?”

    “啊!……”明朗突出其来的问话打破了尴尬的静寂。

    “静好,我是问你晚上想吃些什么?我们到超市买些新鲜的菜,回家做。”明朗的话恢复了往日的亲切。

    “随便,都行。”

    “我只知道静好喜欢吃素菜,什么溜瓜片、酸辣土豆丝、麻婆豆腐、番茄炒鸡蛋等等,唯独没有随便,你这一句‘随便’可难住我了。”明朗诙谐的话语一下子化解了困境。

    “我们去超市看看再说吧!只要是蔬菜都行,但是明朗,你要吃些荤了,别总是因为我委屈自己,这段时间,我发现你都瘦了。”

    “好的,我听你的,晚上吃酱牛肉。”他的脸上浮现出酸涩又幸福的笑容。

    把车子在超市门前停稳,他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静好原本想挣脱,可他似乎看透她的心事,那双手就像铁钳一样,把她的手紧紧地钳在他的掌心,不容她挣开。他的目光扫过她,她读懂了严厉。

    “别乱动,听话,乖。”他亲切地说。

    她愣住了,他叫她“乖”,如此自然地称呼她,一声“乖”含着多少宠溺啊!她是真的变乖了,乖乖地任由他牵着,乖乖地跟在他身后,看他细心地选菜,结帐,然后回家。

    回到家中,换上家居服,明朗就急急走进厨房,忙碌开了。“我能帮你做些什么?”她站在门口,怯怯地问。

    “乖,去沙发上坐着,喝点你喜欢的柠檬茶,或者吃一些水果都行,我马上就好了。”他转过身子,微笑着对她说。

    “天哪!他又叫我乖。”静好明显感到一阵眩晕,这过程也太快了,她想起下午张姐说的“明朗宠你就像宠自己的孩子”之类的话,本来邻居都误会他们,他再叫她“乖”不是更坐实了嘛!这以后上街,他“乖乖长”、“乖乖短”的叫着,不是更加重人们的误会吗?她的小宇宙又开始运转,她得阻止他这样称呼他,她又不是他的孩子,也不是他的女朋友,他不能这样称呼她。

    “乖,吃饭了。”他布好饭菜,一边放筷子一边唤她。

    “这么快就好了?”扑鼻的菜香让她肚子里的馋虫开始抗议。

    “你以为做饭很难吗?其实很简单的。”

    “我最不喜欢做饭了,要不是怕饿死,我就不会下厨房。”

    “那我做给你吃,一辈子。”

    陈静好又傻眼了,这哪跟哪呀!她感到自己真的是罪孽深重,洗不清。如此**的语言让她脸红心跳。

    “你怎么了?赶紧坐下吃,看今天的菜适合你的胃口不?”明朗将她按到坐子上,递上筷子。

    “不用尝,就知道好吃。”看着一桌子的红红绿绿,静好肯定地说。

    “瞎说,你呀!”他亲切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来,你先尝尝麻婆豆腐,看地道不?然后吃青菜,还有土豆丝。”

    “好,明朗,你也赶紧吃酱牛肉,凉了就不好吃了。”

    明朗苦笑不得地看着她,静好一下子意识到自己又说错话了。

    “怎么了,哪又错了?”

    “乖,酱牛肉本来就是凉着吃的,看来你真是不懂厨艺,没事,我为做一辈子的菜,甘之若诒。”

    “明朗,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静好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你说。”

    “你以后不要叫我乖了,我听着别扭。”

    “不行,慢慢地你就习惯了。”

    “我又不是孩子,又不是你的女朋友,你这样叫我别人会误会的。”

    “静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就是我的未婚妻,可是你不信,我也没办法,在我眼里,你就我的孩子,我不叫你‘乖’叫谁‘乖’。”

    “完了,彻底完了。”静好傻杵在座位上,感动的同时,顿感语言的苍白无力,但她依旧不死心,她要力挽狂阑,做最后的博弈,“这样不合适,要不你只能在家里这样叫我,走出家门只能叫我的名字。”

    “我想想……”明朗沉思了片刻,似乎在做一个颇为难的决定,下了很大的决心,最后不得不做了让步,“好吧!我退后一步,乖,你也别太得寸进尺。”

    “这也不错,虽然没有挡住他不要这样叫我,总算出门不叫了,在家里,随他吧!想咋叫就咋叫,习惯就好。”她在心里自我安慰。

    “乖,我明天上午要到上海参加一个会议,你在家里要自己照顾好自己,按时吃饭,不准饿肚子。”明朗一边夹菜,一边叮嘱。

    “什么?你要出差啊?几天?”静好吃惊地忘记吃饭,目光定定地看着他。

    “三天,会议议程一结束,我就赶回来,别担心,我给楼下张姐说过了,她会照顾你的,听话,乖。”

    “没事,我能照顾好自己。”静好感到自己的鼻子有些酸涩,这是她第一次和他分开,习惯他在身边,如果不在,她该怎么办?

    “乖,不想做饭就到楼下的饭店吃,或者叫外卖也行,明天,我会再去超市买一些新鲜的水果回来,你要记住多吃水果,多喝水,别等我回来,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听着明朗的一声声细致入微的叮嘱,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任其漱然落下,一滴一滴,滴到餐桌的桌布上,一滴一滴,洇湿她的衣袖,也一滴一滴**在明朗的心头。

    看出她的异样,他站了起来,绕过桌子,来到她的身后,“乖,别难过了,这次安排的苍促,会议重要,我必须参加,好在会期短,我很快就会回来。”他轻轻地替她拭去眼泪,无奈泪就像开了闸的水喷薄而出。

    他坐了下来,将她揽进自己的怀里,任她的眼泪弄湿自己白色的衬衫,就这样抱着,也不去安慰,等她慢慢平静。

    好长时间,静好才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再无声的哭泣。她抬起红红的双眼,“让你看笑话了。”

    “对不起,静好,不是不带你去,这是董事会的决定,任何人不能带家属,要不……”

    “我理解,你去吧!我等你,回来之后我送你一份惊喜。”

    “真的。”明朗激动的双目放着亮光,“静好,谢天谢地,你终于肯接纳我了。”他在心中呐喊。

    “嗯,我有一个礼物送给你,真的。”

    “骗人是小狗。”

    “好,拉勾勾,骗人我是小狗。”静好郑重地说。

    这是一个月圆之夜,月亮像白玉盘一样在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吃过晚餐,他们在阳台上赏月,吃着点心,品着花茶,享受着分开前的一点光阴,这光阴对他们来说是如此的宝贵,如此的短暂,他们在心里盼望,时间,你慢一些走,永远定格最好,这样,就可以地老天荒,万古不变。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才会相思 便害相思
    想起明天到上海出差,张淼的心中就按捺不住欣喜,她要**他,这不失一个良机,她要成功上位,将名声抛之脑后,什么狐狸精、**,贱人……随他们骂去,她就是要得到他,她恨不得时间快点到来,这样,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在上海表演爱情,生米做成熟饭。

    吃了一个香蕉,她就直奔养生会所,来个全身护理。繁锁的流程结束后,打量着镜子中神采奕奕、光亮照人、吹弹可破的肌肤,她暗自感叹,钱真是一个好东西,花那那好。

    出了养生会所,她又来到百依百顺美发中心,将直直的头发烫成微卷的小波浪,这样显得妩媚,与众不同,她不能老是模仿陈小唯,男人都是重口味,喜欢新鲜感,陈小唯再清纯可人,明朗天天看着,也会腻烦的。

    做完这些,回到家中,她就躺在床上,强迫自己入睡,静等第二天的到来。

    一眨眼的时光,次日的阳光就映入眼际,用它的金光灿烂、朝气蓬勃唤醒人们沉睡的梦。

    “早安,乖。”和平日一样,静好早早起床坐在阳台上,看太阳一点点露出红色的面孔,先是害羞,一点点跳出地平线,半边天都变成一片绯红,而后,猛的一蹦,整个身子都跳了出来,光茫四射。

    “早安,明朗。”静好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她微肿的眼肿还是出卖了她。

    “乖,别难过了,”他像孩子一样一把将她拉了起来,紧紧地抱在怀中,“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只要会议一结束,就签最近的航班赶回来,你一定要乖乖地吃饭,不能掉一两肉。”

    “我会的,放心吧,我能照顾好自己,还有张姐呢!”她在他温暖坚实的怀里哽咽着说。

    “来,赶紧吃饭吧!”说完在她的额头轻轻地吻了一下,他多想将自己的吻像雨点一样落在她的唇上,但还是拼命克制住了,他害怕一旦这样做就破坏他们今天好不容易营造出的亲密。

    他把她送到餐桌前坐好,“乖,今天的早餐简单,就豆浆、面包、青菜、豆腐,一会要赶时间。”

    “这样就挺好的,我喜欢。”

    明朗的脸上露出开心欢快的神情,“赶紧吃,凉了味道就大打折扣了。

    因为惦记明朗的出差,静好只是勉强吃了一些。时间过的真快,到了该分别的时候了。她把明朗送到楼下,目送他开车离开,含情脉脉,她终于知道自己原来心里是有他的,只是因为固执的寻找他,所以只好故作视而不见。而今,短暂的分别才让她尝到失去的痛苦,明知道他会回来,可是她总担心他会走,一去不返,用这种方式来残忍地折磨她,使她刻骨铭心地知道拥有的弥足可贵。

    “明朗,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残忍了。”对自己的视而不见,静好知道是一种折磨,“可是,明朗,请原谅我,你知道他存在,他一直都在我的生命中,从来没有离开,虽然我失去记忆了,但我知道他在,我能感受到他的存在,他的气味。”

    一步一步踏着台阶上梯,每一步她都在忏悔,在对明朗说着“对不起。”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将疲惫的身子陷进沙发,目光却被衣架上的衣服锁住,轻飘飘的身子瞬间又有了力气。

    她站了起来,将明朗的家居服抱在怀中,清新的柠檬味钻入她的鼻子,让她寂寥的心又有了一丝温暖。她将衣服泡进水里,用柠檬肥皂细心地打了一遍,一点一点搓了起来。此时的她,再也没有往日的张扬,收起自己的刺,柔情蜜意地搓了起来,明朗从来不允许换下的衣服过夜,她知道。

    “明朗,这次你回来,我要送一份礼物给你。”她小声地说,脸上飞出了两片红晕,抬起头看看镜中的自己,满脸的羞涩,眼睛中闪烁着亮光,这亮光传递着一种幸福。

    “对不起,时过境迁,你真的把我忘记了,如果不是忘记,三年多了,你不会不来寻我的,让我们都彼此保重,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吧!”她在心里跟他告别。

    飞机在苍茫的天穹滑过,拖着长长的尾巴划出一条长长的天河, 这白色如波浪的轨迹在向地面的人们传递远去的方向。静好和张姐一起坐在别墅区的花园里,一边感受灿烂的阳光,一边绣着手中的《凤穿牡丹》,时而轻快地交谈着,时而切磋技艺。

    “静好,这绣片绣的时间不短了吧!”快人快语的张姐一语道破,“去年秋天,我带着儿子去向你请教作业,都看到你在绣,这不都小半年了。”

    静好的脸腾的一下变红了,“可不是,都大半年了。”她窘的就想钻着地缝藏起来,不敢直接向张姐说明买绣片的具体时间,这样含糊其词的回答,多多少少能掩饰自己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没事的,刚学绣,就特别的慢,绣熟练了就绣好了。”看到静好变红的脸,张姐一下子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

    “我从小就不是一个手巧的孩子,不像其他女孩子做一些精致的物品,耐性也差,这不,这绣片绣的时间特别长,明朗都笑话我好几次了。”静好厚脸皮地微笑,自黑,化解了张姐的尴尬。

    “静好,话可不是这样说的,有些人擅长做女红,有些人擅长做学问,像我,就是家庭妇女,缝缝补补,绣些小东西,像你,天生就是做学问的人,一看就是读书识字的先生,要不,我给你绣吧!两天就好了。”

    “张姐,还是我自己来绣吧!我跟明朗都立下军令状了,一定能独立完成,不好假借你手呢!”想起明朗,她的心里涌出一阵甜蜜。

    “你们两口子真恩爱,明朗可真疼你,这样的好男人真是世上罕见。”张姐啧啧称叹,“那像我们那口子,大老粗一个,天天都得我伺侯,脾气还特别不好。”

    “张姐,我们……”

    “你们什么时候要孩子?”不等静好说完,她又打断了她的话。

    “我们,真不是你想得那样,他就是我哥。”

    “什么哥不哥的,你们两个天生的夫妻像,院子里的老头老太太大哥大姐,谁看不出啊!瞒谁呀!”张姐打趣地说,“就你这小丫头脸皮嫩,这个社会像你这样脸皮薄还真少见。”

    “隆隆……”

    “飞机。”静好迅速放下手中的绣片,站了起来,眯着眼睛朝天上望去,直到飞机飞向远方,看不见了,才将驿动的目光收回。

    “明朗今天出差去上海,这应该是他的航班。”张姐说。

    “嗯,应该是,明朗过两天就回来了,会期不长,就三天。”静好开心地说。

    “没事,静好,这几天就来我家吃饭,我做好吃的给你补身子,今天中午就去,排骨米饭。”

    “张姐,不了,我中午去外面吃。”

    “外面做的能有家里做的干净吗?咋了?嫌姐手艺不好,还是不卫生啊?我做菜水平可是一流的,以前在农村,谁家有个红白事,小孩办满月酒,都请我撑勺,别说我、你,还有我儿子三个人的饭,就是十桌菜,也是小菜一碟。”豪爽的张姐对静好的拒绝心生不满,这明摆着不把自己当亲姐姐看,在她心中,她这个文化人是看不起她的。

    空气一下子冷寂下来,聪明的静好也明显感觉到空气中停滞的不快,“李大哥中午不回家吃饭啊!”

    “他呀,回老家了,一星期才回来,静好,就咱三个人,又没外人,去家里吃饭啊!你要不去,就明摆着把我当外人嘛!”

    “好,我中午就去尝尝姐的手艺,蹭饭吃。”静好自知不能再拒绝了,就露着甜美的微笑,开心地答应。

    听了静好的话,张姐一下子眉开眼笑,“这还差不多,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极少吃肉,我再烧个青菜豆腐,西红柿炒鸡蛋……”扳头手指头,她如数家针地报着菜名。

    “姐,真的够多了,你当我是猪八戒的妹妹猪二世吗?一个子能吃进哪么多。”

    “猪八戒的妹妹?静好,愧你能形容的出来。”张姐笑的弯着腰,用手指指着她说:“静好呀!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呀!怪不得明朗这么宠你,姐都爱的不得了,这巧嘴巴太会说了。”

    “对了,姐,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吃肉啊?”静好很是疑惑,“明朗总不会把家长里短都告诉她了吧!”她心里直犯嘀咕,“回来再跟你算帐。”

    “那是去年秋天,我去超市买菜,正好碰见明朗在排队买豆腐,购车里除了水果,就是青菜,只有一小块瘦肉,我就问他,你怎么买的都是蔬菜啊?咋不多买些肉?你们年轻人正是补身体的时候,多吃些油水才行。他告诉我,静好除了偶尔吃些鱼香肉丝外,就是吃素菜,不太喜欢吃肉。你瞧,明朗多疼你……”

    张姐还在喋喋不休的说道,可静好早已被幸福的泪水紧紧地包围。原来,明朗如此地在乎她,她就是他手心里的宝,只是她一直都不懂珍惜,没有看透他举手投足之间对她的宠爱。其实,她不是不懂,只是不去想,人的心真的很奇怪,只因为她的心里有一个他,所以就再也装不下任何人。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突然想起纳兰的《饮水词》,这应该是他写给自己小妾颜氏的词,词间透着无数个“对不起。”他应该也是对她动了情,如果没有动情,也不会有儿子富格。可是因为深爱着妻子卢氏,所以注定辜负。这位委婉、大度、素雅的女子再也走不进他的心,只能做一个若有若无的调味品,只是繁茂芳草中的一朵。如果,当时第一个见到的女子是她,也许纳兰就会爱上她,可是错过,,繁花落尽,早已换了人间。纳兰、卢氏、颜氏三角债多像他们三人啊!

    “静好,你怎么哭了?”张姐讶异地问,瞬间,恍然大悟,“噢,原来是这样,才分开多大一会,就想念了,别伤心了,小别胜新婚,短暂的分离更能加深感情。”

    “张姐,瞎说什么呀!”静好难为情地擦去眼泪,羞涩地笑着。

    “静好,我很快就会回来。”踏上飞机,明朗对着手机上静好的照片,微笑着在心里说,他不是不想回去跟她话别,而是怕回去就更加深离别的伤痛,索性不见。

    “静好,等我回来。”发完这条信息,他才依依不舍地把手机关上。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此情无计可消除
    飞机缓缓起飞,越飞越高,只是还没有到达云层之上,临着舷窗往下望,明朗看到一座座挺拔栉立的高楼、宏伟高大的工厂,远处的山脉,还有地上行驶的车水马龙,就像小孩子的积木一样,东一个西一块,人就更不应该说了,就像一个个勤奋的小蚂蚁。“秦山忽破碎,泾渭不可求。”杜甫的山河忽破碎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如果山河破碎了,那么人更是荒如一粒草芥子。人生也就是短短的几十年,握紧爱人的手,做到“一生一代一双人”,那才叫完美的幸福。“静好,等我,我要给你永远的幸福,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四分之三,我的唯一。”他在心中向她表白,似乎看到她的明眸皓齿,俏皮的笑脸,还是如墨般的瀑布长发。“穿过黑发我的手,有一天,我一定会绾起你的长发,临轩窗,学张敞,画远山。”他情不自禁地微笑。

    “朱总,想起什么事,这样开心。”张淼脆甜的声音从耳边响起,打断他的浮思。

    “没有,只是想起第一次坐飞机的事,很害怕。”朱明朗恢复平静,用一惯的平和如春的语气,回答张淼的问话。

    “撒谎。”她在心中说道,女人的第六感,敏感的告诉她,他在想起那个养在家里的女子,她的情敌。她是看不起她的,别看她是高贵的女主播,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其实也就是一花瓶,不堪一击,还不是得靠男人养着。

    “是这样啊!我第一次坐飞机也很害怕,都吓哭了。”颇有心计的张淼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朱总,你第一次坐飞机是去干什么呀?出差吗?”

    “不是,那是我十八岁,全家移民到美国去,我也要去美国生活了,跟我的同学伙伴们就此告别,心里很难过。”

    “嗯,那是自然的,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生活、求学,还要克服言语不通的困难,肯定很难过,很不舍。”

    “是啊!故土难舍,不是有一句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家再穷,也是最温馨的。何况咱们祖国这样繁荣富强,让世界都刮目相看,我更是以祖国为荣,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而自豪。”

    原本紧张的空气一下子变得轻松了,两人之间刻意制造出的距离也在一步步缩小。

    “说到底,朱总也是爱国人士,心系故土,这不,学业有成就赶紧回归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了。”不愧是秘书出身,张淼的言谈不显山不露水地肯定了朱明朗,让他很受用,再强大的男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张淼更是娴熟于心,这是一种话术。

    “小张,你谬赞了,我只是习惯在国内生活,喜欢咱们家乡的面食,还是中国餐好吃,特别是冬天,吃上一碗热乎乎的羊肉烩面,味道不仅鲜美,整个人也热乎乎的。我就很少吃西餐,总觉得不合胃口。”

    “咱们一样啊!除了特定的场合必须吃西餐外,我也不爱吃,我最喜欢吃妈妈做的手工面、饺子,兑点酸辣汤,丢上几粒小虾米,那味道真是回味悠长。”张淼微闭着眼睛,陷入美食的诱醉中,“朱总,我们一下飞机就去吃烩面吧!我现在就想起妈妈做的烩面,特别是拉烩面时,那长长的面来回飞舞着,就像是在表演精彩的舞蹈,也像是戏子在甩水袖。”

    “小张,你会做吗?”张淼的描述让他生起好奇心。

    “我呀!马马虎虎吧!会一点。”张淼故作羞涩状,“只是做的不好。”

    “鱼儿就要上勾了。”她在心中欣喜,别的不敢打保票,可拉烩面恰好是她的拿手好戏。她是地道的东北人,一家人都爱吃面食,父亲母亲还在老家开了个小饭店,她自小放学后就在店里帮忙,做家常菜还是难不倒她的。

    “做的不好也比我强,我做菜还行,拉烩面还真不行。”

    “有机会我做给你吃。”张淼脱口而出,深情地望着他。

    朱明朗打了个激灵,一下子想到了静好,对面含情脉脉的眼神让他明白这个话题不宜再谈下去。空气凝滞了。

    “小张,你第一次坐飞机是什么时候?”还是明朗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气氛。

    看着刚才还谈笑风生的他迅速转移话题,张淼的心往下沉,往下沉,瞬间跌入三尺厚的冰窟里,她知道他对她已心生防备,她太心急了,最终弄巧成拙。她原本想借这次机会学雨倩征服丁云开一样征服朱明朗,**成功上位,因为每一个男人都是吃腥的猫,这一点她深信不疑,可是她低估了他,低估了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位置。“破鞋,一只破鞋,丁云开玩过的女人,有什么好稀罕的。”她在心中骂道。

    她的失神,他悉收眼底,他将目光投向窗外,装着欣赏飘过的棉花云。小时候总觉得天空是那样的湛蓝高远,可望不可及,家人训斥淘气的孩子,挂边嘴边的口头禅就是“你想上天哩!”而现在飞机却在云层中飞过,神舟六号带着人类的梦想,首次载人飞上太空,书写科技的新篇章,让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只要敢想,敢干就一定能做到,敢于天公试比高,不是早已成事实了吗?

    “朱总,你刚才说什么呀?”张淼调整思绪,露出职业般的微笑,“绝不能冷场”——这是身为一个秘书最基本的职责。

    “噢,我刚才问你第一次坐飞机是什么时候?”

    “我第一次坐飞机是在2004年的夏天,陪我的上司,也就是总设计师——丁云开去广洲参加交流会。”丁云开这个名字她原本不想说出口,可想起那个女人,这不失是一个绝佳良机。

    “丁总呀!他我熟悉。”明朗一脸平和,“你们现在还联系吗?他现在发展的怎么样?”

    “我们不常联系,但偶乐会发发邮件,聊聊天,他现在在上海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担任总设计师,发展的挺不措的。”

    “那挺好的,男人嘛!就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事业。”

    看他的云淡风轻,张淼丝毫看不出身为丁云开的情敌,他内心是否不安?是否担心丁云开有一天卷土重来?倒像是决胜千里,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知丁云开和女主播的恋人关系,还是故作不知。她决定继续试探。

    “对了,朱总,你上次身体有恙,我去看你,……”她吞吞吐吐。

    “怎么了,小张?说吧!这可不符合你干脆利落的风格。”他鼓励她,他喜欢自己的员工有话直说,不拐弯抹角,不藏着掖着,这样节省时间。

    “我去你家,给我开门的那个女子跟丁总的未婚妻长得特别的像,我当时就愣住了,天下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人啊!”她淡淡的语气,娴静的笑容,一点也看不出她在演戏。

    “你是说静好!她已经不是了。”他用沉静的目光看着她,这沉静的目光让她心生慌乱。

    “静好?她以前似乎不是叫这个名字啊!丁总不止一次地给我们介绍过,她的未婚妻是女主播,叫……”她翘着兰花指敲着头尽力回想。

    “静好是我给她起的名字,我要给她全新的开始,所有的前尘旧事我都不在乎,只要她在就好。”机智的朱明朗看穿她的用意,她曾经是丁云开的秘书,对于小唯她应该不陌生。

    “当年,他们差点结婚了,后来中间可能发生了误会,就没结成,真遗憾,郎才女貌的一对壁人,都在一起生活了几年了。”面对朱总的默认,无名之火腾的一下从心头再次燃起,她就不信一个男人可以不在乎他身边女人的过去,天下哪有如此大度的男人?你朱明朗是怪胎吗?

    “不是没结吗?”不等她把话说完,他打断了她的话,用严肃的目光扫了她一眼,尔后抬头看了一下腕上的手表,淡淡地说:“马上就到上海了,很多工作还需要理理,交流会是不能出任何差池的,很多同行都在虎视眈眈,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拿下目标。”

    “是,朱总。”张淼的心一下子再次掉到冰点,无名之火随着他的一浇一下子又熄灭了,原来,他真的是一个怪胎,人间少有的情种。她看向他,他微闭着眼睛,精致的五官像雕塑一样,两道剑眉向上飞扬,透着不服输的坚贞。这个男人让她又爱又恨,爱的是他实在太优秀了,她愿意永远做他的影子,恨得是得不到他,她再怎样温柔如水,再怎样修饰自己,也走不进他心一隅。

    “丁云开。”这个名字从她的脑海里闪过,她一下子释然了,还好这张王牌还在手中,她怕什么呢?

    她将白净修长的手指缓缓地握住,又使劲地一纂,就像是将希望紧握在手中,“小唯,咱们走着瞧,看谁笑到最后。”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感君用心如明月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帏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

    这已是明朗离开第二天了,静好吃过早餐后,静坐在阳台上看书,他的离开一下子带走了房间的生机,她也变得慵懒起来。十字绣在张姐的指导下,绣功大长,她只要加两天夜班就可以完工,可是总觉得要发生什么,心里不踏实,十字绣就搁浅一边。抽出一本现代诗歌,强迫自己往下读,当读到郑愁予的《错误》,她一下子豁然开朗,原来她的心神不宁全都是因为他呀!

    “明朗,你赶紧回来吧!我知道你不是过客,是归人。”她红着脸,小声地碎碎念,心事一下子被这首诗窥破,她羞得无地自容,目光闪亮如星,心里更是像蜜一样**。

    **就像一团丝线,越理越乱,越缠越交织,这交织就是男女的情感,情与灵的糅合,泥与水的搅拌,最终成为自己身上的一根肋骨,剔之不去。

    静好面部潮红,她笃信自己爱上他了,她清晰的感知每个夜里,只要明朗不出差,他都会起来看她,轻轻地为她盖好被子,轻轻地抚摸她的长发,凝视片刻,淡淡地自言自语:“静好,你什么时候才会爱上我?”这语气像孩子一样充满委屈。她睡眠清浅,她知道他来看她,只是佯装不知。

    “明朗,我对不住你。”想来,她是残酷的,一个海归,一个房地产行业瞩目的总设计师,一个儒雅俊朗的男人,一个谦谦如玉君子,是多少女人梦寐心仪的男子,可是到了她这里,她却熟视无睹。二年多来,面对他一次次的表白,如云淡风清般不留痕迹的拒绝,要不装傻白甜,要不转移话题,要不含糊其词,实在躲不过去,就直接拒绝。

    “明朗,这次你回来,我要带给你惊喜!”内心像小鹿一样活蹦乱跳,她站了起来,走到明朗的房间。这房间和他的人一样,干净整洁,弥漫着淡淡的柠檬香,让她心安。笔记本电脑就放在桌上,并没有收起,她不需要像上次那样偷偷摸摸地打开电脑搜索查寻,她有的是时间。将手指缓缓的触摸光滑的机面,可是她却没有找寻记忆的如饥似渴。“这样挺好,明朗,我们从头开始,让过去永远成为过去,我只要你的陪伴,岁月静好!”

    “叮咚……”门铃响起,打断她飘逸的情感。

    “来了。”她疾步上前打开房间,“张姐……”

    “小姐,你的快递,请签收!”

    看着快递小哥,她瞬间尴尬的要命。

    “我的快递?没有弄错吧!我没有网购!”

    “请问你是陈静好小姐吗?”

    “是。”她一下子明白了,是明朗发给她的。“对,是我的快递,我来签收!”那行云流水的草书不是他还是谁。

    送走快递小哥,静好细心地,一点一点打开快递,生怕有一丝损坏。

    “哇,好漂亮的裙子,一件紫色,一件青花瓷。”大大的裙摆,精致的梅花刺绣,自然收腰,民国水滴领,这简直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她无法遏止自己对这两条裙子的喜欢。有泪滑出眼眶,繁忙的会议,他竟然还挤出时间为她挑选衣服,这个男人究竟有多爱她。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谢谢你带我找到天堂……”手机突兀的响起,不用看,就知道是他的专属铃声。这是临行前时他特意更改的,说原来设置的专属铃声太幼稚,她还在心里狂叫:老天开眼,让朱明朗终于转过脑子了,阿弥陀佛!

    可是,她的感叹还没愉悦两分钟,明朗的话音就响起,“静好,铃声是选择《老鼠爱大米》还是《浪漫的事》呢?”

    她汗颜,额头冒出黑线,面对他貌似民主却霸道十足的二选一,第一个《老鼠爱大米》,第二个《浪漫的事》,她只有左思右想,惦量选择的份。一想到“我爱你,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她浑身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明朗,我不想用《老鼠爱大米》的铃声,太肉麻了。”她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无力地说,她看出他的不悦,虽然面色平静,但清朗的声线略带低沉。

    “那就用《最浪漫的事》。”

    “我觉得……我觉得……也不太合适……”

    她的意思他懂,她顿时看到乌云压顶。

    “陈静好,我就那么不堪吗?就那么不入你的眼吗?一个铃声你都不愿意给我希望,一丁点都不给。”他的声音越发愤怒,“你知道不知道,你让我越来越不自信?对追求自己的爱情越来越逃避?”

    他高高的身子俯下来,修长的胳膊将她圈在怀里。她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无处躲藏,只好呆呆的看着他,无辜无语。

    “明朗,你今天怎么了?发这么大的脾气,只是一个铃声而已,值得吗?我很喜欢小哥的《千里之外》,要不就用这个做你的专属铃声吧!……”

    “你做梦。”他果断的打断了她的话,毫不留情,“陈静好,我事事都征求你的意见,只要你喜欢,我才去做,但是这一次,不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的专属铃声就是《最浪漫的事》,我就是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就算是我们一辈子不结婚,我也要守着你,想拒我千里之外,门都没有。”说完,千净利落的设制好铃声,把手机丢给她,直接离去,把自己关进书房。

    静好呆呆地坐着,好一会才回过神,这是他第一次冲她发脾气,在她的眼里,他一直是儒雅的,带着点阴柔,可是这次,他让她见识到他的霸气,也许,这才是他真实的另一面,将儒雅、霸气演绎得并行不悖。

    静好不是真正的傻白甜,她怎么会不懂他的意思呢?他爱她,她却置若罔闻,他对她一点办法都没有,除了拼命的对她好,只能霸占着铃声,让她慢慢地接受他。

    这次的不愉快,直到中午用餐时才消解。“静好,中午想吃点什么,我去做。”11点多,明朗打开房门,才走了出来,神情如常,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什么都行。”静好低眸。

    片刻静寂。

    “静好,那铃声你不想用就换成《千里之外》吧!我尊重你,只要你喜欢。”他清朗的声音中带着低沉,藏着酸涩。

    静好的鼻子酸酸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静好,对不起,我刚才不应该对你发脾气。”他走到她面前,蹲了下来,捧起她的脸,“你怎么了?眼圈这么红。”

    “这个铃声挺好的,我不换,很喜欢。”她一字一句的说,笑中带泪。

    “真的,太好了,静好,谢谢你。”他忘情的一把将她抱在怀中,“静好,你知不知道你长的有多好看?你的心有多善良?我刚才在书房都恨死自己了,我不应该对你大声说话的。”

    “明朗,你抱得太紧了,我都喘不过气了。”

    听言,明朗松开她,只是用手扶着她的肩,“乖,刚才吓到你了吧!”

    “没有,真的没有。”静好摇着头说。

    “没有就好,我以后再也不会对你发脾气,要是再发,你罚我三天不准吃饭,不准睡觉。”

    “哪有哪么严重,我可不是男人婆。”

    明朗凝视着她,黑黑的眸子像孩子一样发着亮光。他看她,怎么看都看不够,他爱上的女人怎么就这么清纯呢!怎么就这么雅致呢!怎么就让他越看越喜欢呢!怎么就这样善解人意呢?怎么就这样知书达理尼?她就是一朵白莲花,这辈子他要定她了,除了她,他谁也不要。

    铃声就这样定下来,一辈子是他的专属铃声。

    “乖,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快递收到了吗?喜欢吗?”他充满磁性的声音隔着电波传来,一点点滴进她的心中,融尽她的生命中。

    “我刚才在欣赏衣服,很喜欢,很漂亮,也很感动。”

    电端那端凝滞片刻。

    “真的,明天会议就结束了,主办方安排一天的观光,我不计划去,改签航班,后天中午就到家了,你能去接我吗?”

    “我当然能去接你,只是你提前回来,对工作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吗?你不用为了我急着回来,工作重要。”静好的心犹如微波荡漾的湖面再次投入一块鹅卵石,激起千层浪,幸福就像一个巨大的旋涡紧紧地将她包裹,原来被人爱着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幸福,这样的宠溺,这样的娇纵,甚至语气中都带着一点点小任性。

    “没有任何影响,我们与主办方已经成功签约,实现共赢,这边的楼盘由我们设计开发。张淼留下,她会处理好的,我想你了,静好,虽然才分开了两天,我觉得就像是过了漫长的两年。”

    静好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下,她何尝不是,她也想他。

    “朱总,会议马上就要开始了。”

    她听到张淼在叫他,她对这女人的声音敏感,她的声音让她很不舒服。

    “静好,我先去开会了,晚点给你打电话,要吃好饭啊!记着穿着我送你裙子去接我啊!”

    “好,我答应你。”

    电话在情感的流转中嘎然而止,却没有打断情感汩汩地在心中流畅。“明朗,我再也不会逃避你对我的感情了,也坦然正视自己对你的感情。”

    情不自禁地哼起《最浪漫的事》,“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想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那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的宝。……”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明朗的眼光无可挑剔,静好越看越喜欢这两条裙子,就像他越看越喜欢她。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再次响起,让她不得不将欣赏的目光转移。

    “哪位?”怕再闹乌龙,她一边开门,一边柔声问道。

    “静好,我是你张姐。”特有的大嗓门传来,豪爽。

    “张姐,快请进。”静好赶紧打开门,伸出手将她迎了进来。

    “哇,这房子装修得真上档次了,够排场,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房间,那个词叫什么呀?富贵高雅。”张姐在房间里四下打量,“啧,啧,妈呀!这才叫精装修,你看这家具,这木头,这仿古风格……”她一边欣赏一边止不住的赞叹。

    “哇,还有秋千,藤椅啊!静好,你老公可真疼你啊!把你当小孩子宠,哪像我们家那口子,一点浪漫都不懂。”

    静好的脸腾的一下红透了,张姐的这句“老公”羞得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哇,这裙子,桑蚕丝的,还有刺绣,太漂亮了!多钱?在那买的?我也要穿。”张姐的目光一下子被沙发上的裙子吸引住了。

    “明朗买的,刚收到。”

    “他不是出差了?去上海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火星速度了。”张姐冷不丁的冒出时髦词,让静好“噗哧”一声笑出声。

    “张姐,什么火星速度啊!是通过快递发过来的,他后天才能回来。”

    “哎呀!静好啊!你男人可是一等一的好男人啊!疼你疼到骨头里去了,这去上海开论证会,那么忙,还要给你买衣服,他是打心眼疼你啊!绝世好男人,好好珍惜吧!”张姐以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的传授婚姻秘决。

    “我们那口子,从来都不陪我逛商场,更别说给我买衣服了,**节送玫瑰花了,那些浪漫呀,小资情调呀!他一个粗人,压根就不懂。年前,我跟他吵了一架,说他不知道疼我,这不,今年**节送了一台微波炉,说省得我热饭了,你说气人不,这明摆着让我当一辈厨娘嘛!伺候他一家老小。”张姐愤愤不平,“我才不要当一辈子老妈子。”

    “张姐,我哥这是心疼你,不想让你那么早起来做饭,微波炉用处大着呢!煎、烤、加热,功能齐全,快捷方便,生活离不开的好帮手。”静好眼珠子一转,这架式明摆着是羡慕嫉妒恨嘛,如果不及时化解,张姐的老公可惨了。

    话语落,张姐的脸上就飘起两朵红晕,像初恋的女子。

    “这种爱是不浪漫唯美,但是踏实受用。像送玫瑰花、吃大餐、送漂亮首饰,衣服之类的,就不实用!这些小资情调都是未婚男女玩的,居家过日子就得算经济帐,考虑物品的实用价值。那玫瑰花一束三、四百,三天就枯萎了,往果皮箱一扔完事了,可微波炉能用一辈子啊!……”

    “静好,你这个话我爱听,说得很有道理,过日子比飘树叶还稠。我最讨厌那种烧钱行为,现在挣着钱多不容易,我们家那口子是不懂浪漫,可是踏实会过日子,只要他在家,就是帮我拖地,洗衣服,做饭,可就是不会哄我,说我爱你之类的话,话说回来,那肉麻兮兮的话我也听不得……”

    张姐竹桶倒豆子,说得双眼放光,“对,我敷泥灸就是用微波炉加热的,二分钟就搞定。”

    张姐突然停住了,不好意思做梦醒状,“静好,你说我这记性,过来是叫你去超市转转,说起我们家那口子还没完没了,走,走,走,赶紧走,中午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不容静好拒绝,又叮嘱道:“穿双舒适的鞋啊!看你这样细胳膊瘦腿的,一阵风就能刮跑,你老公给你挑的衣服就是量身定作的,我这五大三粗的,压根穿不出效果,糟蹋了,我这辈子就别想美了。”张姐哀怨的说。

    “姐,你这样身体好,我是消化不好,吃的也不少,可就是身体不吸收,三天两头就生病,你以为我想瘦啊!”静好无可奈何地轻叹,对自己不争气的身体爱莫能助。

    静好的话让张姐很是受用,喜上眉梢,“嗯,你这个观点我认同,胖有胖的好处,瘦有瘦的美感,要论身体好,还是胖点结实。”

    说话间,静好锁好房门,和张姐步入电梯!

    小区紧临着购物广场,服装、电器、食品、蔬果、家俱、游乐场一应俱全,琳琅满目。没有开车,两人边走边聊。中午的阳光很好,暖融融的,不刺眼,很是舒服。一想到明朗后天就要回来了,又可以吃上他做的菜,享受他贴心的呵护,她愉悦的内心满满的激动。

    “我要减肥,我做不了女神,也不要做大腹婆。”张姐用哀怨的语气,斩钉截铁的说。

    “什么?”张姐冷不丁的冒出这句话,让静好赶紧把对明朗思念的心拉了回来。

    “我要减肥,你要监督我啊!静好,你的减肥秘决是什么?要不要吃减肥药,针灸、埋线?我想去尝试,只要有效果!抽脂太害怕人,我不干。”张姐盯着她的脸,郑重其事,认真地说,“静好,你看你,不仅苗条骨感,皮肤还好,我要向你学习,到时候,也让我们那口子买两件和你一模一样的衣服。”

    说到这,陈静好这才明白过来,敢情张姐还惦记着明朗发给她的那两条裙子呀!这心劲,再不疏导就要走火入魔了,张姐要是真的去吃减肥药,埋线,这不明摆着花钱找罪受!再说了,有没有效果还难说,真要是身体有个三长两短的,她的心里能好受吗?她和明朗可不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静好的心里堵得慌,如梗在喉。她真后悔没有及时把那两条裙子收起来,都是裙子惹的祸。

    “静好,你怎么不说话啊!你姐我这次可是认真的,必须减,我可不想到老了,富贵病缠身,这人胖不是啥好事,高血压,血脂稠、糖尿病全部找上门来了,这想想就是受罪,天天离不开药,唉,我一定要减肥!瘦还要瘦的健康!”

    “张姐,你说得太对了,”为转移话题,陈静好赶紧使出杀手锏,甜言蜜语,一定要把张姐从减肥的误区拉回来。“这减肥看似很难,其实也简单,只要你找准方法,只要坚持,瘦是肯定的。”

    静好故意把话停顿,看着张姐的眼睛,只见张姐微张着嘴,一脸佩服膜拜相。

    “静好,我说的对吧!你肯定有减肥妙招,姐信你,听你的话,你让咋办就咋办。”

    “嗯,我说的减肥方法肯定管用,我一个朋友以前比你还胖,身高1米6,体重140多斤,用我的方法,坚持了差不多一年,瘦了20斤,身体还特健康。”

    “快说方法,静好,我等不及了,花多少钱都愿意。”张姐催促到。

    陈静好转了转眸子,计上心头,“张姐,我的减肥妙招不花钱,纯绿色减肥,运动+饮食调理。运动并不是让你大幅度的运动,早晚运动半个小时就行,早上跑跑步,晚上散散步,上楼不坐电梯,出门能步行就别坐车,能骑自行车就别开车,这样不仅身体健康,消耗热量,还能瘦。”

    “嗯,这点我能做到,放心吧!生命在于运动,家务活不让你哥干了,拖地,洗衣服我全包,那饮食调理呢?需要注意啥,我今天就是过来买菜了,全听你的。”

    走进超市,张姐推过来一辆购物车,洗耳恭听静好的传授。

    “饮食调理在减肥中格外的重要,要想成功赶走脂肪,必须戒除西点、油条、腊肠、烤肉肠、饮料、方便面、薯条这些热量高的食品,而多吃些紫菜、芝麻、苹果、红豆、波菜等,很多蔬果都有减肥的功效。比如西芹粗纤维丰富,促进肠蠕动,有排毒瘦脸的功效;草莓中的天冬氨酸能溶解腰部堆积的脂肪,白萝卜能促进脂肪类物质新陈代谢,赶走大象腿;葡萄柚能影响人体吸收糖份,消除虎背上的脂肪;番茄更是减肥冠军了,赶走腹部坠肉……”

    食品区,张姐用顶礼膜拜的眼神,全神贯注地听着静好的减肥秘籍。一边听一边把静好口中的减肥蔬果放进购物车,苹果、香蕉,波菜、上海青……一会功夫就堆得满满一车。

    “静好,有文化太可怕了,我算是第一次领教了,你是不知道,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你说我要早两年向你请教,现在我也是美女一个啊!哪会是现在这幅鬼模样,腰围2尺六,整个一煤气罐。”

    “那是,万人迷,张姐,年轻时那可是方圆十里出了名的大美女啊!现在,照样漂亮,风韵依存。”

    “开姐玩笑,”张姐娇嗔地捏了捏她的鼻子,“不过,现在也不算晚,你监督姐啊!明天开始减,不,今天中午就开始减,本来,今天准备做红烧肉呢!不做了,改清蒸鱼了,反正你口味淡,我减肥,正好。”

    说话间,张姐就利落地选好一条3斤多的鲢鱼。

    出了购物广场,她们每人提着两大兜商品顺原路返回。阳光真好,整个人也神清气爽。静好喜欢晴朗的天气,明媚,云淡,日丽。她的心情也愉悦、舒畅、平静。何况,张姐的爽朗更是感染着她的情绪,让她整个人都处在快乐、轻松中,跟这样的人交朋友,不累。
正文 第二十五章 疑似故人来
    静好有些累,这沉甸甸的满载而归让她的两条胳膊有些酸疼,但看看张姐,明明提得比她多,但还是气定神散。她似乎看到天空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

    张姐是何等人物,那是精明中的尖子生,一眼就看穿静好掩饰下的疲惫。“静好,姐累了,咱坐下歇一会再走。”路过小区游园,看着园子里临街的木头躺椅,她招呼道。

    “好。”静好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跟在张姐的身后向躺椅走去。

    “给我,我来提。”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传来,不是明朗,但分明在那里听过。

    她和张姐愕然的回过头,望着面前的这个男人,静好呆若木鸡,向后退了两步,“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白茫茫的一片迷乱了她的视线,让她不知道眼前空降下来的这个人是不是真实的。想要后退,想要逃开,却发现没有退路。凝神再看,分明就是梦里多次出现的那个他啊!就这样直直地站着,迎接他目光的洗礼。

    “小伙子,不用了,谢谢你啊!我们家不远,几分钟就到了。走。”张姐催促静好。这年轻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比起明朗差远了,虽然长得挺不错,细高个,小白脸,斯斯文文的,但以她过来人的知觉,这家伙对静好不安好心。就那死死盯着静好的眼光就让她恶心,倒胃,色迷迷的。

    “快走,还得做饭呢!”张姐用肩膀碰了碰她,可是静好像傻了一样,也目不转睛的凝视着他,内心波涛汹涌,太多的为什么马上就要有了答案,时光不可能掩藏所有的秘密,自以为无人发现,但还是会被时光无意间暴露在阳光底下。

    “你们认识?”张姐总算看出了一丝苗头。

    “小唯,多年不见,你还好吗!”他凝视着她,目光中充满深情,如果不是当年的一失足,他们现在恐怕已经结婚,说不定有孩子了,三口之家,幸福美满,可是错过了,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男未娶,女未嫁,初见时的美好和惊艳依旧存在,只是他不确定是否会在千帆过尽之后,小唯还在原地等他,看芳草荼蘼,落英缤纷。

    “小伙子,你认错人了。”张姐强压着心中的不快,往两人中间一站,果断地说,“静好,咱们走,姐给你做好吃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道理连三岁小屁孩都懂。

    静好一下子从震惊中醒了过来,赶紧对张姐说:“张姐,忘了给你介绍了,这是我的老朋友,丁云开,多年不见了,没想到能在这里偶遇,很意外。”

    “是的,我也很意外能在这里碰见老同学。”丁云开扬眉,点了点头,一双放电的桃花眼充满**。

    “那行,你们聊,早点回来吃饭!”热心的张姐不放心的叮嘱道。

    “我把蔬果先送到家,你在这里等我吧!”她对他说。

    “还是我来吧!”丁云开不容拒绝,一把从她的手中夺了过来。看着弱不禁风的样子,他打心眼里心疼,这么多年了,他还是爱她的,只是他配不上她,永远都配不上她了。

    静好没有推辞,任由他拎着,往家走去,几分钟就来到楼下。

    “你别上去了,我一会就下来。”静好能明显的感知到张姐对他的印象不好,她明白,在她的心中,明朗才是她的男人,她的老公。

    既然心有归宿,就不应该再跟其他男人交往,男女之间是没有纯粹的朋友,所谓的蓝颜知已,蓝着蓝着就**了,红颜知已,红着红着就变绿了。这世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人的东西太多。想起明朗,她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样,一阵窒疼。她原本打算跟他白头偕老的,可是现在她不敢正视自己的感情,面前这位从天而降的男人打乱了她的生活轨道,她不得不容许他再次走进她的生命,虽然她失忆了,前尘旧事全忘记了,可是她知道他在,她一直都在等他,如果不是固守这份感情,她早已接受明朗,不会一而再,再二三的拒绝。

    “好,小唯,我等你。”他微笑着说,阳光照在他干净的面容上,看不到粗大的毛孔,有得只是成熟男人的独特魅力,他的眼角狭长,微微向上挑,是传说中的桃花眼。这种眼天生具有极强的杀伤力,那含眼的眼神只要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一个女人数分,保准她心怀意乱,迅速**爱的情网,这样的男人身后一定有万千女人追随迷恋吧!静好想:当年的自己不是也如旧吗?

    她再次看着他,带着审视,他笃定自信地站着,微笑含情,带着一种萧逸的风情。他在等这个女子再次投入他的怀抱,他知道自己的眼神就是最好的丘比特之箭,多少女人都是因为这个眼神投入他的怀抱。他穿着银灰色衫衣,银灰色长裤,系同色领带,就连领结,也打得是最考究的结法,更添飞扬。这样的他以前在她的眼中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她的整颗心里只有一个他,只装着一个他,再也没有一点点空余。可是,现在,他不能确定,他在她心中的位置是否依旧?她是不是还死心塌地地爱着他?虽然她失忆了,可是当年的那一幕她是不是可以选择忘记?更让他放不下的是,他们之间还有一个朱明朗,这是他事业、情感最大的对手。二年多来,他们朝夕相处,难道就没有产生一点感情吗?同在一个屋檐下,谁能保证他们清白如水呢?张淼不是亲口告诉他,朱明朗说静好是他的女朋友吗?

    静好想从他的脸上捕捉到内心的慌乱,可是没有,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的真诚,那么的让人值得信任。可是,她总觉得不真实,这笑容没有明朗的干净,带着一点虚假。她怀疑这个男人是不是从戏剧学院毕业的,长着一副标准的扑克脸。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小人之心了,这个男人在她的生命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信置,她不能抹杀,虽然她失忆了,但失忆并不代表没有发生过。

    “好!”她轻声应道,转身一步步走向电梯,步履沉重。“为什么,你出现的这么晚?你如果早些出现,我的心里也许就没有明朗,可是你出现的太晚了。”明朗的音容笑貌再一次闪现在她的脑海里,这个男人对她的好,对她的呵护,让她不止一次的感动,她已经决定接受他的爱,可是,偏偏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她轻轻地咬着贝齿,在心里一遍遍地说着“明朗,对不起,明朗,对不起。”

    “静好,你可回来了,进来帮姐做饭。”张姐一直守在电梯门口,这心里七上八下的,唯恐静好有个三长两短。她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到底是何种关系,但那小伙子的眼神摆明对静好有想法,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静好上当,明朗吃亏。在她心里,明朗就是她弟弟,静好的准老公,甭管领证不领证的,反正,认定了。

    “姐,今天中午我不在家吃饭了,”静好将购物袋放到桌子上,微笑着说,“老朋友来了,他约我出去聚聚。”

    “那,那……”张姐有些发愣,瞬即明白过来,年轻人的事她干涉不了,“那好吧!下午记着回来吃噢。”

    “好的,那我走了啊!”

    “好,好,好,你路上慢点。”

    “嗯。”静好点点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目送静好走进电梯,看电梯的数字一层层变化下降,张姐的心悬的老高老高,这明朗一出差,这男人就出现了,早不出,晚不出,偏偏这时候出,还好,明天就回来了,她在心里盼望明朗早点出现,晚了,怕事出有变。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弥漫在咖啡中的爱情味道
    曼哈顿购物广场就在附近,人流川息,卓越智慧的高层管理者将一条龙服务演绎的淋漓尽致,精明的商家更是PK质量、服务、价位的促销战术。进店有礼,百元抽奖,购物帮你送回家……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就今天上午,静好就二次光顾,第一次和张姐去超市购物,这一次,是和丁云开叙旧。走进格调优雅、高端设计、富丽不张扬的咖啡厅,静好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熟悉而陌生。她在窗边坐下来,右回眸,就可以看到人流川息,车水马龙,也可以欣赏窗外旖旎风光。明朗每个周末,都在带她来这里小坐,听听音乐,品品咖啡,聊聊天,谈谈人生,规划他们的幸福生活。每当这时,静好总是脸红心跳,幸福感动,只因为中间有个他,她全然不为所动。

    他终于出现了,此时,他就坐在他的面前,微笑着凝视着她,眼中的深情如深不可测的秋水,让人坠入其中。

    “先生,欢迎光临,请问需要什么帮助吗?”训练有素的待者笃定走来,扑克脸上带着标准式的微笑。这是一张特年轻的脸,考究的黑马夹,做工精细的白色棉质衬衣,让他英气逼人,特别是白色的领结更是增添几分彬彬有礼的味道。

    看着他的脸她就想起明朗,高颜值的明朗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儒雅,自信、多金、稳重,特别是工作时的一丝不苟,让她最为着迷,叹为观之,十指迅速地在键盘上飞舞,如弹钢琴一般,一首天籁之音落下,才华淋漓尽致地再一次得到完美演绎,一次次世人瞩目的房地产高层论证会的胜利收官,就是对他才华的肯定、验证,他就是那颗冉冉升起最耀眼的星,行业内公认的黑马,才华卓绝,风采俊扬,多少女子的梦中**,心仪的对像,她陈静好何曾不知,只因为放不下心中的那份情感,守着执念,一天一天,等心中沉封的情感再次开启。

    终于,她等到了,守得云开见月明,可是这个男人还是曾经的男人吗?

    “两杯咖啡,一杯苦咖啡,一杯拿铁……”他的声音温润如玉,是她仅存记忆中的声音,多少个午夜梦回的时刻,这个声音总是不经意地响在耳畔,曾经她以为是错觉,现在看来,它曾经真实地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自她失忆以来,多少前尘旧事全然不记,只是这个声音让她纠结于心,她不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直到前些天,明朗带她回到老房子,在那个属于她自己的家里,她看到她和他的合照,这才对号如座,原来是丁云开。

    她呆呆地看着他,看着他举手投足流露出的成熟范,内心说不悸动是假的,只是现在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女子,三年前他的绝然离去早已成为了内心的疑问,如梗在喉,她对他已经没有十足十的信任。

    他点了两杯咖啡,又点了几道点心,待者离去,他才再次看着她,眼角微微向上挑,含满笑意。静好无端的紧张,除了明朗,三年了,还没有谁这样看过她,她不习惯这样被人审视。

    “静好,你还好吗?”他看出她的紧张,这个女人还是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她一紧张手就不自觉得握成拳状。

    “还好。”她淡淡的回答,这个时候,她不能像初恋的女子,任凭感情的渲泄,冷静是最好的上策,很多错误的决策都是在头脑发热的情况下犯下的,26岁的她不想再犯这种小儿科的错误,如果他真的视她如身上的肋骨,守在她身边的绝不是明朗,当她从昏迷中醒来,第一眼看到的脸也绝不是一张陌生的脸。

    她的手洁净纤长白皙,是一双标准的写字手,他爱极了这双手,两人独处的时候,他总是紧紧地握着她的手,深情的吻住,就算是逛街,也十指相扣。她的手那么的小,就像婴儿一样握在他的掌心,让他不忍心丢掉。可是男人的劣根性让他觉得他们之间已经很平淡了,他觊觎别的女人,他的目光偶尔会在别的女人身上停留,他的眼中不再单单只有她,她也不再是他生命的唯一。

    他的目光在他吻过千百遍的手指上盘桓,他开心的笑了,她右手的食指上没有戴戒指,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她不接受明朗的感情,她在等他;二是明朗待她不过如此,只是把她当作游戏人间女人中的一个,浅尝即可。

    “你还好吗?”听到静好的声音,他赶紧收回思绪。

    “还好,这几年一直在上海发展,只是时运不济,发展的不好,我也一直没有回来接你。”丁云开苦笑着说,“我到底是输给了明朗,当年如果不是他强势进入,我设计师的位置在行业内永远是第一。”

    他话中的自负、武断让静好心生不快,心中的天平向明朗微倾。行业内的勾心斗角,腹黑男,腹黑女比比皆是,但这是自然生存法则,优胜劣汰,无论何时何地,永远都是强者胜,弱者下。

    “你和他之间的故事,我不懂,也不想听。”静好果断地打断他的话。他在抱怨,在他的眼里,朱明朗就是一腹黑男,依靠海归这顶帽子在行业内风生水起,立于不败之地。

    “小唯,你变了。”他十分震惊,原来的小唯是最支持他的,最愿意跟他分享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酸甜苦辣。当他设计图纸时,无论多晚,她都要陪着他,给他端来咖啡,为他拭去额头的汗水。那种愉悦的幸福让他自信心满满。特别是楼层开盘,她不遗余力的为他做好宣传,从开盘仪式、主持词、他的发言稿,他的着装,甚至领结的结法,她都要层层把关,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力求完美。他每一次的成功都少不了她默默的付出。这个女人今天让他又爱又恨。她第一次不想听他的话。

    “我没有变,我说得是事实,一个人只要足够强大,没有人可以取代他的位置,之所以被取代,是因为你不够强。”她盯着他,漆黑的眸子看不到一点的深情。

    “小唯,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知道我当年不该离你而去,我是想带给你意外和惊喜的。”他将心中迸发的怒火压下,柔声说道。

    静好的身体一僵,挺了挺身子,他在向她道歉,这个自负的男人。

    “先生、女士,你们的咖啡、糕点,请慢用,需要什么服务请吩咐。”

    “谢谢。”静好微笑着轻启玉唇。

    “好的。”丁云开露出招牌微笑。

    “小唯,这是你的黑咖啡。”他伸用将咖啡置换,“你一直习惯喝黑咖啡,说这样提神。”

    静好的心在默默的往下沉,待者原本将拿铁放在她面前,现在,他取走了,只因原来她喜欢喝咖啡。原来的她过得是晨昏颠倒的生活,主持晚间的两档文艺节目,需要喝黑咖啡提神,可是现在她不需要。

    “需要加糖吗?会不会有些苦?”他一边娴熟地搅均咖啡,一边关切的问。

    “不需要,我习惯了。”静好再一次想起明朗,他是绝对不允许她喝苦咖啡,一是太苦,就跟毒药一样,二是太浓的苦咖啡虽然提神,但伤身。

    他总是体贴地给她用咖啡机细细地磨上一杯花式咖啡,不加糖,只加鲜奶,轻轻刮去上面的泡沫,然后放在她的面前,配上几片粗粮面包,一个煎蛋,就是一份看似简单但营养全面的早餐。拿铁就是花式咖啡,鲜奶、糖、咖啡的完美融合。苦咖啡只是将咖啡豆细细研磨,原汁原味保留咖啡豆的醇美,没有拿铁工艺繁琐。这繁琐的背后是一个男人的用情至深。

    轻搅咖啡,细细地品上一口,不急着下咽,让这毒药一般的苦在口中停留,然后,轻轻地滑入体内,真苦啊!

    “小唯,是不是冲的太浓了,要不,加颗糖吧!”他看到她眉头微皱,赶紧询问。

    “不用了,我素来喜欢喝苦咖啡,只是这段时间没喝过,有些不太习惯,没事。”她云淡风轻的微笑,可心里到底是患得患失。

    “你这次从上海回来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吗?”须臾,她打破平静。

    “小唯,我不是出差,是专门回来找你的,我要带你走,我要在北京给你一个家。”他坚定不疑地说。

    “啪。”咖啡勺重重地落在盘子上。终于来了,她愣愣地看着他。

    “傻瓜,你不想我们有个家吗?我们当年差点结婚了,如果不是朱明朗排挤我,我也不会去上海发展,可是小唯,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三年了,我放不下。”他探出手来,隔着桌面,轻轻地握着她的手,“小唯,我爱你,我们还回到过去好吗?我想给你一个家。”

    听到他一遍遍地唤着“小唯”,静好心潮澎湃,如果是三年前,她必将义无反顾,可是现在,她已经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第六直觉告诉她,他们之间绝不会那么简单,一定有什么事发生,她才会撞车失忆,他才会去上海发展,三年毫无音讯。今天,他如天而降,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不是她多心,而是这意外来得太突然。

    她想抽出手,丁云开像察觉她的心事一样,欲加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她只好任他握着。

    隔着桌子,两人大眼瞪小眼,就这样注视着,任时间缓缓流淌。

    “小唯,你还是老样子,一点也没变,倒是我,在职场上弄得伤痕累累。”他苦笑,眉宇间含满疲惫,他多么希望曾经的被叛能化作红尘一笑,但小唯的反应早已告诉他,她不信任他。

    “每个人都活得不容易,只是这三年,我失忆了,一直在明朗的呵护下生活,没有经历太多的风雨。”说这话的时候,静好的脸上挂着幸福。

    这不经意流露出的幸福让丁云开醋意大发,他黑眸渐沉,低低地问:“他对你很好吗?”

    “很好,饮食起居都是他在打理,我什么活都不用干,就是看看书,养养花,整个一寄生虫。”静好自黑,坦诚相告。

    “寄生虫!真好,以前的静好是非常独立的,就连我们出去用餐也是AA制,没想到,只是三年,就养尊处优了。”他轻笑,言语中满是压不住的愤慨。

    静好听出他的不快,淡淡地说:“我也提出去找工作,只是我小腿骨折,出行不便而已,再加上失忆,明朗怕我走丢。”

    “骨折?”这两个字给丁云开迎头一棒,是啊!他有什么理由质疑小唯呢!说到底,小唯的受伤还不是因为他吗?

    “他对你是哪种好?”他在试探,心中像吞下几百缸陈年老醋。

    “朋友之间的好,不是你想像的那种好。”她白了他一眼,直接给出他答案,她知道他旁侧敲击想要的结果是什么。

    他一下子释怀了,脸上带着掩不住的笑容,小唯永远是他的,职场上他输给了明朗,情场上他却是得意的。自古以来,要美人不要江山的人大有人在,他只是后来者。

    “小唯,这是你最爱吃的点心,多吃点。”他开心地给她夹起一个杜梅酥,想亲手喂着她吃。

    “我自已来。”如此亲密的举动她无法接受,直接拒绝。

    “原来,我就是这样喂你吃的,你忘记……?”

    “是的,我失忆了,什么都忘记了。”

    丁云开悻悻地将杜梅酥放到静好的盘子里,“那你慢慢吃,吃完了,我们回母校看看。”

    “母校?”一听到要回母校看看,静好一下子兴奋起来,她想找回关于在母校生活的记忆,哪怕零碎的片断也好。

    “是,到母校看看,我们都是从北大毕业的,你读中文,我读建筑。”

    “我真是北大的高材生吗?”静好不相信地问道,她对自己的过去充满怀疑。

    “哪还有假?写作课免考的高材生啊!”他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亲昵地说,目光中含满溺爱。

    静好心情大好,激动兴奋,脸上的笑容像花一样的绽放。丁云开再一次失神了,只是去一趟母校就让她这么开心,他更深切地体会到,失忆给她带来的痛苦,寻找记忆的过程有多么的艰难,还好,她记住了他的声音,没有忘记他,这些对他就足够了,打心眼里,他也不想让静好全部恢复记忆,特别是当年耻辱的一幕。

    静好是一个认真、传统,富有道德的女子,她绝不容许自己的男人情感上有一丝背叛,更别说身体上的**了。那就好比一块上好的年糕掉地上了,粘上土,脏了,再也不能吃了,只能毫不犹豫的扔掉。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曾经的爱影流转
    这趟咖啡厅之行在愉快轻松的气氛中进行着。临桌一对年轻的情侣在谈情,大约十四、五岁的样子。女孩白净,声音清脆,男孩文气。两人一人一杯咖啡,小口的品着。

    “雪儿,我喜欢你,长大了娶你好吗?”

    变声期的男孩声音有些嘶哑。

    静好屏息凝听。丁云开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当年的自己也这样向她表白过。她和这个小女孩一样,脸色绯红,满眼羞涩。

    “你怎么不回答我呀!你不愿意吗?”男孩旁若无人,急切地追问。

    一直低着头的女孩缓缓地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

    “雪儿,你说话呀?你不想嫁给我吗?”男孩有些慌乱,手足无措,只能伸出手来扶着她的肩膀,想从她的眼眸中找到答案。

    “我愿意。”男孩话音刚落,女孩铿锵有力,干净利落地回答道。

    男孩开心地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雪儿,记住我们之间的约定。”

    “嗯,谁也不能背叛谁。”女孩郑重其事地说。

    “来,打钩。”

    他伸上食指,她也伸出,“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打勾勾,按手印。”

    完成这一神圣的仪式,男孩又追补了一句:“张楠这辈子非席美雪不娶,席美雪非张楠不嫁。”

    静好会心地笑了,年少的他们,青葱的岁月,无法恒量誓言的重要,那是一辈人的承诺,但人心是易变,感情更是像河水一样泛滥。事过境迁,苍绿流年,谁还会回到初始的原点,守着那段青涩的初恋。

    她黯然神伤,花自飘零水自流,她和丁云开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丁云开说,当年他们差点就要结婚了,只因朱明朗插足,才让他们的结局生出波折。

    “小唯,你怎么了?有些不开心。”他看出她眉尖的轻愁。

    “没有,只是想这对孩子会不会一直坚持这个承诺?”

    “我想会的,我们当年就和他们一样,不过,我表白的地点不是咖啡厅,而是图书馆,那是一个下午,你坐在窗前读书,那么的专注,那么的认真,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就向你表白了。”谈到这段表白,丁云开还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啊!图书馆啊!那可是读书的地方,你在那表白……可不太好。”静好发窘,吃惊地说。

    “是啊!可是没办法,当年,好几个男生暗恋你,你斜对面的张磊就暗恋你,天天跟踪你。”

    “不是吧!还跟踪?你这词用得太过激了吧!”

    “可不是跟踪吗?你只要出现在图书馆,不出三分钟,他准到,我没办法,只好也跟着你,你前脚到,他随后,我紧跟着就到。他有些胆小,不敢离你太近,我脸皮厚,霸道地坐在你面前。”

    静好心里有一群乌鸦排成队飞过,“不会吧!我天天面对你们俩,这日子还怎么过?”

    “安然无事,我可是标准的好学生,你读中外名著,我读建筑的专业书籍,我还特别照顾你啊!给你端茶倒水,帮你占座位,给你还书。”

    静好听得一愣一愣的,敢情丁云开对她还挺好。

    “那你怎么不继续做好学生啊!怎么突然表白了?”她疑惑不解地问。

    “你就是一个傻瓜,我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这边都按奈不住了,张磊只要一看到我,那眼神要多恼火就有多恼火,要是眼神能杀人,我估计都死千百次了。”

    “你也太夸张了吧!张磊这个人是你杜撰的吧!就算是真的,我也很普通。走在人群里最不起眼的那种,值得两个优质男为我争风吃醋?”静好一脸的质疑。

    “那天,我无意间抬头,只见张磊失神地看着你,目光含满深情。我不乐意,我不能让别的男人这样看你,你是我的,于是,我就当场向你表白了。”

    “你是故意的?”

    “是,我知道那场合不对,有辱斯文,可是,他的目光让我不舒服,我要扼杀他的感情。于是,我对你说:小唯,我在新华书店看到余秋雨的丛书《人在旅途》《山居笔记》《行者无疆》,那段时间,你对余秋雨膜拜的五体投地,你们写作课老师更是余秋雨的忠实粉丝。果不其然,你双眼放光,当下,就催促我带你去。”

    “接下来,我们就去了?”

    “是啊!我们就把书还回去,然后一起走了,走的时候,我还故意回头看了看张磊,只见他的眼神要多怨恨就有多怨恨,要多绝望就有多绝望。”

    “你这人真不地道啊!都是同学,你这样纯粹是扮人难堪。”静好忍着笑说,没想到丁云开还这么坏。

    “这不是不地道,先下手为强,男人嘛,就应该这样子,有胆识,要是一直唯唯诺诺,优柔寡断,煮熟的鸭子早飞了。

    “那表白是啥时候的事?”

    “从图书馆出来后,我就向你表白了,然后送了你余秋雨的全套书,做为我们的定情信物。”

    静好长出了一口气,如果丁云开真的在图书馆向她表白,她还不丢人丢到家了。

    “时间不早了,我们去母校看看吧!”

    “好。”丁云开叫来待者结帐,顺手帮小情侣的帐也结了。

    “谢谢你。”男孩看着素不相识的大哥哥,大姐姐,有些紧张地致谢。

    “记住你今天对女孩的承诺,不要伤她的心。”丁云开有力的拍了拍他的肩。

    “我会的,我会对小雪好一辈子,就像你对这位大姐姐一样。”

    静好微笑着看着他们,他们也微笑着看她,特别是那位女孩,眼中含着热泪。

    他们从桌前走过,只听到小女孩在惊呼,“这位姐姐好像在那里见过,长得真漂亮,这位大哥哥长得就跟明星一样,真帅啊!”

    静好低回眸,只见女孩满脸的花痴状!

    “长得比我还帅吗?”男孩低沉的声音含满醋意。

    聪明的女孩一下子明白过来,伸了伸舌头,撒娇着说:“你的心眼怎么那么小啊!你看,大哥哥帮咱们买单,说两句奉承话还不行嘛!”

    “这还差不多!”男孩满意地说:“以后在你的眼中我才是最帅的,再过十年,我肯定不会逊色于这位大哥哥,你等着!”

    男孩的话语掷地有声,这句说得颇有几分自负,但静好却读出隐藏的昂扬斗志,她欣赏他不服输的精神。

    “年轻真好,就连吵架也充满甜浓蜜意!”她发自肺腑的说。

    “我们当初也是这样的,我也霸道的要求过你,在你的眼中我永远是最帅的。”丁云开的脸上写着大写的得意,春风满面。

    “啊!你曾经也这么自负啊!这下你可是棋逢对手了!”静好有几分幸灾乐祸。

    “这叫自负吗?这叫自信,要知道当年的我可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回眸率99%,也就你不正眼瞅我,书呆子!”丁云开绕有兴趣地打击她。

    “那足以说明校草不是你,连我都不正眼看你,说明你不过如此,一般”静好反唇相击。

    “你……小唯,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伶牙俐齿。”静好的反击让他抓狂。

    “我说得是事实,”静好唇边带着几分侃味的无辜,“连这个男孩都说十年后肯定比你强。”

    “十年后比我强,那就等十年后再说,话说得太满反而不利于行。”

    说话间,来到白色的跑车旁,丁云开为她打开车门,将她按到副驾驶的位置上,伸出手来,要帮她系安全带。

    “我来吧!”静好拒绝,太过亲密她一下子适应不了。

    丁云开的身体一僵,带着不容拒绝的语气说:“以前的我们,每次出行都是我帮你系安全带,这个副驾驶的位置永远是你的专属。”他修长的胳膊环过她的身体,细心地为她系好。

    他贴她那么近,头甚至都碰上她的胸部,她紧紧地将身体贴在车座上,屏住气息,想将**的气息降自最低。

    他系好后,抬起头来,身上的铃兰香让她沉迷,多年了,他一直都用着这款洗衣液,护扶品、香水也是调入铃兰香。他漆黑的眸子看着她,长长的睫毛,微扬的桃花眼,这样的他让她心乱情动。

    “小唯,可以吗?”他柔声询问。

    “什么?”她不解地问。

    “小唯,以前我们每次出行,我都要吻吻你,这是习惯,也是表达爱的方式。”

    静好的呼吸一下子紧张起来,她紧紧地抿着嘴唇,不予回答。

    他当她是默许,他的脸慢慢地俯了下来,越来越贴进她的唇,在他即将吻上的那一刻,她一把推开他,“云开,不可以。”她用手挡住他的脸,掩上自已粉红色的唇。

    丁云开的眼中写满愕然、失望,很快就消散了,她失忆了,他不能逼她,是他太心急了,他的时间只有两天,如果朱明朗一回来,他就输赢参半了。

    “小唯,我不勉强你,当你接受我再说。”他柔声地说,话语中的失落掩都掩不住。

    “谢谢你。”

    “小唯,坐好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参观母校,重温读书生活,寻找我们失去的爱情。”他的话语中写满情深意浓。

    这份感慨让静好也情不自禁的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失去的记忆就要一点点找回来了,她期待着。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车平稳地向前驶去,车响里放着古筝曲《高山流水》。让静好想起伯牙与子期知音难求,一见如故的人生感慨。

    《高山流水》出自《列子 汤问》,与《梅花三弄》《夕阳箫鼓》《汉宫秋月》《阳春白雪》《渔樵问答》《胡笳十八拍》《广陵散》《平沙落雁》《十面埋伏》并称中国十大名曲。

    传说春秋时代的琴师伯牙聪颖好学,精通韵律,琴艺高超。但他总觉得自己还不能出神入化地表现对各种事物的感受。他的老师知道他的想法后,就带他乘船到东海的蓬莱岛上,让他欣赏大自然的美色,倾听大海的波涛声。

    伯牙举目眺望,只见波涛汹涌,浪花飞溅,鸟语花香,山林树木,郁郁葱葱,如入仙境一般,大自然和谐动听的音乐在耳边咯然响起,他情不自禁地取琴弹奏,音随意转,把大自然的美妙都融进琴声中,伯牙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境界。

    一次他面对清风明月,思绪万千,于是在荒山野地弹琴,琴声悠扬,渐入佳境。忽听有人拍手叫好,原来是樵夫钟子期。当伯牙弹奏起赞美高山的同调,他竟能领会这是描绘“巍巍乎志在高山,”弹奏起奔腾澎湃的波涛时,竟能领会到“洋洋乎志在流水”。伯牙惊道:“善哉,子之心与吾心同。”从此二人成了非常要好的好朋友。钟子期死后,伯牙痛失知音,摔琴绝弦,终身不操,故有高山流水之曲。

    筝音袅袅,时缓时急,音符**,将这份雅致演绎地淋漓尽致,也将舒适融进静好身体里的每一个毛细血管。三年来,她一直在明朗的呵护下成长,他将生活打理的有条不紊,事无巨细,但静好总感觉太过压抑,难怪人言“距离会产生美”。

    但丁云开却不同,他懂得分寸,懂得适可而止,就连放个轻音乐也恰到好处地增添气氛、带给她轻松,惬意。这就是他和明朗的不同。丁云开带着几分阴柔,而明朗儒雅的外表下带着与生俱来的王者霸气,他曾当着她的面,指责下属没有将规划图做完美,那目光是凌厉的,那表情是阴沉的,连剑眉都带着风。只有面对她的时候,他的神情是最温柔的。那天,他还满怀歉意,小心翼翼地安慰她说,别害怕,他永远不会对她那样。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含满宠溺,就像一团浓的化不开的柔云。

    静好终究是有了拘束,她对他又有了新的认识,这个男人是霸道的,是刚毅的,只是对她例外,她尽量避免冒犯他。

    “静好,在想什么?”丁云开专心开车的同时,不忘看几眼静好的脸,这个女人严肃的表情透露出她有心事。

    “没有,只是在想我们的母校,她究竟是什么样子的?”静好露出贝齿,陷入沉思。

    这微微一笑很倾城,让丁云开的眼神有一丝呆滞,当年第一次相见,他就是被她的笑容吸引。凭心而论,静好的容貌不是一等一的好,走在北大的校园里,也就是姿色偏上。但在他眼中,却是最完美的,不仅长的好,笑容甜美,文才也好,举手投足都清新自然不造作,化个淡妆出场,绝不比娱乐圈的女神差。

    “我们在那里读了四年的书,你都不记得了?”

    “我……”静好脑子真的一片空白,对母校她真的是一点记忆也没有,偏偏只记住丁云开的声音。

    望着静好唇边的那一抹苦笑,丁云开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静好,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的语气中带着慌乱。

    “没事,我也很想记起来,也想找回记忆,可是……”

    “别说了,我懂,静好,我来帮你。”他果断地打开她的话,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一定是朱明朗不想让静好找回记忆,如果他想,早就应该带她来北大了。

    “今天,我们用一天的时间来重温大学生活。”他神情放松,现在他有些感谢朱明朗了,谢谢他不带她来,这样,他才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与她一起寻找爱情的回忆。

    十几分钟后,他们在校外的停车场泊住车。

    “小唯,下车,我们的母校之旅现在正式开式。”丁云开兴奋的像个孩子,他的目光中写满信任,坦诚得让静好相信。

    静好用荷式手法打开车门,镇定的跨下车,心里却像小鹿一样怦怦直跳。

    “荷式车门法”——让丁云开再一次失神。所谓的荷式车门法就是用远离车门的右手,环抱自己的身体去打开车门,这个方法虽不方便,但安全系数高,得到车友们的广泛传播认同。

    丁云开看着静好用纤细的右手绕过自己的身体打开车门,身体微侧,黑发像瀑布一样披在背上,惊艳十足,再一次失神了。

    “你在想什么?那里出错了吗?”静好紧张地问。

    看着丁云开的目光一动不动在凝视着她,她的心里莫名的慌乱。

    静好的声音将他从失神中拉了回来,“没有,我和你一样,多年不来母校,有些紧张而已。”

    职场打拼多年的丁云开很懂得用云淡风轻掩饰自己的情绪。

    走下车来,他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静好身边,直接牵起她的手,“走,静好,一起去看看学校的变化。”

    “我……”他的动作让静好身体僵硬,她想挣脱。

    “不行吗?”他柔声询问,可是语气中带着失望,可怜巴巴的,就像一个孩子看着桌上放着很多糖,就是吃不着一样。

    她的心一下子软了,犹豫不决。

    丁云开洞悉她的心理,她一直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女孩,他的语气一定会击中她心底的柔软。他们相处的几年时光中,他一直屡试不爽。

    “我们以前一直是这个样子的,手挽着手去读书、散步、逛街,挽手的手法除了十指相扣,还是拇指扣,食指扣,大手牵小手传统扣……”

    丁云开的回忆中写满爱情的甜蜜,她也第一次知道他们爱情的一个小细节,单一个牵手,就有这么多扣法,更别说其他了,要多肉麻就多肉麻。不敢往深处想,静好打住自己的心猿意马,天马行空的思维,禁不住面红耳赤。

    “我们走吧!”她适时打断他滔滔不绝于耳的回忆。

    “好!”终于得逞了,他满意地牵着他的手向学校走去。

    “我们的母校是“211”院校,创办于1898年,初名为京师大学堂,是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构,1912年改为北京大学,是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中国***最早的活动基地。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不可代替的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精神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丁云开用充满磁性的声音备感自豪地向静好介绍自己深爱的母校,“我们的母校是学霸集中地,我们学长个个都是精英中的模范励志生的典范,像两弹功臣邓嫁先,数学家华罗庚,国学大师季羡林季等等,这都是在历史上要名垂史册的人物啊!……”他如数家珍地向静好介绍着母校的名人轶事。静好素白细腻的脸上透着兴奋的红晕。

    行走在母校的林荫道上,这一草一木,亭台楼阁让静好犹如走进了一座古典城,她感觉自己就像是穿越了,这青绿半拱、红柱白墙、亭台楼阁,处处都充满浓郁的古典风,与当下的钢筋混凝土大相径挺。静好喜欢自己的母校,并为自己能在母校接受教育而倍感自豪。母校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那样的灵情十足,那样的相得益彰,那样的尺度合宜,那样的比例严谨。她的学弟学妹们个个都是人中之龙,人中之凤,都是一等一的拔尖人物。

    此时,借给静好十双眼睛恐怕都不够用,她的眼中写满惊奇,意外,欣喜若狂。

    “咱们母校是依托西郊皇室园林为背景,结合山形水势,以庑殿、歇山顶为主,青绿斗拱、红柱白墙为辅的建筑,是中国近代建筑中传统形式与现代功能相结合的精品,具有较高的环境艺术价值。”丁云开的声音适时的响起,静好脸上的笑意更浓。

    母校充满浓郁的中国风,她一走进校园就强烈地感受到了,她是个现代人,但是骨子里却向往古代。读《红楼梦》时,她就希望自己能生活在清朝,见证那个朝代的兴盛衰败,更多的是能触摸那个朝代的镂空雕刻、小桥流水,文化传承。总之,那个朝代的所有的一切她都心向往之,而母校正好弥补她的遗憾。

    “你知道吗?那个时候你最喜欢穿改良旗袍的裙子,领子是旗袍领,有水滴领、斜襟、立领,下摆是裙子,微宽,走起路来,方便,你穿旗袍都穿成学校的一道风景!”

    “是吗?”静好的脸上带着会心的笑容,原来年轻的自己竟然如此的张扬,她丝毫不感到难堪羞涩。

    “是的,一年四季都穿,春秋天是夹厚的金丝绒长旗袍,有蓝底白花的、淡紫色梅花的;夏天有藏青的,淡粉色、月牙色的,冬天是棉旗袍,每一款都很别致,有韵味。教《美学》的老师都赞叹过你的衣着,说你具有一双探求美的目光,不仅文字美,就连衣服也与众不同。”

    “不会吧!你确信没说错?”静好吃惊的张大自己的嘴巴,如果他不是信口开河的话,那她岂不是学校的明星人物,静好瞬间感到自己的脑洞大了。

    “这话还有假?我还能撒谎骗你。”丁云开振振有词地说:“老师还说:你行走在校园里,给人一种人画合一的景象。”

    静好无力地张了张嘴,老师的赞誉实在让她受宠若惊。

    “自从美学老师赞誉过后,学校兴起了一股旗袍热,仿佛一夜之间,女孩子们都成了旗袍发烧友,纷纷穿起了旗袍,给人一种穿越到民国的感觉。”

    静好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这也太夸张了吧!”

    “这是事实,学校还推选出了旗袍公主,你知道是谁吗?”

    “不会是我吧!”静好半信半疑地问。

    “你说呢?”丁云开伸出食指,微睨着一眼,点了点她的头,“真聪明!她们都是模仿你的,你不是公主谁是公主。”

    静好黑线!

    “不过,她们再穿,只是被模枋,从未被超越,她们穿不出你的韵味和气质。”

    “什么韵味,什么气质?妖饶还是惊艳?”穿旗袍的女子都非常的惊艳,因为旗袍S形设计,可以完美的展现女性的曲线。

    “什么妖饶?什么惊艳?你这么瘦,能穿出吗?”

    “那什么韵味?”静好感觉自己就是一白痴。

    “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你的韵味就是书香味!这个气质太独特了,你往那一站,柔柔弱弱的,神清冷淡,活脱脱的一个林黛玉。”

    被丁云开这样一夸,静好再一次脸红了,她有那么优秀吗?他嘴里说的女子是她吗?

    谈话间,他们来到女生公寓楼,“这就是当年你住的公寓楼,是我国第一代建筑大师梁思诚设计的。”

    “这就是我当年生活的地方啊?”静好吃惊地问。

    “是,你住在305房间。”丁云开准确地说出她住的房间号,让她微征,“上铺。”

    看着丁云开那张在阳光折射下,越发温柔的脸,不知为什么,她想起梁思诚和林徽音,想来,当年的梁思诚设计北大宿舍时,一代名媛林徽音也一定是佳人在侧,红袖添香。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

    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

    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

    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

    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后的那片鹅黄,你像;新鲜

    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

    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

    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

    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低沉、磁性、温柔的声线,让静好眩晕,似乎好多年之间,这个声音一直在陪着她读这首诗,只要谈到梁思诚还是林徽音,这首诗必读。

    因为这首诗是一首爱的赞颂诗。

    他的呼吸越来越粗重,随着深情的朗诵,他从她的身后张开双手轻轻地拥她入怀,并慢慢地加深力度,似乎要将她揉进自己身体里一样。

    他能嗅到她发间的玫瑰香,面部的绿腭梅香、身上的迷迭花香。这些香交织在一起,让他深深地陶醉。三年来,他等这一刻等的太久了,终于又能拥佳人在怀了。

    静好也沉醉了,这个怀抱曾经一次次温暖过她。他的唇渐渐地吻了过来,终于贴上了她的娇艳,先是轻吻,后来是深吻,冗长**。她渐渐地顺从自己的心,闭上双眼,让自己的心一点点沉溺,从此一片柔情。
正文 第二十九章 但愿君心似我心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谢谢你带我找到天堂……”手机突兀的响起,静好一下子从沉迷中醒了过来,一把推开他。

    “不要接。”丁云开面色潮红,难奈的激情让他无处发泄,这个电话早不打晚不打,来的真他妈不是时候,他在心中暗骂。

    “是明朗。”

    “小唯,你是我的,关他什么事?今天你就跟我走。”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对她说。

    “不。”她轻轻地摇摇头,理了理额头凌乱的流海,“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与你无关。”

    丁云开的眼中写满了痛苦,静好的态度明确无误地告诉他,她放不下他。

    “我们总要面对,不是吗?”她像是在对他说,也像是自言自语碎碎念。

    丁云开眉头紧皱,这个女人现在真不一般,这么难搞定,这场重找爱情找得真不容易,眼看就要让她**,偏偏杀出一个朱明朗。他推算了一下时间,明天主办方还组织一个观光活动,朱明朗后天才能回来,他还有时间,想到这里,略有心安。

    电话固执地响着,稳定情绪后,静好接起电话,“喂,明朗,我是静好。”

    “静好,你现在在那里?”明朗的声音里没有了宠溺,只有冷静,隔着电波,静好还是感到身体发冷。

    “我……”看了看面前的丁云开,她吱唔着,“我一会就回家了。”

    “你现在在那里?”他不等她往下说,直接追问。

    “我跟朋友在北大,一会就回去,真的。”她唯恐他担心,他还是上海。

    “北大什么地方?”

    “我原来的宿舍楼下。”

    “噢,知道了,你就站在那里别动,我几分钟就到。”

    静好傻眼了,她看了看丁云开,丁云开也凝视着她。

    “你很怕他吗?”他怜惜地问。

    “不怕。”她苍白着脸,摇了摇头。

    “那你为什么那么紧张?”他问。

    “三年来,他一直像大哥哥一样照顾我,生怕我遇到坏人……”她舔了舔嘴唇。

    “我是坏人吗?”他向着跨出一步,扶着她的瘦肩。

    “不是。”

    “那不就得了,小唯,别怕,我是你的未婚夫,你要嫁的男人,他朱明朗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甭想把你从我身边夺走,所有的困难我和你一起面对,一起承担。”

    黑色的牧马人悄无声息地驶了过来,稳稳地停在路边。透过车窗玻璃,这样亲密的一幕悉收眼底,果然是他,他回来了。

    朱明朗严肃的脸上布满浓云,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眼睛里喷着怒火,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当年上了别的女人的床,今天又来诱骗他的静好,他不会让他得逞,休想。

    快步下车,走上前去。他逆光前行,王者的霸气在他的身上完美尽现,他一步步靠近,像秋风萧瑟刮过。这样的气场让丁云开瞬时弱了三分。

    “静好,玩累了,回家吧!”他微笑着说,压抑着内心的愤怒。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不是明天才回来吗?”她无力地说。

    “我想你了,安排好工作后,就改了航班,提前回来了。”他深情地说。

    一句“我想你了。”让静好感动的差点掉泪。

    “走的时候不是交待你好好地呆在家里吗?怎么能出来乱跑呢?万一遇上坏人咋办?”他像在训斥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明朗,他不是坏人,他是……”

    “不用你介绍,我认识他。”

    “朱总,多年不见。”丁云开伸出手来。

    朱明朗没有伸手,只是冷冷地盯着他,“三年前你消失,今天是哪股春风把你吹进来了?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原来真的是你。”

    “朱总,小唯一直都是我未婚妻,你知道的,当年我们差点……”

    “我不知道你们的恩怨,我只知道她是静好,不是你口中的小唯,静好,我们走。”牵起她的手,拉着走向前走,可静好却不移动脚步。

    “你怎么了?”他愠怒,他知道她不舍。

    “朱总,你是君子,为何不能成人之美,而是棒打鸳鸯呢?”

    “你配吗?你伤她伤的还不够吗?”他转过身子,一步跨到他的面前,用凌厉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低吼,他忍他好久了。

    听到他的话,丁云开的脸上写满尴尬。

    “她现在失忆了,早已忘记,只要我今后不背叛她,我们依然会恩爱如初。”

    “呸!这话也就你能说出口,既知如今,何必爬上花雨倩的床?既然上了,就要对女人负责。”他不给他一丝颜面,这个男人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

    “你确定你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吗?”丁云开咄咄逼人。

    “你肯定做不到,但我能做到,一辈子只爱静好一个人。”

    说完,转身离去。

    “朱明朗,我不会放弃的,小唯是我的。”在他转身离去之时,他大声的喊到,静好的身体一振。

    “静好,咱们回家吧!你失忆了,一切等记忆恢复再说。”他小声充溺地将她搂在怀里。阳光明明很明媚,可是她的身体却感受不到一丁点的暖意,似乎血液都停止了流淌。

    对丁云开公然的挑战朱明朗嗤之一鼻,不屑一顾,冷淡对之。就凭他,早已不是他的对手,也不是静好所托一生的人,他刷新了他对虚伪的认识,这样的男人无论是人品还是职业素养,都不配他沾染分毫。

    他紧紧地搂着她,他能明显感觉到静好身体的僵硬,他知道他应该松开她,给她自由,可想到他们甜蜜的对视,他心里就像生吞了几缸百年陈醋。

    静好原本想推开,特别是在丁云开面前,三年来,他们日夜相处,但都没有如此亲密的身体接触,这次,他直接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下巴还抵着她的头,生怕她离开。她放弃了,这个男人她原本是在他回来一走进家门,就要带给他惊喜的,可是因为丁云开的出现,这份意外的惊喜就搁浅了。

    她没有推开他,任他拥抱着,她能感觉到“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暂时平静。她微抬眸,看着他阳刚的脸上充满戾气,薄薄的嘴唇紧紧地闭着。

    “明朗,不是你想的那样。”她知道他在想什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鼓起勇气说。

    明朗一言不发,只是打开车门,将她按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干净利落地发动车,向家驶去。

    她呆呆地坐着,目光注视着前方,这样的局面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的,她原本想他明天才回来,可没想到提前回来了,这样的局面该如何收场?她在心里连连叫苦。

    半个小时后,静好和明朗回到小区。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就牵着她的手一言不发地向家走去。他走的飞快,大长腿步履生风,静好在后面怀着忐忑不安吃力地跟着。他感觉到她的吃力,回头看了她一眼,放慢了速度,她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内心感谢他的体贴。

    “明朗,静好,你们可回来了。”刚到电梯口,就看到大大咧咧,作风豪放的张姐粗着嗓门问到,声音里满是惊喜,“静好,你还好吗?”

    “张姐,我很好!”静好挤出一丝难看的微笑,这笑比哭还难看。

    “这就好!”张姐上上下下地审视着她,“没事就好,你们忙,我去学校接孩子去。”

    “好的,张姐,谢谢你对静好的照顾。”明朗微笑着。

    “不足为谢啊!咱们都是一家人,客气啥啊!”精明的张姐一眼看出事端,就找个借口急匆匆离去。

    电梯快速上移,静好越来越紧张,朱明朗低头用漆黑的眸子凝视着她,低沉地说:“静好,你就那么害怕吗?我又不会吃了你。”

    一句话,让静好好似吃了一粒定心丸,是啊!明朗怎么会严厉地苛责她呢?一切是她庸人自扰。想到这里,她紧张的心微微放松。

    在明朗的注视下,她伸出纤细的手打开房门,低着头站在玄关处,想弯腰从鞋架上取拖鞋。

    “我来,你腿不好。”他伸出修长的胳膊挡住了她的手,她微愣,征征地看着他取出拖鞋,小心冀冀地托着她的瘦足给她换上。她屏着气望着他,这样的明朗对她真好!

    他也换好鞋,拉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来,探出手来从红木茶几倒上一杯溢香的玫瑰花茶递给她,“喝吧!我从上海给你带回来的,找你之前特意沏好,想你逛了一天,肯定口渴了!”他淡淡地说,语气娇溺中带着压抑的不满。

    “谢谢你,明朗!”静好低低地说,不敢直视他的眼,嗓子里像堵了一团什么东西,吞咽不下。

    “静好,我今天……不开心。”他一把扯下领带,冷厉地说,将滑到嘴边的“生气”换成了“不开心”。

    “完了,完了,这才是真正的狂风暴雨!”静好挺直身子,连连叫苦。

    “明朗,不是你想像的那样的。”她无力地再一次重复着这句话。

    “那是什么样子的?”他追问着她。

    “我们只是一起回母校看看,重温大学生活而已。”

    “是吗?”他不苟言笑地冷冷反问,当他是傻子吗?白痴吗?看不出丁云开的非份之心吗?

    “是的。”她抬起头,凄凄地看着他。

    她眼中的泪花让他内心一滞,那种哀伤是她在向他示弱。他硬硬的心一下子变得柔软了,在她面前,他注定是输者,他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静好,你听着,”他直视着她,“我今天是很生气,很不开心,我生气,不开心并不是因为你和他之间发生什么,而是你不懂得心疼自己,你的腿才刚好,就走那么长的路,还穿高跟鞋,要是再伤到怎么办?”

    “啊?”静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原来他生气是因为这个。

    “还有,你失忆了,万一遇到登徒子咋办?还好,我出现的及时,万一晚了,你上当了,我拿什么来挽回?”他幽怨的说。

    “你知道他不是,你知道的。”静好无言以对。

    “万一是呢?现在化妆技术多高明,万一是一个男人冒充的呢?你说你这么大的人,咋一点不长心呢?你让我怎样才能放心呢?把你交给张姐,你一句‘这是你老朋友,出去叙个旧’就跑了,你知道张姐有多担心吗?还好我提前回来了,一听说你出去,我感到天就要塌下来了,我害怕你被坏人骗走了,永远都回不来了,整个人就像是失了魂一样。”明朗的眼中惊魂未定,“后来,张姐告诉我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就认定是他回来了,肯定是去北大了,就开车直接去北大找你,果不其然,还真找到了。”他俊朗的脸上露出安然的微笑。

    静好再一次发痴了,这是明朗的又一次表白吗?为什么每一次他的表白都是那么的出其不意呢?看似不郑重其事,其实每一次都是恰当的场合,恰当的时机,恰如其氛。“静好,你是不是太不知足了?”静好在心里暗暗问自己,这样的男人真是世间少见。

    “你们……你和他都聊些什么?”他本不想提起的,可心中的那股醋意让他按奈不住,要直面询问,他要知道他们的谈话内容。

    “没有谈什么。”绕来绕去,还是绕了回来,这才是问题所在吧!静好咬了咬嘴唇,“就是聊了聊北大的建筑风格,我很喜欢古典。”

    “就这些吗?”

    “是的。”静好压住内心的惊慌答道,她肯定不会将丁云开深情朗诵林徽因《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个环节告诉他,聪明如他,一语就能窥破这首诗突兀出现的背景。

    “也是,研究建筑是他的强项,他当然会夸夸其谈了,这样博学多才的他当然能吸引女人的眼光。”他意味深长地说。
正文 第三十章 不负相思意
    静好的脸一下子红了,聪明才智的明朗还是知道她有所隐瞒,既然她不想说,他也就不强迫,但是话点透三分即可,这是君子的一种修养。

    “来,既然他给你讲他眼中的建筑学,那么,我就再给你脑补一下,让你更完善的领略我国建筑的风采俊逸。”明朗幽黑的眸子深不可测,刚才还略有冰冷的声线此时饱含深情。

    他整个整衣着,用手扣好脖子下方的纽扣,站了走来,走进书房。须臾,捧着一个厚厚的影集走了出来,就像是捧着一件神圣的无价之宝。

    “来,我们来欣赏一下中国建筑的风格,虽然这只是建筑物的一个侧影,但足以观赏到它的风采。”他一边说一边坐了下来,正襟规坐。

    这样进入工作状态他,让静好心生膜拜,一个优质的精品男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必须心怀虔诚、一丝不苟、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工作,既然选择这项工作,不管是起点,还是中途,亦是结局,都应该尽善尽美,完美收官!

    “这就是你的母校——北京大学,”他修长的手指像抚摸婴儿般轻轻抚过塑纸下的老照片,随着声线的滑出,让静好对母校又有了新的认识。

    “北大里的燕园和清华大学的清华园原先都是皇家园林园明园的附属园林,出自同一位外国设计师之手,风格较为相近,属于中国古典风格。只是清华东侧的建筑群属苏式风格,比较朴素规矩一些,而北大在后期的发展之中一直遵循原有的自然形态,充分尊重古园林的山形地貌,河湖水系,采用中国传统的建筑与园林相依成景的布局手法。以三合院的形式成组设计,中高边低,主次分明,重复总体的品字形建筑风格。造型比例严谨,尺度合宜,工艺精致,色彩绚丽和谐。是中国近代建筑中的精品。”

    “这张是辅仁大学的照片!辅仁大学主楼将西方修道院与中国古代城堡与中国古代城堡的形式结合起来,四面围合,顶部设置城楼,角楼和雉堞,造型上的马头墙、雕花斗拱等又体现出南方祠庙的建筑特征。”明朗像背课文一样流利地讲述下来。

    “静好,这是北平图书馆新馆,它是仿照了故宫文渊阁的造型,比例端庄,色调淡雅,延续传统藏书楼的风格。”

    “这是中华圣公会教堂,它建于1970年,是北京现存最早的传统复兴式建筑,平面呈拉丁双十字架形,灰砖清水墙,屋顶为中式两坡顶,灰简瓦屋面,顶部有两个八角攒尖小亭作为天窗和钟楼,并向东西侧伸出两道横翼,南侧较长,北侧较短。其内部结构为木柱,桁架支撑屋顶荷载,地面铺设木质地板。教堂四周围以中式红木围栏,雕有中式花草图案,圣坛摆设为中式传统家具。”

    “这张是清华大学……”

    “这张是北大地质馆,是梁思诚主持设计的,这在建筑史上是一次大革新。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全世界掀起了一场前所末有的现代建筑运动。现代运动的倡导者更着眼于普通民众。提出:要使建筑解决当时西欧社会由于政治、经济动荡而陷入的生活资料严重匮缺,特别是公众住房极度紧张的困境。其方法就是运用新的工业技术与建筑功能相互统一,从而达到实用,美观、高效的目的,在设计上发挥了混凝土等新材料的功能,采用高层平屋顶,素面抹灰墙,大玻璃窗等布置,建筑朴实清新,美观耐用。梁思诚、杨廷宝就是我国接受正规建筑学教育的第一代建筑师。”说到建筑祖师爷的名字,他的语气中充满神圣的膜拜。

    “这张是杨廷宝设计的北京交通银行。”

    “这张是北京大学女生宿舍,静好,你原来就是生活在……”

    兴致勃勃的朱明朗一下子卡了壳,清朗的声线一下子失声了,静好也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

    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彼此凝视着。心虚的静好抵不过他探求的目光,慢慢地将头低下。他和她之间隔着一个丁云开,他不提,她不说,但不代表没有,有些事,有些人,既然存在,终究是抹不掉。

    时间寂静的流淌,还是明朗打破这窒息的寂静。

    “静好,时间不早了,你早些休息,今天走了一天的路,腿都累了。”

    “嗯。”静好低低应着,快步逃回自己的房间。

    望着她如脱兔的逃跑身影,他紧闭的唇边浮出一丝苦笑,“静好,我该拿你怎么办?我对你三年的好,难道都抵不过一个**的丁云开吗?”

    “丁云开,丁云开……”这个名字让他有翻江倒海的恶心。

    拿着影集走进书房,放入红木盒子,他蹙眉颌首,表情严肃。他知道是她在背后搞的鬼,面对一个倾慕他的女子,他终究是下不了狠心,何况她工作尽心尽责,堪称完美,这样的秘书是他的左膀右臂。

    想起昨晚他对她提出提前离开时的一幕,她眼中的哀怨还是让他为之一振,但身为秘书,她的职业素养绝不允许自己的情绪过多外露。她苍然滑过的哀怨迅速被唇边的浅笑代替。

    “朱总,主办方还组织一天的观光采风活动,这样离场有些不妥吧!”张淼小心地赔笑。

    “没事,合同已经签过了,会议事项已经全部进行完毕,剩下的你知道该怎么做,你办事,我放心。”他低眸望着她,含笑。

    她脸红了,“多谢朱总夸奖,我一定把事情办好办完美。”

    “我知道,你素来对工作都是苛求完美,你的敬业是有目共睹的,放眼房地产行业,像你这样的人才趋之若骛。”

    “朱总谬赞了!我所做的都是我份内的事,必须办完美,倒是朱总,日理万机,注意休息才是!”

    “谢谢,我会的。”

    跟主办方的负责人王总一通情深意切,客气的话别后,朱明朗改签了航班,第二天一早就匆匆赶了回来。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张淼和丁云开私下还有交集。

    “静好,你是我的,注定是我生命中的女人,谁也不能把你从我怀中夺走。”他低语,看着书桌上静好在窗前看书的照片,微笑凝神,这样的女子第一眼看到就祸了她,从此,他的眼中再也装不下第二个女人了。

    静好躺在床上,暗夜里,大大的眼睛盯着天花板,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丁云开的出现打乱了她的生活轨迹,让她不得不正视与自己曾许下婚约的男人,虽然时过境迁,她知道自己依旧爱着他,要不然不会一直固执三年,不肯接受朱明朗。

    可是,明朗,这个全心全意呵护着她的男人,他的爱让她情何以堪,如何去面对?

    “小唯,你是我的,我们是有婚约的,你不能跟他走。”丁云开喊到。

    “静好,让我照顾你一生一世。”朱明朗环着她深情地说。

    “小唯,你不能跟他走,你要是走了,我们就绝交!”丁云开的眼中充满绝望。

    “静好,来,跟我走,我带你走向人生的登峰!不离不弃!”明朗伸出手来,欲牵她手。

    她望着他俊朗的脸,那种踏实让她心安,她微笑着伸手手来,将手慢慢地递给她。

    “不要,小唯,你不守信诺,我们是有婚约的。”丁云开的声音像炸雷一样在耳边响走,“跟我走,跟我走。”他失控地喊到。

    “静好,我对你不够好吗?”明朗心痛的询问。

    “不是,不是,都好,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选择?”她抱着自己的头,一步步后退,“我是不是太贪心了?”她问。

    就这样一步步后退,突然脚下一空,她坠入万掉悬崖。

    “不要,不要……”在掉下悬崖的那一刻,她喊到。

    “静好,静好,你怎么了?”她突然被人拦腰抱住,“别怕,别怕,有我在,乖,听话。”她紧紧地缩在他的怀里,用力地揪住他的衣服。

    “我怕,我怕,我梦见自己掉下悬崖。”她颤抖着身体。

    “别怕,别怕,那是恶梦,醒来就好了,没事,安心睡。”他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后背,温柔地说。他本来就没有睡着,只是安静地躺在床上,回忆和静好生活的点点滴滴,突然静好惊恐的声音传来,他连鞋子都没趿,跳下床直接奔了过来。

    扭亮台灯,他将她调整一个舒服的姿势靠在床上,拿来毛巾细细地擦去脸上的汗水。

    “梦见什么了?这么害怕,吓得满头是汗。”他宠爱的问,“你就是胆小。”

    “明朗,有一天,你会不会离开我?”她望着他,急切地问。

    明朗的手一滞,答案他已经知道了。他没有开口,只是更轻揉的擦着她的脸。这张不施粉黛,素颜清纯依旧逆天的脸,恐怕以后见面的机会就越来越少。

    “你会离开我对吗?”

    “怎么会这么问呢?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从那说起!”他艰涩的开口,略有责备。

    “那你回答我。”

    “静好,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他停下擦拭的手,扶着她的肩,凝视着她的眼睛说,灯光下,他眸入亮星,照破情感的山河。

    “我就知道你不会,无论我做什么。”静好笑了,笑着笑着泪水滑落下来。

    望着她断了线的梨花泪,他张开手心,看温热的泪一滴滴落下,也落在他的心头,合着他的泪。

    “睡吧!”他拿过枕头,将她的身子放平,盖上被子,“谢谢你,明朗。”她的声音像山泉一样清柔甘甜。

    他坐在床边,凝视着她渐入梦乡的脸,慢慢地开口:“静好,我会一直等你,等你回来。”

    “明朗,无论我做出何种选择,都不要恨我好吗?”一滴泪从她清瘦的脸上滑过,她又做梦了,梦里发出愧疚的呓语,似乎听到明朗在给她许下什么承诺。

    “傻瓜,我怎么会恨你呢?”他笑了,俯下身子,轻轻地吻去她脸颊上滑下的寂寂梨花泪,“小唯,难道你一点都不记得我们曾经的青葱岁月吗?那样的时光虽只短暂,但对我而言已是一生,你是我这辈子认定的女人,不论是年少,还是此时,乃到垂暮,你永远都是我的唯一,任何女人都无法替代你在我心中的位置。”

    他轻轻地握起她嫩白的手,轻轻放在自己的胸口,“小唯,你听,这里有一颗怦怦直跳的心,它因你而绽放,因你而鲜活,它只属于你,你如辜负,它会生生地疼死!”

    他的目光中装满深情,对静好的爱不加掩饰的流露,此时,也只有等她静然入睡,他才可以让自己的感情流露无遗,不用每天那样克制,压抑。“小唯,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吗?”他幽怨地问,“没关系,我会一直等你。”他淡淡地笑,笑容里含着哀伤,这样的女子只能让他心生怜爱,无法生恨。他守着她,确定她进入深睡,方才离去。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一失足酿成千古恨(上)
    富丽堂皇、霓红闪烁的酒店,上海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依依的深情总是来不及话别,但我们的友谊比山还高,比水还深,这天长地久的友情化作一杯美酒,深深地融入我们的身体里,血液里,与我们同呼吸,共生活。现在,让我们举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永远铭记这一难忘时刻!同时,借这杯美酒共同祝愿我们的房地产行业风生水起,远景美好,蓝图更辉煌!”

    热烈的掌声,女主持人煽情的话语,将酒会推向更**。觥帱交错的盛大晚宴后,酒会在负一楼的大厅露出暖昧的笑容。男士们容光焕发,衣着高档,从头到脚都打理的一丝不苟;女士们更是如鲜花锦簇,一个个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看谁风头最胜,看谁是这酒会中最美的女子。

    张淼穿着鹅黄色的晚礼服长裙,宽大的裙角曳地。这条长裙是纯手工制作,价格昂贵,为了这次能顺利降服那个高傲的男人,她不惜下了血本。这条蚕丝面料的裙子做工独具匠心,将中国的浓郁古代风融入其中。领子是水滴领,将她八心八戒的钻石吊坠恰到好入地展现,灯光下熠熠生辉,衬得皮肤更是白皙,吹弹可破。修身的裁剪将她的S形曲线毕露,盈盈一握的细腰我见犹怜,裙子下摆的面料是透明的纱状,将自己的美腿若隐若现的展现。这样的她勾人心魄,她自信他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单腿下跪,向她求婚:“淼儿,嫁给我,做我的女人,我要你!”这一幕求婚镜头在她的脑海像电影一样播放过无数次,每一次都让她醉倒在甜蜜中。她答应他的求婚,他爬上了她的床,性感的嘴唇吻上她的桃花。“桃子夭夭,灼灼其华,女人,我爱死了你。”他紧紧地贴着她的身体,霸道深情地说,嘴唇滑过她每一寸皮肤,让她禁不住颤抖。她在他的身下开心地笑了,她打败了女主播,她看到她绝望的眼神和满脸的泪水, 零乱的长发,颤抖的身影,这样一个女神瞬间跌入凡间,整个一个平民素女。而她则蝶变女神,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多么残忍的例子啊!多么鲜活的现实啊!善别的人心,快餐的生活,谁能抢先一步,就取决于他(她)胜利的概率有多高。这个不要脸的女主播,太自不量力了,早已从神坛跌入低谷,还端着个脸,女神范十足,她张淼才不会认输呢!

    可是,她输了,在她如意算盘打得正欢时,在她一步步精心设计安排下,只等君入瓮时,朱明朗却提出要先一步离开。她手足无措,寻找各种理由挽留他,可是失败了,无计与使。这位房地产行业的翘楚,是每个房地产公司老总愿花高薪,争相聘用的对像,可是他从不为金钱所动,毅然选择北京乾坤房地产开发公司,矢志不移。像戈壁滩上的白杨树,不被功名利禄束缚,不被花言巧语迷惑,不被灯红酒绿沦陷,不被女色尤物迷醉,谨慎驾驶着自己人生的小船,坚守道德准则,坚定勇敢地向前划去,乘风破浪,所向披靡。总经理张士磊对朱明朗更是无以复加地欣赏,在数次高层会议,不止一次地公开对朱明朗人品的肯定,总设计师的桂冠他不担当还有谁能承担的起?朱明朗的一次次拒绝在行业内引起哗然大波,更是博得有志之士的青睐和钦佩,识趣者再也不玩挖墙脚的把戏,这样趋之若骛的人物他们请不起,也不敢请。也有契而不舍、不屈不饶者走她的路线,想能过她的耳边风,游说他屈尊高就,可是无济于事,行不通。这个男人让她佩服的五体投地,死心塌地地追随着他,他若不离不弃,她定生死相依。

    他决绝离去,全不顾会议没有结束,全不顾她眼中藏不住的哀伤,全不顾她对他满心的爱,将剩下的工作交给她后,就返京找他的女主播。这让高傲的她情何以堪?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难道他的心上只有女主播一朵桃花吗?她不信,男人都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一只贪吃**的猫,难道他是非人类?是从火星上来的吗?

    扫尾工作对她而言是游刃有余的。八面玲珑的她征战疆场多年,这种大大小小的场面见多了,不需要花太多的心计,就可以将各方打发的称心如意,心花怒放。朱明朗深知她的能力,就放心离去。

    他的离去就如一把刀生生地将她碎尸万段。这种锥心刺骨的痛远比凌迟痛上一万倍,她愿意死在他的手下,也不愿意看着他离去的决绝身影。她送他上飞机,他只是微笑着挥手向她道别,就登上玄梯,神色匆匆。

    张淼端着红酒,摇晃着水晶高脚杯,看葡萄压榨的生命变得鲜活。葡萄原本是没有生命的,它只是一种供人消谴的美味时令水果,但经过发酵、酿制,酿酒师高超的酿酒技术,赋予它神圣的生命。

    此刻,它越来越生动,它的人生越来越迤逦,它迷惑了人的心智,让酒醉纸迷中情怀意乱!张淼一杯一杯的吞下它,酒红色的液体滑入她的体内,如穿肠毒药,可是不会致命,只会让人暂时忘却爱情得不到的痛苦。“得不到”——人生八苦之一,她真切地体会到了,这痛彻心肺的苦让她恨不得剖开自己的心,放到他的面前,如果这样能让他爱上她。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泪……”气质轩昂的男士们在邓丽君清丽**的歌声中,拿出绅士的姿态早已邀请佳丽们滑入舞池,踩着乐点翩翩起舞。

    “美丽的仙女,能邀请你跳支舞吗?”一位体态微胖,穿着蓝白相间的纯棉格子衬衣的男士向她走来,有礼貌地问道。

    张淼打量着这张脸,40多岁,虽不年轻但气场还是强大的,能出席这次论证会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男人绝非鼠辈,定是房产界跺一脚动几下的人物。只是这张脸实在无法跟心仪男人的那张脸相比。他的目光中充满希冀,传递出的信号是他欣赏她。面对一个欣赏自己的男人,张淼知道不能拒绝,要给人面子,如在平时,她定会欣然接受,顺水推舟做个人情,山不转水转,人生的路还很长,以后商场中兴许还有用得着的地方。可是今天她实在心情不佳,就委婉地拒绝了。

    “抱歉,先生,今晚身体有恙,实在不能与您共舞,我深表遗憾,如以后因缘际会,你我再次相见,我一定陪你。”她巧笑倩兮,目光流转,这发自肺腑的真诚话语让人信服。

    “我也深表遗憾,不能与您这位仙女共舞。”他的语气中含满不甘。

    “先生谬赞了,我只是一平凡女子,胆当不了‘仙女’二字。”她低眸,害羞地说。

    这一低眸让男人的眼睛失神数秒,这女子果然是人间少有的尤物,他的喉结上下滚动。

    “仙女太自谦了,你可是今晚酒会上最耀眼的女子,多少男子都想与您共舞一曲,只是胆怯,倒是张某,知难而进。”他自黑,这台阶下得顺当,一席话,让张淼的心中也很受用。

    “你也姓张啊!说到低我们还是一家人,我也姓张。”

    “那我们实在太有缘分了,天南海北一家人啊!来,碰杯,以后你就是我妹子啊!亲妹子!”他扬了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好!”张淼爽快的答应了,这酒喝得有情趣,总比一个人喝闷酒强。“那张先生请便,那边还有很多佳丽呢!”

    一曲毕,张淼赶紧催促道。

    “好,既然邀请不到仙女,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了。”果然是老奸巨滑,这话说得让人心里倍爽。

    他离去,张淼再次陷入情感的炼狱中。就在晚会开始的前十来分钟,她接到丁云开打来的电话,隔着长长的电波,她还是能感知到他满腔的怒气和无处发泄的压抑。

    “张淼,不是说明天会议才结束吗?朱明朗怎么提前回来了?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了。”他愤怒不甘,“你是一个富有心计的女人,深诸男女之事,手段迭出不穷,怎么?连个朱明朗就搞不定,当年,你可是使出很多手段想上我的床,我差点都把持不住。”

    面对他的责骂,她在心里也恨恨地回骂过去,“丁云开,请你说话客气一些,注意分寸,也注意你的气度。”

    “什么分寸?什么气度?都火烧眉毛了,我淡定不了,我的女人都快被朱明朗骗走了,你不是一二三地保证,一定能留住他吗?”

    “你以为我不想吗?我找了很多理由和借口愣是没留住他,他的心中只有你的那个女主播。”她故意把“女主播”三个字加重语气。

    “你的女主播”无疑给丁云开火上烧油,张淼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真他妈的女人没一个好东西。”他在那端咆哮。

    “男人就是好东西吗?”这话让她很不爱听,“当年,要不是你劈腿,恐怕你们的孩子都二三岁了吧!可是,你移情花雨倩,这才有今天这副局面,这都是你一手造成的。”张淼淡淡地说,语气清冷酸涩。

    “男人嘛!都**。”他不以为然。

    事至今天,张淼才发现丁云开与朱明朗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她暗自庆幸当年爬上他的床的不是她,要不,他这样时不时偷得墙外一枝花,让她伤心到何年何月。

    “你不是和花雨倩结婚了吗?怎么又惦记起女主播了?”她对他的事不甚清楚,如果不是这次借他之手,除去女主播,她才懒得跟他联系。

    电话那端停滞了一会。

    久久不等他的答案,她忍不住好奇地问,“不会是你劈腿,花雨倩伤心离开了吧?做了第二个女主播?”她的唇边带着报复的快感,这个男人当年玩得就是欲擒故纵,明明对她的示爱有所回应,可是转眼就清冷无比,她还认为这个男人只爱女主播,不会爱其他女人,为此,她还暗暗伤心许久。直到他和花雨倩的桃色新闻传遍公司的时候,她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在等鱼儿上钓。

    “这个臭娘们,水性扬花,看上德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乔恩,那是一个50多岁的美国老头,独身,于是,花雨倩故伎重演,上了他的床。”丁云开咬牙切齿地说,最后,还加了一句,“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张淼兴致全无,跟他的交流索然无味,于是客套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明朗,明朗,我那点不如她?我比她漂亮,比她独立,比她妖娆,比她温柔,可是为什么就是得不到你?你心中怎么只有她一朵桃花?她到底哪里好?”她喃喃自语。高脚杯中的葡萄酒变幻莫测,一会儿变成明朗的脸,一会儿变成丁云开的脸,一会儿变成陌生男子的脸,就这样来回的变幻,让她心智迷乱。

    “不,明朗,你是我的,我一定要得到你,小唯,你这个贱人,狐狸精,先是丁云开,后是朱明朗,凭什么你把他们玩转掌心,死心塌地地爱着你,凭什么?就凭你的小清新?就凭你的几分才气?你的小清新我玩得起,甚至比你还技高一筹?你有几分才气我也可以变小资,不就是多读几本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有优点不是吗?”她碎碎念到,语气幽怨。

    “热,热,我怎么会这么热?这酒有问题。”她浑身燥热,这才发觉自己喝高了。她站了起来,想起身回房间,没承想,脚下打了一个趔趄。

    “糟糕!”她暗叫一声不好,脚下七公分高的鞋跟不受控制,身子向后倒去,“这丑是出定了,我这脸往那搁。”

    就是身子往后摔的那一刻,她的腰被人结实地抱住,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实实地搂在怀里。

    她抬眸,看到那张带着几分模糊又有几分熟悉的脸出现在他的面前,眼中惊恐未定。原来,他没有同其他女人跳舞,而是一直在关注着她。

    “你担心我?”

    “是。”

    “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我放心不下你,其他女人比不上你。”

    “是吗?”她微笑,心里充满得意、甜蜜,“你爱我吗?”

    “爱,你是晚会上最夺目的女子,我当然被你吸引!”他的眼中充满无法克制的欲望,逢场作戏对他来说轻车熟路,何况这是一个尤物,他贪婪的目光落在她高耸的胸部上,继而落在她修长的大腿上,透过薄纱,他还是看到她皮肤的雪白。

    “明朗,我也爱你。”她借着他的力度,站直身子,双手环上他的腰。“明朗,你怎么变了?”

    “哪里变了?我还是刚才的样子啊!”男人不解地问。

    “你变老了,腰也变粗了,衣服也变了,我记得你穿得是蓝色补衣,怎么变成格子衫了?”

    男人的身体一僵,一下子明白过来。

    “我扶你回房吗?”他问。

    “好,咱们赶紧走,这里太喧闹,我不喜欢。”她紧紧地偎依在他的怀里。

    他搂着她曼妙的身姿,向房间走去。

    一走进房间,来不及关上房门,她就像蛇一样整个人都钻进他的怀里,“明朗,我爱死你了,我今天就是为你准备的。”说着,嘟起那张娇艳欲滴的红唇。

    他一把关上门,疯狂地吻上她的唇,与她深深的纠缠。一边走一边脱她的衣服。她的双手也没闲着,热烈地回应他的吻,手也撕开他的衬衣。

    “乖,我的心肝肝,你慢点,时间还长着呢!”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激烈的,疯狂地让他意外,他的眼中露着惊喜,这一场**应该是他性生活中最热烈的一次,注定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

    他的体热将她烫的无力,她早已完全崩坍瘫软在他的身下,心神涣散。

    “明朗,我等这一天等的太辛苦,你知道吗?从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被你迷住了,深深地爱上你,我处心积虑地想爬上你的床,可是你的眼中只有她,今天,这是一个机会,属于我们的机会,**苦短,你怎么会嫌弃时间长呢?”她不解地问,语气要多幽怨就有多幽怨。双臂紧紧地抱着他的脖子,眼睛里发着**迷离的光。

    “好了,甜心,时间是短,我也觉得太短,你可以做我一辈子**,这样我们的时间不就长了。”他对这个女人越来越满意,有她做自己的**,那是人生最尽欢,最得意的事。

    “不,我不要做**,我要做你的妻子。”她嘟着嘴,撒娇着说。

    “好,做我的妻子,我娶你。”他痛快地答应了。如果她提出让他娶她,他一百个乐意,家里的糟糠之妻早该下台了。

    “说话算话。”她高兴地叫起来,“明朗,你终于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了,我爱死你了,我就知道你躲不过的。”她侧身坐在他的怀中,捧着他的脸,主动吻上他的嘴唇。

    ****,两张唇吻得难舍难分。

    他的双手在她的身上来来回回的抚摸,如蚂蚁般行走,“热,热,明朗,怎么办?快救救我。”她低呼,“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一辈子都不要。”她更紧地往他的怀里钻,长长的指甲紧紧地扒住他结实的背。

    “乖,我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他许诺。

    “明朗,谢谢你,我爱死你了。”她大声地喊道。他高超的**技巧让她无法抗拒。身体紧紧地弓着,呼吸声越来越急促。

    终于,万般挑逗下,他终于进入她的体内,行鱼水之欢,在张淼的一声声喊叫下,**迭起。

    “明朗,我爱你!”压抑的欲望终于得到释放,张淼满意地钻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头紧紧地挨着下巴,两只手还紧紧地抱着他的胳膊。

    他满意地打量她,**的灯光,这个女人如婴儿一样温柔地躺在他的怀中,娇小美丽。想起刚才的疯狂,他情不自禁地抽出另一只手一寸寸滑过她的肌肤,她的皮肤雪白光滑,像巧克力一样柔滑。她的发间还有湿湿地润气,这是刚才战斗激烈的见证。

    “但愿你的话是真的。”这一刻,他萌生了想娶她的念头。他再一次吻了吻她的嘴唇,这才抱着她睡去,他累了,刚才的疯狂消耗他太多的精力,他需要养精蓄锐,明天一早方能再战,用**俘获他的芳心,他对自己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很自信,凡是跟他行过风月之事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满足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一失足酿成千古恨(下)(1)
    第二天一早,从睡梦中醒来的张淼恨不得将自己葬入大海之底,房间地零乱一地的裙子、**、**,****的自己紧紧地躺在陌生男人的怀中。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大脑里一片空白,高速地运转,当明白过来,她尖叫了一声。

    “乖,怎么了?”男人也醒了过来,吃惊地问。

    “这是哪里?”她挣脱他的怀抱,拉过被子遮住身体。

    “我的房间,你忘了?”

    “昨夜我们做了什么?”她不死心地问。

    “做了什么?两个成年人之间还能做什么?”他笑了,笑容里尽是意犹味尽,“你昨夜实在太疯狂了,一遍遍地要我,叫着我的名字。”

    “叫你的名字?”

    “是啊!我叫铭朗。”

    “铭郎?”

    “是啊!铭朗,一遍遍地说不让我走,不要我离开你,就你见到我的那一刻就爱上我,乖,你知道我有多感动吗?”他探出手来,夹起她的一缕头发,宠溺不言而表。

    “完了,完了。”张淼羞愧地闭上眼睛,她一下子明白过来,喝酒误事,她这一误事把自己的清白都赔上了,“怎么办?怎么办?”她在心里盘算着,如果这事暴露出去,她在公司清纯玉女的形像就毁掉了。

    “我们……我们把昨天发生的一切忘记吧!”她舔了舔发干的嘴唇。

    “什么?你说什么?”男人像打了血的公鸡,不相信地问。

    “我是说,忘记过去,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她抬起头,坚定地说。

    “你昨天还说让我娶你,我都答应了,现在,你却反悔了,你玩我是不是?”男人低吼。

    “昨天……昨天,我喝醉酒了,认错人了,我爱的人不是你。”

    “那你为何叫我的名字?”他不死心地问。

    “碰巧而已,你们的名字同音,我爱的人他叫明朗,朱明朗。”她一字一句地说。

    “噢,是他!”他一下子泄气了,这位房地产的新秀他早就耳闻,早就有想挖他过来的心事,只是他不为所动,假以事日,他必成大器,这样的男人他是不想与此为敌的,特别是为一个女人。

    “那你打算怎么办?”他不死心地问。

    “忘记吧!我们永远是朋友。”

    “忘记?说得真轻松。”他呵呵一笑,精明的他一下就看出来了,这个女人是一厢情愿,大名鼎鼎的朱明朗压根没有看上她,要不她不会借酒浇愁,昨夜也就没有那场**了。

    “你想怎么办?”她心虚地看了他几眼,只见这个男人眼中充满**。

    “做我一辈子的**。”

    他的声音如炸雷一样在她的耳边响起。“一辈子的**?这怎么可能?”她杏目圆睁,“我不可能放弃北京的工作,跟你回去的。”

    “我没有让你放弃,我是说我需要你时,想你的身体时,一个电话你就过来。”他轻薄地抬起她的脸,色迷迷地笑。

    “你太过份了,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挥之即来,招之即去吗?”

    “那你想怎么样?为了防止你反悔,我早已将我们的镜头用摄影机录了下来,想什么时候欣赏你就什么时候欣赏你。”说完,吻了吻她的嘴唇,“真香!”
正文 第三十二章 一失足酿成千古恨(下)(2)
    张淼面色苍白,这个男人太可怕了,如果不答应她,她的名声瞬时就会四分五裂。

    “昨夜可是你**的我,我的衣服不是被脱下来的,而是被你撕下来的。”他跨下床上,拾起地上的衬衣,递给她看。

    她羞的脸通红,那阔大走形的扣眼一下子证明他所言不虚。

    “昨晚的酒有问题。”她结结巴巴地说。

    “酒没有问题,是你爱的太深了,酒只是一个催情物,让你得到发泄,要不一直这样憋着,身体会出现毛病的。”他爱怜地说。

    她抱着自己的身体,发了一会地呆,才轻轻地说:“我答应你,但是我不离开北京。”

    “好,我到北京会打电话给你,你安排时间,绝对不影响你工作。”他信誓旦旦的保证。

    这个保证让张淼心里略有安慰,她想,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他玩腻了,就会放开他。

    中午两人用过午餐后,到了登机的时刻,才不得不分开。男人的眼中含着意犹未尽的不舍。

    “等我,乖乖,我很快就会去北京,你的身体让我迷恋,欲罢不能!”他紧紧地抱了抱他,“我会永远爱你,只要你做我的**。”他霸道的语气中含着宠溺,这个女人外表清丽,床上奔放热烈,就像一个小辣椒,正好对他的胃口。他用审视的目光上上下下贪婪地打量着她,怎么看都看不够,想来,自己四十多岁的大叔年纪,还能吃到嫩草,心花怒放,这次会议召开的真及时,简直就是为他的**做铺垫的。

    看着他不放过自己的眼神,张淼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这个男人还真不是一般的难缠,“去死吧!色鬼!”她在心中骂道,她恨他,毁掉自己的清白,更恨自己为何酒后乱性,痛失贞节。想起那盘**不堪的录相带还在他的手上,她不得不堆起难舍难分的笑容,想用自己虚假的爱打动他,让他交出录相带,放过自己。

    “在想什么?”他不满地问,“就那么想你的心上人?”他的脸上带着讥笑,“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我张铭朗才是你的男人,才会把你当做手心里的宝,他压根看不上你。”

    张淼感到自己精神就要崩溃了,眼睛的泪水一下子流了出来,这**裸的语语就像一把刀冰冷地插进她的心脏,吸敢她的心头,她恨不得杀了面前的这个男人,可是这个男人说得没错,她的确是他的女人,他一辈子的**,天知道一辈子有多长,张淼叫苦不迭。

    瞬时的泪奔,梨花带雨的面容让张铭朗滞呆,失神,这个女人哭起来竟然这么美。她的示弱一下让他手足无措,手忙脚乱。

    “乖,别哭了,我给你道歉,我坏,我刚才说话太重了。”他再一次抱住她,温语安慰。

    演戏是她的拿手好戏,她索性演起来,“你就是坏,坏透了,明知道我已经是你的女人,你一辈子的**,还拿那样的话来挖苦了,你这样优秀,我怎么还会想其他男人呢?”说完这话,她浑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话也太肉麻了。

    “好了,好了,乖,别生气了,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生气了。”他看着她的脸,想从中找到她话语中有几分可信度。可是她的目光中含着深情,难舍难分地盯着他,就像一汪深潭。

    “我爱你,铭朗。”她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

    这话语让他再一次心神摇曳,身体亢奋。

    “乖,我过几天就去看你,我回去把公司的工作安排一下,就飞去北京,等着我,我一定会满足你,贪吃猫。”说完,在她的艳唇上亲了一下。他**的语气让她脸红,话语中的暗示她懂。

    不得不分开,她转身向铉梯走去,他脸上浮现出的笑容变得冷却,“红颜祸水,这女人就是一个祸水,只一眼,就祸了他。”平生第一次,他有一种想离婚娶另一个女人的念头。

    张淼终于把笑僵了的脸放松下来,终于暂时的解脱了。想起朱明朗,她头疼,如何才能得到他,并且不让东窗事发,这是目前她必须面对的问题。

    “张铭朗”她念着这个名字,心里顿生恨意,这个男人注定是她的桃花劫,逃不掉的。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和一只鹦鹉争风吃醋
    人间四月芳菲尽,新的一天开始了,做一个心情明媚的女子,自会拥有灼灼其华的桃花颜。

    静好和平日一样,准时醒来,她不喜欢懒床,无论昨夜睡的再晚,第二天依旧按部就班地起床。她趿着一双青绿色的麻编拖鞋,穿着一套藕荷色的真丝家居服,慢慢地走出去,心里忐忑不安,昨天的一幕又闪现在脑海里,她都不知道如何面对朱明朗的愤怒,如果,他今天继续盘问,她索性就承认自己依然放不下她和丁云开的感情。

    “早。”听到她开门的声响,他从餐厅走了出来,漆黑的眸子藏着深深的笑意,“昨夜睡的晚,怎么不多睡一会?”他亲切地问道,“你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让我怎样才能放心?”他爱怜中的语气中含着些许责备。

    静好原本紧张的情绪一下子得到放松,她昨天所担心的局面早已化作云烟。

    她抬眸,眼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浅浅的笑意,像初五、初六的上弦月。他一下子失神了,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笑意更浓。

    “我习惯了,你怎么也不多睡一会?都有黑眼圈了。”她的语气中也带着责备。

    “我也习惯了,都怪你,你这个准时的闹钟,害得我不能好好睡觉。”他捏了捏她小巧的鼻子,理直气壮地说。

    “你睡你的,我睡我的,怎么又成我的不对了?”她不满的碎碎念。

    “怎么不是你的不对?你一个小女子天天起那么早,又是品茶,又是看书,又是做操,我一个大男人在呼呼大睡,能睡着吗?我脸皮没那么厚。”

    ……

    呃,静好顿时失语,说得似乎也有几分道理。

    “赶紧洗脸去,玫瑰茶已经沏好了,早餐也准备差不多了,你先喝会茶,看会书,我做好了叫你。”他叮嘱道,语气中含着浓得化不开的甜浓蜜意。

    静好打着呵欠走进洗手间,心安理得地端起明朗早就倒好水的口杯,拿起挤好牙膏的牙刷认真地刷牙。明朗对她细致入微地照顾简直就是对待一个未成年人,她生病期间,还亲手喂她吃饭,喝汤还得吹上几口,生怕烫着她。这样的体贴她不是不感动,可是中间就是隔着一个丁云开,让她无法欣然接受他。

    洗漱完毕,认真地护肤,化了个淡妆,随意地将长发挽成个可爱的丸子头,就走了出去。一个人坐在阳台上的竹编美人藤椅上,小口地品着玫瑰花茶。今个的心情真不错,阳光也碎玉般洒了过来,照在她的身上,将她笼罩在一片霞光中,脸上细细的汗毛都染成金色。

    “主人早上好。”清脆的鸟音传入耳膜。

    她端起茶杯站了起来,走上前去,“小淘气,你也早上好。”这是一只鹦鹉,会说一些简单的话语,诸如:“早上好”、“谢谢”、“主人辛苦了”、“不客气。等礼貌用语,还会说一些恭维的话。这是两年前,明朗推她去花鸟市场意**见的。原本只打算买些兰花、百合回来养,可是逛着逛着就遇见这只可爱的东西。

    “这位小姐真漂亮,这位先生真英俊!”他们正在前行,突然这句话凭空飞入耳膜。

    他们回眸一看,原本是只鹦鹦,此时,这只小东西也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

    “啊?它是在说我们吗?”静好不相信地问。

    “你问它呀!”明朗的嘴边挂着几分玩味的微笑,他已经打算买下来,送给静好,可以排遣她的寂寞。

    她滚动转椅,走上前去,“小淘气,你是在说我们吗?”

    “是的,小姐,先生。”它傲慢地说。

    “噗嗤”静好一下笑出来了,扭过头对明朗说:“这小东西还真成精了,这种恭维的话都能说出口,你还会说什么?”

    “你好,谢谢,不客气,主人辛苦了……”得到赞赏的小东西卖力地表演着。

    “说不再好,也不过是鹦鹉学舌。”看着静好眼中愈来愈浓的欣喜,他竟然有些吃醋。

    “这位先生不讨人喜欢。”鹦鹉不客气地回应。

    这下,静好更乐了。鸟市的老板也快步走来,脸上堆满精明的笑意,“小姐,先生,这是缘分啊!这只鹦鹉有灵性,特别会说话,讨人喜欢的很,很多主顾看上它,它不乐意跟,我也就不勉强,不卖。”

    “我看是拍马屁功夫一流吧!”他不客气地说。

    店老板脸上一滞,随即反应过来,“鸟儿就是一个宠物,能拍马屁哄主人高兴也是一个功夫,其他鸟还不会呢!”

    “嗯。”朱明朗点了点头,只要能让静好开心,让他做什么都开心,何况是一只会拍马屁的鸟。

    最终,他花高价买下了这只小东西,送给静好,静好的眼睛一路上都笑成弯弯的月牙。

    “一只鸟,值得让你高兴成这样?”他醋意十足地问,他千方百计地讨好她,她都难得笑成这个样子,一只破鸟就让她乐成这样,他还不如一只鸟?想到这里,他要多郁闷就有多郁闷,要多悲摧就有多悲摧,就像掉进了数十年的大醋缸。

    “那当然,它这么有灵性,悟性这么高,回去我还要教它认字,背诗呢?”

    “说不定那天它还会作诗呢!鸟诗人。”他头大,这只破鸟真是一只麻烦。

    “那也说不好啊!那天出口成章,赋诗一首,惊动鸟市界。”静好不甘示弱地反击。

    “它还成精了?化成人形了?不在三界之内了?”朱明朗毫不客气地回应,眉宇间皱成川字。

    小东西这下安生了,安静在呆在鸟笼里,听主人争辩。

    ……

    “一只鸟值得生这么大的气?”她小声嘟囔,看着明朗的脸阴沉的像乌云笼罩。

    “它太会拍马屁了。”他不客气地指出。

    “唔,只是因为这个啊!我就喜欢它这个。”静好乐了,贝齿外露。

    “该死,笑的这么好看。”明朗从车镜里看到,心中的气一下子消了几分,“你喜欢就好,吃喝拉撒你全部负责,反正我不管,只照顾你一个人。”

    静好突然觉得自己的头上滑过几滴冷汗,明朗,这算是你的表白吗?这小东西可是能听懂人话啊!她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低头看小东西,它黑乎乎圆溜溜的小眼睛也在看着她。

    “好吧!我照顾它,我很乐意。”

    静好直到今天还记得明朗那张布满阴云的脸,他说到做到,这小东西到家两年多了,他懒得照顾一下,熟视无睹。

    “主人今天心情真好!”它开启它的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的功夫。

    “是啊!心情当然好,小淘气,你呢?”

    “只要主人心情好,我心情也好,主人心情不好,我心情也不好。”一言,让静好更是乐不可支。

    “跟一只鸟哪有那么多话可说的,过来,用餐。”一身玄色家居服的明朗摆放饭菜,三步并做两步走上前来,柔溺的语气带着不满。

    看着气宇轩昂的明朗那张干净的让人心动的脸,静好好不容易隐下的笑细胞再次像气球一样膨胀,眼睛更是笑成了一弯月牙。

    他疑惑地看着她,不解地问:“神经了?一只学舌的鸟就能笑成这样。”

    “不是,是你。”

    “我?我怎么了?”明朗抚了抚头发,“怎么?我不帅吗?你未来的老公能不帅吗?敢不帅吗?要不怎样配得上你?”

    一句脱出而出的**语言让静好为之一震,完了,完了,她大脑一片空白,“明朗,你下次表白能不能拣个好时候?”她暗暗地对他说。

    她羞红地脸再次布满云霞,她就是他心头上的那朵最美的桃花。三千弱水,他只取这一瓢,桃花灼灼,就算绵延茂盛数十里,他也只要这一朵。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嗫嗫地说。

    “那是因为什么?我身上那一块地方值得你这样好笑?下次我一定要发挥我的专长,让你每一天都开开心心。”他不依不饶的追问。

    静好心一横,索性坦白,本来就是事实。“我看到小淘气,就想起买回它时,你那张阴云密布的脸,眉头皱得紧紧的,抚都抚不平。”

    “那是自然,”一声“壁咚”,她被他结结实实地圈在怀里,靠在墙上,“它一只破鸟就偷走你的心,我在你心中的地位,还不如一只鸟,你说我能开心吗?”他飘了飘那只鸟,“那天,它把我惹急了,油炸了它。”

    小淘气的身子明显地向后缩了缩,头藏在羽毛里面。

    “你有没有人性?还油炸了它?你敢。”她圆睁杏目,挥了挥拳头。

    “我怎么不敢,万一它那天真的幻化人形,俘虏你的芳心,把你抢走了咋办?”他一本正经地说,明眸更是浓情如水。

    “你明明知道不可能,我看今天咱家就做一道菜,醋溜白菜。”她故意看他笑话。

    明朗黑线,这女子说话一点情面都不给他留,竟然嘲笑他。

    “食醋消脂,有益身体健康,你如果想吃,咱中午就吃醋溜八哥。”

    静好再一次明显感觉到鹦鹦的垂头丧气。这台阶他找得也太顺当了。

    “小淘气,他是说着玩的,他不敢。”她赶紧安慰它,真怕它吓坏了。

    “谁说我不敢?只要它敢和我抢心,我就敢吃了它,”他低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原本想将吻深深地印在她的唇上,但还是落在她的额上,她没有反抗,接受他深情的一吻,体内却使出了洪荒之力,告诉自己这是“早安吻,他在国外那么多年,这是礼节吻,千万不能胡思乱想。”

    他满意地看着她,说:“静好,你这里只有我一个,来吃饭!”

    他指骨分明,修长温润的大手牵起她的手,稳稳地在鸡翅木餐桌前坐好,一丝不苟地给她布菜,行云流水。

    “来,你最喜欢的五谷豆浆、燕麦面包、煎蛋,凉拌拂手丝,素三锦,赶紧吃,看适合你的胃口不?”他体贴地递上他涂好葡萄籽油的面包,爱意满满。

    静好挺了挺身子,静静地望向他,内心如翻江倒海,五味杂陈,她原本是要带给他惊喜的,她原本是要告诉他她愿意做他一辈子的女人的,可是唯美的一幕没有出现,她和他又回到了最初,只是转了一个圈,又回到了原点。

    “怎么不吃?”他催促到,“是不是不符合你的胃口?”

    “没有,挺好的,”她鼻子酸涩,“明朗,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什么也别说,好好吃饭。”他果断地打断她的话,开始用餐,只是动作有些僵硬。“静好,我们的缘分真的是尽了吗?”他抬眸看了看她,她正在低着头小口地咬着面包,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将她笼罩在一片金光中,就像是天外飞仙。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她是他一个人的光华流离
    安静地用完餐,若无其事,就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但明朗深沉的眼睛还是透露他的心事,他打算再次试探静好,他不想就这样放弃,她是他最爱的女人,十四岁起就爱上她,十四年过去了,依旧不改初心。丁云开是不能给她幸福的,他多么希望她能恢复记忆,可又害怕她想起。

    “静好,你没有惊喜带给我吗?我记得某人电话里暗示过我,要送礼物给我的。”他满目期待,“静好,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明朗的眼神让她不忍直视,那双眼神要有多期待就有多期待,就像一个小孩子心心念念的糖,眼巴巴的。

    静好一下子放松的情绪再次揪成一团,原本羽化成仙,瞬间被打回原形,失魂落魄。她不敢看他,他怕她的答案让他心神俱焚,他期待的眼神要多绝望就有多绝望。

    他灼灼的眼神就要将她融化,她知道她不能不给他答案。嗓子冒火,嘴唇发干,大脑在飞速地运转着。她在想如何迂回才能化解他不要礼物的念头,或者延迟日期也行,那样,她就有宽裕的时间上街给他选一件,反正,只要她选的,他都喜欢。

    “静好,你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你不会失约的,对吗?”他原本清朗的声线一下子变得低沉,她的神情已经告诉他答案,只是他不死心,依旧满含期待,他的心中祈祷:“傻瓜,没准备也没关系,编个善意的谎言也行,他不会责备她的,他怎么会为难她呢?”

    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神,她低头想掩饰自己苍白的神情,她因紧张手指不由自主地弯曲,这些蛛丝马迹怎会逃过他睿智的眼睛。

    他无声苦笑,这笑容中含着无尽的落寞,他终究是抵不过,就算是失忆,她依旧记得他。三年来,他以为自己的百般呵护能让她日久生情,慢慢地爱上自己,他以为她语言的暗示是告诉自己她愿意接受他的爱,可是,他的突然出现,打破他们的关系,生生地将他们推会初始,她爱的天秤依旧偏向他,他只是一个靠近他们爱情生活的无关者。

    内心的酸楚无人能解,唯有她一人,只是她不愿做他的解语花,可是他固执地任凭自己的一厢情愿,任期花开花落,一任东风吹折,花自飘零水自流。心头的泪水像滚滚江水无情逝去,却带不走情感的折磨,他的心已被她囚禁在她编织的樊篱中,深深地,牢不可破。

    她依旧没有开口,这一等待就像漫长的千年。他终究是不忍心,“罢了,罢了,不要咄咄逼她,任她去吧!这是我的情劫,我认命。”他在心中告诉自己,“一切随缘,感情的东西是微妙的,谁也不能强迫。”

    “静好,”他艰难地开口。

    “嗯。”她抬头,张了张发干的嘴唇。

    他微笑,失神,再微笑。

    她紧张,再紧张,强迫自己淡定。

    “静好,我送你的礼物漂亮吗?喜欢吗?我电话里说过,希望你穿着我送你的裙子去机场接我,”他顿了顿。

    静好的大脑一片空白,这事她原本记得好好的,可是跟他的母校之行,她早忘记了。

    “现在,能不能穿上让我看看,我想看看自己的眼光如何?这是我第一次送女孩子礼物。”他郑重地说。

    “第一次?”她吃惊地讶异地望着他。

    “是,第一次,静好,你是我生命中最重的女子,我只愿为你一个人送礼物,精挑细选,只是不知道我选的是否合适?我想看看。”他坦荡的看着他,不卑不亢,目光含着纯净的期盼,没有男性的荷尔蒙膨胀。

    “嗯。”善良的静好不忍心拒绝,这原本是她事先答应过的,是自己爽了约,她愧疚地侧眸,快步逃进卧室。

    关上门,她小心翼翼地从衣柜里捧出明朗悉心选择的礼物,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取出,凝神地端详着。真丝质地的衣料,一件藕荷色,一件紫罗兰色,点缀着细碎的绿萼梅和紫色鸢尾,手感细腻柔滑,若有若无。

    静好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喜欢,她喜欢藕荷色、紫色,衣服的颜色以这两种颜色居多,就连坤包也是这种色系,更别说发卡、**了,她对这两件色素从来都没有拒绝的余地,只要遇见,眼睛就死无葬身之地。

    她想起自己的麻编拖鞋。那是去年的一个初夏,在一个习风凉爽的傍晚,她和明朗沿着街道在湖边散步,一边欣赏郁郁葱葱的女贞、桂花,一边享受晚风拂面的惬意。入目的绿色让她内心愉悦地如孩子般无忧无虑,晚风的凉意吹去一天的燥热,仿佛给她原本轻松的内心吃进了一颗薄荷糖,沁人心脾。

    这惬意的享受让她心生摇曳,任由朱明朗十指相扣牵着她的手指,懒得抗拒,但她还是在心里嘀咕:没事,这是大哥哥牵着小妹的手,怕她摔倒。她低眸,十指相扣这动作也太深情了,让人浮想联翩。

    “怎么了?我是怕你摔倒!这地面上捕着石子!”明朗清明的声线应声落下的同时,她感知到他的力度又加强了几分。

    静好黑线,这理由也太冠冕堂皇了,理直气壮,她如抽手,倒显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家子气十足,难登大雅之堂。

    任他去吧!不过尔尔,儒雅斯文多金的朱明朗是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出格的形为的。想到这里,她的心一下子安静了,全心全意地欣赏着风光,这风光不仅有绿色,有花香,有白发苍苍的相儒以沫,有你侬我侬的甜浓蜜意,有三口之家的幸福满满,还有俊男才女的执手相望,如果信手涂鸦,这完全是一幅鲜活生动的水墨传情画。

    正沉浸在如痴如醉中,这时,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倏然传入她的耳膜。

    “妈妈,这位奶奶编的凉拖这么漂亮,我们买一双吧!”

    静好抬眸,望向前方,只见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奶奶正坐在公路边一丝不苟地用麻绳编着凉拖,密密的麻绳染成五颜六色的颜色,紫色、粉色、绿色、黑色、绛红、淡蓝、靛青……五彩缤粉,让人眼花缭乱。那麻绳拧的结结实实,轫劲十足。

    “老奶奶,你的手艺真好,做得这么漂亮。”小女孩拿着一双粉色的打成蝴蝶结样式的拖鞋发自肺腑的感叹。

    “多钱?”女孩的母亲问道。

    “十块。”

    “才十块?”女孩颚然地问,“连吃一只鸡腿都不够。”

    “你话怎么这么多?”女孩的母亲打断她的话,掏出钱拿着拖鞋拉着女孩就走了,言语中带着京城女子的优越感。

    静好走上前去,老人朴素干净过时的衣着告诉她,她不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

    “老奶奶,你的手工真好。”探手拿着一双紫色的拖鞋,静好由衷地称赞。

    “啥好不好的,我就是闲不住,儿子和媳妇都在工地上干活,我帮忙带孙子孙女,他们上学了,我就在家做些,补贴家用,能挣一分是一分吧!这城里不比乡下,花钱的地方太多,吃个小白菜就好几块,吃不起啊!”老人发愁。

    望着身子单薄的老人,静好爱心泛滥,她数了数地上的拖鞋,一共十双,紫色、粉色、绿色……个个精致,做工精巧,除了那双黑色的男式拖鞋她不喜欢,可是她实在不忍心让老人再坐在这里等新主顾上门,买下这物美价廉的手工制品。

    她睨了他穿着褐色皮鞋的脚,寻思着如何说服他接受那双黑色拖鞋。

    “静好,我们把这些拖鞋都买下来吧!正好我缺一双拖鞋,还打算这两天让你陪我去买呢!这下得来全不费功夫。”他也蹲了下来,目光含着笑意。

    “啊!”静好兴奋地就要叫起来,她还记得前两天他们刚刚去超市买过两双,一双女式,一双男士的。

    “我记得你刚买过。”静好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她就发现自己这脑子实在是进水了,这那壶不开提那壶啊!她原本是打算说服他的,没想到自己送上门了,她却还……

    “阿姨手工这么精巧,这麻编拖鞋不仅结实、舒服、透气性好,我不买岂不是便宜他人了,就算是我不穿,挂地墙上也是工艺品。”朱明朗云淡风轻地化解她的尴尬。

    明朗本尊难道是火星排来拯救她的天使吗?这人也太有爱了。静好感激地望着他说:“好,穿不完就当工艺品收藏,反正也不会生虫坏掉。”

    老奶奶也感激地看着他们,这对年轻人说的话她不懂,但她知道这是一对好孩子,他们全部买下她的拖鞋,这下她可以早些回家给孩子做饭了。

    那场散步归来的收获不仅有心灵的放松还有爱心暴棚的十双拖鞋。明朗的那双黑色拖鞋应他说的那句话,没穿,挂在墙上做工艺品,倒是静好,把九双拖鞋全部放进鞋柜,每天根据衣服颜色的不同搭配着穿。

    想到这里,望了望脚上穿的青绿色麻编拖鞋,她心里一下子豁然开朗,有了取舍,不再纠结。

    那裙子简直就是为她一个人制作的,立领、自然收腰,立体裁剪、梅花扣,细碎繁多的绿萼梅,她就是跌有人间的绿衣天使。

    她将长发高高地挽起,用白色的水钻发卡固定,戴上白色的珍珠耳环,这才移动莲步走出房间。

    “明朗,也许我们此后见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少,最后泯灭在茫茫人海中。”丁云开的身影闪电一样出现在脑海里,她知道她放不下他,明朗注定晚了一步,她内心苦涩,她注定是对不住他,也对不住他送她的这身衣服,只是除了不见,他们的感情还能何去何从?

    世界上原本没有纯洁的男女的关系,特别是男女的感情,一对恋人分手了,注定做不了朋友。所谓的一见钟情,原本就是见色起意,所谓的红颜知已只是给欲做**的女子披上一身高贵的外衣,红着红着就上位了;所谓的蓝颜知已更是可恶,那是面对得不到的女人,给自己戴上的欲盖弥彰的帽子,这蓝帽子戴着戴着就变了颜色,在一个月色清冷的夜晚,这月色太**人,于是****,这对原本有情有爱的男女,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情感,抛开一切伦理道德束缚,情不自禁地滚了床单,这帽子自然也变成绿色。

    她和朱明朗一直这样**下去,保不准那天月亮就惹了祸,想起天天面对这张人神共愤,帅得惨无人寰的俊脸,静好不由地为自己悲哀,她得练就忍者神龟一百年的本事才能抵挡住朱明朗随时随地向她表白的深情。

    带着淡淡的笑容,一袭藕荷色的改良旗袍,将她打造的我见犹怜,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古代着绿萝裙的碧玉小姐。而朱明朗就是那位才子,才子佳人的相遇原本就是一段佳话的传唱,金凤玉露胜却人间无数,可是于他们,总是隔着一段看似触手可及,却遥远的距离。

    静好的眼睛渐渐地蒙上一层云雾,轻愁掩住了那丝笑容。她抬起自己的雪花容,勉强挤出一丝妍笑,“明朗,我漂亮吗?”她原本想说:“这衣服好看吗?”可是却脱口而出,她何尝不明白这是有**之间的对话。

    明朗失神地望着她,望着他一心想拥有的女子,多少个日日夜夜,他都是梦里拥着这朵百合花,带着希望睡去。他喉结颤动,压制自己身体的渴望,他不允许任何人亵渎静好,也不允许自己在心里对她占有。她的美带着天使般的脱俗,长睫毛微微颤动,像一圈浓浓的眼影,胶原蛋白满满的小脸上吹弹可怕,特别是那张玫瑰色的粉唇让他忍不住想亲吻,想霸道地占有。

    不知是那位高人说的:所谓坐怀不乱的君子其实都是等待女人主动投怀送抱的色鬼,说到底还是自信心不够。

    当明朗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无声地笑了,他是公认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对静好永远只是呵护,从不来做出半点越矩之事。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压抑感情的痛苦,他想她,无时无刻,他想吻她的脸,用手指穿过她瀑布黑发,为她画眉,拥她入怀,一辈子只守着她一个人,聊聊过去,谈谈愿望,就这样天荒地老,只愿岁月静好,不忘初心。

    这句话的一针见血,让朱明朗认识到自己也是一个色鬼,只是用文雅外衣掩饰的色鬼,无论他再自信,可在静好面前,他永远自信不足,自卑心生。

    “漂亮,静好,无论什么样的衣服穿在你身上都漂亮,你是天外飞仙吗?”明朗的眼神中带着迷惑,带着疑问。

    “有那么夸张吗?还天外飞仙,再修炼几年,可不就是女神了。”明朗诙谐的话语让她一下子乐了。

    “静好,在我眼中,你是最美的,你就是我心中的女神。”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克制在静好的巧笑倩兮中瞬间土崩瓦解,这倾城一笑将他感情的闸门一下子打开了。他大长腿跨上前去,一把将她紧紧地拥在怀中。

    “静好,我爱你,我爱你。”他喘息着对她说,压抑着内心此时翻腾涌上的激情,眼中散发出的柔情蜜意将她团团包围。

    怀中的静好睁大杏目,她能感受他的变化,她本能地想挣脱,可是穿衣显瘦,脱衣露肉的明朗是不会让她逃脱的,他强有力的臂弯紧紧地抱住她,似乎要将她窒息。她感受到自己的心脏骤然在胸腔里不受控制的怦怦直跳,想推开他却被他紧紧抱住。

    “抱住我。”他命令道,将他的霸道淋漓尽致的展现。

    静好一阵头晕目弦,鬼使神差地将细细地胳膊拥上他的劲腰。手抱上的那一刻,明朗的身体像触电一样穿过,一阵颤抖。

    “可以吗?”他沙哑着问。

    “什么可以?”她傻傻地问,明朗的举动让她大感意外、吃惊。

    明朗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吻上她的唇,这粉色的娇唇对他是一种致命的**。那种香甜的味道一下子在他的舌头上消散、像水波一样弥漫开来。从他的吻中传递出来的温柔也源源不断地传递到她的身上。

    他疯狂地吻着,将多年的感情一并融入,这个女子就是他的桃花劫,她在,他生机勃勃,怡然自得,她不在,他萎靡不振,失望困顿。

    这吻冗长,冗长的让静好天旋地转,不能呼吸。

    他松开她,含情地望着她,下一秒,这吻又如排山倒海般扑来。静好将软软的身子依附在他的身上,任凭这吻长得如一个世纪。

    “静好,我爱你,咱们结婚吧!”他眼中的爱意毫不掩饰地流露,他再一次向她表白。

    “明朗,你放开我。”她含糊其词,大脑一片空白,他的一吻彻底打乱了她的思绪,心神涣散。她原本是想离开的,这一吻让她如何开口。

    “静好,给我答案!”他低眸凝神地望着她,静好感觉自己的身体就要化了,这男人是一团火,她再冷的心也会被他捂热。

    “明朗……”她无力地张开嘴。

    “乖,我在。”他在她娇小的耳垂上亲了一口。

    “唔。”她发出丝声,一丝酥麻传上半个脸宠。

    “明朗,别闹。”她羞红了脸,“明朗,给我一周的时间让我考虑好吗?”

    “还是放不下他吗?”明朗眼中的亮光一点点失去,燃烧的火焰慢慢的冷却,他凌厉的眼神看着她,想探寻也不选择自己的理由。

    “我那点不如他?”他声音吵哑。

    静好没有吱声,只是将目光移向餐桌上的百合,记得丁云开说过:“你像百合花一样纯洁。”可是,从现在起,她再也不纯结了。

    “你这个傻女人,你好好看看你面前的这个男人,他比他长得帅,比他有钱,比他事业好,你动动你的脑子想想,嫁给我有什么不好?他就是一个人渣。”他低吼,再也无法控控制他的愤怒。

    “我不允许你这样说他,要不是当年我发生车祸,我们早就结婚了,他是我的初恋。”她推开他,从他的怀抱中逃出,在客厅的沙发后与他相望,这二米多的距离,她是可以逃脱的。

    他瞪着她,她也不甘示弱,他的心在滴血,就像用刀子一下子划过,她的心在赎罪:上天,原谅我吧!都是这衣服惹的祸。

    “笑话,还结婚?你知不知道当年你为什么会出车祸?”他冷笑。

    “为什么?”明朗的话让她哑然,“不是你不小心撞上我的吗?是你把我撞伤的。”她理直气壮地说。

    “是,是我把你撞伤的。”他惨然一笑,“但你为什么会突然冲出来,这不值得追究吗?”

    “为什么?”这点静好倒真没有想过,在她的认知中,这只是一次意外事故,是朱明朗没有看清她,误撞伤了她,这一撞把她撞成脑震荡,直接造成失忆,朱明朗因愧疚,才不得不收留她,照顾她。

    “让你心心念念的未婚夫告诉你吧!从他嘴里获知真相,比我这个外人更可靠。”他泠冷地说,声音像三尺寒冰,让静好止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说完,他直接走进房间,换好衣服,步履生风,怒气冲冲地头也不回地离去。隔着阔大的玻璃,他看到他驾驶着黑色的牧马人绝尘离去。

    “让你心心念念的未婚夫告诉你吧!从他嘴里获知真相,比我这个外人更可靠。”朱明朗的话像一记响雷炸在她的耳边,“难道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她寻思,并拼命回忆,可是她的大脑里除了有一些丁云开植入的记忆,其他一切空白。

    “唉,要是能早些恢复记忆就好了,这样,所有的真相就大白了,我也不用这么苦恼了。”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圣母心泛滥
    看着朱明朗开着黑色的牧马人像旋风一样绝尘离去,从昨天夜里一直守在楼下花园里的丁云开疲惫的桃花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从朱明朗脸上的愠怒,开车不怕死的速度,他已经敏感察觉到他这个情敌在他的小唯那里没有捞到一点好处,由此可以肯定朱明朗的地位远不如他丁云开重要。

    仰头看看苍穹,长长地吸气、吐气,将清晨的新鲜空气像海纳百川般悉数吸收体内。这场战争中,必须速战速绝,要快,要恨,迫不得已可以将生米做成熟饭。

    他握了握拳头,让自己放松,蓝白相间的纯手工定制衬衣,将他修长的身姿显得更加直挺,温润如玉、斯文儒雅,只是眼中藏着一丝不让人察觉的邪气。他整了整衣袖,理了理乌黑的短发,这才捧着玫瑰花稳步走上楼来。他算定,朱明朗短时间内不会回来,只要在这个时间段顺利将小唯带离,一切都水到渠成,晚上开启一瓶干红,在酒精的刺激下,生米轻轻松松就可以做成熟饭。等他把他们的艳照通过快递的方式放到朱明朗面前,他就不信,朱明朗还会有心要他睡过的女人。加上朱明朗的秘书张淼一心想**上位,有她在耳边煽风点火,不怕朱明朗旧情难舍,再加上那个小妖精也不是啥省油的灯,恰当时机恰当的场合给心仪的男人放点猛料,再坐怀不乱的男人也敌不过春药的蚀骨折磨,张淼悲壮献身,又是一对风流的才子佳人啊!

    一切都按计行事。丁云开的嘴角浮现出邪笑,事业上他输一败涂地,爱情上绝不能输,他一定要把他最爱的女人抢回来,让他也尝尝失去爱人的痛苦,风水轮流转,这是他朱明朗应有的下场。

    他自信十足的步入电梯,气质轩昂,目不斜视。随着数字的变化,上升的电梯在心上人居住的楼层停下,他笃定地走出电梯,做出心定气闲的样子,其实内心还是有些不安,额头微微的细汗还是出卖他内心的紧张,只是圆滑的他早已善于将内心真实的情感掩饰起来,神色平静的像一张扑克脸。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打断静好的沉思,她为自己的鲁莽心生内疚,她没有想到明朗会真的生她的气,还决绝离去,脸上写着愤怒。在他离去的那一刻,她想把他追回来,推心置腑的谈一次,能不能做她一辈子的大哥哥?她听到自己的内心有一个声音坚定的回答:不可能,他只是想让她做他的女人,一生一世的妻子。

    “明朗回来了!”她回过神来,欢喜雀悦地跑上前去,紧张又快速地打开防盗门,“明朗,你回来了,这是指纹锁,你不是识别手纹就可以了,怎么按起门铃了,想当绅士吗?”她快速地一口气说完,脸上因兴奋变得通红。

    “小唯,是我,云开。”熟悉的声音钻进耳膜。

    看清那张脸,静好尴尬的要命,曾经犯过的错误第二次再现,第一次是快递小哥,这一次竟然是他。

    “你怎么来了?”静好脱口而出,这丁云开真是从天而降,明朗前脚刚离开,他后脚就到。

    “小唯,我怎么不能来?我的未婚妻在这里,我当然是要接她回家了。”他浓情地说。

    “未婚妻?”看着面前像一片云霞的玫瑰花,静好心醉了。

    “小唯,跟我走吧!这九百九十九朵的玫瑰花是我的诚意,难道还不能打动你的心吗?”他眼神灼灼,就像一团火,要将她融化。

    她愣愣地看着他,认真的端祥着自己的初恋,却狠心地一走三年的男人。

    “不欢迎我进去吗?”

    他的一语惊醒了她,她没有拒绝,将他迎进家门。

    他走了进来,环视四周,格调清新雅致,设计独具匠心,梅兰竹菊四扇屏将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气息刻画的入木三分。只看一眼,丁云开就知道朱明朗是真的浓爱着小唯,这所有的设计都是迎合她的喜好,就连客厅拱形博古架下放置的镶嵌着牡丹的古筝,也是小唯喜欢的牡丹花图案,更别说阳台上的绿萝、兰花等花花草草了,无一不是小唯的心爱之物。他们曾经朝夕相处那么多年的时光,他对她的喜好耳熟能详。朱明朗对小唯真不是一般的疼,而是宠到骨子里。

    他心里突然莫名的心跳,强烈的不安像利箭一样刺来。他无暇欣赏,更无心让自己深陷在大醋缸里,他必须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

    “小唯,嫁给我吧!”他转身面向她,单腿下跪,“999多朵玫瑰就是我对永远不变的心,长长久久,生生世世。”

    静好圣母心再次大发,面对这个失踪三年的男人,她再也恨不起来,只能任期泪水滑落。

    “来,这是我几年前就为你准备好的戒指,原本想早些给你戴上,可是……”他没有往下说,只是深情的望着她,眼中的亮光让静好不忍直视,她信任面前的这个男人,相信他说得每一句话,只因他是自己的初恋。天知道这枚钻戒是他前天才在珠宝行选好的,只为得到她,空手套白狼的把戏他怕演得不逼真,穿帮。

    她早已是泪流满面,将玫瑰花抱在怀中,任他将钻戒戴在那根纤细的手指上,打量着自己那根熠熠生辉的,象征着自己有未婚夫的手指,她开心的笑了,八心八戒的完美切割面将钻石的光泽闪得更加耀眼。她不是一个拜金女,但这一刻,她却心花怒放。

    “小唯,我们赶紧走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催促道。

    “等明朗回来吧!他照顾我三年了,这样走太没礼貌,我们要当面向他道谢!他会祝福我们的。”静好望着他,肯定的说。

    “小唯,你是不舍得他,你的心里放不下他,对吗?”他站直身子,目光如豹子一样凶狠,他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愤怒。

    “云开,做人要厚道,明朗对我不错,这几年,他就像大哥哥一样呵护着我。”静好一字一句地说,心却很疼,眼前的这个男人表现出的霸道让她感动,但真的跟明朗分开,她的心却像针扎的一样。

    “像大哥哥一样呵护着你?”丁云开冷笑一声。

    “你不相信我的话,还是不相信我们之间的清白?”他的反应让她愕然。

    “男人都是吃腥的,他怎么会对你没有非份之想?”丁云开直截了当,他原本想说:“你们之间清白,鬼才相信,恐怕你早就被他睡过了,才这样依依不舍。”

    “云开,请注意你的言词。”静好的脸瞬时变得苍白,她又不是一个傻子,她懂他的意思,虽然说得很委婉。

    看着她苍白的脸,他后悔了,赶紧好言相劝:“小唯,对不起,我只是想早些拥有你,想着咱们分开的三年,一直守在你身边的人是他而不是我,我就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强大,恨自己不能给你提供锦衣玉食,恨自己……”

    “别说了。”恋爱中女人的智商都是负数,这句话用在静好身上再贴切不过了,熟谙女人心事的丁云开又博得这女人一脸的泪水。

    他吻上她的眼,吻去她的泪水,又深情地吻上她的唇,这个冗长的吻霸道深情,**,带着强烈的欲望。他的呼吸变得粗壮,她身子软软的,就要喘不过气来。

    “小唯,咱们现在就走。”将自已身体的**压下,他冷静地推开她,再次催促。

    “去哪?”她颤抖着,紧张激动,这是一个男人给她的家的承诺。

    “上海,我们要定居在上海,永远不回来。”

    “真的?”她依旧不相信,她怕他有一天又会人间蒸发。

    “当然是真的,我们是有过婚约,这辈子,你是我的妻,我是你的夫。”他的眼神足能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揉。

    “小傻瓜,我们走吧!”他微笑着,用手抚过她的长发,喉结无意识地嚅动,吞咽着欲望,这女人让他朝思暮想,他恨不得现在就睡了她。

    “这……”

    “怎么?你还在犹豫吗?你爱上他了吗?”他的眼中盛满了忧伤,不死心地质问。

    “云开,你明知道不是的。”她嗔怪他。

    “那我们现在就走。”他强势逼她,眼中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心中却越来越不安,总觉得麻烦在向他靠近。

    “我给明朗打个电话,做个告别!”

    “小唯,你怎么像个老太太,这么麻烦?”他不满地说。

    “我给他写封短信吧!就几句话。”她小声地说,目光中含着请求,她舍不得让眼前的这个男人生气。

    “好吧!速度快点!”他不耐烦地扯了扯领带,真没想到这个傻白甜这么麻烦,他差一点就失去耐心。

    “不需要。”他话音刚落,一声惊雷从天而降。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圣母心泛滥(2)
    看着她苍白的脸,他后悔了,赶紧好言相劝:“小唯,对不起,我只是想早些拥有你,想着咱们分开的三年,一直守在你身边的人是他而不是我,我就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强大,恨自己不能给你提供锦衣玉食,恨自己……”

    “别说了。”恋爱中女人的智商都是负数,这句话用在静好身上再贴切不过了,熟谙女人心事的丁云开又博得这女人一脸的泪水。

    他吻上她的眼,吻去她的泪水,又深情地吻上她的唇,这个冗长的吻霸道深情,**,带着强烈的欲望。他的呼吸变得粗壮,她身子软软的,就要喘不过气来。

    “小唯,咱们现在就走。”他冷静地推开她,再次催促。

    “去哪?”她颤抖着,紧张激动,这是一个男人给她的家的承诺。

    “上海,我们要定居在上海,永远不回来。”

    “真的?”她依旧不相信,她怕他那一天又会人间蒸发。

    “当然是真的,我们是有过婚约,这辈子,你是我的妻,我是你的夫。”他的眼神足能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揉。

    “小傻瓜,我们走吧!”他微笑着,用手抚过她的长发,喉结无意识地嚅动,吞咽着欲望,这女人让他朝思暮想。

    “这……”

    “怎么?你还在犹豫吗?你爱上他了?”他的眼中盛满了忧伤,不死心地质问。

    “云开,你明知道不是的。”她嗔怪他。

    “那我们现在就走。”他强势逼她,眼中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心中却越来越不安,总觉得麻烦在向他靠近。

    “我给明朗打个电话,做个告别!”

    “小唯,你怎么像个老太太,这么麻烦?”他不满地说。

    “我给他写封短信吧!就几句话。”她小声地说,目光中含着请求,她舍不得让眼前的这个男人生气。

    “好吧!速度快点!”他不耐烦地扯了扯领带,真没想到这个傻白甜这么麻烦,他差一点就失去耐心。

    “不需要。”他话音刚落,一声惊雷从天而降。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等闲变却故人心
    朱明朗向他们走来,神色阴沉,面色愤怒。

    “明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敲门吗?”静好恐慌地迎上去,小心冀冀地问。

    “静好,你糊涂了,这是我们的家,我想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再说了,我的指纹是无法仿制的,有他就够了。”他抬起自己的右食指,微微一笑,他没有想到静好真的会离他而去,只是留下短短的一封信,三言两语就将他和她划出楚汉河界。

    他也只是早回来几分钟而已,站在门口,看他们忘情地表演着爱情,像局面人一样冷静地欣赏剧情的发展,可是心在滴血,愤怒的无法控制。

    “朱总,没想到朱总还是听墙角的嗜好,我丁某今天算是见识了,估计整个房产界没人会有这个荣幸,我真是荣幸备至。”面对走近的明朗,丁云开使出商业战术,首先在言语上打压他的气焰。

    “静好,咱家今天进贼了,你怎么不通知我呀?报警也行,要不是我早回来一步,抓个现形,我最心爱的东西就被贼偷走了。”他压制内心翻江倒海般的怒火,气定神闲地说。

    丁云开眼睛里瞬时冒出了火,皮笑肉不笑地说:“朱总,说话不用这么过份吧?谁是贼?你又丢了什么东西?”

    “静好,我今天早上五点起床准备早餐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贼在咱们楼下来回走动,当时就想报警,说他扰民,后来,想想,抓个现形最好,这样游戏才有意思。”明朗微笑,看向静好的目光平静的如一潭深水。

    静好也凝视着他,想从他的眼中读出他的愤怒,可是没有,这个男人拥有势在必得的气场。

    原来,他早发现了他,一切都在他掌握的范围中,他知道他不会死心,他一定会想办法带走静好,想起他身边的那个内奸,他对她第一次生了厌烦之心,她的心事他何尝不懂,从她往日干练的衣着风格到后来的小清新,她都在刻意模仿,这些举动在暗示着什么,他心明眼亮,只是她不说,他装不知。可是,这次,她等不及了,饥不渴待地搬来救兵,她太小看他了,也低估了静好在他心头的份量,那是无人可憾动的。

    他眸色凝黑,唇边的笑意慢慢收拢敛起,“还不走吗?难不成想到拘留所住上半个月?”他淡淡地看着他,唇边挂着耐人寻味的笑。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丁云开是不会轻易退步的,他“呵呵”两声轻笑,“朱总说得不错,也许在你眼中我是个贼,但也是一个雅贼,因为我来取回我的东西,小唯她原本就是我的女人。”

    “你的女人?领证了吗?民政局又不是吃闲饭的。”他唇边笑意更浓。

    丁云开越来越不淡定,他将话语扔给了静好,“小唯,我们是有婚约的,是你母亲亲手把你交给我,三年前我们就要结婚了……”

    “丁总,三年前就要结婚?那怎么不结了呢?是因为我撞伤静好吗?导致她失忆,才是你们无法结婚的原因吗?”朱明朗冷厉质问,“那我可是千古罪人了,不过,丁总,就算是我撞伤静好,那你去了那里?玩了三年失踪,怎么突然出现了?三年前发生了什么,让静好情绪失控,你失踪的曲折经历是不是今天就该公布于众了?正好,我们三个当事人都在。”

    丁云开的脸上白一阵,红一阵,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朱明朗的出现,他就是他的克星,他恨不得杀了他。

    “云开,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是因为什么才情绪失控的,你怎么会突然离开呢?”静好摇着他的胳膊,目光中含着探寻的渴望,“云开,说出来吧!我也好想知道,这正好可以帮助我找回记忆。”

    良久的沉默,丁云开将手恨恨地捏成拳状。

    “怎么了,怂了?敢作还不敢当?”朱明朗讥笑,“要不要我替你还原现场?”

    “你敢?”他低吼,愤怒地看着他。

    “我有什么不敢的,反正静好今天是铁了心地要跟你走,我就不用那么仁慈了,要揭开你的真面目让这个女人看看,让她看清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虚伪面孔。”他的愤怒完全爆发,无须压制。

    “明朗,事情的前因后果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告诉我。”她走上前去,急切地问,目光中含着无法获知真相的不甘。

    明朗低眸,真想一吐而后快,可是却说不出口,他不想再一次伤害她,一次就撞伤了她,要是再面对一次,静好还不就要疯掉。

    “静好,这件**之事我难以齿口,还是让丁总说吧!”

    静好再一次看向他,“云开,难道你不想让我找回记忆吗?”

    丁云开又不是一个傻子,朱明朗此举意义何在,他怎会不知?他难道会心甘情愿落入圈套?

    他不敢看她的眼神,那眼神对真相面纱的揭开是那样的期望。他咬了咬牙,对朱明朗低吼:“你这是小人行径,不就是仗凭你祖上的功德吗?家境雄厚、根基牢固吗?”

    “丁总,别左顾而言他,我家境是不是雄厚?根基是不是牢固,好像跟男女感情丝毫沾连不上吧!”他语气极淡。

    “怎么会没关系?如果不是这些原因在做祟,你以为我能轻易输给你吗?”丁云开怒视着命中的克星,“就算是我输了,你也不会如此春风得意。”

    “我事业发展如何,不是我家族可以左右的,男人,就应该成就一番事业,就应该挣钱养家,女人只管貌美如花,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的事业都不成功,穷困落魄,他又能给女人什么幸福?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都保证不了,哪来的幸福?”他反问道,“婚姻里不只是有感情,还需要金钱做支撑。”

    丁云开的拳头再次握紧,怒发冲冠,“只要活着,我总有一天比你强!小唯今天我必须带走。”

    “静好,你确定要跟他走吗?你确定他会一心一意地爱着你吗?你确定他能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吗?……”朱明朗一声跟一声的逼问,让静好无从回答。

    “三年了,物是人非,就算是你们曾经相爱,你非他不嫁,他非你不娶,可谁能保证这个人初心依旧呢?”他的悲伤深深地融进话语,让她感受到一种蚀骨的冷。

    她无助地将目光投向云开,嚅动着嘴唇,小声地说:“云开,今天我不能跟你走,我想找会记忆,再权衡我们之间的爱。”

    “什么?小唯,我没有听错吧!我初心不改,可是你却……”他的眼中含着绝望,要多绝望就有多绝望。

    “我不是不想跟你走,只是我对我们相处的过往没有记忆,我想再等等。”她肯定地对他说。

    朱明朗悬在半空的心一下子放下了,春光明媚。丁云开愣愣地看她,此时,她的拒绝再一次证明他又输了。

    “小唯,我不忘初心,我也希望你能信守承诺。”说完,他一步步后退,转身离去。

    目送他离去,静好的泪无声的落下,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后悔刚才的决定。

    明朗关上门,走进洗手间,拧出白色的棉质毛巾,“别哭了,再哭就变丑了。”他力度极轻地用毛巾擦拭着她的脸,温热的毛巾覆盖着她的脸,她终于哭出声来,小声抽泣。

    明朗将她一把抱在怀中,心疼地说:“哭吧!大声地哭出来,别憋着,对身体不好!”

    静好小声抽泣,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明朗,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一开始遇见的不是你?”她一边哭一边问。

    他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没事了,乖,一切都过去了。”

    许久,她才安静下来,抬起那双红肿的眼睛,“对不起。”她轻轻地吐出这几个字。

    “来,跟我到房间躺一会,睡一觉就忘记了。”他扶着她,走进她的房间,体贴地放好枕头,让她躺好,并为她盖上淡紫色的蚕丝被子。

    “静好,我知道你忘不了曾经的那段感情,我不强迫你,等你恢复记忆再做决定吧!如果记忆恢复后,你还是选择他,我决不拦你。”他吃力地说完这几句话,内心像刀割一样疼。

    “谢谢你,明朗!”她将头蒙在被子里,再一次无声的流泪。

    “静好,想吃什么?我去做。”隔着被子,他抱了抱她,低声询问,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

    “什么都行,你做的我都爱吃。”

    听到静好的声音从被子下面传来,他会心地笑了,“你做的我都爱吃”这话他最爱听。刚出炉的芝士面包、披萨、味道清淡但够味的时令小菜,燕麦豆浆,这顿午餐虽然简单但极合静好的胃口,朱明朗眼中也藏着深深的笑意和满足,静好自喻:自己是一个不吃货,压力越大越要吃好,心情不好更要吃,只有通过吃才能化解快。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故伎重演的女人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永远是一个活色生香的交易场所,是***的衍生地,是见不得光的灰色地带。衣着时尚的单身男女、渴望采一朵野花的中年男士、被丈夫冷落的寂寞富婆、靠裙带关系发迹的小白脸,形形色色,心怀鬼胎,用一双精明世故的眼睛打量着周围的人流。    

    这是一个充满情趣的“午夜时分”地下酒吧,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只要你需要,店员就会为你送上细致周到的服务。**的音乐,酒精的刺激、身体的**,给前来**作乐的顾客充足的**理由。似乎不发生点什么,就对不起它的名字——午夜时分,**、充满欲望。

    丁云开从朱明朗处出来后,就一直留恋于此。借酒浇愁,这原本是他的初衷,可是喝着喝着,这初衷就变了模样。高脚杯中的褐红色的液体就化作一个女人的脸,她和另一个黄白色头发的男人纠缠在一起,像蛇一样缠绕着,两条腿还做出高难度的瑜珈动作。

    “Dera MR Qiao,I IOVEYOU。”她的声音妖媚至极,像蛇一样钻进男人的耳膜,男人无法控制地低吼,回报她更热烈激情的吻。大腹便便,脂肪度密集的白色球体更紧地贴合着她。这是一个体格雄壮魁梧的美国男人,虽然五十有余,肥胖,但丝毫不影响他将一个女人高高举起,直立**的糅合。

    “花,你真是一个尤物,奔放,热烈,床上功夫也是一极棒,看来,我这次中国之行是来对了,事业佳人两不误。”他操着生硬不流利的口音说着中国话,眼中的欲望揭然若揭。

    “乔,我爱你,我是真心的爱你,如果不是爱你,你知道,我是不会跟你**的,我很传统的。”她做出一往情深状。

    “花,我相信,我不会亏待你的,我一定会好好地满足你。”说着,男人一把将她放在阔大的席梦丝床上,粗暴热烈的猛地进入女人的身体。

    “丝……”床上的女人忍不住一记吃疼,虽然她经久沙场,可物种差异还是带给她短暂疼感,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她便发出肆意的**,看男人满脸的欲望、欣喜,像孩子一样吸吮着她胸前的浑圆,一副怎么吃也无法满足的贪婪,她无声地笑了。为了爬上他的床,她可是费尽了心事,用了三个月的时间,除了工作上的细心,对他细致入微的关怀,适可而止的仰慕,若有若无的性暗示,花雨倩故伎重演,在和丁云开**两年后,迅速爬上中国方董事长美国人乔恩的床,他是一个50岁的老头,但保养有道,看上去也就四十岁的样子,他是一年前由美国的总公司派遣上海任命的。

    想到自己能通过这个男人换取绿卡,跟他结婚,定居美国,花雨倩感到自己这床爬得超值。只要让这个男人离不开自己,他还不是悉听她命,一切都是她说了算。

    她发出更销魂,更挑逗的浪声,做出更放荡的姿势。果然,男人的眼中更是惊喜的放光。

    “花,我爱死你了。”他低吼,更卖力地疯狂,肉唇更是吸上她的红唇。

    “唔!”她使出浑身懈术高手段、高技巧的迎合,牵引!

    ……

    “老公,你真是太历害了。”花雨倩钻在男人的怀中,甜蜜的说道,这一通云雨弄得她浑身都是酸疼,今天是别想下床了,可整个身体都是说不出来的舒服,这个男人一次次带着她飞上云端,足足有两个钟头,这在她丰富的性经验中还是第一次,丁云开加上前戏,后序最多也一个半小时,实战就40分钟,可这个男人光实战就两个钟头,想到这里,她的身体又是一阵酥麻!该给丁云开挑明了。她和这个男人**都半年多了,不能让他一直蒙在鼓里,是时候让他死心了,这样,她去美国也就无后顾之忧了。

    “宝贝,我也爱你,你那里就是一个神仙洞,我愿意死在里面。”男人蓝色的眼眸中依旧欲望不熄。

    “说什么呢!什么死不死的,多不吉利。”她的小手握上他的嘴,一把伏上他宽厚的胸膛,胸部的肉感让男人忍不住再次低吼,眼神更是舍不得移开,“老公,雨倩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心是你的,人是你的,你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来享受。”她脸色羞红,说完,主动吻上他的唇,小舌肆意滑动。她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果不其然,第二轮实战再次上演。

    ……

    “贱人。”丁云开一把将手中的红酒吞下,恨恨地骂道,这是花雨倩拿给他的。她借口加班,失踪一夜后,第二天中午回到家中,提出分手,拿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他苦苦挽留,问为什么?他当年是为了她才离开北京的,他们的感情不能说没了就没了,说分手就分手了。

    这个女人不屑一顾的冷笑:“云开,我们好合好散,我爱上乔恩了,我要嫁给他。”

    乔恩,他怎会不知,他的顶头上司——公司董事长,上海房产界响当当的人物。

    “你就是一个贱人!”他骂道。

    “是,我就是一个靠出卖身体的女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你丁云开也不是啥好东西,要不当年也不会被我迷的神魂颠倒……”花雨倩格格的笑着,“明明就要跟女主播伉俪情深,就要双宿双飞了,还不是劈腿了……”

    “滚!”他恶恨恨地骂道,恨不得划花她那张妖媚的脸,可终究是下不去手,只是握紧拳头,眼中的怒火凶凶燃烧,“花雨倩,你真他妈的不是东西,去年三月份你狠心打掉我们的孩子,是处心积虑的吧!说什么为了事业,再奋斗几年,冠冕堂皇的理由,原来都是假的,只是方便你爬上外国佬的床。”

    “不错,你尽管骂吧!你自已说说,到上海两年多了,你拥有自己的公司吗?你买上别墅了吗?到实来还不是一个无名设计师,而我呢!有得是年轻的光鲜,傲人的资本,何苦要委屈自己呢!”她翘起兰花指,抽出一支烟,一边吸一边冷冷地说。

    “你就是一个绿茶婊!人尽可夫。”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过去,一把掐住她的喉咙,“去死吧!”。

    他一点点加深力度,地板上的女人手脚并用的反抗着,眼看着女人反抗渐弱,他一把松开了手,一屁股坐到地板上。

    从鬼门关上走一圈的花雨倩再次获得新生,她大口地吸着空气,这个男人太可怕了。她狼狈地从地板上爬起来,惊魂未定地打开门,这个地方她一分钟都不愿意多呆,面前的这个男人她一看到就像是吃了一个苍蝇那样难受。

    “从此以后我们两不相欠。”她冷冷地说,语气高傲,“如果你愿意留在公司,我会在乔恩面前替你说好话,让他提拔你……”

    “滚,我不需要靠**的身体吃软饭。”他拿起茶几上的紫砂茶杯向她使命砸去。

    花雨倩侧身向门外跑去,随手拉上门,只听见“砰”的一声响,茶杯碎了一地。

    “神经病,有种你就离开公司,离开上海,咱们这辈子永远都不相见。”隔着房门,花雨倩毫不留情的甩下这句话,踩着九寸高的恨天高噔噔地离去,将他男人的尊严踩在脚下.

    “绿茶婊!”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恨恨地骂道。拿起女人留下的光盘想扔到垃圾箱去,可转念一想,“欣赏三级片也不错。”

    他将光盘塞进CD,用冷净的眼光看这个女人与肥胖男人的肉搏战,手不由自主地捏在一起,这个女人要多**就有多**,可偏偏长着一张清纯玉女型的脸,想起这个女人在他身下**的同时,转身与另一个男人翻云覆雨,他突然有一种翻江倒海般的恶心,冲进卫生间吐了起来,直吐得胃里没有一点东西,浑身发软。“这女人真他妈的肮脏!”

    翌日,他辞职了,他压根不想再看到那个女人和那个男人,他怕自己有一天会失去控制杀了这对狗男女。就这样离开,时光的渡光,他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荒唐一梦。

    他没有急着找工作,上海不是他的久留之地,二个月来,他一直留恋在一个名叫“野玫瑰”的酒吧!酒吧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时尚的衣着,明媚而不妖艳的妆,大波浪的卷发,让她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由于丁云开常来,一来二去就熟悉起来,她会在他微醉时送上一杯葛花茶解酒,也会劝他少喝点,把他点的白酒换成咖啡。他有时故作愠怒,她却视而不见,只是将目光时不时停留在他的身上,当他捕捉到她的目光中,她就像小女孩一样红着脸低下头,不去看。

    他小她五岁,直呼她“小玉”,她也不客气,直接叫他“云开”,似乎注定要发生点什么,就冲着野玫瑰的名字。**在两人之间流转,终于在一个安静的雨夜,他们任期感情的渲泄,醉倒温柔乡中。

    第二天,面对高悬的红日,芙蓉帐内**苦短。

    “玉儿,我们?”他略有迟缓。

    她抱着他,吻着他英气逼人的脸,用极**的语气说:“云开,我爱你,我也舍不得你,他明天就要从英国回来了,我们只能结束!”她的目光中含着太多的依依不舍。

    “玉儿……”他凝视着她白滑如脂的皮肤,再次将薄唇一点点吻过她的每一寸皮肤,在女人的低低的求饶声中,开始早晨**的美好,这是他们的开始,也是他们的结束。***总是会猝不及防的某一个场合,某一个特殊的时段,电光石火般上演。

    从酒吧出来后,他径直回到家中,为自己今后的去向做规划。上海他不愿意再呆下去,只有去北京了,京城繁华之地,他熟门熟路,找一份安定的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

    当“北京”忽的一下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时,一个女孩的笑容也倏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像全息影像,活脱脱的站在他面前。

    “小唯,小唯……”他一声声叫着,今天的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此时,才更深切地体会到失去的珍贵,在他的生命中,他只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她,一个是弃她而去的花雨倩。前者是他对不起她,后者是她背叛他。

    他突然想起前两个月前的一个夜里,他的前秘书张淼在QQ上给他发来的信息,旁侧敲击地向他打听一个人,说一个女孩长得跟他的女友长得非常神似,她本来上前打招呼,可是怕认错,就忍住了。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撞衫可能,可撞脸的机率实在太小了,信末,她感叹道。并发来女孩的侧面照。

    照片明显是**,有些模糊,但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他的唇边浮现出若有若无的微笑,张淼不愧是张淼啊!精明如故啊!明知道她和她就是一个人,还故意来让他亲口承认。他从这封信中,还是敏感地捕捉到醋意。隔前冰冷的电脑屏幕,没有情感的文字,他还是看到张淼脸上的愤怒。

    “这个女人啊!处心积虑,小唯怎会有她一半的心计?”他自言自语,莫名地为她担心。

    良久,他回复如下:“是在朱明朗总设计师家遇见的吧!她就是小唯,我的前未婚妻,你没有认错,拜托你照顾她,不要为难她。”

    他让她照顾她,是害怕小唯吃亏,看似恳求,其实绵里藏刀,如果朱明朗真的视小唯如宝,任何人都伤害不了,如果只是尔尔,那张淼就会很快如意得逞,撬墙角的本事对她这个职场白骨精来说易如反掌。

    此时,他迫切地想知道小唯的一切信息,特别是情感,是否单身?就算是有婚约,只要她没有领证,他就有足够的信心夺回她。

    打开QQ,她果然在线。于是他发送:“张淼,她还好吗?”

    “谁?”她故意装糊涂,吊足他的胃口。

    “小唯。”

    “她挺好的,前一阵子,单位传言说,她和朱总马上就要举行订婚仪式了,可是后来又不了子之了,员工们私下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朱总看不上她,灰姑娘不可能变成白雪公主,有人说是女主播旧情难忘。”

    丁云开开心的笑了,多日的阴诲一扫而光,他只要知道她未嫁就行。

    下面的聊天更是一顺到底。张淼给他提供了小唯的地址、楼层、门牌号,还告诉他明天她和朱明朗就要到上海出差,机会全靠他把握了。

    第二天,张淼在会议间隙,秘密约了丁云开,乔装打扮后在酒店对面的咖啡厅见面,一切算计正式上演。
正文 第三十八章 终究是梦难圆
    为了成功赢回陈小唯,三天来,丁云开做足了功课,无论是衣着还是约会地点、偶遇的时间都经过精巧的计算,连失败的机率、成功的机率是百分之多少也经过推测。可最后还是败走麦城。

    “怎么?借酒消悉愁啊!”清脆含着冷意的声音传来,一个苗条骨感的身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他抬眸,冷冷地看着她,怒气横生。

    “你不是说至少四天才能回来吗?怎么三天就回来了?我差一点就带走小唯了!”他紧紧地握着酒杯,咬着牙恨恨地说。

    “你以为我想吗?我恨不得拖着明朗一辈子不回来北京,可是,我找出很多理由愣是拦不住他,看来女主播手段高得很啊!”张淼意味深长地拉着语调说,“不仅你丁总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朱总也难逃其中啊!真是祸水。”

    “不准你这样诽谤她。”小唯是自己心爱的女人,丁云开绝不允许外人对她言语的轻薄。

    “哈哈,到了今天,你还这样护着她,你的白莲花恐怕早就被朱明朗采过了,床上功夫十分了得,要不你会念念不忘?三年了,还是抛弃花雨倩,再来旧情复演,够重口味,够狗血了。”她嗤声讥笑。

    “张淼,注意你的言辞,我不准你这样说她。”他厉声呵斥,黑黑的眉毛纠结在眉心,愤怒的眼神就像是要迸射出火一样,手掌紧紧地握成拳状。

    张淼一滞,被他的语气吓了一大跳,她捕捉到的信息是,如果她再说陈小唯半句讽刺、挖苦、不敬的话,丁云开不会再容忍下去,她本该识相地闭嘴,但还是语重心长地想继续劝说,总之,在她的心上,陈小唯是绝对配不上朱明朗的,她就是一个贱货。同理,她也看不得任何人对她有半丝的维护。

    “丁总,让我怎么说你呢?绿帽子都戴的满天飞了,你还把她当成宝,她就是一个绿茶婊……”张淼来了一句标准的国骂。

    话音未落,“啪”的一声,白净的瓜子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

    “你打我?”

    “你不该打吗?我说过,是我背叛小唯,不是她背弃我,她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比你这朵白莲花强多了,当年,你爬我的床没爬上,现在又想爬朱明朗的床,可惜,朱明朗看不上你。”

    “够了。”她冷冷地打断他的话,心事一下子被戳穿,她难堪到了极点,“是,我是想灰姑娘变成白雪公主,你话说得太早了,时间还长,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倒是你,煮熟的鸭子恐怕又要飞了。”说完,踩着恨天高摆着性感步,款款离去,身后收获一阵惊艳的目光。

    “这女人,够味,真他妈的现在就想上了她。”他听到不远处一个粗俗的男人爆粗口。

    “张哥,要不,现在就上,那身材,那大腿,那**,****啊!想想这身上就火急火撩的,小弟我忍不住啊!跟这女人贴身肉博,肯定爽极了。”一个体态偏瘦,染着黄头发的男人,叼着烟嘴**。

    “哈哈哈”**声传来。

    “老弟,没事,一会哥给你找个雏,包你满意,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那谢谢张哥了。”

    ……

    食色,性也,他也不是啥好东西。丁云开站了起来,结帐离开酒吧!被风一吹,醉糊糊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不好。

    “我不会认输的,朱明朗,你等着。”他暗暗地下定决心。

    春日明媚,鸟声婉转,我家大门也常常打开。新的一天,明朗陪静好在楼下的花园散步,欣赏大好的春光。她的手被明朗的大手紧紧地包裹,明明觉得别扭,但心里还是踏实。他的眼中含着化不开的宠溺,低眸看向她的时候就像是一团水一样将她淹没,他会环着她的腰,给她足够的自由,在爱的海洋里恣意徜徉。

    “静好,《凤穿牡丹》是不是早就绣好了?”他笑着笃定地问,俊朗的脸上写满春风扑面的得意。

    “啊?”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真是扫兴啊!静好原本兴致高盎一下子落下几滴冷汗。

    “你这绣娘当得可真不够格啊!绣了三年了,还是没绣完,这要是……”

    “什么三年,明明才两年半。”静好抢白,“这两天就好了。”

    “真的。”听她一言,明朗的脸上大写着惊喜,“你确定?”

    面对他的不相信,静好盯着他的眼睛说:“我确定,两天后交货。”

    “不错呀!绣功长进了。”他上下打量着她,更是将她的瘦手握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这双手就是好样的,不仅字也得好,刺绣水平也高,我今后一定要百倍千倍的呵护。”说完,情不自禁地在她的右手上使劲地亲了一口,恋恋不舍地移开。

    “明朗,你干什么呀!让人看见!”她急急地抽出手,脸色绯红,就像东方的朝霞,落在他的眼中就是凤穿牡丹的倾国倾城。

    “回家,该吃早餐了!你爱喝的五谷豆浆应该也磨好了。”不忍再打趣她,他牵着她的手向家走去,她没有反抗,任他牵着,像小狗一样温顺地跟着他。

    果不其然,九阳豆浆机正冒着熟透的香气,在食物的芳香中,二人开心地吃着早餐。静好的吃相就是中规中距,即不淑女也不野蛮,而明朗的吃相就不同了,虽然速度快,但贵气十足,他用餐的时候,静好就想画一副画,时时欣赏。

    “你怎么不吃?一直盯着我看。”他明明在低头吃饭,可是头顶像是长了眼睛。

    “没有,我哪有,你少自恋了。”她否认,脸上像着了火一样。

    “豆浆都凉了,我再去给你盛热的。”他睨了她一眼,站了起来,走进厨房,端过来热气腾腾的一碗,“赶紧喝吧!以后有的是机会,不要乎这一时。”他拉长语气,意味深长。

    这一句,更是让静好无地自容,再也不敢随意带着审视的目光偷偷打量,快速地喝完豆浆,像兔子一样逃开。

    “静好,红豆面包还没吃呢?”

    “我吃好了。”

    几步跨进卧室,她紧紧在靠在门上,右手握着怦怦直跳的心脏,“妈呀!我这是怎么了?难不成我真的爱上他了。”她被脑子里蹦出的这句话吓坏了。

    “不可能,我和云开是有婚约的,我不能背叛自己的爱情。”她再次下定决心。

    这时,她听到流水的声音,不用看,就知道是明朗在收拾餐具。几分钟后,明朗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静好,我去上班了,你不出来送送我?”

    “不送了,我正在换衣服呢!”她隔着门,干脆利落地拒绝,还不忘附带上欲盖弥章的借口。

    客厅的明朗开心地笑了,眉宇间都写满桃花。“那好,我上班去了,你就穿那条紫色长裙,我回来后要第一时间看到。”他强调,语气中尽是甜浓蜜意。

    “知道了,你快走吧!要不就迟到了。”她催促道,心里更是像小鹿一样蹦蹦跳跳,手心都冒出了一层薄汗。

    “好,我这就走了,别忘记《凤穿牡丹》,这两天就在家里乖乖地绣,什么时候绣好什么时候再出门。”他再次不忘提醒。

    “知道了,你怎么这样婆婆妈妈的,我一定会绣好的。”

    他无声地笑了,静好用这样的回答无疑是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画地为牢的滋味也不好受。
正文 第三十九章 见于不见,我就在那里
    带着满腹的开心,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房门,驾车离去,打开音响,放着舒缓的音乐,最爱的歌曲“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听听音乐聊聊愿望,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谢谢你带我找到天堂………”再次穿入耳膜,让他唇角的笑意更浓。多少个日夜,无论是情感的困惑,还是静好的无情拒绝,亦或是她偶尔的体贴,无论是心情愉悦,还是烦闷,亦或是无力的疲惫,除了这首歌,还有《见于不见》,陪着他洗去一路的风尘,让他一次次重整旗鼓,所向披靡,无论是面对丁云开,还是更多静好的爱慕者,他都可以做到战无不胜,他用足够的时间和耐心陪着她,跨越一个个情敌设置的屏障,攀上人生的顶峰,他能做到,不是相信,而是必须。

    他喜欢在轻柔地音乐声中,听静好空灵的声音给他朗诵《见到不见》。这样的场景总是在周末的晚上出现,刚开始的时候,静好还有些抗拒,说太肉麻,她读不出来,他就说她的声音好听,天生就是当播音员的料,不去做播音就是埋没了,架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永无休止的赞扬、满眼的期待,她到底是心慈面善,实在不忍心拒绝,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一次、两次……反反复复,到习以为常,这首诗她都读了两年的时光,闭上眼睛都可以默写下来了,读臭了。可明朗从没有厌倦过。静好不止一次地提议,要不换成泰戈尔的《飞鸟集》,或者顾城的、汪国真的、徐志摩的,她一周换一首,读给他听。他二话不说,两个字拒绝,“不行”,这首诗他要听一辈子,只要他活着。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要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要你手里,不舍不弃;

    来我怀里,

    或,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往往静好尾音落下,他流利的英文就接着翻译了出来。

    It does not matter if you see me or not,

    I’m right there,

    With no emotions;

    It does not matter if you miss me or not,

    The feeling is right there,

    and it is n’t going any where;

    It doesn’t mateer if you love me or not,

    Love is right there,

    and it’s not going change;

    It doesn’t mateer if you are with mo or not,

    My hand is in your hand,

    and I’m not going to let you go

    Let me embrale you or,

    Let me live in your heart to eternity.

    Love in silenle,

    joy with calmness .

    标准的英式发音,磁性的声音,让静好叹为观之,到最后演变成二人之间交流的享受。

    朱明朗的唇角笑意更浓,这个傻女孩,他恨不得掏出心来让她看看,掏心掏肺的对她好,为了让她爱上他,他生活上对她百般呵护的同时,思想上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

    刚刚走进办公室,张淼就抱着一堆文件礼貌地敲门,经过他的允许后才走了进来。得体的职业装、精致的妆容,无可挑剔的身材,这个女人不愧是行业内排上名的十大秘书之花的佼佼者。

    “朱总,这是昨天您安排做的企划书,请审查!这是明天高层论证会的讲话稿,您看一下是否合你的意?”隔着大大的办公桌,她含腰45度,不卑不亢。其实内心忐忑不安。

    他没有为难她,认真地审核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朱总,工作上还需要什么安排吗?”她不死心地问,以往,每天上班,他都会就今天的工作安排进行再次交待,唯恐出差错。

    “张秘书,你办事我放心。”他没有看她,一边看着手中的文件,一边淡淡地说,“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就好,别的事无需操心!”

    在她退步离去时,他冷冷地说。

    张淼恍然当头一棒,原来他知道了!她的眼中蒙上雾气,挺着直直的身子离去,原以为还有很长时间的博弈,可没想到刚开始就输了。他虽然没有明说,但精明如她,岂会听不懂弦外之音。

    在办公室坐定后,心里百般滋味,透过玻璃窗,她贪婪地看着他俊朗的身姿,就像是一尊雕像,是那样的完美,那样的摄人心魄。她多么想抱住他,据为已有,想嫁给他,给他生一个她和他的孩子。他的怀抱一定很温暖,他的气息一定很诱人,他的目光一定很深情,他的身材一定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般性感。可是这个男人为什么不属于她?为什么偏偏是那个朝三暮四的女主播?要胸没胸,要臀没臀,除了骨感,皮肤白净、长相清纯之外,没什么特别之处。那像自己,S形身材凸凹有致,多少男人都眼巴巴地垂涎着,满肚子坏水。

    可是,偏偏这个男人,除了工作之外,目光中全然无她。“明朗,我一定要得到你,哪怕一次,做你一次的女人我也愿意。”她凄然地笑着,小声地说,她感到自己的身体有一股燥热,像被掏空了一样。

    手机震动的声音打断自己的神思,“臭东西!”看着手机来电显示上的名字,她恨恨地骂着,活见鬼了,这个男人还真追到北京了。她本来不想接起,可一想到大尺度的床戏照片还在他那里,这男人,她得罪不起,毕竟名声对她太重要了。

    “喂,有事吗?”她甜甜地问。

    “怎么这么晚才接电话?”他不悦。

    “刚才在开会,这不,偷偷溜出来接你的电话了!”她撒起慌来不眨眼睛,见风使舵是她生存的法宝。

    “这还差不多,刚才错怪你了,”他的声音一下子充满温情,“我来北京了,刚到,就住在你公司对面的酒店802房间,你下班后就过来吧!咱们一起用餐。”

    “好!”张淼同意了,也由不得她不同意,她就是搁在案板上的一条鱼,只能任尔宰割。

    “去死吧!色鬼!张铭朗,你这个王八蛋!”挂断电话,她在肚子里恶狠狠地骂上千百遍。

    下班后,张淼在洗手间精心地补了妆,脱下职业工装,换上一条性感的鱼尾长裙,戴上宽边墨镜,这才向酒店走去。

    也就是几分钟的路程,她就站在802房间的门前,听到敲门声,屋里人快速地拉开门,一把将她拉了进来,使劲抱在怀中,“女人,想死我了。”粗鲁的声音中掩饰不住的兴奋。

    “铭朗,我也是!”前一分钟还冷冰冰的她一下子柔情似水,就像一只粘人的猫,妩媚勾人。她伸出细长的胳膊,攀上他的脖,忘情地回应着他的吻。

    “就知道你想我,这不,公司的工作一安排好,我就急忙赶了过来,喂饱你!”

    两人的衣物瞬间落了一地,室内春光一片。她闭上眼睛,把身上的男人想成她一心想得到的男人,越想越是情动,越是极力地配合,曲尽承欢。

    “女人,让我如何舍得你!”事毕,他埋在她高耸的**间,呓语。

    她没有回答,心里盘算着如何拿到床戏录相带,可是时机未到,先伺候好这个男人再说,性奴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她悲哀地想,恨不得将身上的男人一脚踹下床。
正文 第四十章 借助高科技欲盖弥彰
    朱明朗下班回到家中,一边换鞋一边唤着静好的名字。

    “静好,静好……”

    没有人回应,只见《凤穿牡丹》的绣片扔在沙发上,他立即感到不妙,静好走了!他的直觉告诉他,他到底是高估了自己在她心中的份量。

    他的脸上浮现出苦笑,缓缓地来到沙发前,弯腰将绣片捧在手中,就像是捧着一块稀世珍宝,绣片即将完工,怪不得静好能夸下海口,两天交货,果真是精美夺目,这半成品依然掩饰不了它摄人心魄的美。

    “静好,你真行,你到底是辜负了我!”他喃喃地说,不用猜,他就知道带走她的是他。

    “丁云开,你这阴魂不散的家伙!”他狠狠地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拨通静好的手机,无人接听,他的眉毛拧成一团,直接走出房间,一遍遍地拨打,他在心中祈祷,“静好,一定要接起,一定要接。”

    军区医院的门口,静好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她看向身边的丁云开,“云开,你不是说要帮我找回记忆的吗?怎么来医院了?”

    “小唯,听话,这是目前世界上找回记忆最好的方法——催眠,只是在医生的引导下,就能找回失去的记忆。”他柔柔的笑,“关于我们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那是我们的爱情!”

    “我们的爱情?”她的眼中也写满惊喜,爱情多么伟大的字眼,令人膜拜,更令她向往的是她的记忆。

    丁云开牵着她的手,凝视的目光写着深不可测的柔情,她虽然向往但还是有些紧张。他一把将她抱在怀中,吻上她的唇,尔后松开,“听话,乖,我们重头开始。”

    她的眼睛笑成了月牙,似乎看到爱情的幸福女神在向她招手。“嗯!”她使劲地点了点头,她相信面前的这个男人。

    手机突然想起,专属铃声音告诉她对方是谁。她看向他,他也看向她,他知道是谁!除了他还能有谁。

    “小唯,不要接,我跟医生约好了,一点钟准时给你做。”

    她看向手机,心里莫名的紧张,接还是不接,犹豫数秒,她还是接了起来。丁云开的眼中一下子由失神变成绝望。

    “静好,你在哪里?”他失常的声线让她心里生出痛楚,“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去接你。”

    “我……”她看向云开,只见云开向她摇摇头,她懂他的意思。“我,我在医院,身体有些不舒服,一会就回去。”她结结巴巴地表达清自己意思。

    “那家医院?我已经从家里出来了,等着我,我马上到,我到了之后,咱们再去看医生。”

    “不用了,我一个人能行,就是有一点头疼。”她找借口唐塞,就是不说医院的名字。

    “爸爸,军区医院好大呀!这儿的医生肯定能治好我的病。”一声清脆的女孩童声传来,朱明朗的电话也嘎然而断。

    “断了?”静好望着电话,嗫嗫地说。

    “小唯,快一点,医生还有其他病人呢?”丁云开的心里就像堵了一块棉布,喘不过气来,该死,真他妈的不顺。他暗暗骂道。

    朱明朗驾驶着牧马人飞一般地驶向军区医院,一边开车,一边拔打着电话。“张叔叔,我是明朗。”

    “明朗啊!你这小子今天咋想起我了?”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刚刚走进治疗室,电话就响起,他示意助手先停下,明朗可是他的侄子,他和他的父亲可是拜把子兄弟,好的可以共穿一条裤子。

    “张叔叔,静好可能去您那里做催眠,你先拖着不给做,我十分钟就到,具体原因,我以后会给您说。”

    “好吧!”明朗这小子办事自然有他的道理,他这个做叔叔的这个人情还是要给的。

    “病人到了吗?”挂断电话,他问助手。

    “张医生,已经到了,可以开始了。”

    “先缓缓吧!我需要再准备一下。”他在脑子想“静好”这个名字,似乎下午没人用这个名字挂号,“小李,你查一下,挂号单上有静好这个名字吗?”

    “没有,下午只有一个人挂号,名字叫小唯,现在就在治疗室。”

    “张医生,可以开始了吗?”丁云开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将内心的焦虑恰到好处地掩藏。

    “可以了,但在催眠之前,我还是想了解一下病人的基本情况,病人是怎样失去记忆的呢?”

    “张医生,上午的时候,我就跟你详细说过病人的情况,她是出于一场意外,车祸,失去记忆。”

    “噢,看来我是老了,脑子不中用了。”张医生自黑。

    “哪有,张医生这是负责,仁医宅心。”

    “小李,请病人躺在催眠椅上,我们马上开始。”算了一下时间,时间又过去了五分钟。

    “张医生,催眠的时候别忘了引导她,我是她的未婚夫。”他再次恳求。

    张医生审视他一眼,“催眠只是一种找回记忆的方式,只要找回失去的记忆,她自然就会记得走过她生命中的人,当然知道她的未婚夫是谁。”

    张医生的话无疑是给他浇了两桶冷水,上午说好的,在催眠中引导病人,让她找回自己的感情,让她知道自己的未婚夫是丁云开,是丁云开一直在她身边照顾她,不离不弃。可是现在,张医生的话中似乎在暗指着什么。

    “小唯,准备好了吗?”助手把仪器的磁片贴在她的手、脚、后背、胸口等部位,测试她的心跳、血压、脉搏一切正常后,再次询问。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医生,我准备好了。”

    “静好,不要做。”熟悉磁性的声音从天而降,话音落闭,冶疗室的门被一把拉开。

    “明朗,你怎么来了?”她急忙坐了起来。

    “丁云开,你这个王八蛋。”他一拳打在他的脸上,眼镜碎在地上,“你伤她伤的还不够吗?”他低吼。

    丁云开的脸上变得一片煞白,嘴角淌着血,乌青一片,“姓朱的,她本来就是我的。”

    “什么是你的?静好是一件物品吗?贴有你的标签吗?她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她也有感情,她的心也会痛,当年,你伤她的时候,你想到她的心会痛吗?”

    一席话说得丁云开耷拉下脑袋。

    “明朗,你错怪云开了,他只是想帮我找回记忆而已。”静好被突如其来的局面吓了一跳,回过神下,拔下磁片,跳下冶疗椅,走到明朗身边,她第一次看到他发这么大的火,还动手打人,真是莫明其妙。

    “云开,对不住啊!明朗今天心情不好,打伤你了,我替她向你道歉。”她从坤包中拿出湿巾轻轻擦去他嘴边的血渍,“要不到医疗室包扎一下。”

    “没事,小唯,跟我走吧!”他抓住她的手,恳求地说,目光哀怜。

    “放开她的手,你配吗?别忘了你的手有多脏。”朱明朗一把将静好拉了过来,“我不否认,催眠能帮助静好找回记忆,但同样能帮她记住耻辱的一幕,有辱三观的事,我不希望再上演,她受一次伤就够了。”他冷厉地说。“静好,我们走。”

    言毕,拉着她的手离开。

    “小唯……”他像困兽一样嘶吼,可是小唯的脚步只是停顿了一下,还是被明朗使劲地拉着离去。

    丁云开的眼泪流了下来,今日,他再次失败,为他昔日的龌龊、风流买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对他而言难道只是黄粱一梦吗?他悻然离去。

    原本晴朗的天气转眼间乌云密布,狂风大作,倾盆大雨瀑天而降,站在雨地里,他任期风吹雨打,任期泪水横流,只愿能洗清曾经的烙印。

    车子里静谥的如寂静的夜晚,静好坐在副驾驶位上,将身子紧紧地贴着座椅,眼睛的余光时不时扫过明朗的脸。他脸色看上去很平静,不是阴云密布,不是云淡风清,但静好却能感觉到平静下面的暗潮汹涌。他生气了,为她的离去,为她的不守承诺。她轻轻地咬着指头上的指甲,不知道该如何打破这死一般的寂静。她侧眸,看到他微薄的嘴唇紧紧地闭着,目光直视前方,冷厉。

    “我,我……我真的只是想找回丢失的记忆。”她无力地说。

    “我知道。”他简洁的回应。

    “你很生气?”她试探性地问,问过之后,就发现这个问题真是超级白痴、弱智。

    “是。”他直截了当、干脆利落地承认。

    她没有再问,车厢里再次陷入寂静,车外,大雨倾盆。她继续一个个咬着她的指甲,他专心地开着他的车。

    良久,他才开口:“静好,我是生气,我生气的是你不信守自己的承诺,私自离开家,更生气的是你竟然同意做催眠,而是和他在一起。”

    “催眠有错吗?我的目的很单纯!”她理直气壮地说。

    “是,你的目的很单纯,只是纯粹地想找回记忆,可是回忆不全是甜蜜的,还有很多痛苦,”他凝视着她,“有些痛苦还是永远忘掉的好,如果忘不掉,每次想起就是一种痛,就是将伤疤一揭再揭。”他语气沉重。

    静好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他的生气虽然是两个原因,但她知道真正生气的原因是后者,她怕她一旦找回记忆,就会一次次面对流血的伤口,最终的目的还是想保护她。

    她的眼睛里突然蒙出一层雾气,鼻子发酸,赶紧低下头,继续咬自己的手指甲。

    “静好,别咬了,跟个兔子似的,咬起来没完没了,指甲跟你有仇吗?”他探出左手,一把将她的手从口中拉出,“指甲要是会说话,肯定会大哭喊冤,老天爷呀!我到底做错什么了?要让我这样一点点粉身碎骨。”

    “你不生气了?”听了他的玩笑话,她看向他,看到他脸上的笑意。

    “嗯,不生气了,刚才生气,可看到你吃红萝卜的样子,特别可爱,呆萌,就气消了。”他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

    “啊!你说我是兔子?”

    “可不是嘛!只有兔子才没完没了的啃。”

    “明朗,你……”算了,大人不计小人过,看在他脸上笑意满满的份,就不跟他一般见识了,“你才是兔子呢!”她在心里菲薄他。

    “你在心里骂我!”他极其肯定地说。

    “没有。”她否定,这是个什么人啊?她暗自叫苦,这智商超群绝伦啊!跟他在一起,她只有被卖掉数钱的份。

    “没关系,我是兔子,你也是兔子,兔子和兔子天生一对。”他开心地说,目光还不忘洋洋得意地看向她一眼。

    静好黑线,这人难不成会腹语吗?连这菲薄之语他都洞悉如火。本来想问问他怎么知道自己在哪家医院?还神速找到她的?看来,没有再问的必要了,她也不需要在即将熄灭的火堆上加把柴禾,免得引火上身,自身难保。

    回到家中,朱明朗义正言辞地对她说:“静好,这两天专心做你的绣娘,什么时候绣片完工,我检验合格后,再出去。”

    “好!”自知理亏,静好答应了,乖乖地坐在沙发继续做绣娘,明朗这才满意地笑了。

    “静好,这样的事我希望只发生一次,没有下一次。”

    静好的身子一僵,手中的针停了一下,幽幽地吐出“不会了。”明白他的心事,她一下子更加能理解他的良苦用心。他对她真是掏心巴肺地好!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取次花丛懒回顾
    这应该是静好最平静的两天,虽然心里依旧有些无以言说的困顿,明朗和云开的针锋相对,只是寥寥数语,但她已经知道她的失忆不可能只是意外那样简单,丁云开躲闪的眼睛明确地告诉她,他肯定背地里做了什么,才让她情绪失控。

    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想像的那样顺利,索性让自己放松,顺其自然,说不定那天她的记忆就失而复得。这就是命运的玄幻之处,有些东西你拼命想得到,可就是得不到,可当自己放下心结,不再渴求时,它却总是猝不及防地到来,带着意外的惊喜,瞬那间,你就会觉得世界是那样的美好,幸运之神是那样的眷顾你,天是那样的湛蓝悠远,地是那样的苍黄广漠。

    一心一意地做着绣娘,梦回大宋的繁华汴京,张泽端的《清明上河图》闪现在她的脑海里,看着自己马上就要完美收官的《凤穿牡丹》精美绣片,静好的脸上笑意越来越浓。

    “朱某人既然总是小瞧我,我这次就让他吃惊地掉下巴!”她结上十字结,小心翼翼地用贝齿咬断线头,欣赏着自己两年多来的心血,笑得眼睛弯成细细的月牙。上午的阳光细碎地洒在地上,洒在桌子上,也洒在她的身上,给她乌黑的长发染上一片金色,敛下的睫毛像帘子一样,留下一道淡淡的晕影。

    此时,朱明朗推门而入,“静好。”他深情地呼喊。

    “你回来了!”她侧眸,笑意盈盈,“快过来欣赏我的作品。”她将绣片面向他,眼中含满得意。

    他再一次失神,心脏似乎“怦”的一声将要跳出胸腔。她就是他的那一朵桃花,生命原本就是一树的繁花,花开花落,四季轮回,可她永远都盛放在他的心头,永远不落。

    “怎么了?发什么愣。”不见他快步走来,她只好移动莲步,走到他面前,盯着他的眼睛问,“这块绣片有问题吗?”

    他回过神,“没有,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绝伦,手工最精巧的绣片,静好,你让我真的很意外,你到底还要带给我多少惊喜呢!”

    朱明朗发自肺腑地感叹,让静好羞红了脸,恨不得寻个地缝钻进去,她怀疑他话语的真实性,他的赞叹声中有太多的恭维。“不会吧!那有你说的那么好,虚伪,水份太多了。”她嘟着嘴,带着几份失落转身就要离去。

    他压根不打算给她这个机会,直接抱她入怀,“傻瓜,我说得都是真的,只要是你绣的,就是我永远的心头好,和你的人一样,是我一生唯一的至爱,静好,我好怕你离开我。”他忘情地表白自己的内心。

    静好一手拿着绣片,一手僵在空中,这表白也来得太神速了吧!这动作也太**了。

    “哎哟,我身上疼。”身体僵的太难受,静好抱怨。

    明朗轻轻地松开她,“哪里疼?我看看。”语气中的关切像潮水一样涌来。

    “没事了,胳膊有些酸。”她白了他一眼,转身在沙发上坐下来。

    明朗一下子明白她的所指,再次灿烂微笑。

    “静好,你真的让我刮目相看,下一步你还想带给我什么样的意外呢?”他紧挨着她坐下来,满含期盼。

    “继续做绣娘,绣《清明上河图》。”静好的回答掷地有声,全不知自己又掉入朱某人设置的圈里。

    “这个太好了,《清明上河图》那是国粹,你绣好后,我直接装裱安在办公室,每天都要观赏。”他惊讶地瞪圆眼睛。

    这副吃惊的表情让静好很是得意,满足。“朱某人,我要的就是你这副‘语不惊人,誓不休’的表情。”

    “说话算数,那下午,咱们就去买。”明朗的眼中笑意更浓,“也一并把《凤穿牡丹》装裱好,我要尽快把它安放在客厅。”

    “好。”她爽快地答应,像打了鸡血一样,斗志昂扬。

    多日之后,静好才明白,自己就是一个二愣子,一开始就上了明朗的当,他话语的引导就是让她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偏偏就是一个不撞南墙心不死,不到黄河不流泪的主,死要面子,永不服输,明朗就是吃准她的性子,一步步让她画地为牢。绣完《凤穿牡丹》,绣《清明上河图》,绣完《清明上河图》绣《墙角数枝梅》……

    今天的阳光真好,春姑娘携着彩色的春风在神州大地随意地泼墨,紫色的罗兰、白色的梨花、粉色的樱花……处处姹紫嫣红,绿色也毫不示弱,垂柳依依、法桐葱郁、青松傲然、小草更是绿意盎然、生机勃勃,叶面上都泛着熠熠光泽,昭示着昂扬向上的生命力。

    一边欣赏着柳绿花红,一边任明朗十指相扣步行到王府井买绣片,这心里美滋滋的,心旷神怡。

    “静好,明朗!什么时候让姐吃喜糖啊!”大咧咧的话语打断静好的神思,一下子将飘远的思绪拉了回来,不用看,就知道是谁。

    “张姐,快了。”不等她想好如何回答,朱明朗直接了当地脱口而出,“是不是,静好?”他低眸,和颜悦色地询问。

    “你都那样说了,还问我干嘛!”静好小声嘀估,将身子缩了缩,脸色红的像一块染料极重的大红布。

    “这静好,怎么还这样害羞呀!一点都不像二十六、七的样子,就跟一个小姑娘似的。”张姐继续开她的玩笑,“难怪明朗会像宠孩子一样宠着你,瞅瞅,你们往这一站,就是朗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我对静好还不够好。”明朗这恩爱秀的让她更是恨不得寻个地缝钻进去,可心思摇曳。

    “静好妹妹,你听听,这明朗好的没得说!你可别错过了。”张姐再次叮嘱!她审视着明朗,这明朗怎样看都比那个小白脸顺眼,也不知道静好咋想的?吃错药了。

    静好越来越尴尬,勉强抬起头来,挤出一丝微笑:“谢谢张姐,我会的。”

    “那就好,可别那根筋出错了。”热心肠的她再次意味深长地说,“那行,你们忙,我回家去了。”

    送走了张姐,静好赶紧从明朗的臂弯中挣开,身体移开五公分。

    “怎么了?刚才还使劲地往我身后躲,要不是我用胳膊拦着,早就逃开了,我可是充当了你的救星啊,现在我没用了,过河拆桥也太神速了吧!”他淡淡地笑。

    “那是……那是……”静好一时语塞,“此一时,彼一时,当时情况紧急,所以……”

    “所以你就利用我的身体当屏障?”

    “话说得太难听了点!”她讪笑,不知道该如何拉近这五公分还多的距离。

    “静好,嫁给我就那么难吗?”他向前一个大跨步,逼视着她。

    “明朗,你说过充分尊重我的选择的。”静好终于憋出了这句话。

    明朗身体僵在原地,是的,他说过,这句话足以堵住他的悠悠之口。眼神中充满绝望,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掉进镇妖之塔下的十极寒冰之地,从内到外冰封雪藏,他对她的感情早已投支,此时,破碎一地。

    她最终是拒绝他的,无论他为她做的再多。

    “不急,我慢慢等。”父亲曾不止一次地教育他,失败乃成功之母,无论是感情,还是事业,人生注定多舛,坎坷,要抱着永不气馁的精神,才能迎来鲜花,掌声。

    抬头看看阳光,似乎看到父亲严肃的脸,“小子,这点困难就退怯了,我是如何教育你的?失败乃成功之母,好好想想吧!”

    “不,静好,我一定会感动你的。”收起那份绝望,他扫去脸上的清冷,低眸看向低着头的静好,轻轻地牵着她的手,“走吧!静好,再不去时间都晚了。”

    “啊!”她讶异地看着他,他只是淡淡地笑,带着满脸的云淡风轻,似乎什么隔阂都没有发生,但是她知道她又一次残忍地伤了他,只是他不计较!

    就这样十指相扣往前走,很快就到了王府井,还是老地方,还是原来的女老板,还是曾经的老客户。

    “哟,是你们呀!快进来,绣好了。”她满面春风地问,她对他们记忆犹新,当年这姑娘是坐着轮椅来的,现在站起来的样子真是越看越入眼,越看越漂亮,像仙女下凡一样。

    “绣好了,老板,你看。”静好笑喜喜地捧上前去,打开绣片。

    “哇!《凤穿牡丹》真是太漂亮了,不愧是国花,你这绣工也恁好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把《凤穿牡丹》绣得这么完美,没有一点瑕疵。”老板是何等精明的人物,见风便舵是行家本事。

    静好也知道这话中的恭维水份,但还是挺受用的,自己的心血有人欣赏,当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朱明朗最是得意,只要是静好绣得,再差也是他的心头好,这老板就是一伯乐,发现静好这匹千里马,以后,静好所需绣片就在这家买了,永远只选这家。

    “老板,尽快装裱出来,我要挂在我们家的客厅!”明朗笑着说。

    “精装还是简装?”

    “精装,用最好的材料!”

    “好的,一定按照你们的要求,高端大气!”老板底气十足地说,“姑娘,这次需要什么绣片吗?”

    “《清明上河图》!”静好答到!

    “你的眼光真好,不愧是有文化的人,当初你们选《凤穿牡丹》,我就知道你们不是一般人,这次又选《清明上河图》,更加验证我的猜想,有文化真是太可怕了。”老板的一席话让二人相视一笑,特别是“有文化真是太可怕了。”加上语气、动作,让静好忍俊不禁,这老板也太可爱呆荫了。

    “老板谬赞了,我们只是小人物,在天子脚下混口饭吃!”明朗坦诚地说。

    “不会吧!”老板一副打死也不相信的表情。

    “嗯,咱们都一样的,普通人。”静好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点头。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菩提子
    走出绣房,时间还早,明朗就提议随意走走,难得出来一趟,静好也乐意享受这份闲情逸致。

    走着走着,静好被一家名为“文轩阁”文玩店吸引住了,当看到“菩提”二字时,一道白光从大脑里飞速地滑过,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的煞白。

    “静好,你怎么了?”明朗看到她脸色骇人的变化,急切地问,“是腿不舒服吗?还是胃不舒服?你的嘴唇都变白了,我们去医院吧!”

    “不,我只是头刚才狠狠地疼了一下,现在好了。”静好露出苍白的微笑,故作轻松地安慰他:“明朗,我一点事都没有,看把你紧张的。”

    “能不紧张吗?你是我的,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生无可恋了。”他表情绝然而又深情。

    “生无可恋?”这是他对她的承诺吗?他再一次让她悸动,有泪模糊她的双眼,“以后不允许你说这样的话?”她朝他低吼。

    她流泪了,第一次为他流泪,他的心中充满了欢喜,有泪滑过他的眼角,这是欣喜的泪,还有她的吼声,足以证明她心里是有他的。“傻瓜,以后我再也不说了。”他轻轻地用指腹擦去她的眼泪。

    “明朗,我想进去看看。”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她感到自己与这家店有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

    店主是一位二十五、六的年轻人,长相斯文,短发、板寸,目光炯炯有神,眉宇间带着不张扬的清朗、干净、清冷。静好看到他就想起:“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这八个字。一个人的修为真的不是年龄可以恒量的,就像这个年轻人,身上的淡定与同龄人身上的浮燥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就是文化的力量。

    文轩阁不大,设计精致,完全可以感受到店主的独具匠心。雪白的墙壁上悬挂着苏绣——持净瓶的观音,白衣胜雪,云纹飘逸,端庄高贵,眉目慈爱;鸡翅木博古架上摆放着水晶、玛瑙、梅花玉天然原石;透明的玻璃展示台里放置着小叶紫檀、鸡翅木、崖柏、红豆杉、菩提等珍稀木质做成的手串、佛珠、手把件以及精雕细琢的工艺品;房间四周摆放着米兰、绿萝、孔雀翠、红掌等常绿花木,生机勃勃,绿意盎然。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音响里循环播放着佛家梵音,有着天籁般缥缈,让静好感受到佛祖的虚怀若谷,拈花微笑。静听良久,会感到灵魂都得到涤洗。

    沉迷在这个环境中,她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穿淡蓝色旗袍的女子,挽发,清瘦,脖子上戴着一串褐色的佛珠,这佛珠她认识,就是展柜里的菩提。

    “请问两位需要一些什么?”年轻的店主走了过来,轻声询问。

    “你信佛?”静好脱口问道。

    “是的,我信佛,我家八代烧香,到我这里是第八代。”他的语气写满虔诚,对佛的恭敬,“每天读经,可以增智开慧,并发心,发愿,为这浊世消灾灭罪!且回向众生,愿一切众生都能得到暂时和永久的安乐!”

    静好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二愣子,大脑短板,耳边梵音袅袅,如果不信佛,他何必天天听着《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供奉着观音菩萨。

    “我想了解一下菩提的知识,为自己选一串。”静好拿定主意,总觉得自己手腕上少了一些什么。

    “明朗,你也帮我选选吧!我手腕上空荡荡的,我总感觉以前我手腕上戴过东西,就是想不起来是什么。”静好皱着眉头,费劲地想。

    “想不着就不要使劲想了,即然喜欢,就多买几串,换着戴!”明朗的语气中含着宠溺,他如何不知,当年他将静好抱起时,手腕上确实戴着一串玉白色的星月菩提手串,住进医院的第七天,一位气质娴静、清冷的女子匆匆赶了过来,并没有责备他,只是心疼地看着沉睡中的静好,叮嘱他以后要视她如宝,临走时,取走手串,说留做纪念。而后,每隔一个月,都要打一次他的电话,详细询问静好身体的恢复情况,饮食起居,但私下里没有见过面,只是让他拍一些静好的生活照片发给她,聊慰思念之心。

    今天,静好的突然想起,让他意外又欣喜,这也许是她记忆复苏的好迹像。

    “一串就够了,佛珠是有灵性的,只要戴上,永远就属于你,是不能亵渎的。”静好认真地说。

    “姑娘真是一个大智大悟的人,有些人参了一辈子的禅,也没有悟透,姑娘果真是有缘人。”店主的语气中透着满满的欣赏和缘分的意外!

    “能不有缘吗?她……”明朗原本想说“她母亲就是佛家子。”话到嘴边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她一心向善,是个有爱心的孩子,所以跟佛有缘。”

    “那真是太好了,佛家讲究的是缘分,姑娘就为自己选一串喜欢的菩提手串吧!《大唐西域记》云:‘菩提树者,即毕钵罗之树也,昔佛在世,高数百尺,屡经残伐,犹高四五丈,佛坐其下,成等正觉,因而谓之菩提树者。’从此菩提树果实菩提子就成为佛门圣物。菩提子圆而色白,有坚壳,珐琅质。以菩提为名的佛珠有星月菩提、凤眼菩提、龙眼菩提、金钢菩提、白玉菩提、天台菩提等三十多个品种。”店主侃侃而谈。

    “隔行如隔山。”此语一点不假,店主给静好和明朗上了生动的一课,他们也恶补了自己少得可怜的佛家文化——对菩提的认识,知道三十多种菩提佛珠中,有依产地命名的,如天台菩提,天竺菩提,也有依纹理命名的,如星月菩提,凤眼菩提。

    “星月菩提表面上有均匀的黑点,中间有一个凹的圆圈,状如繁星托月,故名星月菩提;龙眼菩提,每一粒上均有一三角龙眼,和麒麟眼菩提子都是增福慧,助开悟,护修行之上品菩提子……”

    店主如数家珍,一边指着菩提子一边气定神闲、滔滔不绝地给他们介绍,一副忘我的境界。静好也深深地被震憾。

    “这么多菩提子,你觉得我戴那种合适?”静好虔诚地询问。

    “凤眼。”店主毫不迟疑地回答。

    “凤眼?”

    “是的,凤眼菩提在四大菩提中位列第一,藏传佛教中的‘菩提’指的就是凤眼菩提,而凤眼菩提子,顾名思义,形状如凤目。其实是因为凤眼菩提每颗珠子上都有一两条深刻的纹理,看起来就像凤凰眯着眼睛一样。所以取名凤眼。凤眼之所以受欢迎也和这颗美丽的眼睛有关。”

    在店主详细的介绍中,静好知道凤眼菩提产自热带地区——泥泊尔,属菩提树果实。生长在北部山区六千米以上的海拔上。凤眼的寓意很美好,像征着祥瑞,很多佛教的绘画,雕刻上面,都有凤凰。凤眼受欢迎的另一个原因是它和佛法宗教有关。佛教中的“在菩提树下,佛祖得道,开始了他历尽千辛万苦,普度重生的生涯,拯救一人,胜造七级浮屠。”说得就是凤眼菩提。

    听到“凤眼”二字,静好就无可遏止地喜欢上了,无可救药地。凝视着手中的凤眼菩提手串,她的目光再也没有移开,总觉得十二颗菩提珠子上的凤眼无声地在向她讲述着一个故事,她戴在手腕上很心安,踏实。

    “买下来吧!”明朗看出她的心事,直接替她做了决定。

    “嗯!”静好开心地笑了,眼睛弯成月牙。

    “一串菩提手串就让你高兴成那样,早知道你那么喜欢首饰,我以后就多买些送你。”明朗唇角上扬,这个小女子,傻的可爱,一串手串就喜欢的眉眼飞扬。只要她喜欢,他可以买不同的质量,不同的款式送她,但他最想送的还是钻戒。

    “我们佩戴和把玩凤眼菩提时要有平静的心情和真诚的敬意,这样才可以带来更多有益身心的心境。”临出店门时,店主再次叮嘱!

    回家的路上,静好头又疼了几次,但都在可承受的范围,脑子也晕晕忽忽的,明朗要送她去医院,她执意不肯,说休息一会就好。

    “能行吗?”

    “能,估计是受凉了。”静好吃力地说,“回家躺一会就好了。”

    这头疼也真是奇怪,每次就二三分钟,过后就一切正常,跟没事人一样,回家的路上,反复又疼了五六次。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记忆恢复的前兆
    坐出租车回到家后,明朗去厨房滚葱姜水,静好一个人盖着被子,静静地在床上躺着,大脑昏沉,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画面一个个纷至踏来。有些片断在她的脑海里上演着。她突然明白过来,原来自己的记忆在慢慢地恢复。

    她想起那个穿旗袍的女子,原来就是自己的母亲。她叫凌微,她给她的女儿起名叫小唯,寓意:她是她生命的唯一,她还有一个小她四岁的弟弟,母亲把他送去参军,服兵役是每一个中华男儿应尽的义务,保家为国更是男儿的责任、担当。

    只是静好的记忆是断断续续的,就像一个个片断,很多回忆还是空白。她皱着眉头使劲地想,可就是想不起来,比如,她车祸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母亲为什么会决绝离开他们?她的父亲现在在哪里?

    很多谜团都在等待揭开谜底,可是她的脑子出现退化,时不时处于短路断电情况,她也是无能为力。突然灵光再现,她想起她锁在檀木箱子里的母亲的日记,她决定从里面找出蛛丝马迹,也想重新认识母亲的短暂、命运多舛的一生。

    从书架上小心翼翼地捧出箱子,她的唇边又浮现出温情的微笑。檀木气息宁静,圣洁内敛的香味经久百年依旧袅袅钻入鼻空,就像明朗身上缭绕不散的柠檬香,团团包围下的她心安、平静、坦然、不惊。

    檀香是神圣之木,在我国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它是一种古老,神秘,具有多种功能的珍稀树种。在宗教领域,檀香被奉为“圣树”,古老的梵语手稿记载它是人神之间交流的神秘物质,是祀佛圣品。素有“百年成材,千年不腐,虫蚁不蛀”的经典说法,是收藏界炙手可热的宠儿。这个檀木箱子不大,长约30公分,宽约20公分,上面雕刻着喜鹊戏牡丹的图案,浮雕镂空的技术,彰显木匠高超的手艺。静好还记得,这是在古玩城的一家老店买的,当时只是欣赏红木家具,无意间竟被博古架上陈列的檀木香吸引住了,暗红色的木纹,独具匠心的做工,让她的目光久久不肯移开。

    精明的老板巧如舌簧地介绍自己手中的这块无价之宝,“这是百年檀木,至少有三百年的历史,俗称黄金木,真正的皇室之木,帝王首选,招财之木,放在家里可以发家之富,做成珠子,戴在身上,可以安神僻邪。乾隆皇帝25方宝玺中经常使用的就是一尊檀香木制成的‘皇帝之宝’,御书房、后宫别院,木质品多数都是用檀香木制成的,熏炉里焚的香也是用上等檀香入料,檀香燃烧时香味沉静、清甜,能使人心平气和,起到调节人体气血运行,疏通人体气机的作用。”店老板滔滔不绝,双目放光。

    “我这个檀木箱,上过《鉴宝》,专家都明确无误的鉴定为清中晚期的皇室供品,后宫妃子的首饰盒……”

    “庄妃用的还是宜主子用的?”朱明朗猛地幽了一默,明明就是一个仿明清时的现代品,到他嘴里摇身一变就成无价之宝了,此物只遇不可求,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可偏偏喜鹊戏牡丹这个图案竟然就那么眼熟,它就那么眼熟。他小时候外婆给他做的棉花被子用的墨绿色缎子面上,图案就是喜鹊戏牡丹。

    静好扑哧一声笑了,明朗假装咳嗽了几下,老板神色一愣,问:“谁?谁用过?……”敢情这还是一个行家里手,真人不露相啊!

    “专家没有给你说过历史上那位名人用过?让我们也长长见识,回头朋友来访,也可以鉴赏说教一番。”明朗压住笑,一本正经地问。

    “这,这个真没有,我只知道这是皇室家的东西,清政府败落后,就流落民间了,正巧到我手里,这叫缘分呢!”四十多岁的老板一往情深,言语中含满不舍。

    是不是古董,静好并不在乎,只因喜欢,经过讨价还价,老板从2万降到5000。

    “要不是现在生意不好做,低于二万我是绝对不会卖的,因为资金紧张,只能忍痛割爱了,你们这两个年轻人可是拣了漏了。”老板长吁短出,生无可恋的表情,静好现在想来,还是可笑。

    走出古玩城,静好和明朗相视而笑。明朗还问她一句:“静好,你知道吗?檀香木也叫情侣木,意蕴忠贞。”说这句话的时候,静好正得意洋洋地将宝贝紧紧地抱在怀中,一边咧着嘴笑,听了他的话,她的笑瞬间僵在脸上,“真的,假的?”她的脑子飞速运转着,回想着店老板的专业术语介绍,“老板好像没说,不会是你杜撰的吧!”

    明朗给了她一记白眼,“去问度娘。”一副朽木不可雕也的无奈神情。

    回到家中,他们一起问百度,共同学习檀香木的知识,静好越是爱不释手。

    “静好,这以后就是你的首饰盒了,我会买很多首饰送给你。”

    “我不喜欢戴首饰,你送我这个箱子就已经是给我最好的礼物了。”静好巧笑倩兮。

    明朗依旧陪着笑,用暖暖的目光望着她,可心在滴血,脸上依旧神情灿烂。

    从静好老家回来后,母亲的日记本就一直放在里面,在她的心中,这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物品,首饰远没有母亲的日记重要。

    静好母亲——凌微的日记并不是天天记录,准确的说是由一篇篇生活的随笔组成的,有时二三天写一篇,有时半个月写一篇,有时一个月也不见写一篇。透过母亲的文字,她更懂母亲,母亲也像复活了一样。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山长水阔知何处?
    时间就像坐上了时光机,穿梭了回去,20年前的凌薇就这样从文字的背后走了出来,用淡淡平和的语气倾诉她的故事,一个女人的无计摆脱。

    静好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棕色的牛皮精装笔记本,小心翼翼地揭开,怀着无以言表的窥探心,启封母亲的人生。明知道不道德,可她知道这是母亲允许的,要不不会留下,如果不想让她看到,恐怕早已化为灰烬。

    母亲日记本上的扉页上用黑色钢笔写着“天行健,吾要自强不息”,这句勉励话的背后是她对命运的不屈服,不甘心,她的文字更是对这一切的验证,她纤细的心事、如山的委屈、不得已的负重前行,都藏在文字中。

    就这样,凌薇走出静好模糊的记忆,透过文字蹒跚而来,愈发清晰!在她的笔下,生活是冷漠不带温情的。但依然在某个转角处带着猝不及防的惊喜。静好从母亲的生活总结中捕获到她的另一种人生,关于她们相依为命的记忆就像打开闸门一样源源不断的涌来。

    那是一个细雨打着朱红瓦当的深秋凌晨,有风呼呼刮过,在屋檐划过无声的痕迹,倒是阳台上的风铃素素作响。窗外漆黑一片,夜的羽翼依旧笼罩着四野,就像一个怪兽张着黑洞的大嘴,阴森骇人。但瘦削的凌薇早早的就起床,她面色苍白,长长的头发简单地绾个结,挽头发的时候还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她打开水龙头,打起精神,冷水洁面,开始一天的忙碌,准备早餐,五谷豆浆,鸡蛋煎饼,搅上些许红萝卜细丝,撒上葱花,红绿映衬,将金黄的煎饼更添几份色泽诱人。

    “孩子们,起来吃饭了!”将早餐摆放在桌上,六点半,她就开始用温柔的声音轻轻地拍着棉被,招呼孩子们起床。

    这个时候的静好,总是调皮地懒床几分钟,撒娇着说:“妈咪,人家再睡两分钟嘛!”妈妈总是捏捏她的小鼻子说:“小懒猪,起床了,再不起来太阳就晒屁股了,上学要迟到了。”在妈妈的银铃般的声音中,她只好乖乖的起床。

    ……

    读着母亲的日记,静好早已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一滴一滴,使劲掉了下来,落在纸张上,砸在手背上,生疼生疼。

    母亲是一个精致的女人,但生活的困顿磨掉她的精致,对生活,她不敢有任何的期望。她喜欢漂亮的首饰,美丽的衣服;喜欢做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喜欢和自己相爱的人把酒言欢;喜欢读蕴含哲理的美文,写一些素净的文字,最喜欢纳兰容若的《饮水词》。但母亲被生活的压力打败了,更多的时候是带着绝望站在窗前听雨,看蒙蒙苍茫原野,让刺骨的寒穿过素衣薄衫,将冰冷打进她的毛孔,忍着痛,负重前行。

    正如她文字中写的那样:“有时,我在想,也许前生我就是一株佛前的青莲,只因耐不住寂寞,贪恋红尘的繁华,才脱胎成人,来凡间走上一遭,历经感情的孽缘,饱尝婚姻的心酸。多年以后,千帆过尽,缘尽缘灭,我会剪短万千青丝,摒弃红尘紫陌,切绝儿女情长。从此清灯古佛,专心修行,了无杂念,永远做一株佛前的青莲,痴心悟禅,感受佛法宏大。”

    当看见母亲写的:“姑娘,你受委屈了,身体这么虚弱。老中医诊脉后意味深长说的第一句话。如在前几年我会有一种遇见知己的欣喜,而今只是云淡风清的笑,淡淡的说:“日子是自己选的,谈不上委屈,是我不会过日子。”说话的时候我唇边带着微笑,其实内心早已逆流成河!当婚姻给不了你任何依靠的时候,你的柔弱给谁看?只有坚强,硬着头皮往前走。”静好能体会到母亲如骨的痛苦。

    凌薇的日记一点点唤醒了静好的记忆,填补了她大脑的空白。她出生在一个畸形的家庭,奶奶强势,人称“母老虎”,是一家之主;爷爷虽然是教师,但唯奶奶是从;父亲是独生子,外表帅气,但自私懒惰,沉迷赌博;母亲就是一个全职的保姆,永远干不完的家务活。因为年龄小,她并不懂得给母亲分担,还添乱,比如整好的衣物瞬间被拉的乱七八糟,地面搞得糟兮兮的,不认真做作业,把母亲气哭,自己还特别的自以为是。

    静好想起自己五岁那年,父亲领着她到北京找妈妈,还说“妈妈不要她了,要离开他们!”奶奶也说:“妈妈不是一个好女人,搅家不贤!”记得那也是一个秋天,天气已经凉了,她穿着单薄的衣服在一家茶舍找到妈妈。妈妈那天穿得真漂亮,宝石兰的裙子,长长的波浪长发,瘦瘦的身材,见到她时,一下子抱着她亲了又亲。那天,母亲和父亲还就她读书问题发生争执,母亲要将她留在北京读书,父亲不愿意,她就哭着问母亲,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女儿,她是不是不要她了?既然不要,为什么要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母亲抱着她直哭,第二天,母亲就跟她和父亲回到J市。

    “你走进我家大门,就是来付出的,除了传宗接代,就是伺候我们一家老小,你不干也得干。”想起爷爷对母亲说得这句话,静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那年她6岁,冬天的一天,母亲病了,没有及时起床做饭,奶奶骂她偷懒,她为自己辩解几句,奶奶直接冲过来,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母亲握着半个脸,委屈地哭了起来,爷爷走过来,冷冷地丢下这句话。母亲只好噙着眼泪,拖着病厌厌的身体去准备一家人的饭菜。

    母亲是一个不幸的女人,静好经常看到她一个人默默地垂泪,有好几次她追着她问:妈妈,你为什么哭啊?”她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回答她的问题,“被书中的故事感动”“沙子迷住眼睛了”“想起老朋友了”……渐渐长大的静好也感觉到家庭冷冷的气氛。

    辛苦劳作的同时,凌薇还要承受经济的拮据,因为囊中羞涩,只好一次次与心爱之物失之交臂。

    八岁那年,静好上二年级,因为庆六一,学校举办文艺演出,需要穿一条白色公主裙,搭配白色裤袜。

    裙子妈妈早就买好了,是双层的蕾丝裙,长至小腿处,有着阔大的裙摆,旋转起来,裙角飞扬,美的就像仙子。静好一眼就喜欢上了,捧着裙子迫不及待地试穿,然后小心翼翼地脱下来,收好,等六一表演节目再穿。

    “妈妈,裙子有了,可是没有白袜子呀!怎么办?”她仰起头问妈妈。

    “没事的,宝贝,我们现在就去买。”妈妈的声音真好听,悦耳,让人淋浴春风,特别是眼睛,说话的时候会自然地上扬,笑起来更是弯成一弯细细的月牙。

    那天,母亲骑着自行车带她来到富丽堂皇的百货大楼。外面空气燥热,太阳像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晒的柏油马路就要流出油来,树叶有气无力地卷着叶子,鲜花也收起自己的骄傲,小狗伸着长长的舌头躺在树荫下一动不动,路上的行人稀少。但商场里却冷气宜人,音乐舒缓。

    在这样舒适、恬然的购物环境中,耳边还有曼妙的音乐相伴,购物的欲望就油然而生,如果没有超强的自制力,这欲望早已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

    静好的手被妈妈牵着,在二楼的生活处,给她选好一双白色的裤袜。

    “小唯,你来看看,这条喜欢吗?”

    “嗯!挺好的。”在小唯看来,这袜子没啥好选的,都是白色,唯一不同的就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质量不同,价格也不同。

    在收银台结过帐后,妈妈和蔼的对她说:“女儿,时间还早,妈妈去带你见一位阿姨,欣赏她那里的饰品,看有没有漂亮的,如果有,咱们就买下。”

    “嗯。”静好开心地点点头。

    随着人流她们来到银饰专柜。

    “小唯,快叫瑞阿姨。”妈妈催促道。

    “瑞阿姨好。”她小声地说。

    “小美女好,有其母必有其女啊!你凌薇就是一等一的大美女,生的女儿果然也是美人胚子。”

    “瑞姐姐谬赞了。”母亲的脸色微红,满脸的不好意思,“我早已是黄脸婆了。”

    “谁说的?谁敢这样说,像瞅瞅,就你这身材最多也二十六七,哪像三十多岁的女人。”瑞姐姐快人快语地说道,“对了,大美女,哪股风把你吹来了,都二个月不见了。”

    “小唯要表演节目,我来给她买白袜子,再加上家事繁忙,不常出门,”母亲的声音如素日甜美,“倒是姐姐,皮肤越发好了,就像你这里的银饰一样,散发着素洁的光泽。”

    “凌薇,你这张巧嘴巴就是会说话,爱死你了。”她用手爱昵的抚摸着她一下头,“小美女,看你妈妈多会说话,夸的阿姨心花怒放,看吧!喜欢什么阿姨不挣钱给你。”

    寒暄过后,静好和母亲就欣赏直专柜里的各种饰品。这些饰品以银饰为多,银耳环、手镯、项链,也有玉石玛瑙,个个都工艺精品,美奂美轮。

    “这串朱砂毛衣链挺漂亮的。”妈妈从瑞阿姨手中接过来,捧在手中爱不释手地看着。然后戴在脖子上,对着镜子细细地欣赏。

    那天,母亲穿的是一件蓝色的纯棉格子衫,与红色的朱杪搭配在一起,明显的不协调。

    母亲摇摇头,“美是美矣,就是不适合。”

    “这朱砂首饰挑衣服,配白色的衣服好看。”

    母亲又细细的观赏片刻,还给那位瑞阿姨,“姐姐,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行,慢走啊!要经常光顾啊!小美女,很想见到你。”她满脸的微笑。

    “阿姨再见。”

    “妈妈,那串首饰挺漂亮的,特别是下面的牡丹花,栩栩如生,你戴上肯定漂亮,怎么不买啊?”她不解地问,她能看出母亲是特别喜欢的。

    “傻孩子,太贵了,要180,妈妈的钱还着省着给你交学费买书呢!那串首饰要不要都没多大关系的,以后遇见了再买。”母亲淡淡的说,但小小的静好还是能听出母亲的不舍。

    多年之后的今天,静好才知道妈妈当时是多么的不忍错过,多么的会自我安慰,自我化解。有的东西一旦错过是不能再失而复得的,但母亲更多的是选择错过。静好特别理解这种感受,就像小孩子特别喜欢吃一颗大白兔奶糖一样,可妈妈就是不给买,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超市里的色彩鲜亮、种类繁多的糖果,暗自咽口水。

    生活的困顿和无望让凌薇不敢有任何的奢望,她时常游历在崩溃的边缘,为了让情感有所寄托,将压力转嫁,她将自己所有的希望都寄托给佛祖,是因为自己上一世做人太过骄纵,所以这一世佛祖安排自己接受生活的考验,方能大彻大悟,参透“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这人生八苦。

    她会挤出时间,安排好孩子的学习、家庭锁事时后,会在天刚破晓,晨曦微露,路上行人稀少之时,趋步走出家门,赶赴圆通寺,只因她深信自己跟菩萨有一场佛缘,无论是前生还是今世。

    在她的认知中,她的前生,也许就是佛前的一株青莲,也许是供奉长明灯中的一滴芥子油,也许是坠入地狱的苦者;今世,她才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拥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同样也有辛酸、渺茫、困顿,苦寻无门,当被磐石的压力击毁她的那一刹,将所有的希望寄托于佛祖,于是今天的她依旧坚强勇敢的活着。这就是她的佛缘!

    “如果有一天,际缘交汇,我也愿意像女师父那样一辈子修行于此,弃绝红尘俗世,静心悟禅,直至终老。”看着手腕上的凤眼菩提手串,静好一下子想起来了,母亲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要烧香礼佛,她原来的手腕上戴的也应该是菩提,如果她没有记错,只是丢了,太遗憾了。

    母亲是一个缺少爱的女子,只因为她是一个母亲,只能委曲求全,与她初入婚姻的期望差距是正数与负数之间遥不可及的距离, 孤独的母亲在难奈的寂寞中,陪伴她的只有茶。她的一生都是与茶为伍。她最喜欢品台湾梨山茶,每当泡茶的时候,静好就会看到母亲的眼中含满柔和,她会认真地注视着,看拳状、紧实的茶叶在玻璃杯中一点点缓缓的舒展,绽放出它青翠的生命。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命运玄关处的意外
    男人和女人其实就是两个对立的团体。男人,你若视女人为空气,如水的女人更视你为微尘,女人爱你时,你是她眼中最明媚的一缕阳光,她不爱你时,你以为你是谁;就好比一个玻璃杯子,捧在手中,你是一个精美绝伦的茶杯,她不捧你时,你就是一堆体无完肤的玻璃渣子。

    只是两个人结合在一起,苦的只是孩子,遇到一个拖沓,软弱,不学武术,不负责任,自私懒惰的父亲,他们能一天天长大真的不容易。

    凌薇很想改变这种状况,2003年的年末岁尾,邂逅发饰。静好经常看到母亲深夜坐在灯下一丝不苟地做着发饰的身影,做发饰的母亲真美,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很平和,很淡然,她将头发简单地绾在脑后,斜斜地插着一支碧玉衩子,穿一袭湖兰色的长裙,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仕女。看着母亲,再看着细腻柔和的丝带在母亲的手中随意的变化,她不知不觉的看呆了,忘记写作业。

    母亲这个时候就会催促她:“小唯,快点写作业,完不成作业就不准睡觉得哦!”母亲的声音真动听啊!没有白天的凌历,多了太多水感的滑动。

    寂寞的心就像植进了一朵花,缓缓的绽放。凌薇倏然明白,这么多年来,她一直行色匆匆,在红尘中蛰伏爬行,太多的美丽都与她擦肩而过,她就是一只深井里的蜗牛,背着重重的壳,在潮湿的井壁上一厘米一厘米的爬。因为爬的太辛苦,就心生慎悔,怨恨。

    精美的发饰让她的心再一次变得灵动。她笨拙的双手慢慢的变得灵巧,当看到一条条色彩艳丽,手感细腻的丝带在自己的手中,摇身变成蝴蝶,再配上水钻,珍珠,变的栩栩如生,心里欢喜不已。她笃定的坚信,发饰于女子就像是护肤品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它是女子优雅增色的至胜法宝。是一种淡定的生活态度。

    关于母亲和发饰的结缘,静好记忆犹新,那年她十一岁了,读五年级。那是一个冬日,天阴沉沉的,太阳躲在云层深处就是不肯露面,寒风刺骨,吹在人脸上像刀割的一样生疼。吃过中午饭,奶奶拿出40元钱让妈妈去超市买牛肉,回来和白萝卜一起炖炖吃。当时她正在趴在桌上写作业,听到奶奶的安排,就跑了过来,缠着妈妈要一起去。妈妈犹豫了一下,但不忍拒绝她渴求的目光,点了点头。

    妈妈骑着自行车,小心翼翼地带着她,慢慢地向超市的方向骑去。路过一家书店,她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去书店看看。”妈妈高兴地答应了。走进书店,她的目光一下子被书架上的《优秀作文一千篇》吸引住了,她捧在手中,手不释卷的读了起来,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只听到妈妈小声的催促:“小唯,该走了。”她只好放下书,目光却不肯收回。看了看书的价格,29.8元,下意识地踌躇了一下,心想,“如果买了这本书,妈妈就买不成牛肉了。”可是……她还是对妈妈说:“妈妈,我想买书。”原以为妈妈不会答应,可是她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小静好又拥有了一本心爱的作文书。

    那天,妈妈回到家,被奶奶数落了一顿,“不买牛肉,你们喝西北风去,买这些闲书有什么用?”妈妈说:“我很高兴她爱看书,吃不吃牛肉没有什么关系。”

    听到这些,静好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想,她除了努力学习,没有什么可以回报妈妈的爱。那晚,静好看到妈妈一个人坐在黑暗地房间里小声的抽噎。

    她很想走上去安慰母亲,可是又不知道该怎样开口。她将手指塞进口袋,掌心中还握着一枚太阳花,那是在书店门口买的。

    那天,静好除了拥有心爱的书籍外,还拥有了一朵紫色的太阳花。

    想起那个卖头花的姐姐,静好就很激动欣喜。那个女孩小小年纪就懂得理财,帮父母分担家务,她真了不起,关键是还特别有爱心。

    “阿姨,这是我妈妈做的手工发饰,可漂亮了,总有一款适合您,这个小妹妹留着精致的娃娃头,如果戴上这朵紫色的太阳花就更加乖巧,伶俐。”她银铃般的声音犹在耳边。

    静好羞涩的低下了头,被一个陌生人这样毫不吝啬地赞美,她感到形色惭愧。

    她抬眸睇了妈妈一眼,只见妈妈的脸上带着会心的微笑,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吃惊。“你妈妈真是了不起啊!手这么巧,手工头花竟然每一个只有一个款,这丝带如此细腻,你妈妈是如何做到的?”

    “我妈妈是人民中学的老师,她的手可巧了,不仅会做发饰、刺绣,还会做衣服,我穿的衣服都是我妈妈做的。”

    “你妈妈真是太棒了,有其母必有其女,怪不得你小小年纪口才这么好,原来是你母亲教女有方啊!”妈妈惊讶的眼珠子就要掉出来了。

    “你也一样啊!阿姨,你长的真漂亮,特别是眼睛又大又亮,笑起来的时候就是两弯月牙,还有你的头发,又黑又长,跟瀑布一样……”小姑娘口若悬河地赞美。

    “是吗?谢谢你的赞美啊!”那一刻,妈妈迷人的笑,一下子让她年轻了五岁。

    “还有小妹妹,一看就是一个十分热爱学习的女孩,我要是有她这样一个亲妹妹就好了。”女孩的语气中含着淡淡的惆怅。

    “你们现在认识了,可以做一对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好姐妹啊!小唯认识你可开心了。”

    “小唯,我叫皖豫,因为我母亲是贵州的,我父亲是河南的,所以,就叫我皖豫。小唯,你是你妈妈唯一的宝贝啊!”

    “我妈妈有两个宝贝,我还有一个七岁的弟弟,上一年级。”

    “咱俩一样,我也有一个弟弟,不过,刚三个月。”说着,伸了伸舌头,“他太小了,我都不敢抱他,软软的,生怕摔了他,对了,阿姨,你也可以跟着我妈妈学做头花,我妈妈可热心了,特别喜欢帮助人,因为她是教师,最喜欢传授教书育人了。”

    “你的生意好吗?”

    “还行吧!我妈妈做头花,不图挣钱,就是想锻炼锻炼我,让我适应社会,早一点独立,培养我的理财观念,我从我妈妈那里拿头花,一个三块钱,我卖五块,卖出一个我都要给希望工程捐助一块钱,献爱心,我捐的钱虽然不多,但可以给山区的孩子买上几支铅笔,几个本,也可以买上一点木炭,让他们冬天读书的时候可以感受到一点温暖,我长大后,要投身公益事业,要帮助更多的人,并带动周围的人也积极地奉献爱心,只有我们每一个热情的伸出双手,让爱心生生不息地传递,这个世界才可以爱满人间。”

    小女孩铿锵有力的声音就像一束阳光划破空中的沉闷,照破山河。静好的眼睛湿润,她也感受到母亲的震惊,她的神情告诉她,这个年仅十一岁的女孩带给她的震撼足以改变她的心态。

    “孩子,你真是好样的,你真是太有爱了,只要坚持,阿姨相信你一定能做到,既然你说这个紫色的太阳花适合小唯,阿姨就买下了。”说完,掏出五张一块钱放到小女孩的手中。

    “谢谢阿姨,山区的孩子也会感激您的,他们会永远记住你。”

    “阿姨也想做一个爱心天使,可惜……”母亲尴尬地摇摇头。

    “阿姨,不要气馁,所谓爱心,不是以金钱的数额来衡量的,有些人家财万贯,可就是不肯施舍给乞讨老人一分钱,有些人一贫如洗,可还是愿意尽绵薄之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锦上添花固然好,但雪中送炭便能体现爱的珍贵,价值不菲。”小姑娘的一席话再一次化解母亲心头的愧疚,是的,爱心无法用金钱衡量,只要她献了,那怕一分也是爱。

    说完,小女孩推开书店的大门,将一元钱投进门后的希望工程捐款箱,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

    “皖豫——”一个年轻充满慈爱的声音传来。此时的她刚刚走出书店。

    “阿姨,我妈妈来了,您们也认识一下吧!”

    母亲牵着静好的手,微微用力地握了握,右手还紧紧地拉了拉身上深紫色的棉衣,这棉衣母亲穿了三、四年了,颜色褪得发白,袖口处都有些烂了,露出里面的丝棉。

    静好打量着从远而近的年轻女子,她长的真漂亮啊!皮肤白皙,个子高挑,中长发披在肩上,长长的黑色风衣将自己瘦瘦的身材包裹,气质范十足,如果说她的女儿皖豫,能让爱的正能量照破山河,那么她足以让百花凋谢,尽失颜色。

    母亲是紧张的,在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面前,她恨不得自己变成一个隐形人,同为女人,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距离?

    “妈妈,介绍一个,这个小女孩是我刚认识的妹妹,她叫小唯,买了一个紫色的太阳花,这位阿姨是小唯的妈妈,你教她做发饰吧!”

    “好啊!好啊!有机会就过来学做。”

    “你的手可真巧,这发饰个个都这样精致,我笨手笨脚的,学不会的。”母亲低声地说。

    “没啥难学的,只要你用心学,就一定能学会,困难总是没有办法多,你能行的,我家就在书店后面住,你这几天有时间就过来学,我正好休假。”老师果然是老师,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一句‘困难总是没有办法多’,让凌微滋生出对生活的信心。

    属于她的春天就这样来到了,她记住她的名字,静好也记住了这位阿姨的名字——亚娜,永远不会忘记。在她最落魄的时候,她拉了她一把。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普雅花的百年坚持
    “静好,该吃饭了,过来看看喜不喜欢吃?如果不合胃口,我再做。”他隔着门招呼她,那声音就是一种惑,那样的充满磁性,那样的干净,就算是不见其人,只闻其声,就足以让人喜欢上这个声音。

    她想起自己的一位远方的表姐,有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声音,长得不算特别漂亮,充其量姿色中等,但就是凭这种声音,让一位从未陌面的男士无法遏制地爱上,从而成为她的老公,她的姐夫,恩爱的让人羡慕嫉妒。

    对朱明朗,她同样犯了这个错误,好在自制力特别强,没有误入桃花。

    “来了。”她脆脆地答道,迅速地将母亲的日记本放进檀木箱子,不知为什么,她不想让明朗知道她的记忆在慢慢恢复,更深的一层原因是,她不知道如何处理她、丁云开、朱明朗之间,三角恋爱的关系,失忆是最佳的冷处理方式之一,再说了,她记忆的恢复是断断续续,很多记忆并没有恢复,比如,她为什么会情绪失控?母亲为什么会离她而去?父亲竟然做了什么,让母亲心生绝望?她的父亲现在在那里?她的弟弟又在里?……太多的问题,等着她去寻找,这些问题明朗是不会告诉她的,丁云开更不会。

    鸡翅木餐桌上摆着一份青菜豆腐,一份西红柿炒鸡蛋,一份红豆燕麦面包,两碗浓浓的粥散发着清香的粮食味道,让她想起“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

    抬眸看着明朗,看着他干净的笑容,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她心里五味杂陈,这样的男人是用何种的坚韧来打动她,而她究竟有什么好,让他初心不改,三年了,依旧耐心的等下去。如果换作是她,也许早就放弃了。

    “怎么了,乖?是菜不合你的意吗?”

    她摇摇头。

    “是粥煲的不浓吗?那下次我煲的时间再久一些.”

    “不是,你的养生粥将药材和可食补的食材用文火熬,早已达到比吃药更有效果的天然健康养生的效果,这两年多来,我的抵抗力越来越强,这就是证明。”

    “那到底那里不对?你这样看着我?”他百思不得其解。

    她抿着嘴微微一笑,转身来到洗手间,拿来一条白色的毛巾,走上前去,轻轻地为他拭去额头的汗水。

    他瞬间感到万道金光洒下,被幸福包围。

    “满头的汗,你辛苦了。”她温柔的说,这声音如三月的春风拂过他的心湖,泛起阵阵涟漪。

    "乖,为你,我愿意做一辈子的菜,再苦再累也甘之若怡。”

    她凝滞,心里的那根弦再一次被弹动,他朴实的话语其实就是一种表白,潜移默化中走进她的心,让她陷入桃花阵中。

    “坐下,吃饭,饿坏了吧!”他体贴地扶着她坐下,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面前的静好穿着白色的绣着大朵鸢尾花的真丝吊带裙子,外搭紫色针织衫,将头发用水晶发夹简单的盘起,白皙的脖子显得更加修长,瘦俏的锁骨更加的诱人,散发着一种妖冶的美,与房间的古色古香造设浑然一起。让他想起倚窗而坐,手持细润静洁纨扇的明清女子,个个都是大家闰秀,顾目流盼,还有盼郎归的落寞,一如女人千年的曲婉深爱。

    圆是圆满,圆是圆熟、圆是安宁,圆是花开富贵,他希望能和她圆得其果,岁岁年年。

    “静好,今天的粥名字叫花月养颜牡丹粥,能全面满足肌肤营养需求,配料是由白扁豆、薏米、百合、绿豆、玫瑰、茉莉、牡丹花、大米、江米组成。玫瑰花味甘微苦,性温,最明显的功效是理气解郁、活血散淤和调经止痛。玫瑰花的药性也非常温和,能够温养人的心肝血脉,起到镇静、安抚、抗抑郁的功效;茉莉花具有理气,开郁,辟秽、和中的功效,香气纯正,芳馥宜人;薏米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B1B2,以及钙钾铁膳食纤维,具有补肺清热,健脾益胃,祛风初湿的效果,对肺脏、气管、肠胃均有很好的保健作用,这段时间,我看你有心事,胃口也不好,我就煲这款粥,让你的心情在花香中平静下来。”

    “品粥犹如品人,煲粥犹如处世。宅心仁厚如钵,肚大宽容如煲,则一切尘缘杂念,烦心琐事皆可烟消云散,风轻云淡,明朗,谢谢你煲这么好喝的粥给我。”她感激地望着他。

    粥做得好吃极了,爽润可口,玫瑰、牡丹花的花瓣放出诱人的花色,使人胃口大开。

    朱明朗真的是好男人,极懂得把握分寸,就连煲粥也做得恰到好处,不愠不火。

    “静好,喜欢吃吗?”对面的他笑的阳光和煦。

    “嗯,这水平如火纯青,在遇到你之前,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粥,遇到你之后,才知道原来粥还可以这样煲,吃粥也可以吃的如此诗情画意。”静好赞不绝口。

    “那就嫁给我,我煲一辈子的粥给你,让你在每一餐的诗情画意中快乐的生活。”他目光灼灼,炯炯有神。

    她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只是不由自主地放下碗,低下了头,“明朗,我觉得,我觉得嫁人之事还得从长计议,这是一辈子的大事,我……”她干笑,结结巴巴地表述,“其实,我一直知道你的心,只是,只是……”

    她低下头,肤白如脂,敛下的眼睫毛闪烁着一种躲闪的光茫。他凝视着她,唇边的微笑一点点凝固,只剩下一丝若有若无,眼睛里灼然的眼神也渐渐地失去了光彩,原来她终究还是不愿嫁给她。

    “明朗,我想再考虑考虑。”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艰难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是因为他吗?”他问,“丁云开的出现让你思想动摇了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不敢直视他的眼神,不用看,她就知道他此时眼中的绝望。

    “换句话说,你压根就没有爱上我。”他直截了当地剖析问题的症结。

    静好整个身子变得僵硬,情不自禁地挺直身子,“是吗?我难道真的没有爱上他一点一分吗?如果没有,他去上海我怎么会那样的思念他?”

    她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吭,落在朱明朗眼中,就是默认。

    他眼中的绝望更浓,眉头紧锁,心就像万针刺入,他再一次失败了,再一次品尝到拒之千里的绝望、蚀骨的痛。

    “没事,我会等,永远的等下去。”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说给她听,“男人吗?在感情的路上受点打击是难免的,如果这点打击都无法承受,那他还能做什么呢?一事无成。”他站起来,收起碗筷,向厨房走去。

    她抬起头,看向他落寞的身影,一个人在厨房里忙碌,表面上云淡风轻,其实内心痛苦的都无法呼吸,凄入肝脾。

    “静好,你到底怎么了?”她扪心自问,如果不是丁云开的出现,恐怕她和他早就坠入爱河,相依相偎。只是丁云开的从天而降,打乱了他们的生活,她不能忽视他的存在,她不能磨灭他们曾经的感情,还是他朗诵的《人间四月天》,浓情蜜意。

    “静好,我等你。”朱明朗慢慢地走了过来,坚定地对她说,“一辈子,直到等你爱上我。”

    她抬眸,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这个男人到底喜欢她什么,让他爱她爱的那样的义无反顾。

    “静好,听说过普雅花吗?”他淡淡地问,将眼中的痛苦生生地掩藏。

    “普雅花?没有,”她肯定地摇摇头,“第一次听说,它有什么特别的来历吗?你知道的,我就喜欢仙人掌,浑身带刺的那一种。”

    朱明朗哑然失笑,静好的赏花目光就是与众不同,就跟她的人一来,满身带刺,每一根刺都在不经意间刺伤他,好在,他迎难而上,从不退却。

    “普雅花是生长在南美洲安弟斯高原海拔4000多米的地方,那里人迹罕至,它的花期仅仅有两个月,开花之时极为美丽,花谢之时也是整株花枯萎之时。为了这一次的花开,它需要等上100年。”他的男中音充满磁性,清朗,性感。

    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认真地听他讲述一次花开静等百年的花事。

    “用一百年的光阴换取两个月的美丽花期,这是一种漫长的等待过程。它们栉风沐雨,寂寞的生长,悄悄的绽放,默默地生存,默默地用叶子采集阳光的芬芳,用根汲取大地的营养,努力营造自己的花事。就算是不为人知也不被人欣赏,依然静静地走完自己的一生。在高原上摇曳着百年一次的美丽,用一生去换取一次的花开,来证明生命的价值。”他将她的手轻轻地握在掌心,唇边浮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静好,等待是一种美丽的坚持,只要耐心的等待就有希望,而希望是生活的源动力。生命本来就是一场等待的过程,希望到来之前是等待,希望到来之后又是新的等待.普雅花一百年才开一次花,它的花朵美的摄魂,但花开即亡。无论是花朵开放的过程还是花开后的样子,都是非常美丽的,我数年的坚持也一定会等到花开的。”他微笑、郑重地说。

    他的话让她的心一阵生疼,鼻子酸涩,眼睛里情不自禁地滑出珍珠,她感动他的深情,感动他的坚持,感动他的用情。
正文 第四十七章 花开两生面
    新的一天开始了,迎着初升的太阳,带着嘴边灿烂的微笑,在静好的一句情意深重的“早点回家,注意安全”的叮嘱声中,朱明朗驾驶着牧马人向单位驶去,心情明媚的如同这金色的阳光,这绿意盎然的春天。

    普雅花百年的坚持为的是换来一次花开,植物尚且如此,人更应该如此,他的坚持也一定会植进静好疏离的心,一点一滴,直到俘获芳心,永恒不变。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心焦,也不要烦恼,阴郁的日子要心平气和,相信吧!那快乐的日子就会来到。”普希金的名言响在脑海中,传递给他的是,要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心平气和的面对人生中的一切困难,迎难而上,不屈不挠。

    紫砂茶杯中,和田玫瑰花的浓郁芳香一丝丝飘了出来,在车子里氲染弥漫,也让他的深情一点点加浓,就像这玫瑰花茶,泡的时间越久,茶香就越浓。

    “明朗,天气变热了,这是我泡的玫瑰花茶,带着喝。”临出门前,静好拿着他的茶杯走了过来,脸上微红,目光清亮。这是她第二次郑重其事地请他喝茶,第一次是为了掩饰尴尬,喝茶为借口。

    他的眼前一下子出现了百媚千红的画面,但人世间无论有多少种,静好却是他唯一的情之所钟。他的心中在呐喊:“静好,你这是说明你愿意接受我了吗?”望着她清亮的眸子,他微微凝滞,这个女子他怎么也看不够。

    “谢谢你静好,我一定会细细地品。”他一字一句慢慢地说,言语中的深意在空气中浓情流转,其实,他最想说的是,繁华中,他想让他和她的生命中开出一朵地老天荒,永不凋落的花。

    静好的脸更红了,将茶杯塞进他的手中,急速说道:“快迟到了,下班早点回家,注意安全。”

    “好的。”他干净利索地答道,在她慌乱故作镇静的目光下走出家门。

    走进一尘不染的阔大的办公室,他的思绪就从儿女情长中拉了回来,此时,他是一名卓越的乾坤房地产的总设计师,主宰着整个楼盘的命运。

    “朱总,这是今天十点召开论证会的资料,请过目,不合适的地方,我会尽快修改。”张淼语速轻快,表述简单干练。

    朱明朗余光侧睨,白色的纯棉上衣,黑色的修身一步裙,将她的身材恰到好处地包裹,青春的气息,成熟的韵味就这样悄然绽放,顺其自然。只一眼,就可以让男人七魂少了六魄。

    可落在明朗的眼中,这就是标准的职场衣着范,只是她身材骨干,天生的衣服架子。

    张淼的内心充满紧张,为了这一次短暂的工作相见,她可是花费了大量的心事。白衬衣是真丝面料,裙子是蕾丝修身裁剪,这套私人定制的衣服花去她足足半个月的薪水,可是她丝毫不去心疼、惋惜。

    钱花那那好,就像早上她走在街上,款款向公司走来,一路上,收获太多艳羡的目光,有欣赏的,有嫉妒的,有异性的,也有同性的。

    “小姐,你这身衣服真漂亮,什么牌子?在那买的?我去买。”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美妇拦住她的去路,一连串地问道,目光中充满惊叹,她分明就是天外飞仙。

    “你长的真漂亮,不仅衣服美,人更美,娱乐圏的明星也不过如此.”她发自肺腑的赞叹。

    一席话让张淼更是心花怒放,要是明朗看到也这样认为就更好了。她抿嘴浅笑,亲切的声音,甜蜜的语调让面前的女人更是惊的合不拢嘴。

    “这套裙子是私人定制的。”她妩媚的用手抚一下额前的碎发,轻轻地说。

    “私人定制的啊!”她的目光滑过一丝失落。

    “走吧!就你这身材,腰围二尺八,整个一煤气罐,穿上也不好看。”女人身边的男人不耐烦地打断她的神思,给她当头浇下一盆冷水,让她的心里把凉把凉的。

    "说的也是,我这身材穿啥也不好看。"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看看张淼,再看看自己,死了心地摇摇头。

    "走吧!再不走就赶不上火车了."男人拉着她离去。

    张淼握了握自己盈盈一把的细腰,这一尺七的细腰我见犹怜。要是朱明朗的大手,估计一只手掌就可以握住。想到这里,她不禁脸红心跳。

    终于看到朱明朗挺拔的身姿走进办公室,在办公桌后稳稳坐下,打开工作日志,开始一天的工作,她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迈着妖娆的模特步伐款款走了进去。

    晨光透过钢化玻璃洒在房间中,光影斑驳细碎!滴水观音张开朦胧的眼睛,开始一天的清翠欲滴,凤尾竹随着轻风拂动,细长的枝叶轻轻展姿,就像一位美人伸展自己的纤腰,将性感的曲线毕露。这样祥和的晨光中,朱明朗也被笼罩在其中。俊朗刚毅的面孔上添了几份柔和,色淡的薄唇紧紧地闭着,面部的线条就像是用手工美刀细细雕刻过一样,儒雅、高贵、不怒自威。

    张淼在经过允许后走到办公桌前站定,轻声说道:“朱总,这是论证会的资料,请过目。”

    他没有抬眼看她,只是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彼时的他已经懂得她前后变化的源动力,是一种本能,出于一个女人的嫉妒。凭心而论,张淼也是出挑的知性美女,房地产十大秘书之一这个赞誉不是谁想得就能得到的,没有一等一的容貌,过硬的工作能力,化腐朽为神奇的应辩能力,这项殊荣是落不到她头上的。

    可是,在他心中,任何人都比不上她,那个在他十四岁时就走进他心里的那个女孩,十多年来,从国内到大洋的彼岸,从初中到哈佛大学,毅然辞别父母,回到北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他的不忘初心,不忘那段青涩的暗恋,就算是前往收获之路是漫长的,但他愿意上下求索,甘之若饴。

    他用眼睛的余光睨了她一眼,只见她的十指不如往常一样轻轻地交叉在一起,而是微微的弯曲呈拳状,这个小小的动作泄露了她内心的秘密。在他面前她是紧张的。他的心里突然生出一丝不忍,原本想暗示她几句,但还是咽了下去。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她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秘书,她爱上他,何罪之有?只能说是在一个对的时间遇见一个错误的人。

    “罢了,罢了,由她去吧!只要不是太过份就行。”他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面对一个爱慕者,他实在狠不下心来。

    “张淼,挺好的,这份报告书做得很精细,以后的报告书就照着这个模版做,一目了然。”他在报告书上签上他的名字,行云流水的草书让张淼的心再生一阵悸动。

    他抬起头来看向她,眸子漆黑如寒星,这一望让原本悸动的心一点点落入冰点,他不带一丝温情的眼神,公事公办的说话风格、待她的态度,明显与以往不同,她不是傻子,精明的她一下子捕捉到了。他的疏离不就是表明他的态度吗?

    “好的,朱总,放心吧!以后报告书都会按照这个模式做。”

    “嗯!”他颌首。

    她将报告书紧紧地握在手中,轻身离去,步伐犹如千斤重,每一步都迈向极冰寒地。

    “既生瑜,何生亮啊!”她更加深刻的体会了周瑜口吐鲜血时的那种绝望和不甘。绝世周朗是一位一等一的美男子,卓越的军事家,聪明勇敢,足智多谋。不仅用兵如神,而且精通书画、音律。时时误拂琴,只为周朗顾。

    只是遇见卧龙,就再也无用武之地。在“周朗周朗,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哗笑声中,气绝而亡。

    此时的张淼好比周瑜,明明自己也优秀卓越,可就是比不上女主播。走进办公室的那一刻,她的泪在长睫毛的眨巴眨巴下,再也控制不住地纷纷**。她不想落泪,想补个妆,涂上明艳的口红再笑脸视人,虽然职业化,但是足以掩饰内心的伤口。可是,她实在地控制不住自己对他的爱。

    他凭什么要这样对她?她爱他,爱他比女主播多的多,凭什么他眼中只有她?她到底那里好?她在心中默默呐喊。每一声呐喊都增加自己对女主播的恨意。

    “女主播,你等着,我是不会放手的。”她恨恨地说道,将手中的绘图铅笔硬生生地折成两段。

    花开两生面,人生佛魔间。在世界的某处,有一种花叫“两生花”,这种花样貌很奇特,紫色的叶子,绿色的花茎上衬托着两朵黑色与白色的花,就好像是象征着光与暗,由于是出于一个花茎,感觉上就是一个人有两种人生。

    传说当这种花花开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就会有一个人的人生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就像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一半生活在光明处,一半生活在黑暗处。正因如此,两生花的花语是两种分离的人生。意味着一个人黑暗与光明这两种人生的悲剧开始。

    “既不能成佛,就让我成魔吧!得不到朱明朗,我是不会放手的,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就让我下地犾吧!我不怕!“她凄然一笑,看向朱明朗一丝不苟办公的身影,沧然的泪水再次漱然落下,”明朗,爱之深,恨之切,所有的果都是有前因的的,错就错在我不该爱上你,但既然爱了,就爱的彻彻底底,就算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她喃喃自语,酸涩的泪水滑进娇艳性感的红唇,咸咸的,发苦。但她的心里更苦,如吞下万颗黄连。内心的仇恨像大海一样汹涌,卷起千层浪,瞬间就可以天迸地裂,沉入万丈海底。

    “陈小唯,不是我不容忍,是你太没有自知之明,一个被其他男人睡过的女人,装什么白莲花?”她恨恨地骂道,突然体内涌出一股潮水,明明是恨意滔天,但当她脑海里闪出“睡”这个词时,体内突然有一种莫名的臊动。

    “该死。”她突然一下子明白过来,羞红了面孔,这个一个成熟的女人正常的生理需要,神色、话术都可以掩藏在标准的扑克牌下,唯有身体欺骗不了。

    “我又比她清白多少呢?”她讪笑,想起上海之行的**迷醉,内心深处生出强烈的悲哀。

    上海之行并不是她初次的性生活。她的第一次是交给自己的初恋男友,时之今日,乃至白发苍苍,她永远无法忘记偷食**时的难奈、胆怯、心惊肉跳,还有衬衣上的那抹血红,那是处子之身的象征。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众里寻她千百度
    那是高三那年的夏天,六月的天气暑热异常,似乎从一进入五月开始,就热浪难奈。校园里的石榴花开的如火如荼,像大红色的锦缎一样,绿色只是锦上添花。正午的阳光更是毒辣,备战高考的气氛越来越沉重,就像漫天的乌云压的人喘不过气,下一分钟就要窒息。

    每天除了一张张厚厚的试卷,在题海战术中轮翻鏖战之外,唯一的放松就是在石榴树下小坐片刻,谈谈音乐,聊聊梦想。有时候也会恶作剧般男女配对,说某某和某某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某某和某某是金童玉女。

    张淼和他就是在好心人的撮合声中走到一起的。

    他是班草,她是班花,他成绩名列前茅,她虽勤奋好学,但成绩只排中等。

    张淼永远记得,那天的天空一碧如洗,空气清新的就像是有水波流动。道路两侧的玉兰风华正茂,大朵大朵的白云集在枝头,让她想起扬州轻盈雅淡的琼花;栀子花也纷纷绽放,点缀在翠绿的枝头,将花香恣意挥放;木棉如霞似火,就像女子的二八年华,青春的美丽,饱满的身姿藏都藏不住。

    带着这难得的轻松,她快步走进校园,三步并做两步向教室走去。

    “今天似乎来早了。”教室里除了他在读英语,没有第二个人。她顽皮的吐了吐舌头,突然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真本事是靠勤学苦练成就的,只有有了真本事,才能有尊严,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就像他一样,不管天气晴朗还是狂风怒吼,总是第一个到校。

    “张淼,你今天来的好早啊!”他微笑,清瘦的脸上写着惊喜。

    她汗颜,早起似乎不是她的专例。“今天早上看错表了,所以,所以就是来了几分钟。”

    “你这不是早来几分钟,而且早来了十五分钟。”他扬了扬手上的手表,露出更大的笑容。

    “是吗?”她做了一个呆萌的鬼脸。

    “继续努力,我们都会考上一所好大学的。”他鼓励她说,“以后有啥不懂得,直管来问,我讲给你。”

    “好。”她在座位上坐了下来。内心一阵欣喜,谁都知道他是所向披靡的学霸,无所不能,无所不通,要知道,平日里,他们几乎没有什么交集,最多是举办晚会时,共同策划一下而已。

    他转身继续背英语,她坐在他的身后发了几分钟的呆,回过神来,也开始背诵英语。也许是受了他的感染,今天的学习态度特别认真专注。

    同学们陆续走进教室,一阵阵哗笑声传来,年过半伯的语文老师张桂梅也夹着课本走进教室,教室是变得沉寂,只有小声的窃窃私语偷偷的发出。

    她的目光中写满和蔼,又含满威严,她目光扫视四周,教室里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她没有说话,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下倒计时的惊钟长鸣,“离高招考试只有29天。”

    教室里寂静中含着压抑,就像是拉开的弓,箭已在弦,只要一声令下,万箭齐发。

    张老师平静地说:“同学们,认真复习,时间不在原地踏步。”接着拿出一叠厚厚的卷子,传发下去,做专项复习试题。

    时间如流水滑过,语文考试结束了,接着迎来数学课。

    “又要数学考试了,真头疼。”张淼在心里连连叫苦,想起数学就让她发怵。她偏科偏的厉害,语文、英语是她的强项,但数学就是学不会,脑子不开窍。每次数学考试,只要能过80分就是万幸,阿弥陀佛了。

    “这节数学课,就是改正昨天考的试卷,写出试卷分析。然后我统一讲评。”数学老师是个30多岁的中年人,国家级优秀教师,魁梧的身材,严肃的面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闭着,极少开口说话,但一讲起课来,那是妙语连珠,举一反三,能将原本枯燥的数学课,讲得活色生香,同学们也听的津津有味。

    但张淼应该是他授课生涯中的一个败笔,另类人物的代表。无论他再怎样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她就是脑洞不开,听的一塌糊涂。

    试卷发下来了,看到试卷上鲜红的76分,她再一次难堪的低下头,无地自容。

    这时,他转过身子,轻声问:“考的怎么样?”

    她推了推卷子,红着脸无语,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吭。

    “没关系,我们慢慢学,一定可以的。”说完,他拿起她的试卷一道道帮她做起分析。

    从函数的解析式与定义域到空间几何体的三视图与直观图;从三角函数模型的简单应用到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均值与方差……,他深入浅出,条理清晰。

    不知道是听的格外专注,还是心里作用,张淼突然发现,原来每一道数学题都是含有决窍的,只要认真审题,做解析,还是能做出正确的答案来。

    “这道题应该是这样做的吧!”她在他的引导下,全情投入,拿起笔在稿纸上一丝不苟的做了起来。

    “对,是这样做的,你真聪明!”他毫不吝啬自己的赞叹。

    “你太棒了。”

    “你真让我刮目相看。”

    ……

    他的每一声赞叹都让她窃喜不已。同学们的目光也在悄然发生变化。青春的情愫在偷偷流动。

    大课间,张淼和往常一样来到石榴树下,和同学们坐在一起放飞心灵。

    “张淼,老实交待,你和咱们班的班长封明杰是什么时候好上的?”班里的恶作剧大王吴丹一下子扑了过来。

    “哪有的事?瞎说什么?他就是给我讲题,你知道的,我对数学一窍不能。”

    “真的就这样简单吗?”她语气中充满况味,眼神中更是写满一脸的怀疑,跟四周的同学来了个眼神的对接,唬谁呀?谁信呀?

    “那还能有什么吗?”

    “那今天早上怎么回事啊!平时你都来得很晚,偏偏今天早上和他一起来到教室,是不是你们约好的?”

    “哪有的事,”张淼头大了,“是我今天看错表了,所以就提前十五分钟进班。”

    “封明杰对你没意思吗?我看他对你上心的很,左一句你真棒,右一句你真是太优秀了,我在你旁边坐着,眼馋死了,我也有错题啊!为什么不给我讲,偏偏给你讲?”

    “主要是我太笨了。”张淼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吴丹说的对,我看班草就是对你有意思。”

    “他要是能给我讲题就好了。”吴丹一脸花痴状。

    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谈的热火朝天。

    “我怎么了?”清朗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同学们吓了一跳,这下更热闹了。

    “在一起,在一起。”不知是谁推了张淼一下,直接将她推进他的怀中,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也被推了一下,两个人出于本能直接抱在一起。

    张淼想赶紧逃脱,无奈同学们恶作剧的好心将他们围的一起,水泄不通,他只能更紧地将她圈在怀里,她只能尽力用胳膊推着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她抬头望了他一眼,只见他眼中笑意盈盈,也在望着她。

    这一望,让她的心中像小鹿一样咚咚直跳。“我喜欢他了吗?”她在心里问,他一直是学霸,她只是一个中等生,两个人距离扯的太远,她压根没想到他会喜欢她,也压根不敢想。

    可是,现在,他的笑意写满他的开心,她一下子恍惚了,难不成他真的喜欢她?

    “同学们,赶紧回教室,快要上课了。”他的一声提醒,同们们纷纷散开,争先恐后的向教室跑去。

    “张淼,赶紧跑,快迟到了。”他催促道,拉了她一下手,又迅速松开,这才向教室跑去。她紧跟在他身后。

    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都在向她做鬼脸,脸上写着人尽皆知的表情。

    “这下完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她在心中暗暗叫苦。

    而他索性我行我素,每天依旧对她关爱有加,不是给她讲课,就是帮助她做班务,同学们更是乐意做红娘。

    就这样迎来了高考。

    二天的紧张考试结束后,同学们彻底放疯了,每天不是去爬山,就是去远行,不是去滑冰就是去唱歌,总之,像脱僵的野马一样,无拘无束,任性而为。

    那是一个月朗如水的夜晚,月光照在池塘的水波上,就像是洒上一层薄薄的牛乳,碧色的荷叶在月色下,叶面翠色的就像是一朵朵天然的碧玉,荷花的芳香随风荡漾,在空气中慢慢的飘散。

    “张淼,我喜欢你,你心里有我吗?”他羞涩的问。

    今晚的月色太美的,带着又爱又怜的朦胧。月下的这对年轻人犹如一对璧人装点着这副美丽的画卷。

    张淼抬头看了看月亮,突然想起张宇的《都是月亮惹的祸》。“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一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偏偏似糖如蜜说来最动人,再怎么心如钢也成绕指柔……”

    张淼在心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他的表白带给她太多的意外和惊喜,虽然她能感觉到他不讨厌她,面对同学们的起哄总是淡淡微笑,有时还用余光飘向她。刚开始他还有些顾及,到后来索性不管不顾,我行我素。他对她的好,他对她的宠,落在同学们的眼中就是才子佳人心心相印的故事。

    可是,张淼自知自己配不上他,且不说相貌是否匹配,仅学习这一方面是差之千里。他怎么会喜欢她这个学渣呢!所以,她一直认定他就是出于一个班长的责任,一帮一意在帮助她学习。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但是今晚他却郑重其事的向她表白了,他的眼睛清亮如寒星,坦诚不虚假。她心动了,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是一个月亮红娘,无数美丽鸳鸯通过我来成就,为何总独自神伤?缘定三生,却单单把我遗忘;我是一个月亮红娘,每一个孤独的夜晚,我都高悬在漆黑的夜空,伴无数个孤独的人度过一个个无眠之夜,从月牙到含笑到月半中天,我见证了无数有**终成眷侣的团圆故事,可是遗忘后的清冷永远伴随着我……”抬头望望天空中的像半个月饼的月亮红娘,似乎听到一声叹息。心中暗自感叹,月亮真是一个忠贞的红娘啊!多少才子佳人的情缘都是在月色下**的。

    圣洁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像蒙上一层薄薄的面纱,散发着淡淡的余辉,特别是那双眼睛,像一双黑宝石,晶莹的就像是蓄满的一汪清泉。

    封明杰更加确定自己爱上了面前的这位姑娘。他想做一个书生,在没有战乱的王朝,带着满腹的诗书,上京赶考,在十里长亭,在桃红柳绿的季节邂逅一段情缘。那个女子有着桃花般的明媚容颜,与满山的怒放的桃花相映红,特别是她的笑,仿如蝴蝶在他的心上盘旋飞舞。

    可是,他不敢冒昧表白,怕打扰小姐,恐负流水年华。同样是一个月夜,他多想让月亮传一张纸条,将爱慕的心思传递。于是,取下古琴,抚琴一曲,让他的心思随着琴声缓缓流淌,用一段思念,把情系牢。

    此时的张淼就是那位长亭中邂逅的女子,寻寻觅觅,不经意间竟在这里遇到。“你不喜欢我吗?”他见她久不回答,紧张地问,语气中含满小心翼翼。

    她低下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不喜欢吧!纯粹是骗人的,喜欢吧!她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喜欢她,还是今晚的月色太美,惹出情愫。

    他一步上前,直接拉起她的手,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张淼,我爱你,很早很早以前,我就爱上了你,只是碍于学习,不能让自己分心,所以就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感情,现在高考已经结束了,我不想再逃避自己的感情了,这样太委屈。”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初春,那时我们都还小,你因为家庭的原因,在奶奶家住下来,于是我们一起读书,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

    张淼惊讶地望着他,那一年,她八岁,父母离异,她从河之北

    来到河之南,由奶奶一手带大。

    “那年我九岁,你八岁,我在池塘边看到了你,你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和淡蓝色的短靴,小手插在一双红色的兔毛手套里面,你的头发像瀑布一样披在脑后,梳着平顺的流海,皮肤雪白,那种白是一种特别不真实的白,像是很少接触阳光一样,你的眼瞳幽深,让人想要沉溺探究。你像是一株在清澈的水潭里生长的水草,靠近了便能闻到清甜的草香。你是那样的纤弱,过分消瘦的身体在大外套里晃来晃去,我看到大片大片的风钻进你的衣服里,那一刹那,我就生出保护你的心。”他的声音真好听,就像电视里主持人的声音,清亮富有感染力。

    她愕然地抬起头,没有想到他对她的情愫从十多年前就已滋长。不错,他和她是从小到大一起学习的铁杆同学,是同样的老师带出来的学生。但他对她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就是那种八杆子打不着的疏离关系,特别是初中三年,一学期说不上十句话。

    记得有一次周末,她有一道几何题不会,就拿着书本去他家问她,他对她爱理不理,讲完之后,就紧闭着嘴唇懒的看她。从此以后,二人的关系更是疏远,就像是隔着一层冰。

    这种关系一直到高考的前一个月才有了质的改变。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默默的关注着你,将心事深深掩藏,我怕同学们一旦发觉就会嘲笑起哄,扰乱我们的学习,再说老师三令五申,明令规定‘严禁早恋,一旦出现,直接开出学籍。’所以我对你一直很冷淡。但你的一颦一笑都落在我的眼里。你看到斑斓的蝴蝶落在五颜六色的花朵上会开心的笑;看到零碎的雪花坠在手心上也会笑;听老师讲山区孩子生活如何贫因你会落泪,然后拿出自己所有的零花钱毫不犹豫的投入捐款箱。”他的目光深情如水,陷入如丝如缕的回忆中。

    张淼沉静地望着他,可内心早已是心潮澎湃,逆流成河。这个纯真的男孩该是如何的细致,才会记住她生活中的点滴。

    “你还记得么?十二岁的那年,也就是我们升入初一的那年寒假,你回城看你的母亲,回来的时候却崴住脚。你不会知道,我每天都会在池塘边等待偶遇,望着你奶奶家的大门,幻想你会出现,那样我就会提前离开一会,然后再绕回来,制造出顺路碰巧遇见的路过。”说到这里,他不好意思的笑了,挠着头。

    张淼目光转睛的望着他,也羞涩的笑了,这一笑使两人之间原本紧张拘束的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

    “我等啊等!半个月后的一天,你终于出现了。天气还很冷,你却穿的很单薄。你拄着拐仗摇摇晃晃地走来,穿着一件玫瑰红的开衫毛衣外套,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毛昵裙子,长长的头发分成两缕辫成麻花辫,尾部还卡上两朵大大的蝴蝶结,展翅欲飞,有一种流动的美。你来了,我赶紧逃开,等你在池塘站定四五分钟后,我才出现。”回忆起往事,封明杰依旧带着紧张。

    “这事,我记得,那是我从城市刚刚回来的第一天,我到池塘边去的原因,也是想……想……看能不能遇见你。”张淼语无伦次地说,将头低下。

    “可是我知道你并不喜欢我,所以不抱任何幻想,可是你却出现了。”她的言语中依然带着当年偶见的惊喜。

    他觉得面前有金光乍现,太阳从天幕中钻了出来,将阳光单单洒在他的身上,内心欢喜雀悦。

    “天这么冷,你怎么会在这里?”依记当年,他的第一句问话。

    “没事,只是想来坐坐。”她抬头望着他,神情冷淡。

    “你哭了?眼睛都肿了,到底是因为什么?”他心疼地问。

    “没事,沙子迷着眼睛了。”她转过脸,不去看他。

    “你骗人,冰天雪地的,哪来的沙子?”他转到她的面前,直勾勾的盯着她。

    张淼突然感到自己的无力,她这谎撒得也太没水准了,地上还覆盖着一层薄雪呢!

    “到底是因为什么?告诉我,我也许能帮到你。”他轻声地问,语气中带着些凌厉。

    “没有人能帮得了我。”她摇摇头,抬起头,将目光投向寂寥的池塘彼岸。只见几树红梅在风中怒放,一两支迎春花也在风中摇曳,将春天的讯息传递。只要穿过池塘,坐上公共汽车,就可以进城看自己的父亲母亲了。

    “你是想你爸爸,妈妈了吗?在这里生活的不开心吗?”他更加轻声地问。

    她没有否认,也没有坦诚,只是抬起眼睛望着他,目光中的泪水晶莹欲滴,“我以后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她走了。”

    “走了?”他不敢相信,这走的意思有很多种,也许是远走高飞,也许是死去,也许是……他不敢轻易冒然询问。

    “以前,我放假的时候都可以去她那里住,现在她和另一个男人去深圳了,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她艰难地说着。

    “她可以随时来看你,你是她的女儿啊!你妈妈是疼爱你的。”他极力安慰她。

    “不会的,我这脚就是去车站追她时崴伤的,她在车里坐着,我在车后面追,我跌倒了,她却没有下车看我一眼,而是绝然离去。”她神情痛苦,“她不爱我。”

    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只能看着她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下,“我是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她再也不要我了。”

    “你还有我,我能照顾你的。”十三岁的他拼尽全力说道,她的泪水晶莹地如清晨里最璀璨的露珠,他想走上前去,轻轻地接住,如珍宝收藏。

    她的脸登时红透了,将目光投向他的面部。他有一张刚直坚定的脸,却充满稚气。

    “你不会的。”她略有迟疑的摇摇头,一学期以来,他跟她之间的对面超不过十句。

    “我一定会的。”他坚定的说,言语中充满恼怒,然后气乎乎地离去。

    她没有叫住他,走就走吧!反正他们差着云泥之间的距离,孩子的话岂能当真?一句戏言而已。

    只是让张淼感到意外的是,年少的他竟然牢牢记住自己的诺言。

    她不相信地看向他,“你会爱我?”她反问,“真的假的?”

    “张淼,我爱你,是真的。”他郑重其事地说。

    张淼拧了拧自己的脸蛋,“疼”她咝了一口气,“我不是在做梦吧!”

    “你干什么?多疼呀!”他轻轻地用把指腹揉着她柔软光滑的脸。

    “我是想证明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他哭笑不得地看着她,“张淼,要不你使劲咬咬我,看我会不会疼?”

    “好。”她抬起他的手,轻轻地咬了一口,确信是真实的,他这个活生生的大活人就站在她面前。

    “张淼,回答我的问题,你爱我吗?”

    “嗯,我爱。”她点了点头,轻轻地吐出这两个字。

    “真好。”他一把将她抱在怀中。

    忘情地吻上她的唇,羞涩,但甜美。这是她的初吻,对他亦是,他的吻笨拙,先是轻轻地贴上那两片红唇,而后缓缓地试探中品尝唇的柔软。

    月亮将银色光辉洒上他们,怀着满脸的爱意注视着这对年轻人,送上真挚的祝福。

    冗长的吻之后,他松开她,依依不舍地对她:“淼淼,咱们高考也结束了,志愿也报过了,我想到山区支教,利用暑假给山区的孩子授课,帮助他们巩固学过的知识,同时,学一些新课程。”

    “我支持你。”她言语中充满不舍,光滑的脸上挂满红晕,**上下起伏着,紧张而激动。

    “淼淼,我爱你,我想你,我舍不得你。”他再一次吻上她的唇,更深情的吻,似乎要将十多年来的暗恋悉数吻尽,刻进彼此的生命。

    “什么时候走?”喘息的间息,她问。

    “明天。”他更加的不舍。

    张淼的泪滑出眼眶,幸福来的太突然,但她还没有好好享受幸福的包围,就要分开了。

    “别哭,淼淼,我会经常给你打电话的。”他吻上她的泪,心里更是生痛。

    “我,我想把自己交给你。”她心里升腾起一种悲壮的勇气,她愿意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他。

    “什么?”他愕然,心脏激动的就要跳出胸口。

    “我要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你。”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郑重地说。

    “你不后悔?”

    “我不后悔,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悲壮而如磐石的誓言。

    “淼淼,我更不会负你。”他再一次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更加热烈的亲吻她,她也极力迎合着他。

    月亮闭上眼睛,羞涩地钻进了云层,封明杰将自己的白衬衣铺在草地上,将张淼轻轻地抱在身下,缓缓地进入。痛,是一种闷痛,在爱的快感中,她交出了自己的第一次,他也交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望着白衬衣上的那团牡丹花,这对年轻人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再一次许下了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的誓言。

    封明杰第二天在张淼绎动的目光中,坐着公共汽车离去,这一走就是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对张淼就是度日如年。每个周末,封明杰都要坐上一个小时的客车到镇上给她打电话,因为他去的地方过于偏僻,没有覆盖信号,手机根本无法接通,只有到镇上,才能煲电话粥,诉说双方的思念。

    “我下个周末就回去了,等着我。”他在电话里兴奋地说,“通知书也收到了,该回家收拾收拾去新学校报到了。淼淼,没想到,咱们考上同一所学校,每天都可以见面,这真是命运的安排。”

    “是啊!遇见你真好。”电话这端的她再一次无声的流泪。命运真是垂怜她,虽然她和封明杰考上同一所学校,但她知道她差点与之失之交臂。

    封明杰是一本,她是三本,后来补录的。她早已做好思想准备,选择复读,一定要和封明杰在同一学校读,那样,他们就可以天天见面,没想到,却收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一周的时间太漫长,周末这天,张淼早早地起床,选好漂亮的衣服,拿着一把雨伞,去车站接恋人的归来。

    她抬头看看天,天阴沉沉的,像老灶爷的脸。有零星的雨丝落下。她坐在大厅等他的归来,想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捧着她的脸说:“淼淼,我回来了,想你了,你是我梦里的四分之三。”

    窗外的雨此时如瓢泼般越下越大,但是载着封明杰的客车却就是不驶进车站。

    “雨啊雨,赶紧停下吧!”她在心中祈祷,盼望雨赶紧停下,心里更是七上不下,总感觉有事情要发生。

    这时,一位车站的工作人员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出事了,从A镇到市区的车因遭遇泥石流翻入山谷,23名乘客和两名工作人员无一生还,这是名单。”

    张淼如五雷轰顶,浑身发软,“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她喃喃自语,继而号啕大哭。

    一位年长的阿姨快步走过来,“姑娘,节哀,人已经走了,活人更是要好好地活下去,以慰他在天之灵,兴许,你弄错了,他没坐这班车。”

    “是啊!也许他没坐这辆车。”阿姨的话犹如给她注射了一剂强心剂,她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棵救命的稻草,紧紧地抓住工作人员的手,“阿姨,他是我最爱的人,他叫封明杰,告诉我,他还活着?”她满眼乞求的望着她,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

    望着小女孩红肿的双眼,她的心也是如刀割般难过,这个小女孩看上去就和自己的女儿一样大,却要遭受离别之苦。很不幸,封明杰的确在名单之中。

    “孩子,保重自己。”她紧紧地握住她的手,用坚定的目光传递着活下去的正能量。

    张淼一下子明白了,用尽全身的力气挪到窗口,看向那份失事人员名单,看到心中呼唤千遍万遍的名字,整个瞬时七魂少了六魄。

    那天,她是走回家了,在大雨滂沱中,让雨水冲去她对他刻骨的思念,对命运不公的呐喊。

    那年,她没有去那所大学读书,而是选择复读,第二年,考上另一所大学读书。

    原以为自己的心早已是心如枯水,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却没有想到遇见朱明朗,第一眼她就确定自己爱上了他,他就是这辈子值得她托付终身的男人。

    “滴、滴”手机信息提示音响起。朱明朗从电脑前扭过身子,长臂一伸,将手机拿在手中。

    是一个陌生电话发来的彩信,一共六张。他的心中突然生出一阵莫名的紧张,对陌生人发来的彩信生出排斥。本不想看,但出于礼貌还是打开了。万人是陌生人的求助信息呢!

    当打开第一张彩信图片时,他一下子明白自己排斥紧张的根源。果然是来者不善。

    第一张图片是静好大学读书时的照片。照片上的静好穿着淡粉色的碎花长裙,荷叶领,泡泡袖,长发披肩。她的面前放着一个木质画夹,正坐在草地上的竹椅上画画,她的头微微地向前方仰望,眼睛笑成弯弯的上弦月,露出洁白的贝齿,头发丝在阳光的照射下都泛着金光。

    认真地端祥着这张照片,双目直勾勾地一动不动,就像是看穿人的内心深处。他唇角情不自禁地微微上扬,从某种意义上讲,他还是对他有几分感谢,因为这张照片弥补了他对静好大学生活的空白了解。这些片断虽只是寥寥,但寥胜于无。

    第二张照片是一身天蓝色旗袍的静好安静地坐在图书馆看书,面容沉静,就如窗前的那朵绽放的百合花。

    第三张是静好和一个男子相拥的身影,男人的下巴轻轻地抵住她光洁的额头,而她笑妍如花,落在明朗的眼中就是姝动天下的美。

    第四张是生日宴会上,他吻上她的唇。

    ……

    他握着手机的手力度越来越大,内心越来越不淡定,呼吸也变得急促,他的静好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其他任何一个男人都不配拥有,他这个人渣更不配。

    “丁云开,你不配?你想用这种方式离间我和小唯,做梦吧!”他一下子释怀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他这是在诱导人的心理按照他的思路走,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只要小唯在就好。小唯在,他的天空就是一片晴朗,只有四月的明媚,而非八月的兼葭苍苍,白露为霜。

    他轻轻按下删除键,只留下小唯画画、图书馆读书的照片,这将是他永远的记忆。想到这里,他的唇角上扬成弯弯的弧度。

    这时,手机响起,还是那个陌生的电话,他淡定的接起,该面对的终究要面对,虽然这个人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可是,情感的纠缠让他不得不选择面对,而非逃避。

    “朱总,我和小唯的爱情是不是很唯美?”隔着电波,朱明朗依旧可以看到他那张“志在必得”洋洋得意的无耻丑脸,他呵呵的笑声就是不自量力的证明。

    “朱总,君子有成人之美,还请朱总高抬贵手,让我和小唯团聚,我们结婚之日,必定会请朱总屈尊光临。”

    “丁总,这句话你说得为时过早,小唯不是一个物品,不是任何人的附属物,她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决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尊重她的选择。”他淡淡地说,语气冰的就像是寒风萧瑟刮过。

    “朱总,我们很相爱的,我爱小唯,小唯也深爱着我……”

    “闭嘴,你爱她吗?你如爱她就不会**,你如爱她就不会企图隐瞒真相,而是坦诚相告,不是去做催眠这种把戏。”他打断他的话。

    “男人嘛!都是吃腥的猫,粗茶淡饭吃多了,难免想尝个鲜,请朱总谅解。”他讪讪的笑。

    “呸,人渣不亏是人渣,这种话也就你能冠冕堂皇的说出来。”他声色凌历地打断他的话,胃里有一种翻江倒海的恶心。

    “朱总,我们有很多过去的,并不是只有照片上那样简单,小唯是我的女人,你难道……”

    “闭嘴!”他低吼,如果丁云开站在他面前,他一定一拳将他打的满地找牙。他话里暗示他不是不懂。

    “难道朱总真的不在乎?”他不依不绕地追问。

    “只要她在就好。”

    “你真是一个偏执的人,无可救药,我玩过的女人你也要。”他的语气含满轻蔑,要多轻蔑就有多轻蔑,要多无耻就有多无耻“你的秘书张淼就比她强一百倍,近水楼台先得月,要不该天朱总也抱得美人归。”

    “滚。”他重重地挂断电话,“无耻小人。”他恨恨地骂道,“静好,你也是遇人不淑啊!”用指腹轻轻地抚摸过她那张素静如玉的脸,低声说道,“不过,静好,无论过去你们有过什么,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在,就好。”
正文 第四十九章 空叹年华似流水
    低回**的爱尔兰音乐声中,静好临窗而坐,欣赏着面前的一张张风格不同的照片,陷入甜蜜的回忆中,面前的这个男人原来是这样陪着自己走过四年的大学时光,他珍藏的近百张照片就是他爱她的昭示,一页页,一张张,意味深长,带给她的震撼绝对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心口就这样被人填进了轻飘飘的幸福云朵。

    爱虽然要大声说出口,但是国人表达爱的方式偏含蓄内秀,就像这些照片一样,或正面、或侧光、或**,每一张背后都有一份别样的用情至深,都有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

    静好看着照片上的自己,有笑容很灿烂的,有沉思发呆的,有获奖的,甚至连背影都有……她的唇边不由自由地浮现着恬静的微笑,认真的翻看着流年匆匆的记忆,她想起爱丁堡的长椅,

    因为长椅,爱丁堡成了一座爱之城。无论是公园里、街边上、公共汽车旁,各式长椅应有尽有,这些长椅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它们都是普通的公民捐赠的,而且还在醒目的位置刻有捐赠者的姓名和留言。这些留言千奇百怪,但处处体现一个字,那就是爱。关爱孩子,敬爱父母、深爱伴侣……每一种爱都化作一缕缕思念,镌刻在长椅上。流年无论再匆匆,岁月无论再更迭,这比明月还雅洁,比花香还浓郁的迷人气息,历久弥新,永远散发在爱丁堡的上空。

    此时此刻,这些照片就如同长椅一样,传递着他爱她的信息。面前的这个男人拢一杯咖啡,目光平静地注视着她,神情温柔,唇角微扬,笑意盈盈。久经沙场的风月老手悉知女人心事,特别是在失忆的女子面前,如果说他的海誓山盟让她半信半疑的话,那么这些照片就是明证,是爱的昭示。他对她的一片赤诚之心昭然若揭,不必过多赘述。

    一步步都在他设计的轨迹上运行,就像一盘棋,他是黑子,她是白子,他棋艺高超,她初入师门,只能一步步诱进他的包围圈,

    她淡淡的目光流露着藏不住的惊喜,唇角飞扬,像珍珠碎玉一样的糯米牙情不自禁的露出,她时而沉思,时而微颦眉,时而用余光打量着他,时而用指腹轻轻抚过照片上的人的面容……她的这些细微的动作、神情的变化悉收他的眼底。果然不出所料,她爱极了这些回忆,这也是重新正视他们感情存在的一种态度。

    “小唯,看背面。”他小声提醒道。

    “好的。”她抬头看了他一眼,灿烂微笑。

    “小唯,此生愿使岁月静好,现实安稳!”

    “相守是一种承诺,人世轮回中,怎样才能拥有一份温柔的情意!双枝蓝色妖姬,相遇是一种宿命,心灵的交汇让我们有诉不尽的浪漫情怀,而送你三支蓝色妖姬,是因为你是我最深的爱恋,希望永远铭记我们这段美丽的爱情故事。”

    “小唯,我只钟情你一个,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我就像一只迷失航线的船。”

    “我的小唯,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执爱,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

    深情的话语,痴热的表白,让静好再一次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汉字面前沦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连理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唐诗宋调的典雅、情波流动,在时光中再一次幡然苏醒,翩蹴而来,唐时女子手执纨扇的回眸一笑,宋时女子的眼波盈盈,如秋水伊人一个个仁立在静好的面前,那些女子虽然装束不一样,但长着一张神似的脸,洁静素然,与静好的脸渐渐的重合在一起。

    那时的她是他明媚的四月天,那时的他是她头顶上的一方晴空。她在,他永远笑逐颜开,不会有兼葭苍苍;他在,她的头顶永远不会有阴雨靡靡,而是灿若夏花。

    “傻妹子,这么好男人去哪里遇见,随了他吧!”

    “小姐,不是紫苏说你,这位公子风度翩翩,学问渊博,将来绝对会榜上有名。”

    ……

    脑海里似乎有不同女子轻柔的声音在低声相劝。她抬起头看向上他,再一次清波泪光闪闪,她心里好不容起砌起的墙堡再一次塌陷了。

    “明朗,对不起,我们在最好的年华中,没有相遇,最终错过了。”她在心里向他道歉。

    “小唯。”他探出手来,轻轻地用手端着她的脸,“别流泪了,我会心疼的。”这一次她没有躲开,而是任他抚摸。他大大的手掌包裹着她的半面脸颊,就像是阔大的花托中缓缓绽放的白玉兰,她的脸在爱情时光的穿回中再一次迸发出迷人的光彩,有小女孩的娇羞,有遇见爱情的意外,亦有情定终身的幸福。

    情感在时间的氲染中缓缓流淌,在上空紧紧地**交织。

    朱明朗靠在车门旁,用颤抖的手指抽出平生的第一支烟,辛辣的味道进入喉部,呛的他一阵咳嗽。他坚持吸了几口,慢慢的就习惯的。

    夜的羽翼笼罩着大地,闪烁的灯光将整个广场蒙上一层桔红的面纱,也柔和他脸上的痛苦。下午,一直在加班加点制图,修改规划,为明天论证会的召开全力以赴做准备,工作结束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担心静好饿着,他急忙开车回到家中,却遍寻不见她的身影。打她手机,却听到属于他的专属铃声在阳台上响起。

    “静好,你走了吗?”他浑身无力地在滕椅上坐下,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次,静好是真的要离他而去了。

    “静好,你真的好狠心,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这样决然离开了,你让我怎么办?”有泪落下,这难道就是他数十年感情的坚守结出的青涩果实吗?

    “不,不会的,静好不会离他而去的,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子。”有一个声音在叫醒他,他一下子清醒过来,他不能就这样放弃,只要她不嫁,他就可以有挽回的机会。

    他站了起来,关好房门,直接去找楼下的张姐。

    “张姐,你见到静好了吗?”听到门铃响,胖胖的张姐打开房门,迎了出来。

    “静好还没回来吗?”

    “没有,你见到她了吗?”

    “那个小白脸来找她了,我说明朗,你们啥时候结婚啊?省的夜长梦多。”张姐好心劝告。

    “你见到他们去哪里了吗?”

    “就在广场那家咖啡厅里,你去找找吧!下午我就是在广场上看到他们的。”

    “好,张姐,谢谢你。”他感谢她,张姐对他和静好的照顾就像是长姐照顾自己的兄弟妹妹一样贴心。

    正如张姐说的那样,他在广场上很容易地就找到他们的身影。从下午下班一直到现在,二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一直在咖啡厅坐着,说说笑笑,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诉不完的过去。他就这样靠在车门旁,像雕像一样眼睛死死地盯着这对男女,密切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他看到静好认真的看着一张张老照片,眉眼如花;也看到她用纸巾一次次拭去眼角的泪花;他看到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殷勤地夹起一块曲奇饼干,她先是迟疑,而后乖乖地张开嘴;他看到他轻轻地用手托着她的脸,她任他托着,没有拒绝。

    “他说他爱她。”

    “他说:小唯,嫁给我吧!我爱你一生一世,永远不会有二心。”

    “他说:小唯,我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

    朱明朗从丁云开薄薄的唇间读懂他话语的含意。他的怒火就要从腹腔中爆发,他想冲进去把他们的那张桌子砸个细碎,想狠狠地质问静好,他哪里不如这个人渣?他想撕碎丁云开那个伪君子的马甲,让静好认清面前的那个男人是什么东西。

    可是他没有,不是不敢,而是大江东去浪滔尽的挫败无力地包围着他,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次他的静好恐怕是真的要离他而去了。

    “云开,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静好突然意识到出来的太久了,看看窗外,早已天色漆黑。

    “还是忘不掉他吗?”他的语气中含满不舍的痛苦,在处理男女的感情上,他更懂得以退为进,懂得如何尽快地俘获女人心。

    “给我时间,好吗?”她没有承认,只是望着他痛苦的表情,内心充满愧疚。

    “好,我尊重你,北京的房子我已经买好了,精装修的,拎包入住,房子面积不大,也就九十多平方米,该天我过来接你一起回家。”当说到“回家”二字时,他故意加重了口气,他的用意她懂。

    果然,她的脸上再次飞起了两片红晕,“这么快啊?房子都买好了。”

    “能不快吗?如果没有房子,我怎么娶我的新娘回家?如果没有高收入的工作,我怎样给我的妻子孩子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小唯,放心吧!现在我虽然还不能给你宝马车,但有一天我肯定能让你坐在宝马车里笑。”他坚定地说,目光灼然。

    静好的泪再一次落下,“我相信。”她哽咽着说。

    “傻瓜,哭什么,这都是我应该给你的保障啊!要不我拿什么资本娶你。”他再一次用指腹轻轻地拭去她的泪水,怜惜地说。

    “我该走了。”静好依依不舍地说。

    “嗯。”他目光中更是充满怜惜。

    “我会尽快处理好的。”

    “我相信你,我等你。”

    他相信她的话,相信她的决定,此时,他的心悬在半空的石头一下子落地了,犹如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在依依不舍中离去,静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向家走去。她在心中连连叫苦。

    “该死,出来了一下午,光顾着欣赏老照片,叙旧,忘记时间了,明朗恐怕早就回来了,该怎样向他解释呢!”她急步向家奔去,恨不得长出一对翅膀就好了。

    当她走到楼下时,抬头向家望去,却发出房间里黑乎乎的,没有一星灯光,她的心像一块石头重重地落了地,一下轻松起来。“阿弥陀佛,明朗还没有回来。”

    带着一身的轻松,坐上电梯,打开房门,静好在阳台上坐了下来,将怦怦直跳的心压了下来,装着欣赏夜色中的风景。

    几分钟后,她听到明朗熟悉的脚步声传来,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然后听到他在叫她,“静好。”

    “明朗,我在这里。”她极力让自己的声音平和。

    “天都黑了,怎么还不开灯,走路一不小心摔着咋办,你的腿才刚好,怎么不懂得爱惜呢!”他责怪道。

    “早好了,都快三年了,我早就健步如身,动如脱兔了。”她辩解道。

    他打开落地台灯的手微滞,“所以……”话到口边,他又生生地咽了下去,所以你就可以任意地出去会友,可以选择什么时候离我而去,对吗?他在心里默默地问。

    对于静好的决定,他处处是尊重的,她不说,他绝不问。

    “今天公司开研讨会,下午加班绘制方案,所以回来晚了,给你打电话,你没接。”他语气温情,“饿坏了吧!想吃什么,我去做。”

    “我下午出去忘记拿手机了,吃过饭了,你饿坏了吧!赶紧做点饭吃!”

    “你吃过了?”他故意做吃惊状。

    “是,吃过了。”

    “吃的是什么呀?和朋友吗?”

    “一个人,就是喝喝咖啡,吃吃甜点。”她平淡的语气落在他的心上就是一把锋利的尖刀,一下下向他刺去。

    “挺好的,你应该带上我。”他委屈地说,面对她的撒谎故作不知,“下次一定要带上我。”他强调。

    “好。”她迟缓的答着,内心像做贼一样恐慌,这是她面对他时,第一次撒谎。

    “下午的时候,公司安排了员工工作餐,我吃过了,就是惦记你饿着,打电话给你,让你出去吃,没想到,你倒挺聪明的,知道犒劳自己的胃。”他想用幽默缓解紧张的气氛,“以后你出去我就放心了。”

    “你本来早就该放心了,我都多大的人了,还处处让你照顾,都成寄生虫了。”她不满地反抗。

    “照顾你是我的责任。静好,我们结婚吧!”他直截了当的问。

    “什么?”她呆呆的望着他。灯下,他的目光如寒星,闪烁着光。

    他望着她,她的脸上写满惊愕,写满大大的问号,这神情已经告诉他答案,只是他不愿意去相信,他要她亲口告诉他,就算是拒绝也拒绝的干脆利落,让他的心死的明明白白。

    “静好,我们结婚吧!”他再一次追问,探出手来,想拥她入怀。

    她向后退了一步,拉开他们的距离,低着头,嗫嗫地说:“对不起,明朗,我还没考虑好。”

    这个答案虽然早已预料到,但硬生生地落下来,还是让他有五雷轰顶之感。

    “没关系,我等。”他苦涩地一笑,坚定地说。

    “也许你等下去毫无价值,不值得的。”她艰难地说出这句话。

    “只要我认为值得就行。”他铿锵有力的表白自己的决心,其他的,他绝然不顾。

    “静好,我累了,想先去休息,你也早点休息吧!”他疲惫地说。

    “好的,晚安,明朗。”

    “晚安,静好,你是我梦里的四分之三。”他唇边浮现出一丝苦涩的笑。

    她不敢去看他,也不敢答话,只是低着头,看着他脚步移动,一步步离去,走进洗手间,一阵哗哗的流水声后,干净的走出,而又走进卧室。她在阳台上又小坐一会,按照明朗刚才走的流程,做了一遍后,走进卧室,静静地躺在床上,想如何开口告诉明朗,她要离开。
正文 第五十章 何事秋风悲画扇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五点半,和平日一样,静好早早地坐在阳台的藤椅上,这是她迎接每一天开始的必修功课,要不安静地看书,要不欣赏窗外的风景,要不泡各式花茶,让一室暗香浮动。

    而今天的她却心事重重,一夜未眠的她在盘算着如何跟朱明朗开口.

    “早安,静好。”明朗一脸阳光地向她走过来,面色如微风拂过,声音更是质感动听。

    “早安,明朗。”她努力挤出一丝勉强的微笑。

    “昨晚没睡好吗?一脸倦容,黑眼圈都出来了。”他爱溺地问,语气中充满心疼。

    “没有啊!只是今天……今天起的早而已。”她转过头,将目光移向长长的绿萝上,想用一抹翠色掩饰内心的慌乱。

    “有吗?每天你都是这个时候起床的。”明朗一脸的不相信。突然,他神色一滞,似乎明白了什么。

    “别光顾着说我了,你看你,还不是一脸倦容?”静好试图将话题从自己身上转移。

    “噢,我昨天是没有睡好,一直在考虑设计的事,凌晨两三点才睡一会。”明朗儒雅的微笑,露出洁白的八颗牙齿,静好还是在乎他的,如果她真的不在乎,就不会发现他神色的异常。

    “静好,你有心事,我也有心事,也许我们的心事是一样的,但消极的逃避不是办法,只能平和的面对。”他在心里默默的对她说,他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预感。

    早餐很快做好,五谷豆浆,红豆面包,时令小菜。适合静好的饮食,但今天的她只是喝了一碗豆浆,象征性地吃了几口。

    “静好,是不是味道不好吃?你怎么吃这么少?你想吃什么,我去做。”他轻声询问。

    “没有,挺合适的,只是不饿。”她语气疏离生硬。

    她不去看他,但她能感觉到他审视的目光盘桓在她的脸上,想窥破她的心事。

    她突然心慌意乱,到了不得不说的地步,索性挑明。

    “静好,我一会带你去看医生,让医生检查检查。”他霸道的说,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不用,没事的。”她摇摇头,将目光收了回来,迎接他的审视,表面上是风平浪静,内心却是慌乱不安。

    他直勾勾地看向她,目光写满不舍,他向往的岁月静好,现实安稳即将宣告结束。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收拾干净后,就和静好一起在阳台上坐了下来。

    “静好,今春的绿萝长的格外茂盛,你看这叶子长的厚实,绿的葱郁。”明朗微笑着说,打破窒息的尴尬。

    “绿萝好养,属于懒人花。”

    再次陷入静寂的绝望中,静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静好,你说吧!”不忍看她如此的为难,他直接挑明,她的心事他真会不懂?

    他微微的苦笑,该面对就得面对,逃避不是办法。

    “啊!……”静好愕然的直视着他,瞬间明白过来,原来他知道了。

    “你的记忆恢复了?”

    “嗯。”

    “记起从前的生活了?”

    “嗯。”

    “车祸前发生了什么,你知道了吧!”他艰难地问,如果静好连这个都能接受,他和她彻底完了。

    “没有。”静好摇摇头,如一记炸雷响在她的头顶。

    “怎么回事?”他吃惊地问,“你不是说记忆恢复了吗?”

    “明朗,我的记忆恢复的太奇怪了,断断续续的,有些片断对我还是一片空白,但我记起我和他的大学时光,想起我们曾经的爱情。”静好面色羞涩,“对不起,明朗。”

    所有的希望在静好话音落地的那一刻,就像一个精美的玻璃杯子碎成一地,他听到自己心脏破碎的声音,就像一块精美的丝帛被人用剪子一条条剪成粉碎。

    我爱你时,你是我眼中最灿烂的一道光,我不爱你时,你以为你是谁?我捧你时,你是一个剔透的玻璃杯子,我不捧你时,你就是一堆玻璃渣子。

    绝望,无声的绝望将朱明朗紧紧的包裹,就要窒息。这是一种闷疼,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闷疼,语言只能表达出内心的想法,但他心中的痛却无人能感同身受。

    “对不起,明朗,我是一个念旧的人,你是知道的。”静好小心翼翼的语气中含着愧疚。

    “是,静好,我知道你是一个念旧的人,可我何尝不是一个念旧的人呢?”他苦笑着说,唇边的微笑就像是寒风中的枯叶,寂寞地从树上轻轻落到地面上,化为一分尘土。她身上的清高淡雅此时却化作忧悒清远的气韵,带着遥远的不可触及的忧伤,就像暗夜中的微云孤月,隔着天涯的距离,就算是近在咫尺,却是飞鸟与鱼儿的遥远。

    时光的尘埃中,他的心,他的情到她这里原来不过如此,一句念旧就可以拉开他们三年朝夕相处的距离。有泪水在心里汩汩流淌,和着血,在情感的沼泽地无助地**着,说不出如斯寂寞的痛和无能为力的苍白。

    “你的记忆中,难道只有大学的生活,没有其他吗?”他不死心地问。

    “还有一些我和母亲相处的时光记忆,是从母亲的日记中忆起的。”她坦诚相告,目光纯净没有一丝杂质。

    “你初中,高中是在那里读的?难道一点都没有记忆吗?”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这是他的希望,他的初恋。

    他直勾勾地盯着她,目光灼灼,这一刻的等待是那么的漫长,他在等她为他揭开这件稀世珍宝的面纱。

    她努力地想,皱起眉头,好一会,无能为力地摇摇头,“我的记忆恢复的真是太奇怪了,一点印象都想不起来,那段求学生涯就是一片空白。”

    再也无法遏制的泪水从眼眶里涌出,那是他的筹码。十几年来,他全靠着那份回忆坚守着自己的爱情,那是唤醒她记忆的筹码,是让她接受他的爱的筹码,可是现在如大江东去,再不复返。

    他输了,输给静好的记忆,他输了,苍天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让他遇见她,可就是再次错过,如果注定是一场错,他宁愿没有再次的相逢。

    可是那次带血的相逢,注定带给他一生的回忆,在今后浓情浅淡岁月中,他也注定守着这些回忆走过今后的人生。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此时,他朱明朗只能蓄起亘古情丝,糅碎殷红的相思,让所有的情伤随着时间的推移化作如霜的明月。窗外阳光灿烂,他的心却冷成寒冰。

    “明朗,对不起,对不起。”吃惊地看着明朗满脸的泪水,小唯一下子愣住了,呆呆地站着。

    “你的坚贞没有错,你不必向我道歉,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女子。”他努力挤出一丝微笑,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陈静好,你听着,我是一个重情的男人,不是一个花心的男人,你今后就会知道我的长情。”

    像是一记石头重重地砸在她的心头,总觉得明朗话里有话,但就是琢磨不透他这话从哪里说起,他不就是撞伤她了吗?不就是在一起生活三年吗?他的长情从那而来呢?再说了,三年的相处他们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啊!偶尔的情动也会迅速的扑灭。

    “明朗,我无法忘记他,无法忘记我们相处的点滴,我珍惜我们的爱情。”静好神色痛苦,对明朗,她同样无法放下,但对于丁云开的苦苦挽留,她实在狠不下心来,也无法忘记他带给她爱情的甜密。

    “既然你已做出决定,我尊重你的选择。"明朗的表情要多绝望就有多绝望,大朵大朵的泪水从刚毅的脸上流下,一滴滴坠在静好的心头。

    静好想伸出手来替他抺去眼角像小河水一样的泪水,手举到半空还是选择慢慢地垂下,她要做一个狠心的女人,不能给他一点希望。

    “静好,难道替我擦一下眼泪就这么难吗?一点温情都不愿意给我吗?”透过迷蒙的泪眼,明朗看着她的手缓缓举起又放下,心里升起的渺茫希望又一点点熄灭。

    “明朗,我想回我家住。”

    "嗯!"

    “我想今天就走。”

    “今天?”明朗吃惊地瞪大眼睛,尔后,明白过来,一切的挽留都无济于事。

    “好,静好,这里的大门永远朝你打开,我去公司了,处理好业务后就回来送你。”

    “嗯”。

    明朗深邃的目光深深地凝视她几分钟,这才头也不回地离去,“再见,我的静好,我的唯一。”

    静好的物品很简单,就是一些换洗衣服和书籍,一个多小时就收拾好了。回头环视住了三年的家,她的心里百般滋味,五味杂陈。“再见,明朗。”

    “叮咚!”门铃响起。

    一定是明朗。她肯定地告诉自己,要走了,礼节性的告别还是需要的,毕竟做不了恋人,做一对永远的知已朋友也不错。

    “明朗,你回来了。"带着一丝的小激动打开房门,真到了离别的时候,她还是有太多的挂念。从此萧郎是路人。

    “小唯,是我,我来接你回家。"丁云开天蓝色的立领衬衣,黑色修身裤,挺拔的身姿显得更加的英姿勃发。他的脸色阳光的就像明媚的春光一样,唇角情不自禁地上扬,笑容更是得意得让人如沐春风。

    “云开,你来了。”面对自己爱着的男人,她的脸上娇羞的如天边绯红的云霞,似乎所有的忧伤都在此刻一去不复返,望着面前的这个男人,自己的生命中唯一至重的男人,她的眼中不自不觉间蓄满了一汪星光。

    “我来接我心爱的女人回家。”他的目光痴痴地望着她,眼前的这个女人终于要投入他的怀抱了,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傻丫头,”他用指腹轻轻地抹去她眼角的泪水,“小唯,你是我应永生吾爱,我心永远悦你。”

    面对他浓的像化不开的蜜的爱意,静好的心里一阵悸动,再一次像初遇时一样怦然心动。他的目光看上去是那样的柔和纯净,仿佛人生都在这一刻静止,永远都如这般云淡风轻,虚怀若谷。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雾霭烟波,丛林沟壑,似乎都有了灵性,赋予了生命,两两相看俨然,心与心的距离,此岸到彼岸的遥远,在此刻紧紧地贴在一起。

    “我们就这样走吗?”内心欢喜雀悦之后,她带着一丝不忍心。

    “你忘不了他吗?就那么依恋他吗?”他目光中充满哀伤,语气中充满浓郁的醋意。

    “说什么呢?我们之间是清白的,他照顾我三年,于情于理都该和他告个别吧!”静好不满地说,这男人也太小心眼了。

    “小唯,我知道你和他是朋友,是清白如水的,可是我现在好不容易把你找回来,我可不想再失去了,你是我一个人的。”他霸道地说,语气虽然严厉,但目光温情,他凝视着她,只见她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面投射出一道浅浅的眼影,微微的颤动,不用细端详,他就知道那双眼睛纯净的没有一丝阴霾,就像她身上与生俱来散发出来的温和优雅的珍珠光泽一样。“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曹植笔下的洛神也不过如此。

    “知道了。”他的坚持一下子让她乐了,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心头却涌出无限的甜蜜。

    “走吧!”他一手提着拉杆箱,一手牵着她的手,走了出去。

    “再见明朗。”锁上房门,她在心里默默地向他告别。
正文 第五十一章 从此萧郎是路人
    朱明朗就坐在楼下白色的车里,骨节分明的手紧紧地握成拳状,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龌龊男人的手紧紧地牵着他心爱女人的手,如果眼神能杀死人,他早都死几百次了,万箭穿心。

    丁云开的脚下突然打了一个虚晃,小唯赶紧扶住他,急切地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刚才心口突然有点痛,现在好了。”他淡淡的微笑,“小唯,我们赶紧走。”他催促道,这个鬼地方,越早离开越好,万一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回来,就走不了。

    “丁云开,你真他妈的该死。”他恨恨地爆出一句国骂,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解一丝心头之恨,“拿开你的脏手,能滚多远就滚多远。”

    “静好,我的傻静好,你真的要跟他走吗?老天啊!求求你,赶紧让她的记忆恢复吧!”他喃喃地祈祷。

    看着她站在楼下仰望楼上的那个家数分钟,慢慢地坐进车中,然后车像离弦的箭一样绝尘而去。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泪水像露珠一样大滴大滴的落下,无声落下到小声抽噎到号啕大哭。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对静好,他真的是无计可施,无能为力。他的灵魂似乎被掏空一样, 只剩下一具躯壳。

    早上到公司,就工作做一些安排后,他就开车回来一直停在楼下,他没有开自己的车,而是选择开公司的车,只是不想让静好走的不安心。就算是养一只狗,三年的朝夕相处也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何况是高智商的人呢!

    默默地坐在车上,静好的心如针刺过,面色苍白,眼睛也慢慢的湿润了。

    “小唯,你很舍不得吗?”丁云开的问话中带着明显的不快。

    “云开,人是有感情的。”小唯淡淡而坚定地回答,特别与楼下那辆白色的宝马错身而过时,她心里越发的惊慌,总感觉有一双猎豹一样的目光透过车窗玻璃死死地盯着她,让她毛骨肃然。

    “明朗。”她在心里惊呼,抬头也同样死死地盯着那辆车,可该死的玻璃挡住她的视线,她压根什么也看不见。

    车绝尘而去,静好的心生疼生疼的。三年来,她一直都有逃开的念头,真到了离别的时候,她体会到的不是快乐,而是一种蚀骨剥离的痛。她的身体就像是被掏空了一样,自己的感情也被提前透支,“再见明朗。”她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梨花泪寂然落下,从此萧郎是路人,这也许是她和他最后的遇见,永远的告别。

    “小唯,我会永远的爱你的。”丁云开深情地表白,内心得意地笑开了花,“朱明朗,你最终还不是失败了,抱得美人归的人是我不是你,你只有眼巴巴眼馋的命。”他在心中用腹语诽薄。

    面对丁云开的表白,小唯并没有太多的心动,不知为什么,她突然有一种不安,总觉得他们之间一定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发生过,明朗守口如瓶,丁云开更是一口否认,想通过隐瞒的方式让她选择忘记。

    “我一定会调查清楚的。”她暗暗地对自己说。

    看着丁云开开的车像箭一样离去,朱明朗一踩油门,追了上去,腥红的眼就像是要滴出血一样,“混帐东西,今天你死我活。”他恨恨地骂道。

    他不要乎死,小唯就是他的命,既然不唯已经离他而去,他苟且于世还有什么意思。就是一具躯体,行尸走肉。

    “别追了,是我对不起你,把我忘记吧!你会遇到更好的女子,她一定比我更适合你。”手机信息提示意突兀的响起,“小唯。”他一下子冷静下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着,泪水再一次迷蒙了双眼,“小唯,你让我怎么办?你让我怎么办?”

    抬头向前望去,情敌的车已经淡出了视线。

    朱明朗踏着沉重的步伐走步梯一步步回到家中。

    “小唯,小唯,我回来了。”他喊到。

    只听到鹦鹉的回答,“主人不在家,主人不在家。”

    明朗神情凝滞,尔后苦笑,数秒后,泪水像两行河水快速地流淌,“小唯,我终于失去了你,我再也牵不住你的手了,没有你,我的生命还有什么颜色?”

    望着客厅的《凤穿牡丹》,小唯的音容笑貌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她就坐在阳台的藤椅上,一针一线费劲地绣着,整整绣了二年半。他在望眼欲穿中终于等得了她功成的哪一刻。

    “收之桑榆,失之东瑜,”没想到王府井之行,原本只是装裱绣品,可是静好却记忆恢复了,忆起曾经的风华雪月,她固守的“相信爱情”也得到了完美诠释,直接奔丁云开而去,只因他们相爱了四年。

    可是谁又是谁的初恋呢?

    “静好,你什么时候才能忆起初中的生活?那时,你是我眼中的全部,梦中的四分之三,你是我唇边青涩的微笑,是我青葱岁月难忘的初恋。”

    “明朗,我就喜欢《凤穿牡丹》,因为它是我们的国花,国粹。”她倔强地仰着脸说,就像跟他有数百年的世仇似的,还紧紧地把绣片抱在怀里,坚定地对老板娘说:“我就要这幅,谁说也不行。”

    朱明朗哑然失笑,“小傻瓜,我的本意就是让你绣繁锁的绣片,只有繁锁才能化解你的寂寞,才能弱化你寻找记忆的心。”

    “明朗,我们把麻编凉鞋全部买下好不好?阿姨都这么大年龄了,挺不容易的,那双黑色的,你如果不想穿,可以挂在墙上当工艺品。”她目光充满期盼。

    “静好,我本来就打算全部买下来啊!既然你有,我当然也应该有,衣服流行情侣装,咱们就来个情侣鞋。”看着挂在鞋柜上面的草鞋,静好的爱心泛滥在今天是何其的甜美,她的善良是何其让人感动。

    “明朗,这只鹦鹉真可爱,好聪明啊!我要买下它。”她斩钉截铁地说,眉宇间更是乐开了花。

    “我要油炸了它。”

    “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只要它敢偷你的心,我就敢炸了它。”

    ……

    不知不觉间来到鸟笼前,只见小淘气也闷闷不乐地耷拉着脑袋,收起它炫耀衣装的耀武扬威。

    “小淘气,以后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了。”他低低地说。

    只见小淘气胆怯地望着它,用目不转睛的眼神审视着这个凶狠狠的男主人,似乎在说:“主人,我没有听错吧!你一直都想油炸我啊!”

    “小淘气,你的主人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以后就由我照顾你了,你要听话噢。”

    “额,主人走了。”鹦鹉把身子缩成一团,微闭着眼睛,似乎也陷入痛苦之中。

    身心疲惫地在滕椅上坐了下来,静好早上沏的玫瑰花茶还放在那里,捧起茶杯,深深地嗅了一口,这和田玫瑰的味道就是浓郁醇厚,香味悠长。

    “明朗,口渴了吧!来尝尝我沏的玫瑰花茶,这可不是本地的玫瑰噢,是和田的玫瑰,香味特别纯正。”

    喝上一口含的嘴里,滋味甘甜。此时却是一种穿肠毒药,他明知不是茶水的问题,而是一种绝望的爱。

    阳台角落的小书柜上还放着几本书,书前摆着静好读书时的照片,她微微的侧头,看向镜头,明眸皓齿。

    “静好,你知道吗?看到你第一眼,你就已经惑了我的心,这辈子,我就认定你了。”

    阳台上的碧蝉花绿的盎然,长势茂盛。

    “静好,这盆碧蝉花你也不要了吗?你不是最喜欢它的吗?”

    这盆碧蝉花是他们到郊外踏青,无意间在路边发现的。只是掐一一根茎,随意地插在花盆中,浇上一点水,没想到过两天,它竟然开出几朵宝石蓝的小花,花是由三瓣组成的,上面的两瓣是蓝色的,下面的一瓣是白色的,就像是一只只展翅欲飞的蝉……

    初见到碧蝉花时,明朗并不认识,还笑着说:“一种野花而已,你要是喜欢,我们哪天到花市上看看,买几盆名贵的花,米兰、孔雀翠、牡丹都行,你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静好不满地白了他一眼,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中,说:“我不是专业的园艺师,那些名贵的花会因照料不当而枯萎、死亡,可碧蝉花不一样。它是一种沾土即生、遇水即活,耐严寒抗干旱的花。它的枝茎再生能力很强,就算是碎尸万段,也能沾土生根。有时,无根的枝茎一连几天无土无水,眼看着就要枯萎,只要下了一场雨,或一个多露的早晨,它就会马上活过来。它的根细如发丝,可以自由地在土里蔓延生长。它的籽像蝉一样,具有休眠功能,无论在土里沉睡多少年,都不会丧失发芽的能力。碧蝉花也是一味良药,具有消炎去肿的功效,还是一种天然的颜料,花汁可以用来画画写字。”

    明朗带着极其欣赏、膜拜的眼神看着她,翘起大拇指,连声赞道:“静好,你究竟还有多少的惊喜带给我呢!”

    “每一种花都是有花魂的,它只要存在,就有存在的道理。”

    “静好,碧蝉花传递给我们的精神是: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困境,都要勇敢坚强地活下去,只有百折不挠,迎难而上,才能变得强大,才能开出属于自己美丽的花。可是,静好,我十多年的坚持,换来的还是一个人的一厢情愿,那就让我继续用碧蝉花的精神鼓励自己吧!只要你未嫁,我就有随时将你夺回来的信心。”

    静好回到自己的家中,家里依旧一尘不染,窗明几净。她知道这些全是明朗的功劳,每周他都要过来打扫两次。

    “这房间真干净,根本不像是没住过人,是保洁阿姨打扫的吗?”丁云开脸上写满愉快。干净舒适的环境就是让人精神愉悦,原本以为三年没人住过的家应该是灰土土地,没想到是一尘不染。

    静好没有说话,觉得两人之间有了距离。缺乏默契感。但她不得不悲哀的认识到,丁云开是不会像明朗一样,每周两次来打扫卫生的。

    “明朗,谢谢你如此的体贴,如此的呵护着我,但我知道男女之间是没有纯粹的爱情的,日久必会生情,所谓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义。”

    再见,明朗,从此萧郎是路人。想起疑视朱明朗的狂追,她的心中突然一阵生疼,如果感觉不错,驾驶白车的应该就是他,只有他才会这样不管不顾的直追上来,不计后果,所幸的是在她发出那条信息后,白车减慢了速度,慢慢地停在路边。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刚好遇见你
    美有很多种,但是所有的美都比不得天然。就象这春天,璎珞缤纷,灿如云霞。不是其他季节可以比拟的。单拿绿色来说,春天绿的新鲜,叶面发出熠熠光泽,生机迸射;夏天绿的葱郁,却因为阳光的毒辣多了一些疲惫;秋天绿的苍翠,有微霜覆盖;冬天虽有雪松、冬青这四季常青树绿的傲然,但万物的萧条似乎给这些绿色凭添几许萧条、冷瑟。还是春天让人迷醉,舒舍。

    而五月的云雾山更是美不胜收,林花盛放,璎珞缤纷,绿意翠染,处处都是生机盎然,花香醉人、春意深郁。前来观光旅游的人们更是络绎不绝,如织如云。

    “小唯,这是我们第二次故地重游了。”丁云开牵住她的手,柔声说道,目光中的含情脉脉藏着数不清的深情蜜意。

    小唯听从他的安排,从朱明朗家中搬出后,为加速二人的感情建立,成功抱得美人归,他快马加鞭的安排故地重游,因为他们第一次正式的相遇就是在云雾山上。虽然那时,他早已知道她这个爱穿旗袍,有着林徽因气质的才女的存在,但缘份没到,二人从没有私下的交集。

    那年,她是大一的新生,他大二,是她的学长,但因为不同系,碰面的机会了了。

    爱情的女神总是有着成人之美。那年五一,学校组织学生前往云雾山采风,他打听到小唯也在其中,就迅速报名参加,制造一场偶遇。

    “云开,我都不记得了,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样子,我的记忆恢复的不好。”小唯柔声说道,话语落下的瞬间,脸上飘起两朵红云。她上身穿着一件绿色的织金蕾丝改良短旗袍,水滴领,琵琶扣,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修身牛仔裤,长长的波浪长发高高地扎在脑后,整个人身姿修长、干练、知性,婉约。特别是旗袍上衣给她更添一份小家碧玉的精致。白净脸宠上的红晕让人想起“桃之妖妖,灼灼其华”。

    “那是我们第一次相遇,你那时是大一新生,我大二。五一黄金周,学校组织同学们到云雾山采风,我们就在相遇了,算起来有七个年头了,还好,你在,还好,我也在。”丁云开高高的个子,帅气的面容、清朗的声音让小唯对那段相遇也心生向往。特别是磁性的嗓音让她百听不厌,为之沉醉迷恋。

    他和她十指相扣,宠溺深情地对视,他的唇边浮现着淡淡的微笑,她的脸上带着小女孩的娇羞。

    “云开,我们第一次相遇是什么情景?”她问,语气中带着急切。

    “小唯,我们现在就一起重温我们的爱情。”

    记忆的闸门就这样打开,七年前,还是校园里莘莘学子的他们从时光的葱绿中,缓缓地走了出来,任情感再次**流淌,装裱成一祯爱的精美画卷。

    那年的暮春时节,也是繁花绽放,美如云霞的五月。学校组织同学们到云雾山采风,去领略云雾山的道教文化,欣赏奇丽风光。同学们兴致高昂,一路上都在不停地交流着。只有小唯安静地临窗而坐,将目光投向窗外。而他也是懒得交流,把心事全部放在她的身上。

    云雾山是我国著名的道教圣地,内家拳发祥地,她以其绚丽多姿的自然风光、举世罕见的古代建筑、博大精深的道教文化、玄妙绝伦的云雾武术融为一体,构成了一幅道教理想的、天人合一的人间仙境。

    正式与小唯见面,是来到云雾山的第二天。那天,他起的很早,晨曦微露,夜的羽冀还没有完全收起。他穿着一件银灰色的衬衣,外穿同色外套,下身穿着一条藏蓝色休闲裤,就踏着青石台阶向山顶爬去。

    一个小时后,到达山顶,山上静谥、幽静,曲径通幽处,只看到花儿欣欣然眼开沉睡的眼睛,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呵欠,开始一天的争芳斗艳,毫不示弱。偶尔有清脆悦耳的鸟声传来,在山谷中传的更加廖远、悠长。他俯瞰整个云雾山,只见宫观、道院、亭台楼阁遍布峰峦幽壑,历经千年、沐风雨而不蚀,迎雷电竟未损,岁月洗礼的只是它的苍桑,沉淀的只是它厚重的文化底蕴,而不是转换的容颜。

    此时,他才更深刻领悟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伟壮观。他不得不感叹自然界的鬼斧神工、浑然天成。它将峨眉的秀、华山的险、庐山的幽、黄山的雄集于一身,形成了以奇为主、兼有雄、险、幽、秀,绚丽多姿。引无数文人墨客竞折腰,历代皇帝也对它捧若神明。

    “看这里。”他正沉浸在美景入帘的醉意深深中,突然一个清脆的女声传入他的耳膜,这声音真好听,清清凉凉的,嗓音干净不带一丝杂质。

    他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子,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听到咔嚓咔嚓的快门声,他看到一个身着紫白相间格子衫的年轻女孩在山石间上蹿下跳,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波浪卷的中长发随意地披着,头上戴着手工编织的紫色绢质花环,这花造型逼真,乍一看就跟山上盛开的紫罗兰一样,但认真端祥,还是能看出端倪,这绢花没有鲜花的光泽,充其量能以假乱真。倒是这个年轻女孩,她在拍风景,她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原本就是一道风景,她在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看她。

    “小唯,小唯.”他感觉自己的热血就要沸腾了。这老天也太会制造成人之美的金玉良缘了。他是真开心,心里更是乐开了花,激动、兴奋,还有一丝胆怯。没想到,小唯和他是同类,也是一个不睡懒觉的好学生。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刚刚六点半。

    “早安。”小唯拿着相机走了过来,“你起的好早。”她露出白色的贝齿,那笑容是那样的美丽,闪瞎了他的眼。

    他有一瞬的凝滞,心头像被用什么器物重重地敲击了一下,心慌意乱。

    “你也不晚啊!文学系的大才女!”他的唇角浮现出灿烂的笑容。特别是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中含着雨后的亮光,坦然平静。

    小唯的脸一下子红了,“什么文学系的才女,不过是平时喜欢记录一些零碎的文字而已。”她低低地说,脸色更红了。在一个帅气的异性面前,她的脸红出于一种天真的本能,她认识他,学校出了名的校草-丁云开。

    “我来看日出,想拍几幅日出的照片,才特意起个早……”她结结巴巴,艰难地表述,“原本想山上除了我,没有谁起这么早,没想到,竟然遇到比我起的还早的你。”她的脸上写满兴奋,面颊红扑扑,像东方地平线上晨起绯红的霞光。

    他凝视着她,白净的皮肤、光洁饱满的额头像一块玲珑剔透的和田羊脂玉发出柔和的光泽,天然不带一丝雕饰。他的眼中一点点升腾起爱情的味道,这个女孩实在是带给他太多的震撼,他的目光定格在她的手上,她的手指白皙修长,一看就是写字的手。

    在他的注视下,陈小唯嗅出了爱情来临的味道,内心更加慌乱。“我到其他地方看看。”她急切地说道,向后退了两步,作势离开。谁曾想,脚下踩中了一块小小的山石,她身子失重,向后倒去。

    “啊!……”她惊呼道.

    “小心。”丁云开长臂一伸,拦腰将她抱在怀中。

    气氛一下子凝滞定格了,她依靠他坚实地胸膛,听到他强有力地心跳,内心慌乱如小鹿蹦跳。

    “怎么办?怎么办?羞死人了。”她在心里连连叫苦。

    他看出她的紧张,率先打破流转中的尴尬,虽然有些不舍。“小唯,你没事吧!刚才受惊了。”他扶着她瘦削的肩,心里更是生出无限怜惜

    她抬起头,强压内心的慌乱,“谢谢你,我没事,如果不是你在,我这次可闹大笑话。”

    “不用客气,同学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何况我们还是校友呢!”

    望着眼前这个海拔高她两头,足有1米8的,干净不张扬的男人,她心头的那种悸动瞬间落地,化作踏实心安。

    时间飞快地滑过。此时,一轮烈烈红日从东方的地平线冉冉升起,朝霞像女孩子娇羞的脸,笑成一片绯红。红日在云层中穿行,有时被浓重的云遮住,有时露出了半个脸,可乌云最终遮不住太阳,瞬间光芒成丈。金色夺目的光普照神州大地,照破万里河山,将巍峨的云雾山笼罩地一片金色中,就像如来佛祖头顶的光环。灿烂的光照也透过松柏、桂花、女贞在地面上留下细碎斑驳的光影,洒下屑金碎玉的金线。云雾山犹如水洗过一般洁净,且不说精神傲然的松柏是如此的苍翠,单极少绿化不到,裸露的岩石也分明清朗

    山间有游客三三两两的穿过,寂静中渐渐地有了一片喧哗和游人的说笑声。

    “咱们也一起走走,欣赏这美丽的风光,不能辜负这大好的春光。”丁云开发出热情的邀请。

    “嗯,说得对,春天本来就是一个踏青的季节,如果不去踏青倒真辜负了春天给我们送来的祝福,带来的礼物了,辜负这绿意盎然,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小唯爽快的答应了。

    云雾山奇特的自然景观,让他们深深迷恋。七十二峰、三十六岩、二十四涧、十一洞、三潭、九泉、十石、九井、九宫、九观、三十六庵堂、七十二岩庙等,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巧妙结合,构成了一幅天然古画。

    “云雾山一年四季风景如诗如画,春天山峦滴翠,繁花似锦;夏日风雷激荡,云雾缭绕;金秋林疏叶红,满目清新;冬时冰柱撑天,琼瑶满地。明代文学家曾盛赞云雾山:山之胜,既以甲天下。”行走在山间林**上,小唯如数家珍。  

    “我来云雾山,是因为它的武术传承.云雾武术是中华武术一大名宗,素有‘北崇少林,南尊云雾’之说,开山师祖张三丰创立的内家拳,由于历代名人的传承和发展, 太极、行意、八卦自成体系,尤其是太极拳发展极为广泛,各具特色,是全人类其珍贵的文化遗产。“丁云开的言谈中流露出真切的虔诚,其实,他来云雾山的目的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

    “我来云雾山,是因为一个记忆中久已熟悉的名字。早在很多年之间,那部叫做《云雾》的电影就在心中扎根发芽,来云雾山,这个梦想都纠结了很多年,一直到今天,才实现。”小唯兴奋的脸上发光。

    一路行走,一路拍摄,一路交谈,山道曲折逶迤,极目远眺,风光无限。时间太瘦,似乎只是一杯茶的功夫,就已经来到复真观,在这座五层高楼中,有一柱支撑十二根梁枋的结构奇特的杰作,也有可传递声音的九曲黄河墙,与北京天坛回音壁异曲同工。

    “小唯,这是转运殿,也叫转身殿,”丁云开手抚摸着殿内的那口大钟,用况味的语气问:“现在我来撞钟,来测试你的听力。”

    “好啊!我的听力绝对没问题。”

    只见丁云开用力地撞了三下钟。

    “殿内几无声息,殿外钟声袅袅。”他停下的瞬间,小唯胸有成竹地吐出。

    “聪明。”他竖起大拇指,望着面前这位聪明的女子,他确定自己爱上了她,这种爱不是淡淡牵心,不是如丝如缕,而是刻骨铭心。

    继续往前走,来到了山巅那座铜铸鎏金的金殿,鎏金殿是采用最高规格的庑殿顶形制,仿照北京紫禁城太和殿建造的,金殿所有的构件均为铜铸,在山下铸好后运到山顶上组合而成的,榫铆拼焊,连接精密,浑然一体,毫无铸凿之痕,是中国古代建筑和铸造工艺杰作。

    金殿中最知名的奇观之一是“雷火炼殿”。

    “小唯,咱们的先人拥有超强的智慧,就拿这雷火炼殿来说。古时金殿未有避雷设施,但每到雷雨天时,金殿四周往往电光闪烁,火球翻滚,景象绚丽万千,而每次雷击过后金殿不仅分毫未损,而且灿然如新。”

    “你懂得可真多。”她崇拜的眼神一览无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中写满惊叹,有一丝情丝在流动。

    “小唯,你饿了吧!这是一块面包,你先吃,欣赏美景不急于这一时。”他从随身携带的购物袋中,拿出一块芝士面包,打开外包装,并拿出一瓶苏打水,旋开瓶盖,“先喝口水。”

    “谢谢你。”小唯这时才发现自己不争气的肚子正在闹空城记,早餐她就喝了一杯五谷豆浆。

    “小唯,你太客气了,照顾你是我分内的事。”他脱口而出。

    小唯的心中因为这句话而再次滋生出一阵无法言说的突然悸动,感动、心动、情动,五味杂陈。

    中午,二人没有和同学们在一起用餐,而是在山脚下的咖啡厅就餐,一边慢慢地用餐,一边继续聊自己曾经走过的人生。

    爱尔兰**悱侧的轻音乐在耳边回荡,她顺从地听从他的安排,一份提拉米苏、一份曲奇、一份慕司,一杯咖啡。

    “小唯,来两杯黑咖啡,好吗?”他轻轻地询问, “喝一杯原汁原味的黑咖啡,不仅能够品尝到咖啡本身的浓郁风味,还足以断定你就是品尝咖啡的行家里手。”

    “嗯。”她内心开心愉悦,面前的这个男人带给她一份踏实笃定的心安,他举手投足风度翩翩,就连品个咖啡也让人的眼睛死无藏身之地,帅到无法用言语描述。

    她能明显感到几束目光从不同的角度射来,如果是无影丘比特神箭,恐怕他的胸膛上早就是千疮百孔,就连手上,腿上也无一能幸免!倒是他神情自若地品着,全然不在意将他紧紧包裹的目光,轻松地享受着。

    “一杯咖啡端在面前,不要急于喝,应该像品茶或者品酒那样,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才能达到放松,提神的疗效和享受的目的。”他深深地闻了一下咖啡说:“真香。”他很懂得调解气氛。

    “看来,你对咖啡颇有研究啊!”小唯再一次佩服的五体投地。

    “过奖了,因为狂热咖啡,我学习过不少制作不同咖啡的种类,像mocha、卡布基诺、蓝山、拿铁都会制作。”

    “你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啊!什么时候教教我,我特别喜欢喝咖啡,但不会做,只能冲速溶。”

    “求之不得,随时恭候。”说这话的时候,他用真挚的眼光望着她。 “其实,喝咖啡不仅要闻香观色也要看人,看什么样的人与什么样的咖啡相宜也是一门学问,就像有人喜欢蓝山、有人喜欢cappucino、有人喜欢caffe latte,有人喜欢mocha一样,每一种咖啡都是一种人生写照。像拿铁咖啡,就是意大利浓缩咖啡与牛奶的经典混合,是一种可以作为早餐的饮料,也可以说是牛奶的花式咖啡,有着牛奶的温润调味,也可以让原本甘苦的咖啡变得柔滑香甜,甘美浓郁。”

    “知道咖啡的学问很深,一直没有机会学习,没想到在这里竟碰到了老师。”她搅拌均匀,细细地品着,言语中带着压抑不住的惊喜。侧眸不经意间透过玻璃看看外边,阳光正好,窗外的紫罗兰开的肆无忌惮,像一个女子张扬的青春年少。

    “下午一起走走吧!”他发出热情的邀请,“不爬山,就在云雾金街随意走走,要是再爬山,你这身体可吃不消。”望着瘦的像纸片人一样的她,他心里有太多的怜惜,怎不知道她是怎样生存下来的。

    “好。”她爽快的答应,她懂他的意思,打心里感谢他的体恤。

    从咖啡厅出来后,已是午后二点时分,在景区宾馆稍作休息后,两人就兴致勃勃地出发了。

    云雾金街是一条购物街,建筑风格倾向于古典园林建筑,采用中国传统的建筑与园林相依成景的布局手法,青绿斗拱、丹墙翠瓦,造型比例严谨,尺度合宜,工艺精致,色彩绚丽和谐。有别于其他景区的是,这里的商业气息并不浓厚,现代化的人工造具踪迹罕见。商店里陈列的大多是本地的土特产和各种品质的宝剑,让人无不感受到云雾山的飘渺与空灵、静谧、返朴归真。

    由于下午活动轻松,小唯换下上午的休闲装,而是选择一款月牙白改良旗袍,斜襟、立领,胸前是一幅浓缩的《凤穿牡丹》手绘图案,下摆呈裙式,微宽,走起路来,方便。

    行走在金街的林荫道上,一边与坚忍不拔的雪松、葱葱郁郁的桂花、如霞灿烂的木槿等奇珍异木擦肩而过,一边欣赏那如黛的古建筑群,红墙绿瓦、屋角飞翅,或相互参差、或凌空飞渡,形成一幅浑然天成的绝美画卷。她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装饰着别人的梦。

    望着面前的这个有着清素表情、纯净目光的女子,他突然想起一首词:“春帘轻挑,纱笼轻飘,粉黛无色,尤自娇俏,琵琶一曲道花语,难谢花痴葬花吟,自古红颜空多情,独步楼台遥对月,仍盼来年春相邀,凤穿牡丹犹可怜!”不用猜,这是一个寂寞深闺的怨妇,亦或是一个二八少女,一边绣着凤穿牡丹,一边想着远方的情郎,微月帘栊,依旧不肯停下飞针引线,生怕一停下来,思念就会无休无止地疯长,无眠的寂寞时光催人清减!

    他打心眼不喜欢《凤穿牡丹》的图案,虽然它是国粹,他不想让她在寂寞的时光中饱受思念的煎熬,他想给她一生的幸福,让她做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就这样悠然自得地行走。接近黄昏的时候,突然狂风大作,天与地瞬间灰茫茫一片。

    “不好,小唯,赶紧走,要下雨了。”他一把牵起她的手,大步流星地向宾馆疾步行去。

    小唯听话地任他牵着,紧跟他的脚步。但到底还是晚上一步,在即将到达宾馆的时候,瓢泼大雨从来而降,他一把脱下身上的外套,给她披上,继续加快速度的向前奔去。

    “小唯,来,快来擦擦头发。”一走进房间,他就急忙走进洗手间,拿出一条洁白的浴巾和一条毛巾,将浴巾包裹在她的身上,用毛巾擦干头发,然后用吹风机细心地吹干,他的手指轻轻地在她乌黑如绸缎般光滑的发间穿过,让她面红心跳。

    “好了,头发差不多全干了。”他满意地说,“来,擦擦身子,要不会着凉的。”他一边说一边体贴地取下浴巾。

    她来不及出声制止,只好尴尬地站着。

    他一下子愣住了,旗袍的设计原本就是为了展示女性的身材美,而雨洗过的旗袍更是紧紧地贴在身上,只是一层薄薄的真丝,犹如穿着透视装,甚至**的颜色都看的清清楚楚。

    “对不起。”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气,转过身子,声音低沉。

    “没关系,我回房间了。”她将浴巾披在身上,匆匆离去。

    “多喝开水。”他不忘叮嘱。

    第二天早上八点,小唯在手机闹钟的叫声中醒来,她想坐起,浑身却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头也晕晕的,就像要涨开一样。住在一起的那两位女同学早早地就出去了,她们是学美术的,画云雾山上的日出是这次此行的目的之一。

    “糟糕,可能是感冒了。”她想喝水,口干舌燥,她伸出舌头舔舔发干的嘴唇,却坐不起来。抬头看看床头柜上,有半杯昨夜临睡着倒的开水,就拿过来一口气喝下,感到嗓子有点清凉。

    挣扎着打开手机,来电提醒,未接来电十个,都是丁云开打来的。这时,手机响了。

    “小唯,你在那里?你的电话怎么一直关机?急死我了。”电话那端他的声音充满焦灼,有些失常,与往日的谈吐儒雅稍显逊色。

    “我在房间。”她有气无力的说。

    “你病了?”

    “我……头好晕。”

    “你等着,别怕,在床上躺着,不要动,我马上到。”说完,急切的挂断电话。

    二分钟后,她听到他急匆匆上楼的脚步声。

    “小唯,开门,我是云开。”

    趔趄着挣扎着扶着墙一步步挪到了门口,使劲全身的力气打开房门。

    “你来了。”说着这句话,她整个身子软绵绵的就向地板上滑去。

    “小唯,有我在,没事,我们去医院。”

    他一把抱起她,为她披上白色的外套,锁好房门,急忙下楼,坐出租车向最近的医院驶去。

    刚走进医院,丁云开焦灼的声音就响起来。

    “医生,医生……”

    “怎么了?”穿白色大卦的年轻女医生闻声赶了过来。

    “医生,她晕倒了,快,快救救她。”他语无论次,脸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这么烫,送急诊室。”医生摸了她的额头,叫来两位护士,安排道,“挂号。”

    经过测量体温、抽血化验等一系列的检查后,确诊小唯是流感引起的高烧不退,高烧退了下来,输上液体,被推出急诊室,送进病房。她安静的睡着。

    丁云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一动不动的看着她,守着她,这样温馨的画面是他梦寐以求。

    似乎过了好久,小唯像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有那个阳光的大男孩,梦里她还看到他抱着她,急急忙忙的,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

    “小唯,你醒了。”他惊喜的问道。

    “医生,医生……”他冲到走廊上叫道。

    一位30多岁的值班医生走了过来,仔细的检查后说:“一切正常,输两天液就好了。”

    “我怎么到医院来了?”她有些迷茫。

    “你呀,病了,不懂得照顾自己,来擦把脸,我去给你弄些吃的。”丁云开将毛巾在温水里洗湿,递给她。

    “想吃什么,我去买。”

    “你把我送到医院的?”

    “可不是嘛!你男朋友人可真好,对你照顾的细心了,一会叫医生来看看,一会摸摸你的额头,看烧退了没有,神情还特紧张。”邻床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说道:“姑娘你的命可真好。”

    “大姐,应该的。”丁云开笑着说,“这还远远不够呢!”

    “男朋友?他不是。”小唯疑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还不好意思啊!我们这外人都看出来了,你还不承认,这么害羞。”

    “是的,大姐,她就这样,挺害羞的,一直把我当大哥哥对待。”丁云开帮她把话题转开。

    “小唯,想吃些什么,我去买。”

    “我想喝一点稀饭。”

    “小米汤吧!养胃。”

    “嗯。”她微笑着点点头。

    “医院餐厅都有,熬的很糊,病人喝最好。”

    “谢谢你啊大姐。”他向热情的大姐道谢。

    “我去去就来。”

    丁云开下楼。

    热心大姐又开始啧啧称赞:“这小伙子人真好,挺实诚的,你好福气哟,姑娘。”

    “是,是,是。”小唯的脸红了,“这大姐也太热心肠了。”

    丁云开打心眼里感激好心的大姐,她总算是把他的心理话说出来,窗户纸捅破了,他从此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她发起热烈的攻击了。

    他端着小米汤,又买了两块红豆面包,小心的喂她吃下。

    有时他们会互相对视,小唯就会及时将眼神移开,虽然她知道他们之间压根什么都没有,但她就是不敢直视他的眼神。

    这老天莫不是有成人之美,一场雨淋的,让小唯输了三天液,也让丁云开一心一意的照顾她三天,为她洗脸梳头,一口一口用小勺喂她喝汤,尖着嘴为她吹凉饭菜,唯恐烫伤她。

    因为小唯身体有恙,丁云开自告奋勇地留下照顾她,同学们都返校去了,只有他们还在云雾山上。这次的云雾山之行为他们的交往奠下了基础。

    小唯属于慢热型,丁云开也不敢有过于热烈的攻势,一切都慢慢地不愠不火地发展着。回到学校后,丁云开就对她展开追求,一个月后,小唯做了他的女朋友,二人正式确立了恋爱的关系,在同学们的祝福声中,他牵起她娇小的手,一路向前走去。

    那天是小唯的生日,夜晚,寝室的姐妹自发给小唯举办一个生日PATTY,庆祝她20岁生日。

    “小唯,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朦胧的烛光下,在同学们目光的注视下,他郑重其事的许下承诺。

    “我也是。”四目凝视,她眼波盈盈,可内心早已是逆流成河,她感动于他对她的爱,感动他的用情至深。

    此时,她和他才知道,冥冥之中自有神灵主宰着芸芸从生,原来缘份真的是妙不可言,就算是苍绿流年,焕颜我们的容颜,染白逶迤的青丝,但爱永远亘古不变。

    比翼连枝当日愿,十指相扣,他向她唱起王菲的《我愿意》,让歌声来传递他对她的爱。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如影随形

    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里

    转眼吞没我在黑夜里

    我无力抗拒特别在夜里喔……

    想你到无法呼吸

    恨不能立即朝你狂奔去

    大声的告诉你,噢……

    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放弃我姓名

    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

    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

    纯净的声线,如同天籁之音,如青蛇般**钻进耳膜,那样的契合此时的氛围,那样的洞悉沉浸在浓浓爱意中的有**。小唯的脸红了,像是东方天际初升的朝霞,也像是开的如火如荼的芍药,落在他的眼中,那就是倾国倾城,特别是她的笑,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一世倾城。

    “走过暮春的脚步,会永远停驻吗?”落在他眼中的宠溺她不是不懂,但小唯总觉得有丝不安,有些不踏实,这爱情也来得太突然了。她忍不住地问。

    他微滞,深眸传情,让水一样的柔情在双目中流泻,像潮水般涌动。“小唯,相信我,我们的爱一定能超越时空,成为永恒,你永远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女人,一辈子挚爱的女人。”他充满磁性的声音中饱满爱的情愫。

    小唯深知,爱不是物质,不是金钱,爱是心灵层次的能量,是无限的,正如他说的那样,爱可以超越时空,让人生死相依,六郎三生的爱情,爱可以穿越生死,可以“升天入地求之遍,上穷碧落下黄泉。”

    爱是永恒,不可能被时间凝住。只有这样爱才能更集中和凝练地提升,比随便到处消费的感情更能酝酿正面能量,更令人感到平和安心。

    可是,他和她的爱情最终染上了污点,他偷得墙外一只花,**的原因竟是自己内心龌龊的念头,普天下的男人都是偷吃腥的猫,所以他一次次的**,沦陷在身体的欲望中,将对小唯的许诺忘在脑后。

    此时,云雾山之行是丁云开尽快成功将小唯俘获的筹码,在京城,因为朱明朗的存在,他担心生出枝蔓,索性将她带离那个是非之地,寻找爱情的同时,成功将生米做成熟饭,女人嘛!一旦占了她的身,还怕她不从他。

    想到这里,他的唇边浮现出一丝邪邪的淡笑,看着小唯凸凹有致的身材,精致的脸蛋,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都有了反应。

    这个女子骨子里是个传统的主,他从和她处朋友起,就梦想有一天能得到她的处子身,可是她就是百般拒绝,一开始他以为她是放不开,相处的时间久了,才发现她是一个拒绝婚前性生活的女子,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女人,正是她的坚持,他才觉得她更加的难得可贵。

    但*爱的愉悦让他很是迫切地想品尝到,男性荷尔蒙的暴涨让他的身体憋的难受,可是小唯只能远观而不敢尽情地抚摸,充其量就是吻吻她的嘴唇,每次只要一吻到,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

    不可否认,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外形、学识都是出挑的,投怀送抱的女人大有人在。花雨倩暗示的最强烈,终于,他挡不住**,义无反顾的和她滚了床单,一次,两次,三次……酒店、住处,只要有**的机会,两具**就会纠缠在一起。

    老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已不为。事情迟早要有暴露的那一天。小唯的提前下班还是发现肮脏的一面,继而无法面对的她,撞上朱明朗的车,导致失忆。

    丁云开的心中是暗自庆幸了,小唯的失忆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只要她不想起,他们的爱情还是完美无暇的。

    “小唯,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名字就是《千年等待》。”

    “嗯。”她点点头,用纯净不带一丝杂质的娃娃音回答。

    有个年轻貌美的世家女子,冰雪聪明,前来提亲的人是络绎不绝,其中有商人巨贾、也有官宦子弟,有意气书生、也有马上英雄,但她都没有相中,因为她始终都在盼望如意朗君的出现。有一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人攒动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他,那个她在等一生的人,然而她无法冲出人群与他相识,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消失在人群中。

    少女四下寻找,可他就像人间蒸发一样,遍寻不见。于是,少女只好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次见到那个男人。少女的至诚感动了佛祖,于是现身遂其所愿。

    佛祖告诉她,要想见这个男人一面,必须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还要再修炼五百年。

    少女答应了,于是化作一块顽石,躺在荒效野外,可是499年过去了,那个男人扔然没有出现。

    一天,一个采石队来人,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到城里,变成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那成的那一天,少女就看到了那个等了五百年的那个男人,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又一次消失了。

    佛音这时出现了:“满意了吗?”

    “不,为什么我只是护栏呢?如果我被捕在桥的正中,我不就可以摸他一下吗?”

    佛祖告诉她,要想摸他一下,还得再修炼五百年。于是,女孩变成一棵大树,立在一棵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每天观望。

    在一天天的守望中,女孩的心也趋于平静,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来的。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要来了,但心中已没有了激动。他终于来了,白衣长衫,俊美儒雅,这一次他没有匆匆离开,而是靠在树下歇息。女孩摸到了他,但无法向他倾诉这千年的相思,只是尽力把树荫聚拢,为他遮挡毒辣的阳光。男人小睡片刻,离开的那一刻,回过头轻轻扶摸了一下树干,就消失了。佛祖出现了。

    “你是不是还想做她的妻子?那你还得再修炼一千年。”

    “我是很想,但不必了,这样已经很好,爱他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轻轻的吁了一口气,于是就问:“佛祖,你有心事?”

    佛祖说:“这样也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你一千年了,为了见你一面,他已经修炼了两千年。”佛祖的脸上绽放着笑容。

    “小唯,我觉得自己上辈子就是那个男孩,为爱愿意承受千年的孤独,只为见心上人一面。”

    幸福再一次溢满,她的整颗心被他的爱重重包围,有一种无法遏制的感动。

    “小唯,我要给你一辈子的幸福,等我们老了,我们还要背靠着背坐在沙滩上静静地听海浪拍打的声音,扬起脸接受海风的抚摸,欣赏碧海蓝天无边无际的美景;要一起在雨中漫步,听我们共同喜欢的歌,只要你要去那里,不管天涯海角,我都会紧紧跟随;到老了时候,我们就把收藏的点点滴滴一件件来回忆,慢慢的聊天,回忆最美的岁月……”他抱住她,轻轻而庄重地再次表白自己的心声音。

    “嗯!”她在他的怀中使劲地点点头。

    “来,闭上眼睛,送你一个礼物。”

    她听话乖巧地闭上,只感觉她的右手被他轻轻地抬起,一丝冰凉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

    “睁开眼睛吧!”他兴奋的就像是一个孩子。

    她能感觉到他目光的灼热.

    “哇!太漂亮了。”她惊讶地说。这是一枚镶着红宝石的戒指,贵气十足,跟她的气质很配,颜色也是她最喜欢的,让人无端地想起南国的红豆。

    “价格不菲吧!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敢收。”说完,小唯就要取下来。

    他不快,微微皱眉,这个傻女人,这是他的一片心,她和他的婚戒。

    他一把拉紧她的手,压制不快,低头微笑着问:“不喜欢吗?这可是我们的婚戒啊!怎么可以说拿下就拿下来的,既然戴上了,我这辈子就没想过让你把它取下来。”他坚定地说。

    “这么说你早就买好了?什么时候买的?”他越来越让她讶异。

    “今天上午,我在市中心的珠宝店买的,我一眼相中这枚镶着红宝石的戒指,跟你的气质很配,就买下来送给你。”

    “你就那么肯定我接受?”

    “我肯定你接受,就算是今天不答应,我就用一生的时间去等你,等你慢慢地爱上我。”他胸有成竹、斩钉截铁地说。

    她无语,瞬间感觉文字的苍白,任他紧紧的抓住她的手,任自己的梨花泪漱漱落下。

    “小唯,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来生来世,如果还有缘份,我还要继续照顾你。”他一字一句的说。

    她的心中一阵悸动,这应该就是月下老人做下的缘分,他总是提前将男人和女人一对对用红线系好,只要等下去,她的另一半准会出现。这不,在云雾山上,她不仅欣赏到名山大川的气势恢宏,奇特绚丽,还收获了一见倾心的爱情。

    她抬起头看向他,只见他的目光幽不见底,那深情就是一汪流不尽的清泉。

    空气静寂,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她仿佛听到花开的声音,虽默默不得双语,但凝眸间已是千年。

    戒指上的红宝石就像是南国的红豆,殷红欲滴。窗外的月光研磨着空气,泼洒成一副水墨丹青卷;凤凰花挣脱画卷,籁籁的抖落一地的娇艳,南国的红豆轻轻的**在她的掌心,在今后的生活中,将伴着她度过无数个诗意年华。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繁华尽处,唯有红豆安藏于心。也唯有此,洗尽铅华,安之若素,从此岁岁年年,永结同好。

    “小唯,幸好遇见了,七年了,我们都还在,云雾山见证我们的爱情!永不褪色!因为有你,这里的海拔变得柔情,我的生命也因为有你,而变得更加充实明媚。”他深情依旧。

    “云开,我也是,因为有你,我的生命更加灿若夏花,我的生命因你笔端缠绕,你伟岸的身影矗立于我,一直战栗着我的灵魂,成为我每天都可以呼唤的爱情。”她的声音像三月的春风,拂动心湖的涟漪.

    景区的广播正在播放着音乐,“因为我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风吹花落泪如雨,因为不想分离。因为刚好遇见你,留下十年的期许,如果再相遇,我想我会记得你……”四目相看俨然,会心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天色已近黄昏,晚霞红彤彤地,将一抹粉红洒在神州大地上,洒在云雾山上,也洒在他们相依相偎的身影上。

    手挽手沿着林荫道步行向咖啡厅走去。道路两旁高大乔木上的木棉花开的姹紫嫣红,如火如荼,娇艳的花儿就像是从葱绿的山野上喷迸而出的火苗;繁花似锦,落英缤纷,木锦花不像牡丹那样红得娇媚,但它红的热烈持重,就像是天边升起的朝霞;高大的**树枝叶苍翠,纤纤对生的细叶如涅磐重生的凤凰一样,在欲滴的青翠间获得永生,而**花也荼迷了花事。有风吹过,绒一样的**花纷纷**。

    静好伸出手掌,有一朵软软的落在掌心,淡粉的花朵就像女人的心事,娇羞让人捉磨不定。

    在烛光摇曳的咖啡厅里,丁云开向她求婚。

    “小唯,我们结婚吧!我会对你好,一生一世。”他深情的说。“答应我吧!今生今世,除了你之外,我不会再爱上别的女人,你永远都是我手心里的宝,等我们老了,白发苍苍,儿孙满堂,我会告诉他们我们的相识相爱,一辈子经历的风风雨雨,让孩子们为我们祝福。”

    有泪模糊了她的双眼,她知道这是他的肺腑之言, “云开,我看不清你的眼睛。”

    “小唯,我永远都是你的眼睛。”他温柔的拭去她的泪花,“傻丫头,答应我吧!”

    “嗯,我答应你。”她使劲地点点头,笑了。

    他欢喜的像个孩子,叫来服务员,对他说:“今天晚上,在座各位的消费我埋单。”

    服务员站在咖啡厅中央,微笑着对在座的各位说:“先生们,女士们,请大家尽情品尝,各位的消费清单6号桌的丁云开先生全包了,因为今天是他和这位美丽的小唯小姐订婚的日子。”

    “祝丁先生和小唯小姐恩爱幸福。”

    “祝你们早日结为连理。”

    咖啡厅的人都围了上来,以咖啡代酒,向两位表达自已的祝福。

    小唯就像一位站在聚光灯下的公主,接受众人的祝福,她有些眩晕,幸福就这样来临,她有些手足无措。

    “谢谢你愿意给我一个家。”她泪流满面,面前的这个男人带给她太多的感动,一路走来一鼎一劐的幸福才是永远的真爱。

    他隔着桌子,探出手来,将她的手握在他的掌心,“我们的爱情就像这杯拿铁,你如果不把上面的奶泡拿掉,怎会知道生活的甜蜜,和爱人的深情。”他目光就像是两汪深不见底的清潭,“我愿意和你一起吹去泡沫,一起享受咖啡的甘醇。”他低低地说。

    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享受活在语言中的爱情唯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流年时光,红尘紫陌,唯有爱永不褪色.

    她是一个感情的女子,最终沦陷了,沦陷在丁云开的爱中。

    "小唯,我们回到北京就领结婚证吧!"

    “好,一切听你的。”她被他紧紧地抱在怀里。

    “一切听你的”,让丁云开心花怒放。这个女人已经是他手中的物,煮熟的鸭子飞不了啦。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旧爱复归狗血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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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空一缕余香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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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不忘初心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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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等待就会迎来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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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等待就会迎来花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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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既生瑜何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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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八章 人生佛魔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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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九章 一叶一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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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章 一花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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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一章 盼千金游子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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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花自飘零水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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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三章 有**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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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四章 人间春色在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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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五章 时光中爱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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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六章 尾声 一念繁华一念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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